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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2 07:01:15 查看人数:36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1篇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部经理

1.1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为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针对工程要求从安全、计划、质量和成本方面确立施工目标,并对施工中的重大事务作出决策以及行使相应的监督。

1.2指挥和协调包括外协工在内的所有施工相关人员。

1.3负责施工工程中的各项活动,满足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1.4确保检修目标的实施。

2施工队队长

2.1协助项目部经理对本次施工工程中的技术管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进行指挥与协调。

2.2组织施工工程特殊项目的技术措施的编制与审批。组织编写质量控制制度与文件,并落实实施。

2.3督促专职工程师进行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工作,关闭不符合项。

2.4对施工工程最终竣工报告、工程总结进行审批。

2.5配合项目部经理针对本次施工工程组织各项施工资源。

2.6协助项目部经理,努力完成施工目标。

2.8主持项目部内部检修例会,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2.9管理项目部的生活后勤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1协助项目部经理对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对电力生产安全规程进行考试。

3.3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管理会议。对工程中发生的违章及事故进行处理。

3.4安排、指导各施工队的专(兼)职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控制。

4专业工程师

4.1协助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工程的作业质量按照iso9001:2000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控制。

4.2负责施工质量的三级验收、质量控制点管理工作。督促检修不符合项的及时关闭。

4.3组织召开质量、技术专题会。安排员工学习施工规程及作业施工指导书。

4.4整理、汇编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加强与业主方的合作及沟通。

5专业队负责人

5.1协助项目部经理对本专业队的施工工作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控制。

5.2定期盘点本专业检修进度,合理安排各种施工资源,确保检修目标的实现。

5.3组织对本专业施工的特殊项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4审批本专业的施工总结。

5工作负责人

5.1负责带领工作成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程序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工作。

5.2负责办理及总结工作票。

5.3合理安排工序,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

5.4联系、督促质量控制人员进行质控点的验收工作。

6施工人员

6.1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施工程序及质量标准,工作中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

6.2对施工工作认真进行自检,配合质控人员进行质控点的验收工作。

6.3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做好不符合项的关闭工作。

6.4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发生各种违章现象。

第2篇 建筑企业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4.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工区(作业队)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4.3督促工区(作业队)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4.4正确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施工进度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施工作业与安全措施落实的关系。

4.5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6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意见。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3篇 各级职能管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4篇 物业公司各级人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a、总经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确定公司物业发展和经营开发的方向,确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适宜要求;

批准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在公司领导层中任命管理者代表,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b、副总经理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对体系日常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代表总经理全权处理, 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

组织对相关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重大投诉的核查,指令有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和验证实施情况;

经授权,行使部分总经理职责。

c、财务总监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精打细算,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要求公司各部门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遵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费用报销制度;

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

d、qhse管理者代表

质量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质量管理者代表授权书;

环境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环境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e、财务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协助各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环境整改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投资预算,平衡投资效益等的结算;

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的评估、核算;

负责汇总公司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经费收支情况并作动态分析;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f、机电管理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全面负责联合广场所管机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的环境/安全管理控制,保证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建立、维护和升级;

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统计公司的用水、用电量、噪音的环境影响的控制;

负责对采购测量器材的环境影响评估,并对测量器材校正的环境进行管理;

负责其相关分包方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g、行政办公室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全面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公司运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负责公司各类行政文件的起草、审核、传递、归档及会务布置工作;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内外投诉的收集与组织答复;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采购工作及采购过程权限范围内的相应控制,对相关方施加有益的环境影响,对分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

负责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索取与选择,与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的外部信息交流;

负责公司资源(纸张)使用量统计和控制;

负责危险化学品(油类)贮存过程的环境/安全控制;

负责管理公司员工食堂、宿舍、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h、品质保证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组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拟制发放和日常管理;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及发展方向,制订公司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新员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培训的组织实施及建立相关电子履历档;

负责组织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识别与评价;

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建立实施保持管理体系;

负责组织对相关方的评估,并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负责与环保机构以及认证机构等的外部信息交流;

负责内审的相关工作;

负责协助管理代表进行管理评审;

负责联系法定监测部门对公司环保/事故进行监测、鉴定,出具守法证明;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i、市场拓展部

向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全面负责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市场拓展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收集市场信

息、行业信息,并对有效信息进行考察、分析、研究,提请公司参考和利用;

对公司所批准之拓展项目负责组织、策划、制定可行性方案和物业管理方案,进行相关事宜的跟进及协调;

参与公司立项的招投标相关工作,并对已确定接管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跟进及协调,牵头组织物业的接管验收等系列工作;

负责收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j、各管理处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管理处所辖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消防、安全、费用收取、社区文化、治安保卫、车辆管理等综合事物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及业主对房屋装修申请所涉及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所辖区域物业的本体部分管理及维护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

设置各类综合代办项目,积极开拓与发展公司的多种经营业务;

及时了解与尽量满足业主的一切合理需求,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及与之间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及施加有益的环境影响, 负责与消防机关就消防安全事宜的信息交流;

对下辖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体系的持续有效性,负责内部各科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

负责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负责消防演习的组织及公司安全检查;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k、工会及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

知晓、理解并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熟练掌握本职技术或安全操作规程,遵章操作,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对自身的健康安全负责,做好自检并保护好他人并不伤害他人;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第5篇 文山电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各级安全监察人员是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应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2、负责监察本单位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监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措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的落实情况。

3、负责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重点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班站)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7、参加或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并监督对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8、做好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按上级规定时间汇报本单位安全情况。

9、及时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0、经常下基层检查生产、运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作业。

11、组织编制本单位大型检修、施工工作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2、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与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13、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5、结合现场安全实际,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16、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6篇 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㈠、项目经理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项目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安全总监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督导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督导、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督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职业病病例立即上报,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病例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六)、施工员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照安全员下发的针对生产人物特点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安置部门及安全总监。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负责编制下发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定期体检。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主责职业病病例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管理资料的整理。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8篇 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2.负责监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3.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4.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5.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6.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及各级防火责任制

1、 公司“消防委员会”是我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消防安全一切活动应听其指挥。

2、 公司作为集团下属电力生产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3、 总经理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认真贯彻上级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

◆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培训时间和工作条件;

◆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 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4、 公司各部门设专职消防管理员,在安全监察部门的协助指导下负责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和设备的防火工作。

5、 厂房、库房及生活区各值班负责人即是此区域消防安全现场第一负责人,现场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6、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由公司安委会统一管理和领导,负责本厂生产区、生活区的防火、灭火工作。

7、 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8、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三级网络,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消防职责目标和义务。

9、 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安全监察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10、灾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11、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应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

12、成立企业相应的防火档案,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存档案室。

第10篇 项目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的主要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文件指示精神,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的管理。

⑶审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经验,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⑷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组织并主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理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广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工程质量部

1、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重要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进行交底。

3、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各队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4、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参加本工地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安全环保部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负责普通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和每周一安全学习和检查工作的实施。

5、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专责安全员

项目工程安全负责人,督促各级安全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令的贯彻执行。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对施工生产中的人员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参加安全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7、其它管理部门

做好职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宣传,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对归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控制工作。

[8、各施工班

各施工班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安全负直接责任。各施工班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本队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12篇 项目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文件指示精神,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的管理。

⑶审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经验,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⑷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组织并主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理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广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工程质量部

1、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重要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进行交底。

3、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各队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4、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参加本工地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安全环保部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负责普通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和每周一安全学习和检查工作的实施。

5、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专责安全员

项目工程安全负责人,督促各级安全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令的贯彻执行。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对施工生产中的人员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参加安全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7、其它管理部门

做好职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宣传,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对归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控制工作。

[8、各施工班

各施工班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安全负直接责任。各施工班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本队的各项安全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十二篇)

1项目部经理1.1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为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针对工程要求从安全、计划、质量和成本方面确立施工目标,并对施工中的重大事务作出决策以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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