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分析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帮扶、企业用工歧视应对
内容看点:失业妇女就业难点解析、再就业政策实施效果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剖析困难→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妇女再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牵涉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关乎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关乎社会稳定的大局,因而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全社会正在*的一道难题。xxx作为东北的老工业基地,一直享有“煤铁之城”的美誉。但在跨世纪战略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正面临资源优势迅速消失的严峻挑战。由于多年开采,矿山资源枯竭,企业陷入困境,高峰时全市下岗失业人员高达17.7万人,其中妇女占58%。xxx的下岗失业妇女大部分从国有企业分流,相当一部分人“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单一,许多失业妇女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成为低收入人群。失业妇女,作为社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更应得到社会的关注。
一、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的现状
(一)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取得的成就
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一直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截止xxx年9月底,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4.4万人,占60%,目前,全市妇女就业人员已达3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45%以上。
1、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业
(1)定期召开失业妇女就业专场洽谈会。在市中心劳动力市场,把每周五定为以下岗失业妇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场洽谈会,组织用人单位提供适应妇女特点的家政、餐饮、商贸服务等用工岗位。xxx年,共举办下岗失业妇女专场洽谈会37次,有2300名妇女通过专场洽谈会实现了就业再就业。(2)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指导。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设立了妇女职业指导室,由专职职业指导员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就业信心,并积极为她们推荐就业岗位。xxx年,全市共对4700名失业妇女进行了职业指导,2900人实现了就业。(3)是开展了适合失业妇女就业的劳务派遣。通过与金融、网通、邮政以及餐馆、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合作,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置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截止xxx年9月末,签订协议的用工派遣单位已达84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下岗失业妇女达1998人。同时,着力打造“心连心”家政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派遣式家政服务。xxx年1--9月,共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196人,评出一保姆30人,316名下岗失业妇女在家政服务岗位实现了就业。
2、形成了立体交叉的失业妇女再就业服务网络
xxx市妇联在全市226个社区建立了巾帼社区就业服务指导站,在25个办事处建立了xxx市下岗妇女就业服务指导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以市下岗妇女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为龙头的市、县(区)、街、社区四级妇女就业服务网络,并充分发挥社区的优势,积极开拓社区就业领域,为失业妇女特别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全市所辖的两县四区及开发区,32个街道、35个乡镇、23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并建立起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比较规范的工作流程。在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xxx市已经形成了立体交叉的市、县(区)、街(镇)、社区四级较完善的妇女失业就业服务工作体系。
3、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妇女就业
专门从工商、税务、财政等20多个部门以及大中专院校和创业成功人士中聘请了43位专家,在创业专家咨询室,为下岗失业妇女自主创业提供创业项目评价,开展创业辅导、提供创业问题诊断、制定问题改善方案等智力支持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服务。同时,建立专家咨询基础台帐,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实行专家轮流值班,举办专家会诊日,开展上门、集中、电话、面谈等服务。xxx年1——9月,为529名失业妇女开展了创业培训,扶持妇女创业带头人259人成功创业。
4、强化劳务输出促进妇女就业
不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积极收集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为xxx市妇女走出家门,实现域外就业,开辟了就业新途径。xxx年1——9月,全市共组织劳务输出2万人,妇女劳务输出占49%。
(二)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困难
1、失业妇女再就业渠道狭窄
xxx作为重工业城市,过去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充当吸纳社会就业的主力军和主渠道。近年来由于结构调整的影响,国有和集体企业不但无力吸纳新劳动力,还要减员、并轨和转制,向社会排遣大量下岗和失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在经济总量上已占半壁江山,但由于经济规模有限,在当地经济不振和居民消费不旺的影响下,吸纳能力也大大降低。由于供求矛盾悬殊,形成一些用人单位在用工上门槛过高和不规范的问题,使技能较低的失业妇女无业可就。失业妇女再就业主要集中在工时长、科技含量低、劳动密集型、工资收入低的手工加工业及家政、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就业渠道相对狭窄,这给失业妇女就业选择和岗位竞争带来一定难度。
2、失业妇女再就业遭遇歧视
妇女就业歧视一直是困扰失业妇女再就业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非正式组织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首先是性别歧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和使用人才上就有更大的自主权,xxx众多的企业在用人上倾向于男性选择,有的单位干脆就将女性拒之门外,使失业妇女再就业难度加大。当前失业妇女再就业求职中还遭到外貌歧视、年龄歧视等。不少企事业单位对所招聘的女性要求年轻貌美,并有一定文化的女性,在这种市场选择和压力下,年龄大、无技能占多数的失业妇女就业更加困难,市场将这部分妇女挤压到那些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收入低的职业中。同时由于失业妇女就业层次的下沉,使失业妇女遭受隐性就业歧视。相当多的失业妇女在劳动时间长,待遇低,没有劳动保险等等非正规就业领域就业,种种对再就业中的失业妇女缺乏关注的做法,助长了企业中的隐性就业歧视。
3、失业妇女再就业遭受劳动权益损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性质的根本性转变以及劳动力市场发展不够成熟,失业妇女再就业的过程中劳动权益时常受到侵害。具体表现在:(1)失业妇女的经济利益受损害。xxx一些用工单位不与招录的失业妇女签劳动合同,在临近试用期满时,以各种理由解雇招工对象,不给或少给工资。同时不断地招工,不断地解雇,以这种方式损害失业妇女的经济利益。有的和雇用的失业妇女签订的合同不公平,基本上没有对失业妇女的合法权益如社会保障等等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只是单方面强调了受雇者对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2)性骚扰及人身伤害问题严重。失业妇女在工作过程中,男性老板对女性雇员在性方面的引诱、威胁和讹诈,因加以拒绝而遭到个人和职业上的刁难现象也日益增多。这些行为侵犯了失业妇女的尊严、污染了劳动环境,导致失业妇女在劳动中情绪低落、工作质量下降。而遭受性骚扰的失业妇女大都难以启齿,因此这种侵权现象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另外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无从落实,劳动保护设施普遍缺乏。
4、失业妇女再就业面临双重角色的冲突
由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在中国已经流传了几千年,这就使得我国妇女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及家庭负担。这种现象在失业妇女群体中表现的尤为严重。一般来说,积极寻求再就业岗位的失业妇女,她们的配偶也大多从事着工资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或者同是失业人员,使得这部分失业妇女在承担照顾儿女、赡养老人的家庭责任的同时不得不出外工作。她们不仅要在家庭中承担照顾老人、养育子女的责任,而且在社会上还要参加劳动,履行工作上的相关责任。正是由于这种双重负担的存在,使企业不愿雇佣有家庭负担的失业妇女,认为这一就业人群家庭负担沉重,有经常需要请假或旷工的可能性,难以有效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失业妇女社会、家庭双重角色的冲突,更增加了再就业的难度。
(三)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1、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xxx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加剧了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困境。每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新增劳动力,包括各类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共同构成了三支就业大军。在这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无疑会加剧包括性别在内的各类排斥与歧视。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招聘成本而不断提高门槛,在录用条件中除了要求专业、学历、语言能力等与生产效率相关的职业性因素外,还提出户籍、年龄与性别等方面的非职业性因素限制,后者无疑具有歧视性质。终所造成的结果是,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中形成不利于失业妇女的就业环境。
2、失业妇女就业劳动成本高
从市场利益化的角度看劳动力的使用,就会发现女性劳动力的成本高于男性。第一,生育和抚养孩子将要耗费女性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第二,妇女生育福利和“四期”保护,增加企业支出。第三,女性比男性早退休5——xxxx年,一般比男性领退休金的时间长。第四,建立妇女基本的卫生保健设施,增加企业基建开支。基于女性的生理特征,她们对工作条件的要求相对较高,如不能承受较强的体力劳动和长时间的工作,更关注人身安全问题等。除非雇主有办法抵消雇佣女工带来的上述负效应,才可能雇佣女工。否则,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追求利润大化的企业面对维护妇女的权利与保护企业的利益之间的矛盾,自然会选择后者。由于相对较高的劳动力成本,失业妇女在雇佣市场上不得不面对更加严格的筛选,从而在竞争力上失去与男性平等的地位。
3、就业机制发生变化
由计划就业机制向市场就业机制的转变对失业就业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在计划经济时期,在国家强有力的行政干预下,女性的劳动权利和就业数量得到了大程度的保障。但是在国有企业以“减员增效”为运作机制的改革声中,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以下岗、待业、转岗等方式被边缘化,这其中包括大量低文化、少技能的女性。同时,用人权力主体由国家转向企业,一方面是国家行政干预手段弱化,另一方面则是企业的自主权在增大。就业机制的变化,使得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对女性就业的保护功能在逐步削弱,那些文化技能素质较低、年龄较大的女职工率先被企业给淘汰了。许多失业妇女进入非正规部门,成为低收入人群。也就是说,当劳动的性别分工失去了国家的主导力量而进行平衡时,失业妇女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
4、法律和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和缺乏可操作性,给失业妇女就业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难度。一是现有的法律保障已不能适应市场体制劳动关系变化的需求。如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无有关反对年龄歧视的条款,也无保护女工免遭性骚扰伤害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两个方面却恰恰是女性选择就业的主要因素。二是缺乏对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惩治条款。如《劳动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了妇女与男子有平等就业权,但未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者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三是政府执法与监督的力度不足。当前,在xxx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明知故犯地侵害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一些地区管理部门,偏重扶持企业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侵犯失业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视而不见,甚至对三资企业和利税大户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姑息甚至纵容,损害了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
5、失业妇女个人因素阻碍其再就业
失业妇女的心理因素和文化素质对其再就业影响也很大。一方面是心理因素影响,主要是择业观念陈旧、竞争意识不强。有些妇女失业多年,“等、靠、要”思想严重,对再就业要求工作轻松、收入高、离家近,而很少考虑自身条件的不足。在xxx市妇联与市就业局联合举办的多次失业妇女专场用工洽谈会上,一些适合女性但报酬较低的岗位,常常无人问津。同时失业妇女的就业观念一直不如男性积极。在就业选择上,失业妇女往往倾向于稳定,这必然会影响她们去富有成效地参与社会竞争。另一方面是文化素质的影响。失业妇女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是她们就业处于劣势的根本原因。受教育较少,缺乏技术专长,首先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受教育少还使她们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时因缺乏再学习能力而遭淘汰。
二、促进xxx市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失业妇女再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而xxx失业妇女再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有经济的原因,有制度的原因,有文化的原因,也有失业妇女自身的原因。根据xxx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失业妇女的再就业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经济增长带动失业妇女再就业
保持适当的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就业弹性,才能为失业女性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坚实的基础,这也是解决失业妇女再就业问题的首要前提。要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难得机遇,进一步改善xxx市软硬环境,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和提高引进国内外投资的规模和水平,加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组改造,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放宽限制、鼓励更多民资进入投资领域和经营领域,创造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岗位的增长点,为失业妇女再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广阔的空间。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是吸纳失业妇女再就业多的产业部门,具有涉及面广、市场广阔、吸纳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势。xxx市失业妇女在第三产业再就业占多数,并且主要集中在一些层次较低、发展空间较小的行业中。作为扩大失业妇女再就业的主要渠道,xxx第三产业发展的潜力仍然很大。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政府应加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使越来越多的失业妇女找到适合她们生理特点和心理特质的岗位。在发展战略思想上,应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鼓励全社会力量兴办第三产业,鼓励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使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应当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第三产业,如商业、住宅和各种新兴服务业(如信息咨询、金融、社会保险)等;同时要把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与发展第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商品流通业、旅游业等更适合失业妇女再就业的产业。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作为现代经济组织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活力的微观经济单元,其发展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均表明:中小企业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和税收。有数据显示,每创办1个小企业,平均可以创造6个工作岗位。虽然xxx中小企业近年来发展很快,但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普遍存在着数量偏小、质量不高等问题,发展的意识和环境条件也较差,一系列相关配套设施和制度也亚待完善。当前应当充分重视中小企业的作用,从失业妇女就业现状出发,在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同时,政府有必要建立有利于小企业发展的规章,适当放宽市场准入范围和限制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减轻税费负担,完善为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并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政策上予以积极扶持,支持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以城镇集体、乡镇集体和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群,争取吸纳更多的失业妇女再就业。
3、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收失业妇女再就业的重要渠道。xxx作业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国有企业吸收就业的压力一直较大,也造成过包袱过重、隐性失业人员过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逐步改变xxx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中国有企业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状况,对各类非公有制经济采取积极的放开政策,消除一系列体制障碍,创造良好条件,帮助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以开辟新的失业妇女再就业门路。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增长、促进失业妇女就业、增加失业妇女收入和保持社会稳定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引导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非国有企业吸收国企下岗失业人员,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并鼓励个体和私营业主帮助和引导更多的失业妇女自谋职业或到民营企业中就业。
(二)加强失业妇女再就业的法律保障
面对失业妇女在再就业过程中遭遇的不平等及性别歧视等问题,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制措施,以约束各行为主体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行为,从而保障失业妇女拥有平等、公正的就业环境。
1、健全维护失业妇女劳动权益的相关立法
要尽快建立针对失业妇女“就业机会平等法”,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禁止从职业进入到工作评价、职业安全等就业全过程的性别歧视。xxx市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政策及其他规制措施,并尽快制定这方面的惩罚和补偿制度,确定惩处和补偿细则,规定用人单位在消除就业歧视中的责任和义务。
2、完善失业妇女法律援助机制
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失业妇女正是法律援助与支持的重点。xxx市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失业妇女就业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招募热心于失业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志愿者”,为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失业妇女提供全面而及时的法律援助。还要通过成立由法律专家和妇联干部组成的妇女维权志愿团,开展一系列主动维权活动,切实为失业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社会保护。同时充分发挥“巾帼社区维权站”的作用,经常向失业妇女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和宣传,增强她们在再就业中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
(三)落实失业妇女就业扶持政策
失去了行政政策的保护,失业妇女在与男性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这种冲击,在传统国有经济占优势地位的xxx体现得更为明显。为此,政府在制定就业政策时,应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进一步完善失业妇女就业帮扶机制。针对目前由于市场竞争造成失业妇女就业的边缘化趋势,政府应当及时进行一定的行政干预,对失业妇女就业给予适当的优惠条件,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1、通过政策支持保障失业妇女应享有的权利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它只承认强者而不会自动保护弱者。如果对失业妇女就业不给予适当保护而让其与男性完全竞争,结果只能是失业妇女被排挤出就业市场,失去获得工作的权利。妇联作为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组织,在参与政府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时,要特别体现性别意识,把失业妇女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给予特别关爱。如在失业妇女就业创业中降低从业门槛、实行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社保补助、重点帮扶等,为失业妇女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建立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监督机制网络
为使失业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招聘、录用,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更加规范,应形成以xxx市政府为主导,其他非政府组织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网络。一方面是政府的积极作为。xxx市人大首先要设立专门的性别平等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劳动部门相应的设立“性别平等”监督办公室,劳动力市场设监控窗口处理投诉,使遭遇性别歧视的失业妇女有正常的投诉渠道。要建立由xxx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合作执行的积极的反对就业歧视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加强政府的执法力度,对违规的用人单位应严加惩戒。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非政府组织的维权作用,工会和妇女组织有权要求雇主定期汇报本企业录用、报酬福利、职位晋升的性别情况,并结合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的处理。
3、增强政府主体在就业领域的社会性别意识
失业妇女想真正实现平等就业,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的重视。xxx市政府首先要加强社会性别意识,要将两性就业机会平等、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发展相协调的理念纳入到各级决策部门,使之在政策制定和调整的过程中注意到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社会公共政策的理念,应以人为本,体现社会公正,要有现代的文明的性别意识,使政策在制定、执行的过程中不因性别意识的缺失和性别盲点而产生性别歧视,切实为失业妇女平等参与就业问答题做出政策上的强势保证。
(四)推进失业妇女实现非正规就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铁饭碗”、“终身雇用制”已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合同制”、“承包制”、“租赁经营”、“临时工”等多种用工形式。尤其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和雇主主张实行“小时工作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业妇女如果只是一味地想在“正式”单位就业,就会使自己失掉许多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许多失业妇女认可并进入非正规部门就业,包括自我就业、家庭就业、阶段性就业、工时就业、家务劳动等。过去寻求稳定、舒适的择业原则,正在被以收入和发展机会为决定因素的择业原则所取代。
1、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非正规就业岗位
社区中蕴藏着大量的非正规就业岗位。社区服务业具有资本密集度低、劳力密集度大,劳动强度弱,劳动时间富有弹性,就业门槛低,就业方式灵活,介入性强等特点,是非正规就业的主要形式,可以为失业妇女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xxx市社区就业的潜力十分巨大。社区中可开展的就业岗位非常广泛,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四类:(1)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可以促使部分文化高、素质好的失业妇女通过公开招聘走上社区管理工作岗位。逐步做到社区管理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便民利民服务岗位,主要有托老、托幼、日常维修、清洗、家政服务、钟点工等弹性和阶段性就业岗位。(3)社会后勤保障服务岗位,面向社区内单位服务,开发快餐配送、卫生清洁、房屋维修、办公设备维护、保洁、保安、保绿及进行劳务派送等岗位。(4)社区小企业和家庭手工业就业岗位,可以利用社区内的闲置资产、场地创办投资少、见效快、机制灵活和适应性强的社区家庭手工业,包括个体合伙合作的多元化劳务密集型企业,促进失业妇女社区就业。
2、在非正规就业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
在整体缺少就业岗位及其它政策措施对增加就业机会作用有限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直接在非正规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可弥补市场就业的不足。在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发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可推广适用的岗位,如政策法规宣传、综合卫生监督、文化教育员、体育健身、两牢人员帮教、社区配送、居家养老护理、病残人员看护、公益小饭桌、小学生接送等就业岗位。同时加大在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要件的审核力度,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和实地检查,要实行劳动、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核对、调整,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数据库,从而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管理,促进公益性岗位的有效使用。
3、加强对失业妇女从事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护
失业妇女更多地从事非正规就业和传统服务业,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失业妇女就业层次偏低,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劳动权益容易受到损害。此外,在经济萧条时,妇女往往成为首选淘汰者。因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在努力扩大失业妇女就业领域、开拓失业妇女再就业渠道的同时,重视劳动力市场上的失业妇女利益和失业妇女的职业发展问题,努力完善对非正规就业失业妇女的社会保护。在法律和政策上确立非正规就业的地位,保证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失业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探索适合非正规就业形式的“一揽子”简单社保品种,探索对非正规就业妇女实行以劳动时间为依据的社会保障管理和缴纳保费制度。制定合理的保护性税收政策,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对非正规就业失业妇女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筹建社区工会和妇女组织,提高非正规就业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鼓励失业妇女自主创业
失业妇女的成功创业不仅能为自己获得工作,还能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我们应该要看到在目前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失业妇女的自主创业无疑会给紧张的就业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缓解,具有积极的社会作用,因而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失业妇女自主创业。
1、加大对失业妇女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
失业妇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严重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各关部门要积各关部门要积极为有创业愿望的失业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服务。xxxx年底,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妇联联合下发了《转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辽财债〔2009〕1000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后,辽宁省从事微利创业项目的城乡妇女可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中央财政全额贴息。辽宁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后,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乡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可由原来的5万提升至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xxx市小额担保贷款的业务流程,为失业妇女创业铺路搭桥。
2、构筑多层次的失业妇女创业服务网络
各级妇联及政府就业部门要紧密配合,构筑多层次的失业妇女创业服务网络,为失业妇女创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发挥以xxx市下岗妇女再就业指导中心为龙头的四级失业妇女再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对有创业愿望的失业妇女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要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开展创业和开业指导、企业管理、项目咨询等内容的创业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在各劳动力市场组建的妇女创业指导室的作用,专门为失业妇女进行“一对一”职业指导和自主创业指导,提供政策信息咨询、职业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扶持失业创业的同时,带动更多的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络和开展扶持活动,支持失业妇女创业。
(六)提高失业妇女综合素质,增强再就业能力
目前失业妇女的综合素质不高是其就业难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对于那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女性劳动者,她们更容易受到下岗和失业的冲击。失业妇女再就业的大障碍是妇女就业技能差,就业观念落后。失业妇女要想实现再就业,只有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再就业的竞争能力,才能为自己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1、转变择业观念
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失业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针对失业妇女思想陈旧,观念滞后,就业要求过高的实际,加强就业形势教育、转变观念教育、帮助失业妇女认清就业形势,增强竞争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再就业,同时,通过层层举行“巾帼创新业”事迹报告会、宣传表彰巾帼创业和再就业典型等方式,引导失业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失业妇女不再留恋“铁饭碗”、“大锅饭”,要认识到进入私营企业、个体企业打工,自主创业、自谋出路、临时工、季节工、计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都是实现就业的渠道,只要愿意“低就”,失业妇女再就业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2、提高文化技能
失业妇女必须通过教育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教育不仅使妇女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失业妇女获得自信、自尊,培养自己耐挫心理,树立健康的竞争意识。
(1)要开展岗前教育。积极开展以创业、再就业政策、法律知识、健康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岗前培训,并进行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受培训的妇女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成为具有平等理念、竞争意识和创业精神的新型劳动者和创业者。
(2)要开展技能培训。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信息、技术、师资和场地资源,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失业妇女的择业技能。坚持培训安置并举的方针,根据市场需求、用工单位需求、求职妇女需求,区别不同层次,采取基地培训与办班培训相结合,能人代培与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短班培训与长班培训相结合,一般技能培训和高新技能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观念引导相结合,送技能到社区培训与组织起来集中到市区培训相结合,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与失业妇女需求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注重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的有机统一,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行“企业出单、培训机构订单、政府买单”的三方联手工作模式,同时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引导培训对象参加“订单式”培训,监督培训机构组织“订单式”培训,督促企业参与“订单式”培训,通过实施培训与就业对接,实现培训与安置并举。
失业分析报告 篇2
适用场景:企业参保违规查处、失业金发放监管检查
内容看点:规范失业金发放流程、强化企业参保责任、提升基金管理效率
行文逻辑:成立检查小组→核查参保情况→分析求职意愿→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目前,失业保险征收情况要远好于失业保险支出。而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8月,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xxxx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xxxx年来,九龙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失业分析报告 篇3
适用场景:企业招聘需求调研、失业人员帮扶政策制定
内容看点:就业难原因深度解析、失业人员帮扶策略参考
行文逻辑:掌握现状→分析供求→评估创业→剖析问题→总结趋势
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xx区就业、失业人员的现状,掌握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就此开展了相关的调查分析活动。现将调查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从就业岗位与求职登记情况看,我区就业岗位不能满足失业人员求职需求。
三、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5月份,xx区创业培训人数累计完成263人,成功创业105人。据统计,xx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共计4435户,从业人员6003人,其中:20__年新增743户,注册私营企业330户,从业人员6352人,其中:20__年新增39户。
20__年9月,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消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等费用,并对失业人员创业的给予减免工商行政管理的其他费用。但就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新增速度及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来看,失业人员创能力较差,发展速度较为缓慢。
四、就业形势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用人单位招聘意愿明显下降,使各类失业人员就业问题更加尖锐,直接影响就业局势的稳定。同时,由于企业裁减人员的现象还在蔓延,就业转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将进一步增加,长期失业者、各类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将更加困难。
五、失业人员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一)个人方面原因:
一是对就业和薪酬的期望值过高。对自己的定位不清,目标不明。对工作要求一步到位,理想化,导致部分失业人员就业难。薪酬期望值高出社会现实水准,导致部分失业人员有业不就。二是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陈旧。近几年,我区第三产业发展较快,新增不少就业岗位。但餐饮、洗浴等服务性岗位及居民小区物业保洁、绿化、环卫保洁等岗位被认为是不体面岗位,当地人不愿在当地做,而是去外地做。我区的这些岗位也大多是外地人、或离退休人员来做。特别是新生劳动力做事眼高手低,不愿从事苦脏累的工作,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比较爱面子,怕从事底层的工作被朋友亲戚看不起。三是缺乏专业技术成为就业的门槛。一些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转失业人员,过去在岗位的技能单一,转岗后自身的技能得不到发挥,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制约了失业人员就业。四是缺乏自主创业的意识。失业人员对创业的认识不全面,甚至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缺少管理经验,对行业缺少深度认识,对市场和营销缺少深入了解。还有部分失业人员总想到正式单位、大企业就业,即使已实现灵活就业也隐瞒不报,隐性就业现象普遍。
(二)社会方面原因:
一是失业人员就业渠道不畅。目前的就业渠道无非是职业介绍机构推荐、熟人介绍和社会的招聘等,并且一些特殊的岗位只适用于特定人群,对大多数失业人员来说,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及招聘会才是最主要的就业渠道。目前企业岗位的缺乏,远远不能满足失业人员的需求。
二是企业用工制度不合理。部分私营企业用工制度极不合理,拒签劳动合同,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屡屡发生,另外,目前企业招聘起薪较低,升幅不大,并伴有苛刻的罚款制度,同时,用人单位还设置经验、性别等障碍拒绝一些技能单一的失业人员。
三是失业人员就业就业成本较高。矿区居民由于居住地偏远,如去工业园区或城区打工,其每日往返交通费、午餐费等构成了他们的就业成本,占去其收入的近一半。而矿区妇女就业成本更高,特别是30-45岁的妇女,除以上开支外,还要附加孩子的托管费等,收入基本所剩无几。
(三)当前就业的主要关注点:
从劳动力供给方面分析,就业压力依然不容忽视。随着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的增多,城镇新增劳动力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加上20__年未实现就业的人数及转移劳动力,隐性就业人员对就业岗位的观望,20__年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将会有较大增长。但是,另一方面,又普遍缺乏有技术和专业知识的熟练操作工,造成了用工的结构性矛盾。
通过对全省1万户用工监测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报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涵盖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18个行业门类的劳动者。通过对劳动者薪酬进行系统统计分析,最终测算出去年广东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