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总结报告 篇1
适用场景:消防设施维护备案、单位安全自查整改
内容看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监管效率、完善管理机制
行文逻辑:推行户籍化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目标,公安部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高层住宅、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监督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20xx年6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实行“户籍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录入工作;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实行“户籍化”管理,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和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门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其中必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是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扩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础档案信息库,提供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三色”预警、信息交流、在线学习考试、统计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门担负着业务培训、分类指导、检查督导等重要任务。消防机构要通过“户籍化”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并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单位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及时审查录入的信息,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当前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虽然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建档率不高。截止20xx年11月份,全国尚有10%的重点单位未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单位建档率不到40%。业务水平不高。虽然多数重点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责任的层面,在思想上轻视、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录入上被动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机构对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到位。根据《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并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队编制得到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现状,但是与消防部门担负的任务不断外延的现实相比,警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火灾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牵涉警力相对较大,消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得消防部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录入的不完善,导致“三色“预警的指导性不强,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强,从而使得动态监管缺乏针对性。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动、措施尚未真正统一到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检查督导不够严格,部分部门存在尚未制定督导方案、督导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针对性等问题;试点成效不够显著,推广“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试点先行,全面推广,部分县市存在试点建设进度缓慢,典型引领效果不够显著,没有真正创建提供可学可看的工作样板;问责不够严厉,在推广工作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捆绑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区实行的“领导分片联系、参谋包干到点”的责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三、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建议在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负有法定主体责任,从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单位普通员工,层层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构建起了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中的督导、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机制必将不断完善。
(二)强化“户籍化”消防管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培训中要详细讲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核心内容,指导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并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督导不断完善消防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越来越多,消防人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为适应新形势,消防机构应将部分监管督导职能交给消防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宏观监管的消防运行机制。将原来社会单位因业务水平限制难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专业水平的消防服务机构来完成,消防部门就可以从具体的消防事务管理向宏观的消防指导、服务转变,更好的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完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方式。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单位“户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网格化”的管理经验,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区域责任人负责制,将大片的监管工作细分为小部分,网格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逐一排查登记,逐级汇总报告;对收集掌握的火灾隐患,逐项上报、逐项查处、逐项反馈;对分类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对已消除的隐患及时撤销,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立体防控”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网络,确保辖区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网格化”配合“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将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更加完善。
消防重点总结报告 篇2
适用场景:消防责任主体备案登记、消防监管动态更新
内容看点:规范消防管理流程、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行文逻辑:建立档案→报备信息→申报设施→评估户情→动态监督
一、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并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反映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严格审点单位报告备案文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二、重点单位“户籍”办理
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在“户籍化”管理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口本”。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报备消防安全“户主”。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申报消防设施“户口”。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应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评估消防安全“户情”。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户籍”管理
(一)扮演消防安全“户籍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录入的信息,督促重点单位更新信息和定期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同时,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二)依法检查“预警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按时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以及监督管理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结合消防安全“零点行动”错时(工作日下班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抽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时空监管,每季度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热情服务担当“宣传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托“户籍化”管理工作平台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主动宣传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落实探索
(一)划分区块,网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划定辖区单位,成立片区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日常办公室设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防火处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二)微信互动,信息直达。建立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微信平台”,将片区工作小组组长、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添加为平台成员。消防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通过平台指导培训会议通知、相关表格上报提示、检查反馈结果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动态预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则可通过平台咨询消防安全事宜。
(三)自检互检,有效监督。重点单位按时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自检和“四个能力”自我评估,通过互联网向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发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并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互检,记录检查情况。
(四)资源共享,防消结合。消防部门依托防消联勤机制,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与基层中队单位“六熟悉”工作有机结合。消防基层中队可按灭火辖区逐一家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测试,掌握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共享防火监督员收集整理的"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和突况疏散预案等“户籍化”管理信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处置突发灾情。
结束语: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是公安消防部门适应新形势,有效解决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促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提高消防监管效能的一种探索,但总体上受制于重点单位量多面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自查能力有限及自检自查工作尚存“形式主义”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人员热情提供指导培训、定期工作提示和不定期抽查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方循序渐进抓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的落实。
消防重点总结报告 篇3
适用场景:消防检查专项活动部署、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
内容看点:强化重点单位消防监管、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行文逻辑:制定抽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汇总问题数据→提出整改建议
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xx年x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
(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
消防重点总结报告 篇4
适用场景:消防整改任务落实、上级督办事项汇报
内容看点:消防整改任务落实指南、重大隐患整治案例分析
行文逻辑: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落实→完成隐患销案→推进网格管理
9月1日接到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台前县人民政府消防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的通知》(濮防安〔20xx〕53号)后,县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当前消防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消防重点工作整改落实行动,确保消防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消火栓建设方面
我县城区应建市政消火栓151个,目前已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112个。因产业集聚区无自来水管网,致使市政消火栓建设进展迟缓。下一步,县政府将明确县自来水公司和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责任,尽快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自来水管网并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
二、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方面
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已责令县住建局将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启动县城规划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令县财政局正在着手制定计划,保障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资金到位。待资金拨付后,将按时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消防文职人员配备方面
我县将结合实际,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出台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计划招录消防文职人员4名。我县明确其工资待遇由县财政供给并高于全县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由县财政部门制作预算并定期拨付。
四、大型消防宣传牌建设方面
目前,我县已在省道S101侯庙镇处和金水路南段南孟新村处建成大型消防宣传牌,其余任务正在与开发商和重要地段管辖单位联系,利用建筑外墙和开发商设立的沿街大型宣传版面建设宣传广告牌。
五、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面
自省、市政府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目前,我县挂牌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台前县粮源宾馆、台前县新区容鑫商务宾馆2家单位已整改完毕,正在销案。下一步我县将与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督促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
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面
我县下发了《全县消防专管员、“一长三员”、派出所民警培训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时间和内容,明确了由消防大队分包乡(镇)联系员每周到分包乡(镇)、派出所对消防专管员、“一长三员”、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培训,8月27日,我县组织对打渔陈镇的消防专管员、52个行政村的“一长三员”进行了消防业务培训,其余乡(镇)按照培训实施方案逐步进行。大部分行政村已在村委会设立了消防宣传阵地,张贴了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家庭防火七项注意、火场逃生九诀、扑救初期火灾九要点等宣传教育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