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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4 07:05:29 查看人数:29

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第2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

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第3篇 医院财务挂号室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第4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 h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三)

(一) 总则

1、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2、院长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财务科具体组织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二)预算控制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医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 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医院领导负责,财务部牵头,相关科室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3、 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医院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5、 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6、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三) 收入控制

1、 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 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 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4、各项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5、 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6、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7、 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四) 支出控制

1、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4、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5、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 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7、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五) 货币资金控制

1、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 货币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领导已签字,手续齐全的票据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6、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7、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8、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会计每月必须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1、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核对现金日记帐、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12、 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 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4、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5、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科室、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科室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科室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7、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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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10、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二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人员要参与监盘。

(七) 固定资产控制

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2、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明确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账卡,如实记录。

3、 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4、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科室、使用科室、财务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5、 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科室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6、 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

7、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变动控制。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8、 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9、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八) 工程项目控制

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2、 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科室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3、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5、 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6、 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7、 建立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价款。

8、 建立竣工决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九) 对外投资控制

1、 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2、 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控制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环节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事先立项,组织由财务、审计、纪委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证评估,经领导集体决策,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决策人员签字。严禁个人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 加强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管理。医院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对外投资。

4、 严格对外投资授权审批权限控制,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5、 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控制。建立账务控制系统,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核对控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情况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6、 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7、 加强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和核销等处置控制。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须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

(十) 债权和债务控制

1、 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 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医院领导报告。

3、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4、 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预交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的核对;

(2)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3)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5、 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6、 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十一)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 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 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1)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2)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3)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4、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

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二) 监督检查

1、 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医院可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6篇 第4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年度收支预算是医院业务收入预测和支出的控制指标,其编制依据:

(1)医院事业发展计划

(2)地方财政经费补助定额和专项补助

(3)本院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结余情况

(4)上年度业务收支数据

2.认真执行财务预算,搞好财务决算,加强收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医疗成本、财产物资管理,组织合理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院长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在执行财政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前提下,开支审批执行湛港医办字[2004]8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药材采购及管理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4.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设置工作岗位,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5.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上报会计报表。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认真做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的管理,加强对有价票据、凭证、账册、报表的购印、发用、缴销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

8.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按标准进行计价收费,按制度进行结算。

9.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10.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和防止经济犯罪教育,在任期内必须完成再教育课时,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11.医院领导应当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做出显着成绩的财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财务收支核算制度

1.按《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医院一切业务收入纳入财务管理,医院的费用开支必须按计划、预算执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

2.各项业务收入、支出应在制度规定的科目内核算,不得在往来款项账户中核算。

3.专用资金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原则,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及标准支出。

4.遵守现金库存限额和支票使用制度,会计和出纳之间分清责任,钱账分管,互相监督。

5.工资及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劳资政策和发放标准,按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6.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如数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7.费用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符合原始凭证所应有的内容。

(3)有批准人、验收(入库)和经手人签章。

(4)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必须填清楚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号、金额。

8.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

(1)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符合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

(2)认真整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和明细账,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定期进行对账,及时清理全权债务,监督仓库实物验收、定期盘点,保证账证、账账、账物、账表相符。

(4)月末、年终按规定办理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简明、签章齐全、上报及时。

9.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报表、账部必要资料,按制度归档。

10.进行科室经济核算,计算发放全院奖金,为医疗项目成本测算积累数据。

1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职工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旅差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报销,防止资金的散失和非法使用。

3.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外地采购需使用较大款额,应通过银行汇款,由当地银行监督支付,不准自带大额现金,或通过邮局汇兑套取现金。

5.出纳人员必须依据合法、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对出纳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实行财务、仓管、科室三级账务管理。

2.根据国资局、医院财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调拨及报废进行核算和管理,完整记载财产分布状况,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填写报废单,写明报废原因、原价、使用年限、产地及报废意见,由有关管理部门鉴定报领导审批,按制度规定处理会计账务,报废残值交财务科入账。

4.购入、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资产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药品管理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办法,及时入账,定期盘点,库存不超二个月的销量,月末按财务实际药品收入数核销药房药品销售,折算进价为成本支出。

6.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按“计划采购、减少积压、保证供应”的原则,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进、销、存,月末按实际销耗数列支。

7.低值易耗品购进办理验收,领用发生支出的同时登记科室在用数,办理报废时核销。

8.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每季盘点一次,固定财产清查每年最少一次。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集、整理、装订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隔年度的及时

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2.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3.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将其所管理的工作依次交给接替人。包括:印鉴、现金、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保险柜钥匙及应交代的事项。

4.会计交接必须有文字记录,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分别签章,存档备查。

六、门诊挂号收费管理制度

1.挂号员每天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

2.挂号员统一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定额收据。

3.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金。

4.每天统计挂号和诊金收入,按缴款日报表将现金缴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5.每天按缴款金额到财务科有价证券管理员处领回等额票据。

七、门诊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计价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单据收入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款,收费三联单要齐全,经办人、医师、门诊部、药房要签名证明。

6.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处方、治疗单、检查单等一律附上第三联单据,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住院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三联单、住院收入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病人按金收、付金额,出院结算单据收入,并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住院费用多收或误收的,经物价办核实报告财务科登记,然后由电脑室冲减。

6.凡病人欠费,要求减免的一律由物价办核实收费标准,经院领导签批。

7.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九、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处理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使在会计程序中自动验证。

2.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有权办理资金支付的岗位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3.必须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4.会计独立,会计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要独立分开。

5.记录完备,所有重要经济业务要有详细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6.稽核对证,会计部门与管理部门采用稽核方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并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预算定额。

7.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

(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的监督制度

(1)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员处理,出纳与会计工作要互相分离,互相监督。

(2)货币资金支出必须有财务核准的凭证,不允许口头承诺和便条顶替。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除零星小额开支外,单位往来业务支出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

(4)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账户不得外借使用。

(5)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出纳日报表与库存现金相符,不能坐支,不能设置小金库,随时抽查库存现金。

(6)门诊、住院收款日报表金额必须与交款金额一致,复核员负责监督收款员和出纳足额解缴银行。

(7)业务收入、转让收入、欠费的收回等必须按项目来源开具收据入账。

(8)统一使用市财政局、税局规定的票据,各种有价票据要做好购进、核销、保存的管理工作。

2.工资发放的监督制度

(1)人员工资(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每个职工的工资额及各项补贴、津贴依据人事科有关人员及工资变动通知,认真复核。

(3)保证将工资、补贴、津贴如数安全支付给应领工资人员。

3.采购与付款的监督制度

采购与付款控制的关键点围绕“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控制的方法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授权控制。

(1)采购物资要由科室填请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和用途,经领导审批。贵重仪器、设备请购科室必须有可行性报告报医院设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2)采购业务应由管理部门专职采购员集中采购,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

(3)药品统一按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新药的采购须预先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

(4)货物收到后,仓库管理员要验收入库,发票上必须由采购员、收货人、主管院领导签章。

(5)财务部门在付款时要对采购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4.盘存业务的监督制度

(1)仓库业务必须专人负责,做到账、物分管。

(2)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收到的货物与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金额,核对无误后,填制验收单,登记仓库明细账后交会计部门,物品的发出应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

(3)仓库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季盘点一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出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审核手续要完备。

(4)调入、赠送、无偿调出、报废的物资要有账务记载和手续。

(5)各类物资的储备额要与业务需要相适应,药库药品储备2个月,药房药品、材料为1至1.5个月。

(6)购进药品按规定计算差价,药品综合加成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

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及工资表。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3.会计报表包括月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4.其他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方法

1.会计凭证由会计人员在每月终后负责收集,审查核对后装订成册,账簿、报表年终进行归集。

2.会计档案的立卷、编目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中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按机构、期限进行编号、立卷,立卷后编制会计档案目录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清册。

3.会计档案分类安置在档案架上,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当年会计档案暂由财务科保管,于次年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移交医院档案室保管。

十一、财经纪律、职业道德

(一)财经纪律

1.财务部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章制度。

2.会计人员应坚持按会计制度办事。

3.单位领导应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4.会计、出纳、收款人员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弄虚作假。

5.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能给予办理。

6.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7篇 三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4

1、凡涉及单位经济活动都必须进行详实分析。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3、编制财务报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任何人无权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

4、分析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性,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作出调整,改进措施。

5、财务报告中的月、季、年度编制由主管会计负责;经济活动分析每季一次,由财务科长负责编制。

第8篇 三民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制度5

1、正确贯彻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坚持原则,对医院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按现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

3、合理组织医院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要应收则收,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凡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的必须开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及管理工作。

5、医院对外采购、开支的一切经济事项,应取得合理原始凭证,按规定验收后,方能以据报销,空白纸条不能作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支,经院领导批准,并及时结帐。

6、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如有拖欠,及时组织人员催讨,减少呆帐。

7、监督现金管理,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财产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物资防止积压浪费。

9、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财务制度,帐目清晰,数字正确,日清月结,按规定日期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如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

第9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从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或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支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医院收入预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簿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

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要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组成,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财务处出纳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帐。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

严禁私自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5)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

(6)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合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医院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医院领导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2、支出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和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1)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医院成本,促进医院工作。

(2)定员定额管理

定员管理

根据规模大小(主要是开放床位数),业务工作量多少,及科研教育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人数,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等手段尽量减少人数,降低人员成本。

定额管理

医院对各项消耗实行定额管理,主要内容和方法有:

与职工人数成比例增减关系的费用,以职工人数作为费用定额的计算单位。如人员经费、公务费、行政办公用水电费等支出。

与业务量有直接、半直接关系的费用,以业务量作为定额的计算单位。如业务用水、电费、业务印刷品费等,把业务量如床位数、门诊人次等作为计算单位,制定相关费用的定额。

与某项业务收入成比例关系的费用,以该项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制定该费用支出定额的计算依据。如放射材料费支出、化验材料支出、氧气费支出、血费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等。

与实物消耗量有关的费用,以根据实物消耗量结合实物的价格计算制定。

与建筑面积有关的费用,以单位建筑面积作为费用定额的计算单位。如房屋修缮费、基建投资等。

总之,制定费用定额,要结合费用性质选择适当的计算单位方法。定额确定后必须认真执行、应

及时将定额指标下达到有关科室或个人,定期进行定额的统计、考核、分析,并做到奖罚分明。

(3)实行成本核算

医院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医院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4)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拔入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专用资金。医院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项目,须经医院有关部门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医院须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理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医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对重大的开支项目,计划安排和支出决算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医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医院的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尤其是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性支出,应严加控制,不得以领代报,以拔代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医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防止消费基金过快增长。

购买国家专项控制商品及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10篇 医院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

医院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

会计的职能实核算与监督,会计人员的职责也同时包括这两方面的内容。为了便于会计人员分工协作地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防止单独作业发生的各种错误和舞弊行为,有利于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失误和差错。同时也及时发现和制止会计人员中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企图,特制定本科室内部牵制制度。

一、牵制原则

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合理设置内部各岗位,分权分工适当,保证有完成其职责应有的权力。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即货币资金实物形态的保管、处理与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开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开来。并对不同来源的资料进行稽核对证,保证帐帐、帐证和帐物的相符。

对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有足够的记录,并对这些活动进行分类、整理、总结、监督,保证所有的经济业务都详细的记录,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分清职责,对何处业务应由何人办理,手续的传递时间和传递顺序,都作出明确规定。

二、组织分工

本科会计组织分为5个业务岗位,科长即财务主管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员岗位、证帐岗位。各个岗位之间相互协作、相互牵制。

三、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

1、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收付,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才可以办理付款。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签发支票专用章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院长支票专用章由财务科长保管。

4、支票的领用需领用科室填写支票申领单、注明用途、金额、报院长审批,才可到出纳处领用支票。

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除日常报销的开支由现金支付外均使用支票,按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的库存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的存量突击抽查盘点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稽核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出纳工作。

第11篇 医院 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常德微创医院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 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12篇 某医院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所有银行存款、现金的收入、支出原始凭证不得由出纳人员填制;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库存现金应当受到不定期的经常性的检查。

2、其他会计人员非经授权,不得代表单位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的收支业务。经授权代办的现金支付原始凭证,须经出纳检查认可并盖章后方为合格。

3、采购人员不得兼任材料、物资保管,保管人员不得兼管材料明细帐。

4、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处理。

5、对经济活动,确定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审批人对所审批的财务内容负责。

6、建立财产物质的验收、入库、盘存对帐制度。

医院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十二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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