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范文
公司对于管理阶层的人员也会定期进行培训,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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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岗前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创业史;
2. 公司业务;
3. 公司组织机构;
4. 公司管理制度;
5. 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公司总部的培训;
2. 主管部门的培训;
3. 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 公司状况;
2. 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 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 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 市场销售情况分析;
6. 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 聘用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 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 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 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 工作任务达成率;
5. 综合评估。
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
第十三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的内容,各公司、部门可以根据自己本身的特点自行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 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 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 工作态度与市场信息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必须确保通过新进人员教育培训,使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产品及其特性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
第十六条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进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通过适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到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促进培训成功和公司发展。
第十八条态度与语言的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的乐观、自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不仅危险性大,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而且对周围环境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有着重大的威胁。要严格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与考核、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教育
1、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与考核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中就明确指出: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也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一是工作要认真负责,遵章守纪;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是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五是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五者缺一不可。
b、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教材要统一正规化。各种不同的特殊工种,必须有相应统一正规指定教材与之相配套,并且这一指定的教材应该是从事该工种实践研究工作多年、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或学者来进行编写。培训教材要能体现出专业技术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法规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的特点。
c、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规范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无论是参加劳动部门统一培训还是经授权自行组织培训,都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授课人要认真编制授课培训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学员必须掌握的重点与难点,学时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教学,不得随意裁减;维护教学培训计划的严肃性,安排专人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保证培训的质量。同时,授课人必须是合格的特种作业教员,具有相应的技师或高级工资格认可,专业技术强,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
d、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要严格化。首先要组织考前的准备工作。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课程和考试的具体要求,组织学员认真准备,吃透教材,熟悉规范,突破重点、难点。实际考核要根据规定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考具等,保证考核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其次,命题要保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试题一般都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设置的试题库中抽题制卷。制卷应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决不允许出现泄露试题现象。此外,还要严格考场纪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实行闭卷,单人单桌,限时;要坚决杜绝考试中作弊现象;监考人员必须是劳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专业人员。
e、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还要定期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后的复审工作也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素质进行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审。经过定期化复审的健康检查,就能及时发现自己是否还适合继续从事本特殊工种的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2、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掌握了自己本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还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对其他方面的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培训教育。
第一,对新入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第二,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在这方面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提高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班前班后安全教育。通过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班前班后十几分钟的安全交底,做到对各个安全注意事项岗前岗后心中有数,天天“打预防针”,确保施工生产天天平安。
第四,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
第五,还要及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标准、新规范的补充教育。通过补充教育,消除在实际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是在“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常识教育”之后更高层次的“精神”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让每个从业人员能自觉做到文明生产,遵章守纪,保障安全,使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把“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转变。
第4篇 h矿调度人员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调度指挥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办公室主任年初负责编制全年以及每季度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调度员学习培训进度,负责每季度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并形成量化考核,将考核内容在调度专业会上进行通报。
3、培训内容要求必须与煤矿安全调度工作息息相关,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内容祥实、规范。
4、调度指挥中心主任负责每星期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在公司调度人员全部参加,并做好学习记录,未参加学习人员返矿后根据记录自学。
5、集中学习主持人必须提前准备,有学习材料及学习计划。
6、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参加人员在学习记录上亲自签名,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次罚款50元。
第5篇 特种设备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6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企业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队、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队长、车间主任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企业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
第7篇 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谷阳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堂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堂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8篇 充装站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本岗位有充装、起重、压力容器等工种(工作)属特殊工种必须遵守下列制度确保安全充装。
1、 需要培训的人员、工种、数量,计划每年初向公司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申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的定期的培训考核和复审。
2、 充装等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3、 新人员(包括新调换工种人员)入站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公司、站、岗位安全技术教育40小时,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操作。
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程、安全技术人员每年订出充装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
5、 在安全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安全考试一次,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
6、 建立职工教育台帐,并作为职工晋升级别的依据之一。
7 、每周安全技术学习一次(二小时)学习《瓶规》、《气瓶事故通报》讨论不安全因素等。
8、职工教育培训以自学为主,坚持业余为主、鼓励自学的方针,各级领导、部门应为业余自学者创造条件,对专业对口,自学成才,学以致用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9、 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进行适当的补课复考,仍不合格者要停止其充装工作,经批评教育仍不称职者要调离岗位。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第10篇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
为有效开发员工潜在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员工最大程度地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促进员工自身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本企业所属在职人员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2章在职培训管理规定
第3条
在职培训的内容
在职培训从总体上来讲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4条
在职培训政策
(1)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各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
(2)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00课时,中、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20课时,职能层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80课时。
(3)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的制订必须按照员工需求计划进行,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必须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5条
培训计划的制订
应考虑到高层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和职能层人员及新员工的差异。
第6条
培训目标的确定
在职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训练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及企业的竞争力
第7条
培训地点的选择
(1)内部培训地点
采用普通授课、研讨、多媒体及录像教学的方式,培训地点可以是企业内部会议室,也可以是离企业较近的培训场所。若采用工作指导的方式,培训地点就是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2)外部培训地点
若采用认证培训的方式,培训地点则是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室。
第8条
培训讲师的选择
(1)根据培训内容来选择
①专业培训,需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总监和相应领域的专家来担任培训讲师。
②公共课和普通励志类培训,可由人力资源经理、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讲师来担任。
(2)根据培训讲师素质来选择
①培训讲师,需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企业的专业人员来担当。
②培训讲师的资历也很重要,需要熟悉所讲的技术内容,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才能更好地传授知识。
第9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结束前提出在职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在职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第10条
凡参加在职培训的员工应由该部门将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在职培训项目,必须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第11条
经过审批的在职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培训员工的考勤、考核等工作。
第12条
在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在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估。
第13条
人力资源部审核参加培训员工的培训记录并对其进行归档。
第3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4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企业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层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15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重点以及进行相对科学和理性决策的程序与方法提高思维、决定和领导等各方面的能力,以确保其正确地对企业进行战略决策和规划。
第16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主要培训方式为:MBA学习、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各类高层经理研修班和海内外参观考察,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尤其要经常参加一些与本行业相关的前沿性的技术交流培训,还要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同本企业技术发展方向相关的高级技术研讨班。
第17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的培训内容重点为:系统的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领导科学与艺术、企业经营战略和市场营销等。
(2)高层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为:了解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及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术方向。
第4章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8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各级部门的负责人。
第19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培训使中、基层管理人员提高综合的管理素质,改善管理工作的绩效及为企业培养高层经理的后备力量。
第20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包括短期管理专题培训班、对企业经营管理问题进行内部研讨等方式。对素质较高和有培养前途的中、基层管理人员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岗位的轮流任职培训及参加高等院校的管理培训或MBA学习。
第21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职业务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下级的管理和培养能力以及领导艺术等。
第5章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22条
职能层人员是指按照企业的战略及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实现本职工作的中、基层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商务营销人员和各类职能人员。
第23条
职能层人员的培训目标
(1)技术人员:通过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2)商务营销人员: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通晓商务理论知识、谈判技能和商务合同及流程的商务人员;培养通晓营销战略和营销技能的市场营销人员;培养精通产品知识与销售技巧的销售人员。
第6章附则
第24条
在职培训所花的费用由培训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培训结束后凭各种财务凭证到财务部报销,多退少补。
第25条
本制度提交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实施。
第26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随时增补,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27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第11篇 防治水专业人员培训制度
1、防治水作业人员培训工种包括:矿井泵工、水文地质观测工、探放水工、钻探工等。
2、防治水作业人员经三级以上安培中心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防治水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3、防治水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按规定每2年复审1次。
4、离开防治水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 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工作总结分析,培训内容必须涉及水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重点、防治水业务知识等内容,掌握本矿水害情况。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6. 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指导。
第12篇 城市学院广播台人员录取及培训制度
州兰城市学院广播台人员录取及培训制度
一、每年秋季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的形式录用素质较高的学生记者、编辑和播音员。报考播音员须经录音试听,报考记者和编辑须交1-2篇新闻稿件。
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老师、广播台站长、副站长及各部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对报考的学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
三、录用后两个月为试用期,如发现不能胜任广播工作的,将不被正式录取。
四、试用期内由老播音员、编辑、记者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对新成员进行培训,试用合格后再进行系统培训。
五、广播台全体成员每年有计划的接受播音及新闻写作方面的培训,包括外出学习及请校内外相关教师讲课,每年保证四次以上。
六、积极参加各种团体活动,学习班、交流会、展览会等,开阔眼界,增加信息量,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七、全体成员定期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