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报告 篇1
适用场景:食品检测机构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数据参考
内容看点:沿海地区食品安全隐患、高风险食品类型识别、致病菌分布规律分析
行文逻辑:采样检测→分类分析→结果统计→问题讨论
食源性疾病现已成为公共卫生领域广泛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问题,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菌、产单核李斯特菌、大肠埃希菌、副溶血性弧菌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食源性致病菌[1]。不同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不同,同时由于不同地区特色食品不同,导致不同地区食源性致病菌的分布存在一定差异性。为了解大连市金州新区食源性致病菌感染状况,为有关部门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本研究对该地区部分食品食源性致病菌进行了监测和调查。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xx 年 7 月—8 月对大连市金州新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农场出售的食品进行集中采样,抽样的食品包括猪肉、牛肉、禽肉、卤肉、散装食品、凉菜、活体海产品、鲜冻海产品、生拌海产品。每类食品采样数为 85 份。
1。2 方法 按照《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实验室操作技术手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对所有的样品采集后,分离培养鉴定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包括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菌和产单核李斯特菌。
2 结果
2。1 不同食品中致病菌的总检出率 猪肉、牛肉、禽肉、卤肉、散装食品、凉菜、活体海产品、鲜冻海产品、生拌海产品致病菌的阳性检出率分别为 28。2%,9。4%,17。6%,3。5%,1。2%,3。5%,16。5%,3。5%和 71。8%。
2。2 不同食品致病菌的.种类分布 猪肉中致病菌以沙门
菌和副溶血性弧菌为主,分别为 12。9%和 10。6%;牛肉中分离出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菌,检出率分别为 1。2%,4。7%,2。3%,1。2%;禽肉中分离出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单核李斯特菌,检出率分别为 11。8%,2。3%,1。2%,2。3%;卤肉中检出 2 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和 1 株致泻大肠埃希菌,检出率分别为 2。3%和 1。2%;散装食品致病菌检出率最低,仅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1 株;凉菜中分离出致泻大肠埃希菌 3 株,检出率为 3。5%;海产品致病菌均以副溶血性弧菌为主,生拌海产品致病菌检出率最高,达到 69。4%。见表 2。
3 讨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以及群众健康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大连市属于沿海城市,具有丰富的食品资源,发生的食物中毒及食物食用不适的投诉事件主要是由于食源性致病菌污染引起[5,6],食源性致病菌污染可导致一系列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该地区居民健康构成威胁。
本调查结果显示,大连市金州新区主要食品受致病菌污染较为普遍,检出的致病菌包括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菌、产单核李斯特菌共 5 种。检出的致病菌中,以副溶血性弧菌为主,其次为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还有少数食品如牛肉、卤肉、凉拌菜中检出致泻性大肠埃希菌,禽类食品中还检出了 2 株产单核李斯特菌。这种食源性致病菌分布主要是由大连金州新区自身的地域特点和食品构成有关,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7],但本研究采样食品范围较广,同时由于采样数量差异,致病菌分布及检出率存在一定差异。本调查结果显示,猪肉致病菌以沙门菌和副溶血性弧菌为主,分别为12。9%和 10。6%;三类海产品致病菌均以副溶血性弧菌为主,生拌海产品致病菌检出率达到 69。4%,与文献报道的 70%相近[8]。沙门菌是引起食源性疾患常见的致病菌,其侵入人体所引起的疾病是我国主要的食源性疾患之一[9]。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当中,人和动物是主要携带者,其极易污染食品[10]。
产单核李斯特菌广泛分布在自然界,以家禽和家畜为主要宿主,且很容易污染食品而引起食物中毒和李斯特菌病暴发。食品业应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控制操作流程,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副溶血弧菌主要存在于海带、鱼类、贝类等海产品中,本研究调查显示,生拌海产品副溶血弧菌污染特别严重,是沿海地区食物中毒和急性腹泻主要病原菌之一。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大连市金州新区食源性致病菌检出率较高,针对这一现状,食品安全部门应该对食品加工生产企业、食品销售市场加强监督和管理;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食品监测力度,定期进行食品风险评估。同时,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范围和力度,提高消费者健康饮食的意识,自觉做到少食或不食生拌海产品,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源性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医院疾病监测管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内容看点:医院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行文逻辑:调整组织结构→明确监测内容→规范填报流程→开展病原学检验→完善信息录入
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不管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食源性疾病一直是威胁人类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
我院自20xx年即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每年都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尤其是及时发现并报告的五彩冰激凌中盐酸克仑特罗中毒事件及狗肝中毒事件,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控制事态发展,从而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贡献。现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xx年版)、《20xx年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进行修订。
一、组织领导
调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组织组成,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会诊组组长:
成员: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医院食源性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防保健科,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监测内容
1、监测科室包括:各临床及医技科室。
2、监测病例定义
(1)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食源性感染性病例和食源性中毒性病例。
感染性病例是指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中毒性病例是指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等。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如三x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3)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是指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出现1人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3、报病数量要求
医院20xx年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总数不低于400例,应做到应报尽报。
4、填报流程与时限(1)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病区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中“上报卡管理”进行填报,门急诊医生填写纸质“信息表”进行报告);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中毒性病例、2例及以上同源食源性感染性疾病病例的,在诊断后1小时内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对于其他个例食源性感染性疾病病例,在24小时内报告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对于疑似食源性聚集病例甚或死亡病例立即电话报告xx市卫生计生委并及时予以网络报告;对于个例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立即电话报告xx区食安办,对于其他个例食源性感染性疾病病例于诊断后48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2)食源性异常病例
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异常病例应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并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及医务处。
医务处负责组织食源性疾病病例的会诊工作,预防保健科在必要时配合会诊并承担病例信息的上报工作。对于个例食源性异常病例,于16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将会诊后确定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在会诊后当天报告xx市卫生计生委,将患者信息纸质材料(含患者病历及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复印件)及时报送xx市疾控中心;对于2例及以上食源性异常病例,于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将会诊后确定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立即报告xx市卫生计生委,将患者信息纸质材料及时报送xx市疾控中心。
(3)食源传染病病例
临床医生发现食源传染病病例须同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进行报告。
5、病原学检验
我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验工作,采集食源性感染性疾病病人的生物标本,由医院检验科进行特定病原体检验。
(1)监测对象
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腹泻是指每日排便3次及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如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2)检验项目
采集病人的粪便或肛拭标本,检验项目包括: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诺如病毒等。
(3)监测要求
(a)尽量在用药之前采集病人的粪便或肛拭子标本。
(b)检验科完成菌株分离鉴定工作后,及时将菌株送至xx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室进行生化、血清型、毒力基因的复核鉴定。
(c)检验科全年检验生物标本总数不低于200份。
(d)细菌性病原体总阳性率不低于6%,诺如病毒核酸阳性率不低于6%。(e)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疾控中心、药监部门等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配合xx市疾控中心开展的标本复核工作。
(4)信息录入
检验科在完成检验后一周内将检验结果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在24小时内将检验结果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