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的报告 篇1
适用场景:农村房屋权属争议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对
内容看点:宅基地房屋权属争议解析、农村房产交易法律风险提示
行文逻辑:协议离婚分割房产→户口迁移变更身份→签订买卖合同→法院认定无效
丈夫席某将农村自建房三间卖给姜某,妻子谢某认为该房产是其作为村民组集体成员在其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应系其所有,丈夫席某无权处分,故将丈夫席某与买房人姜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席某与姜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1995年2月,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村民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协议离婚,二人约定位于该组的三间农村自建平房(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登记在席某名下)原告谢某分得一间,被告席某分得二间,合同范本《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1995年7月,被告席某将其户口迁至上海市。20xx年5月11日,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复婚。
20xx年2月20日,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其户口在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某村民组)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被告席某将该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转让费3000元,被告席某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被告姜某。被告姜某买房后就全家搬入居住至今,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20xx年12月1日,被告姜某的户口迁移至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宅基地变更手续至今未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席某将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虽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姜某不是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的成员,但是现在被告姜某的户口已迁入该组,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姜某具备购买该集体经济组织房屋的"资格,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属于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应合法有效。而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的三间房屋中有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平房,被告席某系无权处分,且至今原告谢某未追认,被告席某出卖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行为无效。
自建房的报告 篇2
适用场景:自建房整改验收准备、消防隐患整治部署
内容看点:自建房整改进度通报、消防隐患处理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执法行动→组织宣传动员→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截至6月7日,街道505幢自建房加工场所,完成整改验收281幢,取缔关停98幢,出具报告率为,上周五全市排名第三,尚有126幢未完成整改,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执法力度,强势推进整改。对不配合评查、隐患拒不整改、评查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坚决落实关闭、关停措施。截至目前,共组织10次执法行动,参与人员100多人次,排查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051条,查封拒不整改和整改滞后的自建房35幢,查封促整改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评查整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逐栋发放《街道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告知书》,制作2块大型户外广告标语,张贴100张通告、悬挂120条宣传横幅、印发5000张“一懂三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出动微型消防车播放音频22车次,社区广播100余次。发动各自建房业主开展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活动505场次,提高应急自救能力,营造“人人学消防、人人懂消防”的工作氛围。
二、工作存在困难
(一)主观原因。各社区督促自建房业主整改不够全面细致,隐患未能彻底整改,比如有的自建房场所涉及整改项目比较大的.喷淋整改好了,仅剩消防器材等小问题,却没能督促整改落实彻底,跑完整改验收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大部分业主特别是超限的业主存在观望,原因主要是整改费用成本较高,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且收费标准不一,建议指挥部对整改费用标准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客观原因。街道对负责评查和整改的第三方约束措施少,部分中介机构业务水平良莠不齐、配合程度低,建议指挥部加大第三方监管力度,出台约束措施和办法,确保评查整改有序高效推进。
1、中介技术力量保障不到位,导致施工没有连续性。
2、部分自建房已按照之前中介机构评查过程中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但待验收时消防评查验收工程师要求整改的内容又再次增加,导致整改进度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自建房加工场所进行重点督办,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取缔关闭。
自建房的报告 篇3
适用场景:自建房施工前材料审核、自建房竣工验收资料准备
内容看点:自建房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主体结构验收标准解析
行文逻辑:核查材料资质→检查施工过程→评定分项质量→确认整体合格
自建房工程由泰州市泰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10月8日开工,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于20xx年10月8日通过验收。根据泰州市泰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自检和报验资料,我项目部依据《监理规划》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记录、设计图纸及说明、工程变更,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张甸镇宫王村1、3自建房,位于姜堰市张甸镇宫王村村部西侧,328国道南侧,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520.4,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2.5米。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类别为3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合理使用年限为xxxx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基础采用钢筋砼独立基础,持力层承载力标准值应大于120Kpa,基础垫层砼强度为C10,基础砼强度等级为C25,上部承重构件砼强度等级采用C25,构造柱、压顶梁、过梁、栏板采用C25。非承重的内外填充墙采用混凝土加气砌块以及M5混合砂浆砌筑,屋面为屋面瓦混凝土坡屋面。
二、质量评估依据:
1、设计图纸及说明、工程变更。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3、 《砼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0)。
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6、监理在施工过程控制中形成的监理资料、数据等。
三、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张甸镇宫王村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自建房主体分部划分为2个子分部,5个分项工程,现分别介绍其质量评定结果:
1、主体结构砼子分部工程(3个分项:钢筋分项工程、模板分项工程、砼分项工程)。
(1)、钢筋分项工程:在此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从源头抓起,对进场钢筋的牌号、直径、规格,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要有出厂证明书,按规定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许用于工程(其中见证取样15个批次,均抽检复试合格)。在施工中,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检查钢筋绑扎质量,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该分项工程经监理对20个检验批检查,验收合格。
(2)、模板工程:是保证钢筋砼的几何尺寸、垂直度、表面光洁至关重要的工序,在绑扎钢筋之前对模板的"刚度、强度、稳定性、板缝宽度、接触面洁净及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平整度、预留孔洞等现场进行严格检查,监理签署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由于施工中模板个别地方加固不牢靠,个别施工人员粗心大意,造成个别跑模、胀膜、漏浆及截面尺寸偏差等现象,经现场处理后,符合要求,分项工程经监理对20个检验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
(3)、砼分项工程:在砼浇筑过程中,按旁站监理计划进行跟班作业,旁站监理,砼均使用商品混凝土,由泰州市三页混凝土有限公司及泰州市田野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砼浇筑过程严格监理,对砼的保养(尤其是前一阶段的高温天气)严格进行监督,确保砼工程质量,其中见证取样留置试块共16组(同条件8组,标养8组)砼强度检测合部合格,该分项共有20个检验批,验收合格。
2、主体结构填充墙分部工程有两个分项工程:混凝土加气砌块、空心砖砌体和配筋砌体分项工程,配筋采用植筋的方式,植筋经检测符合要求,混凝土加气砌块、空心砖材料合格证明文件齐全,砌筑砂浆按实验试出具的配合比报告,由电子称计量配料,砂浆按对比量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留置试块。砌筑过程严格按要求砌筑,砌体的垂直度,砂浆的饱满度、平整度基本符合要求,整个砌筑过程中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经监理对已完成的4个检验批的检查,验收合格。
四、水电预埋分项:
本工程水电预埋分项共分电气预埋管5批,接地装置5批,全部验收合格,各种材料证明文件齐全。
五、本工程共设沉降点4处,共观测4次,累计最大沉降量5mm,最小沉降量1mm,无不均匀沉降现象。
六、主体分部工程评估意见:、
1、资料核查:经核查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符合规范要求,现场观感质量一般。
2、质量评估: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合格证明文件齐全,经抽检复试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承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施工过程能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监理部《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交底”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作业文件资料,以事实文字记录和第一手数据为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通过对主体分部五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确认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