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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十篇)

发布时间:2024-04-29 14:30:46 查看人数:11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

第1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2篇 园区低压配电盘二次回路维修保养规程制度

园区低压配电盘及二次回路的维修保养规程

1目的

确保园区各用电设备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配电房各低压配电柜及二次回路。

3职责

3.1 工程主任负责低压配电盘及二次回路维修的组织和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3.2 值班员和维修工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

4工作程序

4.1各部件导体的连接线、点有无过热及腐蚀现象。

4.2所有瓷瓶表面清洁,无破碎、裂纹及放电烧伤痕迹。

4.3有无异音、异味及放电现象。

4.4负荷开关的灭弧完整无损,合闸时三相应同期。

4.5刀闸的动触头与静触头接触良好,无过热烧蚀现象。

4.6检查电容器施加的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1.1倍。

4.7电容器施加的电流不得在超过1.3倍额定电流情况下长期运行。

4.8禁止电容器组在带电情况下合闸,不论何种原因,电容器组停运1分钟内不得再次投入运行。

4.9电流互感器的一、二次接线端子连接良好,无过热或放电现象,电流表的指示与实际负荷一致。

5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hd**-gc-033-a-01

第3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规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2.8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2.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2.11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线。

2.12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2.14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2.18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并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19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1低压维修的范围:动力配电箱隔离开关已下的电气维修。以上部分归高压维修。

第4篇 高、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

3、操作规程

3.1、所有高、低压维修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安全规定》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

3.2、维修电工在巡视所管辖的高压设备、变压器、变配电房时,

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进出高压室、变压器、变配电室时应随手将门锁好。

3.3、 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在取

得有关领导同意和变配电值班电工许可后,并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设备的缺陷工作。

3.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5、高压设备的检修、故障处理、维护和清扫工作,需要将有关

高、低压设备停电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填写、核对、办理工作票。

3.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开始工作前,维修电工必

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的规定,在变配电值班人员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7、工作票的负责人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应认真负责检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8、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

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9、维修电工、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值班人员的同意。

3.10、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

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问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

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3.12、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

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

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负责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 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 票方告终结。

3.14、人力敷设电缆安排工作人数时,应使每人负担的重量不超

过35千克,一般每3-5米设一人;工作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并站在电缆的同一侧,转弯处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弯曲的外侧,不准站在内侧,以防电缆拉紧时挤伤。

3.15、对更换电缆桥架的电缆或接头盒,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时应每隔1.o-1.5米吊一道。悬吊接头盒时应平放并将两端电缆固定,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3.16、锯断旧电缆的工作必须停电,将电缆芯接地,并办理工作

许可手续,四芯电缆的零线芯要拆开。锯断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确实相符,有条件时使用探别器验证,然后用接地带木柄的铁针打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或者使用接地的钢锯。使用锯和铁针的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接 地线用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铜线,接地极可用圆钢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检查高压电动机,装、拆高压电动机的电缆引线,处理高

压电动机开关小车柜的故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做好断丌电源开关,拉出开关小车,投入接地刀闸,在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3.18、在变配电变压器上检修或拆除变压器的高、低压侧电缆引线

时,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必须做好切断高、低压两侧开关、拉出开关小车、电压互感器小车,拉开低压侧刀闸,并在低压侧刀闸上加装挡板进行验电、放电、投入接地刀闸,装设接地线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3.19、更换运行中的变压器吸湿器或硅胶烘潮及加油的工作,应填

用二种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检修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0、变压器吊芯检查或检修时,除做好相关的停电措施外,还应

在吊芯前做好核实起吊设备、起吊重量、详细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绳索、导链、拉钩等用具工作,必要时应进行承载试验。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监视,每根钢绳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

3.21、处理高压电容器故障、更换电容器熔断器时,应填用一种工

作票,必须切断电容器的电源开关,并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的接地后,方可进入电容柜内工作。

3.22、对送来厂房内的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在拆卸前应先在

线头、轴承、端盖等处做好标记,拆卸轴承时,对使用的手锤、大锤等工具应进行检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较大的转子时,先在转子轴上套好起重用的钢绳,用起重设备 吊住转子慢慢移出。

3.23、对检修、维护后高、低压电动机进行通电试运行时,应注意

检查调压器的位置,盖好电动机接线盒的盖子,对露出转动部分的轴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5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6篇 小区低压柜维修保养规程制度

小区低压柜维修保养规程

1.0目的

维护配电设备的正常性能,确保各用电部位可靠的电力供应。

2.0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柜。

3.0管理职责

3.1 工作负责人:工程主管。

3.2值班人员按规定巡查配电柜并负责配电柜的日常管理。

4.0内容

4.1日巡查及季度检查

4.1.1值班电工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配电柜,检查开关状态指示牌与开关手柄状态是否一致,各电气触点有无过热、烧焦或闪烁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人员处理。

4.1.2每月应对配电柜进行一次检查,具体内容参见《低压配电柜月检记录表》。

4.2每一至两年应对配电柜进行一次停电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及供电的可靠。

4.2.1断路器的检查

4.2.2按下分闸按钮,卸除断路器负载,取下控制回路电源熔断器。

4.2.3用手柄摇出断路器,用吹风机对断路器进行清扫工作。

4.2.4对机构的各个磨擦、转动部位涂以润滑脂。

4.2.5检查断路器触头有无明显的烧伤及熔焊现象,如有研磨平整,触头的银基合金厚度如磨损到小于1mm时,则必须更换和进行调整,使三相触头的压力和行程平衡。

4.2.6用500v摇表检查断路器的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0.5兆欧。

4.2.7清理灭弧室内壁烟痕,灭弧栅片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4.2.8断路器各机械机构、电磁机构、控制回路正常。

4.2.9将断路器放入抽屉,并推至测试状态,在手动和电磁合闸情况下应可靠闭合,当手按'断开'按钮时能立即断开。

4.3.0配电柜的检查

4.3.1用吹风机清除柜内外各部位灰尘。

4.3.2二次回路各元器件正常,二次接线压接紧密,绝缘阻值大于0.5兆欧。

4.3.3插接件表面无灼伤痕迹,各联接部位螺丝无松动,本体完好无锈蚀及脱漆现象。

4.4.0电容柜的检查

4.4.1断开电容柜电源总开关,5分钟后用4平方毫米软导线逐个把电容器对地放电。

4.4.2紧固各部位联接螺丝,清除柜内外各部位积尘。

4.4.3电容器放电装置阻值正常,保护继电器整定值正常;各电容器无膨胀变形,无渗漏油及过热现象;瓷套管无放电及过热现象。

4.4.4线路及电容器绝缘阻值正常。

4.4.5全部检查正常后,对电容器组进行三次冲击合闸无异常。

4.5.0母线的检查

4.5.1逐个断开低压侧的负荷后,断开高压侧的断路器,合上接地开关,并锁好高压开关柜,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取下母线联络开关控制电源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确认母排无电后,将母排挂上接地线。

4.5.2母排接触处重新擦净,抹上凡士林,用新弹簧垫片螺丝加以紧固,母排间的绝缘子、间距、连接处无异常。

4.5.3拆除与母排连接的二次回路短接线和接地线,用500v摇表测量相间、相对地、相对零的绝缘电阻,阻值应大于等于10兆欧。

4.5.4操作完毕后,拆除所有的接地线、短接线,检查是否遗留工具在柜内,确定无误后,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合上高压断路器,取下标示牌,向变压器送电,然后合上低压侧配电柜的断路器,向母排送电,最后合上有关联络开关和各支路空气开关。

第7篇 低压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照明回路的维修

1.断开有关的开关及刀闸,取下熔断器,验电证明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2.在断开的刀闸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3.需要带电检修或查找故障时,应卸去负载(如灯泡、仪表电压线圈等),以防人体回路中触电。

4.在登梯高处作业时,要做好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检修工作必须两人进行。

二、低压电动机及连接设备的维修

1.断开开关、刀闸,并取下主回路,控制回路熔断器,经验电确无压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2.在开关、刀闸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未分离电动机与机械部分的联轴节的修理工作,要有措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引起电动机转动。

4.禁止在转动的低压电动机及其控制回路上进行工作。

5.必须在设备带电情况下查找故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上穿上绝缘鞋,并戴手套和护目镜,还必须防止相间短路。

6.严禁未查出故障,立即去更换熔断器强行送电,以防扩大事故或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

7.工作未全部结束,若需要试电动机,必须与周围有关人员联系。

8.低压电动机及联轴设备维修必须有两人进行。

三、二次回路的维修

(一)电流互感器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5.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二)电压互感器

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并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2.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3.电压互感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

4.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第8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9篇 化工中、低压容器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容器壁温为其材料的允许温度,操作压力为0.07-1.6mpa的低压容器,以及操作压力为1.6-10.0mpa的中压容器的维护、检修。

低于-20℃或高于450℃的中、低压容器维护检修尚须遵循低温或高温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气瓶、槽车、锅炉等容器不属于本规程范围。

2、中、低容器、制造、安装、维修和检验应遵循或参照下列规程。

(1)gb150-89《刚制压力容器》

(2)jb127-73《碳素刚及低合金刚焊制球形容器技术条件》

(3)炼油、化工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有关中、低压容器部分的规定

(4)gb151-89《刚制管壳式换热器》

3、本规程于国家规定有抵触时,应遵循国家归受压容器制定的一切规定。

二、中、低压容器的维修

1、中、低压容器及其所需零件必须完整可靠,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2、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容器所属单位对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中、低压容器的设备档案的设备档案包括下述资料。

(1)容器制造图纸

(2)容器出厂的质量证明书

(3)容器安装检验记录

(4)受压容器的设备卡片及运行、事故记录

4、如系拆迁的旧容器,出上述资料外,尚需原容器所属单位提供该设备历史资料,其中包括使用、检验、改造、修理和事故等记录。

5、对于历史不明,技术资料不全,无档无卡的中、低压容器,应通过定期检验,有计划的补验,做出鉴定,并将检验结果和有关资料填入压力容器检查鉴定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测定壁厚并进行强度校验

(2)对容器进行全面检查

(3)必要时进行筒体和主要零部件材质、化学成份分析

6、容器所属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征,制定容器安全使用要求,列入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必须定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不得超温、超压和带病运行。

7、对腐蚀的中、低压容器,必要时与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现场挂片试验,予以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镶有衬里的中、低压容器,有降温、降压时不宜过快,以防衬里鼓包。

9、壁温大于200℃的中、低压容器、外壁应涂有测量变色漆其转变温度根据容器材质和壁温等具体条件确定。为更全面掌握容器壁温变化情况,还应用表面温度计校核,并定时记录。

10、中、低压容器及接管尚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准确。

11、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应该调整为容器操作压力的1.05-1.10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容器操作压力的90%。定压、加铅封时,有关负责人必须在场并做好记录,列入设备档案。容器运行中,严禁擅自调整安全阀。

12、中、低压容器与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切断阀。装易燃、易爆、有毒和有粘性介质的容器与安全阀之间允许装有切断阀,但切断阀必须全开并加以铅封。

13、防爆膜爆破压力为容器操作压力的1.15-1.25倍。防爆膜应通过试验测定。试样的数量不少于每批生产总数的5%,但至少三张。试验时,如有一张爆破压力不符合规定,则此批防爆膜算不合格。盛装易燃、易爆介质容器的防爆膜,应采用破裂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不得随意改变材质,不得多层叠加代用或增加厚度。防爆膜应定期更换,更换时间应根据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14、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容器的安全阀或防爆膜出口,应装有放空管并引至室外安全地点。所有直接排入大气的可燃气体放空管线应装阻火器。放空管应保持畅通,严防堵塞,不准污染环境。

15、压力表必须经过校验合格方可使用。校验间隔期每年至少一次。压力表使用范围应为量程的1/3-2/3。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不允许使用逾期未校验、无铅封、表盘模糊、玻璃损坏、灵敏度不够的压力表。

16、液位计应有液位上限、下限的标志。经1.5倍操作压力试压合格方可使用。

17、盛装易燃、可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均应有静电接地线。接地电阻应不超过4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18、在下列情况下,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

(1)容器超温、超压、经处理仍然无效。

(2)容器筒体或主要承压部件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有破坏危险或发生泄漏,足以引起火灾或二次空间爆炸等危险。

(3)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容器的安全生产

(4)安全附件失灵,采取措施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5)发生安全守则中不允许受压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三、中、低压容器的检查与修理

1、中、低压容器外部宏观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容器运行条件下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分析。

2、外部宏观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保温层是否完好,有无漏液或漏气现象;对无保温层的容器应检查防腐层及锈蚀情况,检查筒体、密封处、焊缝、开孔接管、连接过度部位和信号孔有无泄漏、裂缝或变形等。

(2)检查筒体有无超温或局部过热。对容器壁温有疑问,应用相应的温度计复查。

(3)检查设备基础有无下沉、倾斜或裂纹,基础螺栓和螺母有无松动、袭纹、腐蚀等。

(4)检查容器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容器与管道或相邻构件之间有无摩擦。

(5)检查容器安全附件与接地线是否齐全、完好。

(6)了解容器运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发生过哪些异常现象。

2、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

(1)中、低压容器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结合设备停车检修进行,但每三年至少一次。

(2)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内容如下:

①清洗内表面,宏观检查筒体和焊缝有无裂纹、重皮、变形等缺陷。重点抽查应力集中部位,丁字型接头、连接过渡部位、制造中定位板点焊处、起弧点、补焊区和支承部位有无裂纹、腐蚀、冲刷等。对裂纹可凝处应用磁力探伤检查。

测量腐蚀深度和查明腐蚀分布情况,必要时利用测厚仪测定筒体和封头的壁厚。

②对内壁涂有防腐蚀层的容器,检查防腐层完好情况,查明破损部位,腐蚀深度及分布。

③对有衬里的容器,除检查衬里情况外,尚需从筒体外壁测定壁厚或超声波探伤检查,以查明筒体壁腐蚀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缺陷。

④必要时,在筒体尚取样做机械性能和金相组织检查、钢元素分析,钢中氢含量测定等有关项目。

⑤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在第一次内部检查和重点抽查时,应用超声波探伤抽查制造时有缺陷的返修焊缝,评级较低的焊缝,丁字型接头,异种钢焊缝或外观不良的焊缝;有疑问时用x射线探伤核对。抽查长度视每台容器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后每次检查应对上述有缺陷部位进行复查,并适当扩大检查范围。超声波探伤按jb1152-73《刚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标准》评定。焊缝射线探伤接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评定。

⑥内部结构复杂,不便拆开以及无法入内检查的容器,可用测厚、超声波探伤及其它方法从容器外壁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发现超过标准的缺陷必须及时研究处理。

3、全面检查

(1)中、低压容器的全面检查必须结合装置大修时进行,每六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查的内容入下:

①进行外部、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全部项目。

②进行水压试验

③对于不便采用水压试验的,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压力容器,可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④按图纸规定需做的气密性试验应的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其试验压力等于操作压力。试验时升压和降压都应缓慢,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时,用肥皂水检查焊缝及连接处,以不漏气为合格。入设计图纸对气密性试验有特殊规定的应以图纸为准。

(3)水压试验

①中、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压力ps按下列选用一般常温使用时:

最高工作压力pmpap<0.6p=0.6~1.2 p>1.2

水压试验压力psmpa1.5p p+3 1.25

若设计图纸对水压试验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②水压试验前,必须彻底清除那些水接触后引起器壁腐蚀的物质,并进行内、外部检查。用水温和环境温度均不低于5℃。若设计图纸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③水压试验时应缓慢升压、降压。升到试验压力时其保压时间低压容器不少于5分钟,中压容器不少于20分钟,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当发现问题后,应将压力降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升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强度验算。水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90%。

⑤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后应再进行一次内部宏观检查。筒体和主要承压部件不得有裂纹、肉眼可视不变形和影响强度的缺陷。

(4)气压试验

①气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容器的质量,其焊缝需经100%的射线或超声波探伤,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减少需探伤的长度。气压试验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②非低温刚制压力容器其气压试验温度不低于15℃。

③气压试验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0.5p/s后,应以每级0.1p/s逐级升压,每级保压2分钟,直至气压压力p/s。容器在试验压力下保压5分钟,然后降至最高工作压力并检查容器,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试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将压力缓慢降至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重复上述升压过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气压试验前,需经测厚并进行强度验算,气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80%。

(5)经全面检查后应做出容器可否继续运行的结论和要求,确定下次检查的日期,并将上述检验内容记在容器检查鉴定记录内。

4、非定期检查

(1)非定期检查亦即提前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查。

(2)遇有下列情况,可进行非定期检查:

①在容器运动中或在容器外部宏观检查时发现筒体泄漏,变形处于危险状况;

②容器投产后中间停用二年以上再重新投入运行时;

③容器移装它地;

④容器承压部分修改结构,更换筒节或封头以及进行局部补焊工作时;

⑤容器更换衬里时;

⑥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设备管理部门及容器使用单位讲座认为必要时。

5、中低压容器的修理

(1)压力容器结构改造,材料代用,筒体局部挖补,部分更换筒体、封头或接管,应在施工前制定修理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核算。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的施工方案,应由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焊条、坡口形式、焊接工艺、预热温度、焊后热处理和质量检验、应按原容器图纸和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或参照jb/z105-73《刚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和gb150-89《刚制压力容器》有关规定进行。

(2)检修安全附件时,应对承压部分详细地进行宏观检查、对腐蚀、冲刷严重地部位进行测厚,并以1.5p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强度试压,以1.0p的试验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安全阀校验按2.11条规定进行。

(3)容器金属衬里损坏时,可用补焊或局部更换衬里的方法修复。如发现衬里鼓包,在消除泄漏后,可用加压或其它机械方法修复,然后检查修复质量并进行气密性试验。

(4)非金属防腐衬里或耐火材料衬里损坏,按防腐衬里工程火筑炉工程技术要求进行局部修理或整体更换,整体更换衬里时。必须对容器筒体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验。

(5)容器拆装时,注意保护密封面和密封元件。螺栓固应对称、均匀、满扣,螺纹面应涂以防锈脂。修理过程中不得随意锤击敲打,以免损坏器壁。

(6)容器密闭前,应有专人检查质量,清除杂物,封闭入孔,拆除盲板,确诊容器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7)容器检修后的涂漆、保温,按hg1074-79《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程》的规定进行。

(8)中低压容器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应提出下列文件交付使用单位,并存入压力容器档案中。

①容器部件修理或改造的图纸;

②所用材料、焊条、管件的合格证明;

③代用材料、改造方案审批手续。

④容器全面检验记录和安全附件检修记录。

四、中、低压容器检修的安全要点

1、单系统或全系统停车时,容器的降温、降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许在容器带压的情况下拆卸螺栓或其它紧固件。不得擅自上紧带压容器上的螺栓及其它紧固件。

2、切断容器上的有关电源。

3、用盲板将检修容器与生产系统切断,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氮气转换,取样分析合格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容器内清理、检查和修理。

4、进入容器只准用不超过12伏电压的行灯照明。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用电源超过安全电压,必须用绝缘良好的软线,中间不准有接头,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和触电保安器。

5、工作人员进入容器内清理、检查或修理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为些而设置的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要注意通风。容器内外应有监护人员进行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

6、检修人员对设备工艺管道、动力源、物料理化性质要清楚。对接触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要严格遵守有关降温、放料、泄压、清洗、吹扫、转换、隔断、分析等有关规定,执行化工部进罐八个必须和办理动火的六^***令,并办理审批手续,如动火证、进入设备作业证等。

7、车间操作人员要配合维修人员,做好准备、监护、竣工、验收工作,试车正常后检修人员才能离开,还应做到工完、料净、地面清,做到安全检修,文明检修。

8、其它有关安全未尽事宜,按厂、车间和上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10篇 园区低压配电箱柜维修保养工作规程制度

园区低压配电箱(柜)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低压配电柜和各设备控制柜的正常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于低压配电柜,各设备的控制柜维修操作。

3职责

3.1工程主任负责低压配电柜维修的组织和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3.2值班员和维修工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

4工作程序

4.1准备工作

4.1.1在低压配电柜停电保养前一天通知用户停电起止时间。

4.1.2停电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办理好工作票手续。

4.1.3由主任负责统一指挥,思想一致,行动统一,分工协作合理。

4.2保养程序。

4.2.1实行分段保养。

4.2.2检查母线接头处有无变形,有无放电变黑痕迹,紧固连接螺丝,螺栓若有生锈应予更换,确保接头连接紧密,检查母线上的绝缘子有无松动和损坏。

4.2.3用手柄把总空气开关从配电柜中摇出,检查主触点是否有烧蚀痕迹,检查灭弧罩是否烧黑和损坏,紧固各接线螺丝、清洁柜内灰尘,试验机械的合闸、分闸情况。

4.2.4 把各分开关从抽屉中取出,紧固各接线端子,检查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检查手柄操作机构的灵活性及可靠性,紧固空气开关进出线、清洁开关柜内和配电柜后面引出线的卫生。

保养电容柜时,应先断开电容器总开关,用10mm2以上的导线把电容器逐个放电,然后检查接触器、电容器接线螺丝,检查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检查电容器壳体有无胀肚现象,并清洁柜内灰尘。

4.2.6逐级断开低压侧空气开关,然后断开变压器的高压侧开关,装设接地线,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4.2.7按所有要求保养完毕配电柜后,拆除标示牌、接地线,合上变压器投入运行无误后,将低压配电柜逐级送电。

4.3定检

4.3.1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定期检验为2~3年1次。

4.3.2仪表的定期检验为2年1次,新装或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检验。

5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hd**-gc-033-a-01

《倒闸操作票》 hd**-gc-030-a-01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十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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