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考察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乡镇政府土地管理学习、农业政策执行评估
内容看点:土地流转管理经验、失地农民保障措施
行文逻辑:学习考察→分析现状→总结做法→提出建议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个体私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的生活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增多。农村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适时引导农民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市的土地流转工作,由市农委组织部分县市区及乡镇的农村土地管理人员赴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无锡市进行了土地流转方面的学习考察活动,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下辖6个区、2个县、3个市,全市占地93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30万亩,人口549万,其中农业人口90万。当年城镇居民纯收入14277元,农民纯收入6221元,综合实力全国地级市前20位。20xx年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现土地发包完善工作基本完成。
江苏省无锡市下辖4个区、2个市,全市占地463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93万亩,人口430万,其中农业人口220万。当年城镇居民纯收入近15000元,农民纯收入7100元,今年已全面取消了农业税。1998年进行二轮土地承包,土地承包证书、经营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户。
二、可借鉴先进做法
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江浙地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农村劳动转移到二、三产业,越来越多的农民把自己世代耕作的土地以契约的形式,交付给其他农民经营,告别土地进厂、做买卖。
一、江浙地区土地流转坚持的原则。
1、坚持土地的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原则。江浙地区流转始终坚持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先进科技的应用和农业效益的提高,不是为了流转而流转。
2、坚持农户自愿互利原则。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全部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得违反农户自身意愿。土地流转费用由双方农户自己议定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3、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土地流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村、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同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制定各种流转合同样本,力求流转手续合法、规范。
4、集体搞好服务原则。村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担任中介组织作用,而不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成立土地托管组织定期对外发布流转土地资源、接受土地咨询,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切实维护了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利。
二、江浙地区土地流转的形式。
通过考察发现江浙地区土地流转形式有:
1、股份合作,即承包者以土地折股参与股份制合作经营,本着“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
2、委托发包(法律规定不准搞反租倒包,其将反租倒包改称为委托发包),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反租农民的承包土地,将土地集零为整,转包给大户和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主,连片开发,统一经营;
3、委托转包,即承包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委托村经济合作社转包给他人经营;
4、季节性承租。一些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一年中只种一季水稻或其他作物,其余时间则把土地权转租给他人经营;
5、土地互换,即农户之间为便于调整结构、连片经营和生产管理,而对自己承包土地进行的互相调换;
6、租赁经营,即农户将其承包土地以收取土地租金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
7、转让,承包户离开土地,将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给其他农户。
三、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直接关系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无锡市农工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转让、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范本,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了因土地流转合同不明确产生的纠纷。
浙江省大部分地区都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的资源优势,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有效途径。有的镇、村成立“土地托管中心”、“土地代管站”等机构,从事介绍流转对象、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等。中介组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发布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中介组织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同时为承租者提供信贷、技术、物资等服务;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土地流转与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双赢。
四、切实维护被征失地农户的利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江浙地区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各类大型企业不断增加,大量农田被征用,部分农民成为失地农民,无地可种。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是摆在当地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
宁波市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合同签定分为农户与企业直接签定和村集体与农户签,再与企业签定两种形式。土地补偿费只有极少部分发放到农户手中,绝大部分留再村集体,由村集体经营,补偿费作为农户的股份,每年分红。江东区征地农户只分到青苗费,征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营。20xx年市政府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针对失地农民和村改居农民的养老问题做了统一的规定,规定农户土地被征用后,由财政、村集体征地费和农户本人各出一部分的办法,为农户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无锡市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农户得到土地补偿费约每亩1500到2500元,对有劳动能力的安排进厂就业,同时按照2年农龄折算成1年工龄的办法,直接将补偿费交到社会保险机构,让失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
对于外来户土地补偿费分配,宁波市迎江区将农户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成员两种,有本地户口的外来户不一定是成员。因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集体资产,非成员不享受分配。外来户必须经社员同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向集体交纳一定数额的入社费,才能成为成员,享受分配,但入社费一般不得高于补偿费。无锡市外来户一般不享受分配,但在分配股份时,对村集体有贡献的外来户,经村民同意,分配给其一定数额的贡献股。
三、我镇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镇现有耕地2.2万亩,1995年10月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现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已全部发放到户。随着二轮土地承包的不断深入,现有109户农户依法进行了土地流转,镇农经站积极做好经营权的变更工作,确保土地流转双方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全镇土地流转1451亩,其中耕地891亩,水面340亩,山场220亩。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为主,其中转包820亩,转让181亩,租赁170亩,其他280亩。另外工业园区工业征地约1500亩。我镇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全镇土地流转只有少部分到农经站登记,还有绝大部分是农户私自流转,没有经过村组同意,没有合法合同,容易产生纠纷,现在这一矛盾已经体现出来,今年镇农经站已经调解多起类似纠纷。
2、土地流转规模小,不利于大规模经营。现在当地流转普遍是个别农户之间的私自流转,土地面积较小,不利于种植大户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速度缓慢。
3、土地流转用途比较单一。我镇流转的土地绝大部分还是从事传统的粮食生产,极少部分从事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经济作物的生产。
4、土地流转还没有真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户的流转只是极少部分田块,仍然留有部分田块,农民还没有真正离开土地。
四、我镇土地流转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让农民群众确实了解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二、搞好自身的业务学习,为农民的土地流转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土地承包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解决土地纠纷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对各村文书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向市区农委争取,制定出各种转让、转包、租赁登土地流转的合同范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避免因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而产生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纠纷。
三、引导农民土地流转,逐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引导农民将自家手中的零星土地,向种植大户进行流转,培养农村种植大户,从事规模经营。同时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农村种植结构。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了从农村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村集体搞好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村集体及时了解本村可流转的土地资源和需要土地农户的情况,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起到中介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流转双方双赢地目的。
五、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随着二轮土地承包的不断深入,土地纠纷日益增加,切实了解土地纠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发挥农业承包管理机关的仲裁职能。
六、切实保障农村失地农民的利益,适当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做好农村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费的分配工作,同时积极与占地企业协商,解决农村占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建议逐步建立农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土地考察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案制定
内容看点:土地流转创新模式、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行文逻辑:探索做法→解决住房问题→解决承包地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定建议
xx年年11月5日至11日,我们前往重庆市九龙坡区和成都市温江区学习考察,重点学习两地区的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经验。两地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探索,其成功经验对我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一、九龙坡区和温江区的做法
第一,探索“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的办法,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阻碍。九龙坡区作为重庆统筹城乡改革的先行示范区,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探索以“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解决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阻碍;农民变市民后,能够享受到城市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低保等社会保障,解决户籍难题。今年2月,九龙坡区探索制定了《城乡统筹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等12个配套措施,以解决农民变市民过程中面临的种种权益不平等问题,选择西彭、白市驿和华岩等三个镇作为重点突破区域实施改革。
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上,九龙坡的思路是用农村宅基地来换住房。经报批同意后,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要求,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可以腾出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清河、高田坎和高峰寺三个村作为第一个试点,这三个村有740亩属于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小区建筑密度,只用原来20%的建设用地,就可以解决全部农民的住房问题,安置1200多户,平均每户100平方米(主要户型为80平方米)。其他80%的建设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新建住宅成本价每平方约900元,售给农民580元,差价部分从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中支出。农民原有的旧房拆迁补偿每平方米270元,加上旧房面积比较大,这样算下来基本上农民不花钱每家就可以住上80平方米的高标准的城市小区住房。
在解决承包地问题上,九龙坡区规定,农民变市民,在享受市民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清河、高田坎和高峰寺三个村在用宅基地换住房后,这三个村剩余的3000多亩耕地统一流转到花卉园区,由园区统一招商用于发展花卉产业。考虑到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仍不是十分稳定等实际情况,其土地流转的收益仍归农民所有。当地农民如果仍种粮食,每亩地每年收益仅400元左右。九龙坡区花卉产业占重庆市场的80%,具有使耕地大幅增值的优势。花卉园区与农民商定,每亩地流转费用1500元,其中100元为村级工作经费,50元为社(村民小组)经费,流转后农民每亩地每年可得1350元收益,农民比较满意。
第二,因地制宜地解决农民变市民后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九龙坡农民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到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子女入学。区教委以农民变市民人员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学。其子女在九龙坡入学的,继续享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二是就业扶持。农民变市民人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再就业援助等政策。三是养老保险。农民变市民人员在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原则,规定分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入保门槛更低,农民也可选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四是低生活保障。农民变市民人员符合城镇低保规定的可纳入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
此外,农民变市民人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仍享有退出时集体积累资产分配权利。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农村股份合作制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净资产进行量化,对农民变市民人员分配股权,实现股权参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农民变为市民后每个人所享受的城市社会保障,平均每年财政需支出600元左右。
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的过程中,九龙坡区委确定了“三个可行”的原则:合乎情理、不违背基本法律,就可行;群众满意、能确保社会稳定,就可行;不谋私利、能促进城乡统筹,就可行。除了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九龙坡区城乡统筹改革还涵盖以下内容:推进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的管理体制改革、活跃农村资本市场的财政金融制度改革和服务高效的行政体制改革。
第三,温江通过“土地换社保”和“两股一改”办法,建立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制度,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多形式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的转变是推进城乡统筹的关键问题。温江区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会保障(简称“双放弃换社保”);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试点工作(简称“两股一改”),为农民转市民走出了一条新路。
“双放弃换社保”具体做法是:对符合条件申请“双放弃”的农民在批准申请之日起,按照不同年龄段分级享受社会保险(分男满60岁、女满50岁;男满50岁不满60岁、女满40岁不满50岁;男满40岁不满50岁、女满30岁不满40岁的三个档次享受不同的社会保障)。为确保“双放弃换社保”工作的持续性,温江强化配套措施,一是实施“安居工程”,确保农民进城有去处。xx年,全区启动并建设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13个,年底竣工总面积73.8万平方米,可吸纳入城农民10200户。转移农户可按政府规划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集中居住区的定向安置居住房,人均35 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价350元/平方米购买(当地商品房均价为240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xx多元的差价由区政府补贴给接收镇(街);进城自主购房的,人均35 平方米以内按所在镇(街)定向安置居住房安置价与成本价的差价给予补贴,应征的个人购房契税由区政府全额补贴,并免收产权登记费。二是实施“乐业工程”,保障迁居农民住得稳。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推行培训券等补贴办法,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两股一改”具体操作程序为:一是全面清理核实集体资产家底,并经社员大会确认;二是明确股权享受对象;三是制定“两股一改”试点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实施方案,经三分之二社员同意,并报政府批准;四是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设置股权,进行股份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五是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报政府备案。
二、启示及建议
重庆市九龙坡区和成都市温江区推进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的做法显然是比较成功的,但由于我县的基础条件远不如人,我们不能完全复制、照搬照抄,关键是要学习和借鉴他们敢于创新的胆识和统筹发展的机制。为此,考察组建议:
一要解放思想。推进土地流转,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任何一项改革,首先都要解放思想,要有“不破不立”的决心。我们既不能坐等上级优惠政策的照顾,也不能仅仅是依靠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而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自下而上的改革,凡是人民群众需要的、盼望的,我们都要鼓励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创造条件去适应和满足这些需求,要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勇气,突破那些阻碍城乡统筹发展的陈规旧习。
二要明确重点。坚持“土地集中经营、项目集中落户、资金集中使用、农民集中居住”,把农村居民点纳入统一规划,编制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调整村庄布局,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构建基础设施共享网络。
认真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的延伸。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抓好骨干道路沿线的路、沟、渠、田、林、塘、村的综合治理,塑造新的田园风貌。加强村庄整治,重点抓好道路、上下水改造及卫生管理等工作,使农民不需花很多钱就能使居住环境有明显变化。对农民确实需要新建住房的,引导其向中心村镇集中,结合实际设计一些有引领作用的新式住房,供农民建房时选择。
结合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在春店乡建立试点,采取温江等地的做法,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农民新村,解决园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积极解决失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将土地被征占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享受城市社保标准。对土地未被征占农民,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保制度,确保土地被征占后就能享受城市社保标准。
三要创新政策。实行集约用地政策,对中心城市规划区、乡镇规划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居住用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积极推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对符合城市规划功能已集中改建的农民居住房用地被依法征用或依法确认为国有土地后,可不再进行房屋拆迁,农民住宅纳入城市房屋管理,可以直接发放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应进行货币补偿或享受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转让、转租、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纪王场乡、张村镇等条件成熟的地方,要探索发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主的股份合作经济,为农民离土离乡创造条件。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营利性项目的开发建设。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实行多种补偿安置办法,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使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