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贷款报告 篇1
适用场景:农村学生学费负担分析、助学贷款政策评估
内容看点:农村教育负担实录、助学政策效果评估
行文逻辑:收集数据→走访家庭→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xx年,高考,大学!!教育部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一个都不能少!”国家助学贷款为农村学生提供了通向大学之门的绿色通道,每年6000的助学贷款让孩子们欣喜若狂。然而,xx年,一些大学相继将学费提升了20%,学费上涨到5000每年,加上住校费生活费学杂费,6000块显然是不够的。我曾目睹开学时一对来自农村的父子在一堆毛票前数了又数,眉头快拧出了水。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来说,每月两百多块的生活费(最低估算)绝不是小数目。卖鸡蛋也要卖五百多个,这需要17只以上的母鸡每天下一只蛋,当然,没有一只鸡能保证它每天都下蛋。据统计结果,05级新生中农村学生到2月14号离校为止,他的花费在8200~~9200元。一家四口不吃不喝也要攒上两年半……
利用此次寒假时间,通过我在几处地方收集到的数据和对一些家庭的走访,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写出了这篇实践报告。目的之一就是提醒那些沉溺于网络或者花前月下荒废学业甚至自暴自弃的农村同学,希望重新找回自己,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对得起洒在黄土黑地上的每一滴汗水。
写这篇报告的初衷是我们们学院一位农村同学因为失恋离家出走最终客死他乡,令人悲痛之余更令人气愤,他一个人也对不起!(集的数据仅限于四川成都、绵阳以及周边地区)
后记:令人振奋的是xx年教育部出台了一套农村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的新举措,农村家庭的负担将得到进一步减轻。
农村贷款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微小金融组织调研分析、监管政策制定参考
内容看点:农村金融发展痛点解析、小额贷款监管优化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分析现状→梳理问题→提出建议
根据分局的要求,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辖内微小农村金融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目前,县的微小农村金融组织仅有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县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分别成立于20xx年1月和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末,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贷款余额15386万元,占辖内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的8.1%,全部贷款均为正常,不良率为零。
二、成效明显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以其灵活、快捷、高效的运作模式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增加了对微型企业和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居民的融资困难,引导民营资本流向农村,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发挥了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满足小额贷款需求、丰富“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村地区其他金融机构并存,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激活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市场,增加了“三农”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得贷款的机会,对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获得贷款的时间较短,担保形式多样,贷款期限灵活,满足了“三农”和小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为民间资本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了有效路径,促进了民间借款行为规范化、阳光化。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发放贷款,将民间借款行为纳入规范管理,既可以使民间借款行为得到法律保护,也有利于加强监管,促进民间借款有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投资者往往只重眼前收益,忽视风险的存在。诸如贷前调查不充分、贷款资料不全、有些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单笔大额贷款超比例等容易滋生风险的违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给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隐患。
(二)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高素质的熟练业务员。从调查情况看,辖内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除高管及个别人员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经历外,大部分都无金融从业经历,业务人员素质不高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发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资金来源单一,发展潜力受制约。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主要靠股东出资,渠道单一,与旺盛的需求相比,资金紧缺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难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
(四)经营成本大,负担较重。小额贷款公司不同于银行金融机构,不能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收入要交纳接近30%各种税费,对仅靠贷款利息收入盈利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税负负担较重。
(五)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为主,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难的对象,由于没有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无法通过信贷征询系统查询企业、个人信用状况,导致风险防范滞后,同时,由于损失补偿机制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未按规定计提呆账,无法用呆账准备金来覆盖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风险,影响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经营范围狭窄,发展后劲不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办理放贷业务,其利润来源主要靠贷款利息收入,单一的经营模式束缚了小额公司应有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制约其持续稳健发展。
(七)监管工作跟进不到位。目前,地方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但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自身太多的事务性工作,加之缺乏专业监管人才,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也未被赋予监管权利与责任。据了解,辖内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至今,政府部门还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稳健经营。地方政府应切实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责任,并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做好监管工作。一是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由银监、人行、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设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规范其操作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二是建议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掌握其经营情况;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外部审计,对各项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
(二)健全内控制度,提高抗风险能力。一是对于一些基本的内控制度,如信贷管理制度、风险管控制制度,建议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财政、银监、人行等部门制定,下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统一实施。其他的一些管理制度可参照银行业相关制度自行制定。二是省级主管部门应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报表的种类、内容和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便于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三是省级主管应针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特点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制定规范的借款合同文本、借据及各种业务凭证。四是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风险识别、管理和控制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对小额贷款公司在税收政策上建议能比照农村信用社优惠政策执行,以减轻其财务负担。二是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管控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及提高向银行业融资的比例,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要尽快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借款人征信信息的问题,尽早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
农村贷款报告 篇3
适用场景:农信社清收工作部署、历史贷款问题处理
内容看点:农信社清收难题破解、不良贷款处置方法
行文逻辑:分析难点→提出对策→创新机制→激活贷款→成立公司
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包袱沉重,一直是困扰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一大难题,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总结农信社清收历史遗留不良贷款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清收难点,试探求化解之策。
一、清收历史遗留不良贷款难点
化解历史遗留不良贷款,除依靠农信社自身“苦练内功”、发展业务,通过不断增加盈利能力消化外,主要途径还是要靠清收化解。但清收过程中普遍遇到如下问题:
(一)信用环境差使“赖债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信用环境差是“赖债户”存在的“温床”。“赖债户”中不乏公职人员,地方政府部门虽屡次下发文件以行政手段配合农信社清收,但许多涉贷单位对清欠工作大多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走形式的现象,清收效果不明显。而非公职人员的“赖债户”则多存有侥幸心理,通过外出躲债、拒绝签字等方式逃避信用社债务。对于这些“老赖债户”,无论信贷员怎样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
(二)缺乏政策扶持使农业经济组织不良贷款清收难。上个世纪八到xxxx年代,农信社自主经营管理薄弱,各级政府行政干预致使农信社发放了一批低质量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如一些村办造纸厂、水泥厂等,随着这些经济组织的亏损、解体、倒闭,农信社的这部分贷款也由此沉淀下来。这部分贷款大多年限长、金额大、涉及面广,由于缺乏国家相应政策扶持,而使此类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相当大。
(三)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小额不良贷款清收难。由于农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个体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债务往往难以偿还。市场经济的复杂化也使城市小个体户常常血本无归,无法按期归还债务。这部分不良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的特点,加上不少贷户外出务工、经商,有的还举家外迁、下落不明。要盘活此类不良贷款,如果单靠信贷员一户一户跑清收,工作量巨大,而且势必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二、清收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对策建议
经过近几年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信社不良贷款降压工作已取得较大的进展,但一些“难啃的骨头”仍然较大程度地影响农信社的资产质量,因此怎样在原有清收经验之外寻求化解之道是当前农信社应当思考的问题。本文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大行政、法律清收力度,切实整肃信用环境。针对信用意识淡薄的“公职老赖”,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国家新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把是否诚信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德、能、勤、绩、廉”中“德”的重要考评内容,对恶意拖欠债务的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戒。对非公职人员的“钉子户”,通过媒体曝光、法院执行拘留等途径给予清收,这样在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同时又可整肃信用环境,达到清收一户、震慑一方的效果。
(二)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打包出售、债权拍卖、资产置换、委托清收等方式,多渠道消化历史包袱。对于历史遗留不良贷款,建议省级联社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尽快研究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基层联社根据具体问题,采用灵活、合规的途径积极化解。如对于单笔金额小、笔数多的农户小额贷款,可考虑打包出售债权清收的方式;对于大额不良贷款,可考虑公开拍卖债权的方式收回;对于供销社解体前不良贷款,可考虑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债权置换成其现有房地产的产权,再进行拍卖变现清收;对于一些贷户长期外出,催收人员因信息不灵无法催收到位和少数“赖债户”拖欠债务等情况,创新催收方式,委托关联人或村组干部帮助清收,通过合理核定清收费用,明确费用按照现金到账的金额进行结算,这样则可能调动多方力量积极性将多年陈年旧账收回。
(三)适时放贷激活“沉睡贷款”,帮助贫困贷户脱贫致富。由于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和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等客观因素影响,一些小额贷款户家庭贫困确实无法偿还贷款。针对此类情况,信用社应组织信贷人员深入调查,根据贷户具体情况适时适度放贷,为贷户送信息、送技术、送资金,在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同时,又可收回多年无法盘活的不良贷款,从而达到社农“双赢”的效果。
(四)成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资产管理公司,加快消化历史包袱进程。借鉴国有商业银行运作资产管理公司经验,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由省、市、县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出资解决,业务开展及服务对象主要面对辖内各法人农村信用社,对农信社符合条件的历史包袱中的不良贷款进行剥离清收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消化。通过此种方式,可使农信社轻装上阵应对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
农村贷款报告 篇4
适用场景:农村金融政策研究、小额信贷管理优化
内容看点:农村金融改革关键举措、信贷风险防控实用方法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识别问题→提出对策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__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20__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农村小额贷款的现状: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农村贷款报告 篇5
适用场景:农村信用社风险管控、政府债务协调处理
内容看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控策略、政府与农信社协作机制
行文逻辑:分析不良贷款原因→探索化解思路→制定解决办法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2、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3、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4、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3、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的出现,山洪的暴发,飓风的骤起,久旱无雨、农作物遭病虫害侵袭等。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2、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特别是1999年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为保社会稳定,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划转给农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是相当松散的,基层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经营权,上级信用联社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单个信用社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有些信用社对单户企业的贷款比重很高,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深化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加强信用联社的权力,要在人事、财务、决策、监督等各个环节实现对基层信用社的规范管理;在业务上要充分发挥农信社贴近农民、熟悉农业、扎根农村的优势,大力拓展小额农户贷款市场,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范贷款程序。只有在制度上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才能减少决策失误,杜绝暗箱操作,从而将新增贷款的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各级农信联社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科学分析属地经济状况的前提下,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与政府联动,并强化呆账核销机制、司法催收机制、贷款重组机制、抵债物资综合经营机制等,对不良贷款进行集中处理,形成有效的化解机制。
二、不良贷款的解决办法:
当前,农信系统亟须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实现风险化解机制的再造:
(一)、在政策层面上,要与各级政府联动,确立“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理念。
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涉及地方经济的方方面面,千头万绪,因此要顺利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离不开各级政府,尤其是区县、乡镇政府的参与和配合。各级政府的支持,既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也有利于在地方政府、地方经济和农村信用社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各级政府应:
首先,本着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问题的态度,规范自身行为,防止逃废债务。对于因政府行政指令、经济政策形成的不良贷款,政府应该直接承担起还款责任,或者通过地方财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的政策切实加以落实。对于企业改制后原在镇村管理部门的债务、区县物资局、供销社及其下属企业的不良贷款,尤其是其中金额巨大的不良贷款,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通盘考虑,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办法逐步加以解决。对于企业逃废债务的行为,政府应当通过行政力量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各级政府应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不要再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农信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信贷资金投向。
其次,各级政府应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通过多种途径来支持和保护农信社的债权。比如,由于农信社风险资产对应的单位大多是乡镇、村两级农村经济组织,这些企业关的关、破的破,土地是他们手里的资源。乡镇政府应支持企业以其所有的已经开发利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对应投资收益来抵偿债务;同时,政府也可以作为保证人,划定某一范围的土地,约定在该土地开发时,将土地开发收益权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用于清偿债务。
再次,各级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增加农信社的收入。比如,减免农信社的营业税或根据贷款分类选择性地减免营业税;所得税以县(市)联社为单位统一核算缴纳,并在一定时间内全部或部分减免;信用社当年实现的利润可在税前直接抵补挂账亏损。
最后,各级政府应建立适当的担保机制,以抗衡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区县为单位,由政府牵头设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农户的生产经营遭受破坏,无法偿还债务时,由担保基金承担贷款的全部或部分本金,由农信社负责剩余本金和全部利息的核销。
(二)、在操作层面上,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化解不良贷款的力度。
首先,要强化信贷管理,既要注重化解过去的风险,更要防止现在和未来的失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权限远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而内控水平却相对落后,这就形成了权力与控制的不对称。因此,农信社必须加强贷款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对基层信用分社实行授权授信制度,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经上级信用联社审查;建立与完善包括贷审会制度在内的一整套贷款调查、审查和批准的工作程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贷款公示制度。
其次,要加强会计、稽核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与监督体系,这包括三个环节:一是事前规范,即针对具体业务设计、制定合理的操作流程与会计制度;二是事中控制,即以会计核算系统为依托,对业务的关键控制点和重要事项进行实时监控;三是事后检查,即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业务的真实性、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以及风险控制点进行检查、监督。
再次,要落实清收不良贷款责任制。农信事业要发展,关键在人;化解不良资产,第一位的因素也是人。农信系统的各级经营管理者要教育员工正确面对困难,既不要埋怨,也不要畏惧,同时采用一些制度性的运作,激励员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攻克难关。比如,有些地方的农信社实施“3+1”工程,即将每一笔不良贷款“确立一个项目,落实一位清收责任人,制定一套清收方案,再加一名分管领导”,完成并结合清收结果进行考核奖惩。这种工作模式将责任、权利和利益统一到清收责任人,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了“不良资产要我清收”到“我要清收不良资产”的转变。
最后,要善于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也是一个分工细化且日益专业化的社会,单枪匹马是很难取胜的,农信社必须学会依靠社会中介力量来解决自己的困难。比如,有些地方的农信社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实施“风险代理制”,利用律师的专业化服务,加快锁定风险和清收不良贷款的速度,化解了一些原本回收无望的风险资产,取得了很大收获。需要强调的是,实施风险代理,必须建立严格的立项、审查、运作程序,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三)、从长远考虑,农村信用社必须有条件地进行“拨备”,根据资产风险程度提取不同比例的风险准备金。在核销层面上,要有条件地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拨备”制度目前,农信社执行的是按照贷款全额的相对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的政策,呆账准备率根据各地农信社的实际经营状况有所差异,大致在1—2%之间。而实际上,无论从不良贷款的绝对数还是从其构成来看,现行的准备率根本不足以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比如,经营状况相对良好的农信社,在保证微利的前提下,可以对呆账贷款提取100%的准备金,对呆滞贷款提取50%的准备金,对逾期贷款提取20%的准备金,对正常贷款提取1%的准备金。这样,可以使农村信用社依靠自身的经营活动和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减轻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
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小组成员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评定小组根据农户个人品质、还款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内容、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对其信用程度进行评定,一般分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农户颁发贷款证。发证以后,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在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凭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限额以内的贷款,勿需再层层办理批准手续。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因此,只要不超出贷款证上核定的贷款限额,农户需要贷款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而且贷款还了以后还可以继续再贷,周转使用。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更高层次的资金需要,实行多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满足的是农户一般性的种植和养殖业的资金需要,一些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期限较长的资金需求,靠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满足不了其需要。对这类情况,可以采取3—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的办法,发放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际是一种多人担保贷款,但与一般的担保贷款不同,它不是靠财产或经济收入来担保,而是以农民的信誉作担保,符合农村和农户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农村贷款报告 篇6
适用场景:农村建房资金申请、门面抵押贷款审批
内容看点:建房资金缺口解决方案、门面抵押贷款操作指南
行文逻辑:说明家庭情况→提出贷款需求→说明抵押物情况→请求批准
信用社领导:
我叫,现年38岁,系*村民,身份证号:,妻子,现年36岁,身份证号:,女儿赖红梅,现年9岁,在校学生,儿子,现年2岁,学龄前儿童。
现因建房共需资金柒拾伍万余元,自有资金陆拾万,缺少资金壹拾伍万元,特向贵社申请抵押贷款壹拾伍万元用于建房所需,现我夫妇协商同意将我们位于开发区政府小区对面,东兴大道西侧的一个门面抵押作保。贷款期限壹年。
为此,敬请领导批准为感。
申请人:
二oxx年八月十八日
农村贷款报告 篇7
适用场景:离婚逃债案件处理、法院执行程序应对
内容看点:防范债务逃废措施、提升债权执行效率
行文逻辑:分析逃债形式→评估影响→提出解决对策
农村信用社在清收贷款中,由于离婚率上升,离婚逃债的途径和形式多样化和带有隐蔽性,导致信用社债权无法落实。尽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不充分和无可执行的财产,严重侵害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离婚逃债的途径形式。
债务人估计信用社今后就债务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抢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离婚。由法院制作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使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冲突,不便执行。另一方面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或其它原因真正离婚,以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有的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在信用社清收贷款中,第一种类型较为普通。债务人借离婚逃债主要是在债务承担和财产的分割两个方面做文章。对于债务问题,有四种类型:
①否认有共同债务;
②承认有共同债务,但不注明债务有多少,注明谁经手的.债务就由谁偿还或全部由一方偿还;
③讲明债务,并明确哪一年债务哪一笔债务由哪一方偿还(但后来不履行);
④无财产一方承认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全额由其偿还。
除第一类债务人已否认有共同债务,信用社没有必要查实外,第二、三、四类已明确离婚后具体债务人,在偿还债务达成的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有四种形式:
①经办债务的一方,将财产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让对方;
②双方将财产全部和部分“退还”给父母,说是父母给的;
③将财产全部和绝大部分划在子女各名下,“抵付子女抚养费”;
④将财产转移他处,无论哪一种形式,均造成债务人没有财产抵债的假象。
二、离婚逃债对信用社债权的影响。
1、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借债是夫妻存续期间实施的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本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转让给一方,这是对信用社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2、严重导致信用环境恶化,信用社依法收贷的难度加大。由于离婚率上升,在公众中造成只要两口子离婚就可以逃债。本来有偿还能力的,借离婚逃债。
3、严重捆扰法院的执行活动。债务人离婚是对通过合法程序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特别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已按双方的协商意见载明,债务由具体经手一方承担,房屋和财产产权是另一方的,法院执行则是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否定,显然是矛盾的
二、处理离婚逃债现象对策。
1、信用社在发生贷款时,无论金额大小、信用贷款还是抵押贷款,必须经过双方夫妻到场,双方签字和指印,特别是抵押贷款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具加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贷款一旦经出现问题,信用社可直接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和指印,以促使信用社在债权形成时就有处分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诀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难以界定的情况,信用社能有效收回贷款。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债务人的法制观念,倡导“诚信光荣,赖债可耻”舆论环境,信用社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安全区。
3、债务人不谈或轻描淡写债务的离婚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建议人民法院持谨慎态度,尽可能向人民群众了解债务人的陈述和经济状况。对查明有债务的,一定要当事人讲清楚姓名、地址及债务的数额,以便客观公平在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
4、对已生效法律离婚文书,发现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只要贷款未超过诉讼时效,信用社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同时按审判监督程序,建议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财产部分进行再审。
5、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按照规定,建议人民法院宣布在财产部分分割无效。
农村贷款报告 篇8
适用场景: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政府协调金融风险化解
内容看点:清收不良贷款策略、金融风险防控方法
行文逻辑:分析原因→查找对策→落实措施→强化监督→预防风险
不良贷款、txt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不要用自己的需求去衡量别人的给予,否则永远是抱怨。随着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不断深入,清收盘活难度不断加大,困难不断增多,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下降缓慢,制约了信贷资金的高效使用,限制了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和发展。为使信贷资金正常循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就必须认真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找到“症状”所在,针对清收盘活难点,寻找化解良法,除去侵蚀在农村信用社肌体上的不良病源,使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共创诚信文明的和谐社会。
一、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根据对合行某支行近三年不良贷款的分析和比照,究其原因,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大致有内、外两个方面:
(一)内部原因:
1、历史遗留因素:一部分是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大部分政策性贷款,如:政府指令性贷款、本由财政负担的资金等由信用社来承担形成的不良贷款;另一部分是农村基金会并入时,吸纳了很大一部分不良贷款;还有一部分是城市信用社并入时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
2、信贷管理因素:一是以前信用社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和金融维权难皆是几年前管理不到位,贷款审批制度和“三查”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的集中暴露;二是信贷约束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个别信贷人员素质低下,违规放贷形成不良贷款;三是信用社在化解不良贷款时,不注重法律维权,未能与司法部门配合好。四是信贷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深度了解到深度风险,只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
(二)外部原因
1、社会环境因素:一是社会信用制度薄弱造成贷户信用观念谈薄,甚至恶意拖欠贷款、逃废信用社债务;二是体制变革、吊销执照等因素造成企业无法偿贷造成不良贷款的产生。
2、政策性因素:一方面政府部门承担着承办公用事业的责任。由于财政收入少,需要资金时,政府部门没有借款资格,政府部门采取了以干部个人名义借款,政府部门使用的现象,但贷政府部门无力偿还,形成不良贷款;另一方面政府干预贷款,政府为完成即定的任务和目标,如:发展多少家民营企业、经济园区等,干预信用社信贷资金投放,使信用社发放了一些不合规贷款,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
二、不良贷款的清收措施
通过分析,既然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在探述解决问题的方法上不能搞一刀切,应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除“病源”,促使信用社稳健发展,我认为,盘活不良贷款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大对债务人清收债务的力度。不良资产的形成,债务人是直接制造者。如何调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积极性,是化解不良贷款资产关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客观原因是确
实没有能力履行债务。主观原因是有能力,但无履行债务的意愿。信用社应区别对待,多方举策,调动其还款积极性。对第一种原因,分析其现状,如是其产品有市场、有竞争力,因经营周期等原因,暂时陷入困境,可以注入资金帮助其渡对难关,恢复还款能力。如脱困无望,可用其抵(质)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归还贷款。对第二种原因,加大社会诚信教育,消除其逃债心理,达到诚信、互惠的信贷关系,如果还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利用社会对其施加大压力,让其受道德约束。一是可采取“黑名单”制,让不守信者在“黑名榜”上有名,在电视媒体上有声。二是,实行“关联法”,农村信用不仅对不守信者禁止贷款,还要限制与其有关联的家人及亲戚的信贷支持,让他们因不守信而得不到信贷支持,从而强烈责他。三是,加大法律诉讼力度,用法律武器震慑不守诚信者。主要是收集其经营信息、财产分布情况及相关证据,保证诉讼一笔,胜诉一笔,并且增大可执行的系数。
(二)争取政府及社会力量帮助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形成与社会信用环境恶劣息息相关,良好的诚信环境是化解不良贷款的基础。维护良好诚信环境,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方金融平安是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共同目标和任务。
信用社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社会力量联手,运用市场处罚和政府约束职能,打击逃废债行为,共建诚信社会。一是营造政府讲诚信的氛围,让其成为社会诚信的倡导者。二是信用社联系政府使其引导工商、税务、国土、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信用社化解不良贷款,积极落实化解不良贷款各种优惠政策,解决信用社赢官司输钱及执行不力的老问题。三是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实行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制裁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对不守信者实行市场退出处罚,呆销其营业执照,限期归还信用社债务。四是建立社会竞争机制,用公开招标、竞卖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降低清收费用。充分发挥信用社职工清收盘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调动信用社职工化解不良贷款的积极性。信用社职工是化解不良贷款“主角”,调动其积极性,是化解不良贷产的动力。
1、提高业务员工操作技能的积极性。部分不良贷款是因信用社职工操作不当造成,因此应提高其业务操作技能。提高操作技能应分为单位组织培训与建立执行制度相结合。一是单位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部职工,对新政策、新业务进行培训;及时通报新情况、新经验、新教训。如接收抵债资产时,应让经办人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明确处置难易程度。二是建立执行制度,将执行内容作为考核的一个“软指标”进行量化与细化,完善其操作技能,解决因操作风险造成新不良贷款的问题。主要内容是以政策、制度、法规的执行能力为软指标,进行日常考核。
2、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规避道德风险。合理授权、授信,明确农村信社贷款审查人与审批人的具体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对违规操作、违章放贷造成信贷风险的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社内设置监督岗,明确职责(按一定比例划分贷款责任),让各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民主管理。二是健全化解不良资产激励机制,利顺效益与风险、动力与压力间的相互关系。不仅要实行经营效益、资产质量同工资总额挂钩的质量效益工资制,而且要制定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政策,对那些在清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敢于在物质上给予重奖,在待遇上打破常规。
(四)严格把好新增贷款发放关,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一是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民主,发挥贷审会职能,严格审贷分离制度。二是切实落实信贷“三查”制度是信用社防范风险贷款的关键环节,不能流于形式,贷款调查信息是否真实,是否遗漏,对贷款查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误导,审贷是贷款发放的重要关口,审贷人员应根据借款人和信贷人员提供的信息严格坚持信贷政策,适时把握贷款投入时机和调整信贷投向,着眼于贷款的效益性和安全性有效结合。贷后检查监督是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的继续。信用社贷后跟踪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贷款潜在的风险有直接关系,贷款发放后,信用社应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分别做好跟踪检查和监督工作。如果信贷人员跟踪检查不及时,督促不到,致使问题贷款被及时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积极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真正反映信用社资产质量状况。采取科学的分类方法,避免以借新还旧方式来调整贷款形态使不良贷款产生。严格统计减少人为因素,使统计趋于客观真实。加强对企业等级评定的监督考核,建立以优化资产质量为核心的信贷文化,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交流,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品行的约束。
(六)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预报预警工作,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清收和化解仅仅是对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提前预防,从源头上杜绝风险才是提高贷款质量的关键,对此,在强化贷审会履行审批、授信管理职能和严格贷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稽核管理和监督体制,将会计辅导员的职能转化为稽核职能,将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将事后稽核为主变为事前与事后稽核并重。首先,加强大额贷款的事前审查。对各信用社发放万元以上的贷款要认真审查贷款对象,条件的合规合法性以及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由县联社发文批复,逐户登记,建立好贷户档案,其次,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事后审计,将农户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当地派出所进行逐户核对,并加盖稽核员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对农户建档内容和贷款限额外负担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真实,限额合理,对发放的每一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户主核对,防止出现多头贷款、化名贷款和跨辖区贷款,同时与贷款账户核对,防止累大户、超限额放款问题,通过加强信贷管理的稽核监督,搞好金融保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是一项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它的成败不仅关系到信用社的稳定和发展,而且还关系到为“三农”服务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质量,“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想信,只要信合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就一定能打好这场盘活攻坚战,使信用社的明天更美好!
农村贷款报告 篇9
适用场景:农村土地流转融资申请、农信社信贷业务推广
内容看点:农村土地融资创新实践、农业产业化资金解决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试点→确定对象→评估登记→防范风险→总结成效
xx省xx县拥有“中国红豆杉之乡”的称号。20xx年开春,xx县xx镇农民xx承包土地准备种植红豆杉,但资金问题成了他的“拦路虎”,当他获知农信社可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后,当即以承包180亩土地作为抵押向农信社提出了借款申请,当地农信社经调查核实后,及时给他发放了40万元贷款,成为镇里最大的红豆杉种植户。得到贷款的他,感慨地说:“农信社对农民想得真周到,使农民手中的‘死资产’变成‘活资金’,我一定要好好利用这笔资金,搞好生产,及时还款。”他对用贷款种起来的红豆杉苗管护良好,现在长势非常喜人,两年后即可获得丰收,预计可获利54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能抵押办理贷款?这个新生事物在当地不少农民引起震动和反响,甚至有些人士称之为推动“第三次土地革命”的助推器,但这只不过是xx省三明市农信社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的一个缩影。自20xx年初试行以来,经过实践证明,该项业务较好适应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需求,有效满足了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和广阔的推广空间。
新的农村经济催生新的“土地革命”
农民流转土地的愿望强烈。现在,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不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度明显减弱,农村土地出现一定程度的抛荒现象,很多农民都产生了流转土地的愿望。以辖内xx县为例,近几年来,劳动力转向非农业累计达2.5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50%以上,其中出国劳务经商人员约九千多人。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趋势明显,据统计,20xx年,全县就有3196户农民进行了土地流转,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5%,土地流转面积达2.2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3.96%。
农村产业化经营的资金需求强烈。随着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出台,农民将通过依法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并可以对土地进行规模化开发,形成集约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加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持续加大对“三农”投入与对农民财政补贴力度,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土地资金的需求更加强烈。以辖内xx县为例,规模集中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培育红豆杉、烟叶、粮食、薯类、绿色蔬菜等五大生产基地,基地建设每年对资金需求达5000万元以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运而生。20xx年初,为能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民增收和扭转土地抛荒现象,满足农户规模化经营的资金需求,三明市农信社顺势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辖内xx县联社出台了《xx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信贷业务试点办法》,率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试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融资担保难的问题。至20xx年7月末,全市农信社累计发放此项贷款318.38万元,贷款余额138.48万元。
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运作模式
确贷款对象和条件。从事种养业的农户且持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方可申请此类贷款: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承包经营或租赁合同);土地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承包经营租赁协议和手续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抵押价值评估与登记。在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成立前,由贷款人对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一般原则为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土地上种养物价值。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成立后,由该中介机构对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办理抵押登记时,若土地经营权属当地村委会的,经村民代表表决同意后,由村委会出具同意抵押书面意见,若土地经营权属农户个人的,由农户在村委会同意抵押书面意见书上签字确认。而后凭抵押登记申请书、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相关材料向县农业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并向乡(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风险防范措施。把好贷款用途关,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同时,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此项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按承包期限和生产周期确定。
政府政策支持。县级政府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规范,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在试点区域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以协助抵押权人对经营权抵押的土地进行管理和流转。
扎扎实实的成效让农民得到“真金白银”
适应了农民以土地进行融资的需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显著变化,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大量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土地不再仅仅被视为生存的手段。农民希望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视作一种生产要素以进入市场进行融资,从而转化为生产资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自20xx年开展试点来,xx联社通过公司、基金担保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各类形式累放此项贷款308.38万元,为当地规模种养农户及时提供了资金支持。
切实有效保护了农村土地。近几年来,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转移,甚至一些农户举家搬入城市,出现了人少地多土地抛荒现象。现在,许多农村将大量土地集中起来对外承包。由于农村土地规模承包后,生产成本投入大,承包户资金缺口较大,对融资要求迫切,通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支持其开展规模生产,从而方便土地集中使用,也有效保护了土地。自20xx年开展此项业务试点来,辖内xx联社涉及流转土地4162亩,共有320亩抛荒地得到了复耕。
提高土地流转和使用效率。通过土地规模流转后,
土地集约和规模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可进一步加强,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生产要素更加合理配置,使土地变成高标准、高科技含量的农场,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同时有利于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使土地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通过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新业务,为当地特色产业及时注入资金支持,促进经营户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伴随着产业化的加速发展,土地流转市场进一步活跃,使当地农村步入产业化发展与土地流转良性循环的轨道。如在xx县农信社信贷资金的倾力支持下,目前该县已发展成为种植红豆杉3.5万亩,药材3万亩,林竹7万亩,烟草2.75万亩,木薯0.8万亩的农业产业化体系。
政策障碍和市场狭窄等仍不容忽视
价值评估不够规范。由于目前全市尚无专门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专业资质评估人员,缺乏一个相对独立的评估价值作参照,仅凭贷款人以土地租金及地上种养物的价值来确定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主观意愿成份较大,评估程序不符常规。
缺乏土地流转要素市场。从目前贷款试点情况看,县政府虽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但尚无成立土地流转要素市场,一旦经营户出现贷款违约,将使农信社处置抵押物难度较大,土地经营权难以变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业务的推广步伐。
贷款风险难以掌控。因农业属于弱势产业,抵御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若承包经营户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地上附着物重大损失;或因市场形势变化导致地上附着物价值大幅降低,进而影响土地流转价值。这些因素贷款人难以有效掌控,也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信贷风险防范困难加大。
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运行机制
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建议政府出台专门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管理办法,引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迅速建立土地流转要素市场。建议当地政府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真正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及变更工作;按照农业部制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引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流转的唯一权属证明资料,为此项信贷业务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出台有关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抵押处置的有关规定,建立土地经营权产生争议的仲裁机制,消除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顾虑。
及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成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发展农业保险,降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组建形式上,可采取由政府出资成立“农业担保基金”,同时业主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委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并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保险收费低、风险大,政府应当对农业保险的亏损进行适当的补偿;农信社积极探索多种担保方式,对额度较大的此类贷款,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公司担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基金担保”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经营户担保”等方式,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
农村贷款报告 篇10
适用场景:农户建房资金申请、村组贷款审批
内容看点:农村建房贷款流程、家庭经济状况分析
行文逻辑:核实借款人情况→分析还款来源→评估担保人资格
支行营业部:
镇村三组村民因建房资金不足,向我部申请贷款5万元,期限二年,由村一组村民担保,经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申请人xx,男,现年42岁,原住在县镇村五组,因原住地条件较差,现搬迁住在镇村一组,全家共四口人,妻子,现年39岁,家庭主妇,女儿,现年18岁,
在外打工,儿子平,现年14岁,在中学上中学。
二、借款事由及还款资金来源:
在村一组修建三间一层砖木结构平房,现已完工,投资约15万元,现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尚差资金5万元,向我部申请贷款伍万元,因在内蒙古煤矿打工,年工资约1.5万元,妻子在家务农及养猪,年收入5000元,其女儿在外打工,年工资收入3万元,全家年收入约5万元。还款资金来源是家庭收入。在外无负债,也从未给他人做任何经济担保。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xxxx
四、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借款人长年在外打工,吃苦耐劳,其妻在家务农及照顾学生,其女琴在外打工,现房已完工,借款用途真实,全家年收入约5万元,还款资金有保障,担保人有资产,具备担保资格,故同意贷给建房贷款5万元,期限二年,由提供担保,第一年月利率执行,第二年按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