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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报告(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6-10-21 07:17:25 查看人数:57

生猪屠宰报告 篇1

适用场景:肉品市场监管检查、私屠滥宰整治行动

内容看点:保障肉品安全措施、打击私屠滥宰成效

行文逻辑:贯彻文件精神→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监管措施→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生猪屠宰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屠宰检疫操作培训、生猪防疫流程规范

内容看点:屠宰检疫技术学习、疫病防控实践参考

行文逻辑:开展检疫程序→实施头部检验→进行皮肤内脏检验→完成胴体检查→开展旋毛虫检测

崇左市宁明县水产畜牧局,该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包括动物免疫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动物免疫工作的技术培训、指导、督办、检查,动物疫病监测、疫病普查、调查报告、疫情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疫病防控措施等;负责畜禽品种资源开发、利用、改良和保护,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及寄生虫病调查、普查、预防,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畜禽产品产地、运输、屠宰环节的检疫工作。

我在去猪场实习的同时,还到当兽医站进行屠宰加工检疫。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每天都是凌晨进行,在这期间我都能准时到位上岗严格遵守检疫的工作守则,认真的做好每一项该做好的事。遇到不明白或不懂的,就向师傅虚心的请教,为能更好的掌握生猪的屠宰检疫技术。

生猪的屠宰检疫基本程序为头部、皮肤、内脏、胴体和旋毛虫检验五个环节。

1、头部检验:头部检验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放血后,烫毛前,用刀将杀口向下颌间隙扩大,在下颌骨支内侧长到左右颌下淋巴结,观察其状态及其周围组织有无胶样浸润,有无出血、化脓、结节等,主要检验炭疽、结核病及化脓性炎症;第二步检验在割头后,在左右侧下颌骨平行处切开咬肌,检查有无囊尾蚴寄生,然后检验咽喉黏膜、会厌软骨和扁桃体,主要检验猪瘟、猪肺疫。

2、皮肤检验:猪在脱毛后开膛前,对带皮猪进行皮肤检验,主要观察皮肤的完整性和色泽的变化,注意耳根、四肢内处侧、胸腹部及背部等处有无点状、斑状、弥漫性发红和出血变化等。

3、内脏检验:视检内脏形态、大小及色泽有无变化,有无出血、水肿、糜烂及溃疡等,触检其硬度、弹性及有无结节等变化。

4、胴体检验:视检胴体色泽、浅血管内血液滞留情况、肌肉切口的湿润情况,以判定放血程度;然后仔细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脂肪、腹膜、关节、筋腱、骨及骨髓等组织,观察有无出血、水肿、脓肿、蜂窝织炎及肿瘤等病变;剖检具有代表性的淋巴结,观察其有无充血、出血、水肿、坏死及化脓等变化。

5、旋毛虫检验:主要是目检胴体两侧的横膈膜肌,表面有无针尖大半透明乳白色或灰白色隆起的小点,如发现有,再用显微镜进行压片镜检。经检验合格的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在运输或销售前,再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在实习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课本和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基本上掌握了生猪屠宰检疫的要点,认识其检疫的意义。这不但提高了我的专业知识水平,还锻炼了我的动手能力。

本来我对猪只的"各个部位和组织都不认识,经过实习,我熟悉了猪只各部位的构造,学会剖检各个淋巴结,这些实际操作是课本上学不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我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身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我增值。

生猪屠宰报告 篇3

适用场景:生猪屠宰企业调研、行业监管政策制定

内容看点:生猪产业优化路径、屠宰监管改进方案

行文逻辑:调查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x县是生猪养殖及屠宰大县,为了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县生猪屠宰产业发展现状,找准我县生猪屠宰产业发展中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研究切合实际的发展措施,促进我县生猪屠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对全县生猪屠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生猪屠宰企业6家,包括省内最大的屠宰企业宏都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潘官营屠宰厂、牛头崖屠宰点、榆关屠宰点、石门寨屠宰点、台营屠宰点,年屠宰生猪肉80万余头。

河北宏都实业集团是我市唯一的一级屠宰厂,是民企股份制企业,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有员工860人,固定资产1.2亿元。是我国北方规模较大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20xx年共屠宰生猪60多万头,实现产值8亿元。集团生产的“放心肉”产品曾被国家经贸委评为“安全放心肉”,在秦皇岛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公司的冷鲜肉产品还销往北京市场,连续五年在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上被评为“名优农产品”。20xx年被河北省商务厅评为一级屠宰厂,产品可以在全国流通。20xx通过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xx年通过了农业部的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20xx年通过了食品安全认证,20xx年圆满奥运食品供应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彰和奖劢。20xx年宏都集团再投资5000万元建一个高标准的生猪屠宰厂,按出口标准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屠宰生猪100万头,这对于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企业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条生产线的竣工,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新生产线的投入使用,大幅度地提高优质猪肉的产量,缓解市场上对放心肉的巨大需求,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越来越多的人们吃上放心肉。

秦皇岛潘官营机械化屠宰加工有限公司是二级屠宰厂,也是省内较大型的屠宰厂,年可屠宰生猪20余万头。生产肉品主要销往市区。

牛头崖屠宰点、榆关屠宰点、石门寨屠宰点、台营屠宰点这四个屠宰点主要屠宰当地猪只,生产肉品在当地销售,生产规模较小。

二、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

1、除了宏都屠宰厂、潘官营屠宰厂是机械化屠宰外,其他屠宰点存在着屠宰设备较陈旧,生产工艺落后,检验检疫设备不完善,生产规模较小。制约了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

2、我县商务执法人员编制、经费不足,无法对一些偏远地区经常执法,影响了生猪屠宰日常执法监管,给市场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4、养殖量依然偏小,影响深加工和深度开发。宏都、潘官营屠宰厂设计屠宰能力在100万头以上,但是一直存在加工不饱和的现象。

5、资金信贷难,国家扶持政策依然偏少,生猪屠宰企业资金自筹困难,制约了屠宰厂的发展。

三、对做大做强全县生猪屠宰行业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定点屠宰工作的力度。实践证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大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对于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保障市场正常供给,有效地调控肉食市场的积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我市应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力度,加快乡镇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步伐,切实解决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销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好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要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工作,帮助各镇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生猪屠宰工作的统一步署,组织协调、监管、牵头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违规私宰滥宰现象进行打击查处,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销售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顺利实施。

2、强化部门职责。国务院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要求商务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生猪屠宰的管理工作。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屠宰场的定点布局和监督管理。要做好生猪屠宰工作,就要加强监管责任网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3、严格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河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从生猪收购及检疫、屠宰加工、肉品检验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严防病死猪肉、注水肉、劣质肉出场上市。屠宰场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环境,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屠宰、检疫、检验,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健全屠宰管理报告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违规场(厂)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乃至拒不执行的,撤消其定点屠宰场资格,以此来净化肉类市场。

4、突出重点环节。一是抓源头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生猪屠宰的法规、法令,从屠宰管理工作的源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抓起,切实地要求定点屠宰场抓好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二是抓食堂饭店。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等公共用餐场所要从保障在校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购买有问题猪肉,只要把好“供”和“购”两个方面,一定能够降低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的用肉安全隐患。

5、提高执法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定点屠宰场应具备有经验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的屠宰技术人员的要求,有计划地举办定点屠宰场(厂)肉品质量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认证真正把我市肉品检验人员队伍建立起来。针对现有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件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依靠舆论监督。由生猪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对全县生猪屠宰进行认真检查,将其检查结果公开向社会曝光,对设备齐全,条件符合、质量信得过的肉类产品可以向用肉单位推荐,实行“三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销售肉类模式,一定能够尽快改善我市肉类食品卫生状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继续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条例》家喻户晓,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生猪屠宰报告 篇4

适用场景:生猪屠宰监管自查、屠宰场资质清理

内容看点:屠宰场管理难点、肉品安全风险点

行文逻辑:调研分析→现状描述→问题梳理→建议提出

为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障全县人民食肉安全,结合"三学三提升"活动,我前段时间对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及屠宰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1999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市政府于20xx年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河棚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20xx年、20xx年县商务局上报先后撤销了雷堂、凉亭乡、斛山乡、蔡桥、南向店乡、砖桥镇、晏河乡、文殊乡、南王岗、河棚、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殷棚乡、罗陈乡、孙铁铺镇、长兴镇、龙台、仙居乡、十里镇、槐店乡21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市政府20xx年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北向店乡、罗陈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xx年被清理掉的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地方没有屠宰场,部分屠宰户没有到相近屠宰场(点)代宰,在自家屠宰后上市场销售。

白雀园镇、泼陂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均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如白雀园镇的双轮市场、泼陂河镇的椿树店市场、寨河镇的耿寨、吴寨市场,食品经营处仍按定点屠宰管理承包,收取服务费。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主要是宝相寺市场内)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少部分仍在家私屠滥宰(如张勇、曾召军、谢炎富、周家兄弟)。

三、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取消的屠宰场(点)仍在收取服务费。20xx年被市政府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代宰的收50—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30—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仅加盖肉品验讫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二)屠宰场(点)多、乱,经营困难。现有屠宰场(点)该取缔的没有取缔,个别屠宰场(点)每个集只屠宰1—3头,收入低,收不抵支,难以维持正常运营,设备设置破旧,环保条件差,存在脏、乱、差现象。场内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每月仅能领300—500元工资,工作责任心差,难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3镇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到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四)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4个有资质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疫检验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白雀园镇生产流程不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三阳屠宰场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手续。

四、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需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要积极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屠宰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尽快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抓好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甚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控制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生产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

(三)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尽快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首先要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实际(群众有吃热鲜肉习惯、代宰习惯,丘陵地区交通不便等),盘活存量,在14个没有资质的代宰点中选择2—4个转型升级,达到b级屠宰资质并积极申报达标,对不达标没有屠宰资质的坚决取缔;其次要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决彻底打击私屠滥宰,对触犯刑律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猪屠宰报告 篇5

适用场景:生猪养殖政策执行评估、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汇报

内容看点:生猪市场供需失衡分析、屠宰监管措施优化建议

行文逻辑:调研生猪产销情况→分析猪肉销售数据→总结定点屠宰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先后制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其中《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生猪屠宰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给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促进我市生猪屠宰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充分发挥对食品综合监管的作用,当好政府的“抓手”,对全市的生猪屠宰情况进行系统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当前生猪产销情况

(一)当前全市生猪生产情况。

调研组于22日至24日,深入走访了XX市生猪养殖协会的养殖户和板桥镇长冲铺村、胜桥镇泉峰冠村、江河乡丛井村、烟洲镇二塘村等村民。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对全市的生猪生产进行了推算和分析,发现我市的生猪生产存在以下三个十分令人担忧的情况:

一是生猪存栏数量大幅度下降。据调查统计,全市参与市养殖协会的247户养猪大户的生猪存栏总数、母猪存栏数、仔猪存栏数、育肥猪存栏数均全面大幅度滑坡。现生猪存栏总数为56780头,比去年同期的127860头减少了71070头,同比下降55。6%;母猪存栏3876头,比去年同期的7486头减少了3610头,同比下降48。2%;仔猪存栏18690头,比去年同期的39760头减少了21070头,同比下降53%;育肥猪存栏34214头,比去年同期的80614头减少了46400头,同比下降57。6%。根据调查分析,全市同比分别减少55%、48%、52%和 61%。

二是农村分散养猪户急剧减少。据调查,板桥镇长冲铺村、胜桥镇泉峰冠村和江河乡丛井村三个村共计776户,2908人,养猪的农户104户,仅占总户数的13%。我们走访烟洲镇二塘村64户农户,家庭养猪的仅13户,共养猪33头,比去年减少37户,少养72头猪,同比分别减少了74%和45%。

三是短期内生猪的饲养量,特别是生猪的出栏数难以得到恢复性的发展。一方面是因为母猪奇缺,全市不足4000头,年产仔猪 80000头左右,与本市年地销量150000头左右的差距在45%以上。另一方面是因价格上涨较快的诱惑,一些养殖大户可以出栏的上市生猪,待价而沽,江河乡丛井村养殖大户吕光财是这样算帐:他现在200斤以上的育肥猪250头,按前段价格上扬的幅度计算,他的这栏猪不讲生长量的增值,光是价格增值平均每头每天就10元,250头每天共计2500元,育肥猪未出栏,就不会千方百计地替换养殖。

(二)全市猪肉销售情况

XX市宜阳城区的肉食销售价格,屠场批发统装肉价格为9。6元/斤,上市销售价:流一、生源等几个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直销摊位,一刀切统装肉11 元/斤,排骨、瘦肉12元/斤。松柏、烟洲、荫田批价10元/斤,市场销售价:统装肉11元/斤,排骨12元/斤。其他未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集贸市场销售统装肉每斤13元—13。5元,大堡市场7月27日已上涨到15元/斤。全市上半年销售生猪70030头,其中定点屠宰19480头,在本地收购 50660头,在广西、四川、云南、湖北、河南、桂阳等外地收购和调运19370头。

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XX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自1995年施行以来,到目前为止,宜阳镇、松柏镇、烟洲镇、兰江乡、柏坊镇、胜桥镇、荫田镇已推行了生猪定点屠宰。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这几个单位推行定点屠宰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市城区屠场,从去年5月开始,由于本地猪源紧缺,为了保证市场供应,屠场领导组织力量,并亲自上阵到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XX区等周边省份调运生猪。为了平抑肉价,屠场在市场上几大超市和几个集贸市场共设有直销摊位 11个,并对市区103个屠商实行亮牌销售,明码标价,并设立检举电话,稽查队配合物价部门经常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有擅自抬高肉价的屠商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由于定点屠场的艰辛努力,从去年5月起到现在一直保证市场供应。近两个月城区附近的板桥镇、盐湖镇等乡镇,由于没有实行定点屠宰,市场猪源紧缺,也来城区屠场调肉。今年以来,外地祁东市、衡南市等多个市市来常宁考查参观常宁的定点屠宰工作。我市的定点屠宰一直得到XX市商务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到目前为止,市区市场的肉价与周边其他市市的肉价相同,比本市未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市场肉价每斤要低1—1。5元。并市保证了市场的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

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我们分析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母猪奇少,猪源紧缺;二是猪瘟疫伤害养殖户的利益,影响养猪的积极性。xxxx年市粮食局饲料厂3户养殖大户,因 “五号”病,一次处置500多头,政府虽作了相应的补偿,可他们的损失仍近20万元;三是屠商欺行霸市,巧取豪夺。肉食行业终端市场的卖方以个体屠商为主,零售价格的管理调控显然就力不从心,他们从养殖户中低价收购,宰杀后高价上市,每市斤利润达1。5—2。5元。胜桥、板桥、兰江等乡镇一些屠商从市屠场进批肉价是9。6元/斤,到当地市场出售13元/斤,其价格利润为3。4元/斤,他们到养殖户家收购毛价为8。2元/斤,洗白肉价为9。2元/斤,上市出售价都是13元/斤。农民养一头猪,卖给他们到上市销售耗时不到12小时,他们得利即200—250元。由于这种原因,也造成市场猪肉价格上涨;四是养殖的保护性政策不完善,不到位,也影响了养殖的积极性;五是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老幼无力养猪;六是饲料价格上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1、发展不平衡。镇与镇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差距,表现在有些地区认识上不足、管理力度上松懈,特别是撤乡后的个别地区,管理工作滞后,走“回头路”,私屠滥宰现象还存在,给肉品安全、放心带来很大隐患。

2、个别屠宰场管理不严格,劣质肉品出场上市及支持个别经营户夹私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

3、部门之间不协调,场外补检仍未杜绝。部门配合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肉品流通市场监管涉及到各相关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履行职责易出现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执法监管不到位。

4、硬件投资不足,定点屠宰设施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质量检验设备不健全。由于资金不足,无力进行场内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仍有个别定点屠宰场仍然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

四、我们的看法和建议

综合上述有关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定点屠宰工作的力度。实践证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大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对于保证人民吃上放心肉,保障市场正常供给,有效地调控肉食市场的积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我市应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力度,加快乡镇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步伐,切实解决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如落实xxxx年机构改革方案中市屠办四个全额事业编制,解决屠办及执法队必要的经费等。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销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好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要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工作,帮助各镇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生猪屠宰工作的统一步署,组织协调、监管、牵头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违规私宰滥宰现象进行打击查处,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销售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顺利实施。

2、强化部门职责。国务院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要求商务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生猪屠宰的管理工作。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屠宰场的定点布局和监督管理。要做好生猪屠宰工作,就要加强监管责任网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3、严格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从生猪收购及检疫、屠宰加工、肉品检验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严防病死猪肉、注水肉、劣质肉出场上市。屠宰场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环境,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屠宰、检疫、检验,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健全屠宰管理报告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违规场(厂)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乃至拒不执行的,撤消其定点屠宰场资格,以此来净化肉类市场。

4、突出重点环节。一是抓源头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生猪屠宰的法规、法令,从屠宰管理工作的源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抓起,切实地要求定点屠宰场抓好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二是抓食堂饭店。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等公共用餐场所要从保障在校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购买有问题猪肉,只要把好“供”和“购”两个方面,一定能够降低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的用肉安全隐患。

5、提高执法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定点屠宰场应具备有经验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的屠宰技术人员的要求,有计划地举办定点屠宰场(厂)肉品质量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认证真正把我市肉品检验人员队伍建立起来。针对现有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件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依靠舆论监督。由生猪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对全市生猪屠宰进行一次认真检查,之后将其检查结果公开向社会曝光,对设备齐全,条件符合、质量信得过的肉类产品可以向用肉单位推荐,实行“三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销售肉类模式,这样既规范了我市肉类市场又给全市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等公共用餐场所提供了方便。年底前完成对市城肉类市场的净化工作,然后向周边乡镇辐射,这样以点带面的净化方式,一定能够尽快改善我市肉类食品卫生状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继续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条例》家喻户晓,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生猪屠宰报告(精选5篇)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__]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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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生猪屠宰实习报告常见误区

1 抄防疫手册条款当亲身经历,通篇没一句身体记忆。
2 通篇堆砌设备标准型号,像在抄产品说明书,没人关心你背没背下来参数表。
3 把免疫登记表原样誊进报告,连笔迹都照描。
4 把统计报表直接贴进正文,连标点都不改,读着像翻台账。
5 把检疫结果写成化验单复印件,只写“合格”“异常”,不写人怎么判断、凭什么判断、判断时心里打鼓没打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