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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情况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11-04 09:17:13 查看人数:74

低保情况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低保政策宣传普及、低保资格审核核查

内容看点:提升政策知晓率、规范低保审批流程、优化资金监管机制

行文逻辑: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分析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为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到密水、阚家、大牟家、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部分低保户,召开了由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4998户、26391人享受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有 1795户、3950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2%;享受农村低保的有13203户、22441人,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3.5%。

(一)低保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标准、救助对象、违规低保查处等事项,严把入保关口、依法施保。市民政局对于各镇街区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高密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措施,确保了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低保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印制了《低保对象须知》,发放到了每个低保户手中。同时,还翻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让群众深入了解低保政策。

(二)审批程序运转有序,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核实既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低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分90元、70元、50元三档发给低保金,平均70元,防止了“一刀切”。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象每个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则予以取消。二是张榜公示。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报纸和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并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在报纸上进行刊登,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民主审批审核。农村低保工作,将初审权放到了各镇街区,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家庭由村居、镇街区或中心社区进行评议、推荐、审核,由各镇街区政府或办事处审批。城市低保工作,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在村居和镇街区评议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逐户进行审核评议。

(三)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城镇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随着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1000元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336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5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170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从1996年启动,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 400元,调整为140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33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0元。财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作为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予以优先足额安排,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金发放更加安全、透明、快捷。20xx年全市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0xx万元,比20xx年增加372万元,增长22.3%,是20xx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的4.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低保户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只知道自己是低保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甚至连低保金发放多少,如何领取都不了解。二是部分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由于缺乏对低保条件、退保理由的了解,加上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其存在不满情绪,激化了干群矛盾,导致信访。三是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加上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低保扩面工作的展开,出现争着“要低保”的问题,给基层低保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压力。

(二)拆户参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在参加低保时,要整户推进,但从调查情况看,拆户参保现象还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整户保缺乏刚性要求,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纵容了拆户保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只考虑到自身便于工作开展。

(三)低保程序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村居在办理城乡低程中,存在村居负责人大包大揽、评议过程不规范甚至缺失、入户调查走过场、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滋生了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等现象。个别村居由于干群关系不和谐、村集体凝聚力不强、干部威信差,在低保户评选过程中问题突出、困难重重,低保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由于当前就业的多样性、居民收入的隐蔽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难以准确核定。如房产、储蓄、隐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老年人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加之有些单位受“老好人”思想影响,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从而出现有些申请低保的群众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也大大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三、几点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一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要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区民政助理、各社区(村居)负责同志的城乡低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完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施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等,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等程序要规范、严谨、透明,不能简化、走过场,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开展集中检查。建议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居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应退未退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评议阶段,要动员各个阶层的群众参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

(三)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的压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给予其物质救助的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要多渠道为低保户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对这些低保对象的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积极为其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低保户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市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户,要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付诸实施,限度地确保不出现 “低保养懒汉”现象,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各类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混保骗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建议由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调查量化,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较好地解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的问题。各镇街区、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的评议、推荐、审核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低保情况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检查、低保资金配套情况分析

内容看点:低保政策执行难点解析、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梳理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为了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协的工作计划,从10月下旬起,市政协就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召开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助理、村委会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10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一)低保工作有规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1999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于2月出台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多年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功夫抓低保规范化建设,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上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总体取得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较规范,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二)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低保工作方面,从1997年启动,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数从开始时5千多人扩大到目前5万多人,1-10月发放低保金7432.61万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方面,从10月份开始实施,当时保障人数约6万人,补助水平为月人均15元左右。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扩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72万人,占农村人口4.09%,1-10月发放低保金10309.2万元,月人均补助为45.6元。城乡低保的实施,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

有的领导对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认为低保和整个社会救助工作是花钱工程,不出政绩,只求最低限度维持而不愿过多投入财政资金,没有像抓财税、稳定、计生工作那样予以重视,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发动力度不够,社会影响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国家“大锅饭”,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对低保申请对象不认真审核把关,明知不符合条件,也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有的人存在不劳而获的想法,采取隐瞒家庭收入、分户居住等手段钻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争吃低保。

(二)配套资金缺口大

根据文件规定,县级财政按某某年发放低保金为8953万元,按某某年发放低保金为12286万元,全市需配套4054万元,但实际列入预算只有2522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级、玉州区、北流市低保资金配套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额配套,造成城乡低保资金缺口,一些应保对象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也无法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有一个县,上级下拨该县城市低保资金700多万元已全部发放完,到9月底,全县城市低保资金缺口130多万元;农村低保资金需配套718.2万元,预算安排只有374万元。

(三)工作不够规范

1、存在“人情保”等违规现象。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将个别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一些村没有组织人员评议低保户资格,而由支书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关系保”、“保人不保户”、“家庭共同成员分户申请”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2、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对部分低保对象的纳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3、存在重入保轻退保现象。贫困户列入低保,脱贫后退出低保比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来,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死亡的和极少数由于群众举报退出的外,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

(四)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目前我市民政部门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低保对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于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很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准确。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救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五)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紧缺

一是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县级层面。目前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办的工作人员为1-3人,而办结审批手续的法定时限只有5日,很难做到对申请材料逐一严格审阅把关。在乡镇(街道)层面。低保审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员,且大多数是兼职,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少则二千多人,多则上万人。由于各镇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等关键环节工作不到位,仅仅依靠村“两委”干部的报告来确定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对象不准、救助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造成有的群众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在村(居)委会层面。低保协管员缺少专门业务培训,理解和执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对象的界定随意性较大。如有些村干部没有把低保存折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给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是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城乡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张榜公布、审核审批、表册打印、资金发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经费。有的县(市、区)县级财政没有安排低保工作经费。到乡镇一级更没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经费。社区、村委低保协管员每季度要入户调查核实,上报相关情况,但没有报酬,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调查的准确性。

三、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各级党委要将低保业务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到位一要确保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应承担的负担比例优先安排低保配套资金,做好城乡低保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不低于自治区确定的全区平均补助标准,确保低保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民政部门要建立城乡低保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要确保低保工作经费落实。按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县10元、乡镇5元、村委会3元的要求,落实专门的低保工作经费,并配备必要的工作工具,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要拓宽渠道,要积极发挥非政府、非盈利机构的作用,利用社会福利社团和慈善团体,广泛发动各类社会捐赠,建立救助基金作为低保制度的有益补充,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四要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违纪问题发生。

(四)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机制到位。

1.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完善低保对象评定机制。要进一步探讨、制订可行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核实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标准。建议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调查,量化、细化核定项目和内容,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标准,统一低保准入门槛。凡是达到标准的,列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程序,完善申报审批发放机制。建立完善细化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政策规定的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不能简化、走过场。尤其要加强评议、公示制度,统一会议登记格式及记录,村委会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议,乡镇包村干部必须参加。乡镇每季度要对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对象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建立“直达”发放模式,完善低保资金发放机制。财政、民政、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将城乡低保资金准时足额输入低保对象的家庭帐户,全面实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

3.充分发动群众,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城乡低保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规定全部上墙,聘请有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是在评议阶段,要动员各阶层的群众代表参加,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增加透明度,准确界定低保对象。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举报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举报必查。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派员入户调查,限期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4.开展专项检查和经常检查,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建议组织监察、财政、民政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等不规范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不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民政部门要坚持做好定期审核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真实全面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严格执行分类施保的规定,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一般困难户分档发给低保金,防止“一刀切”。

5.统筹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脱困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力量,低保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有机结合,构建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数据库,实现救助信息化,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问题。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在低保对象的扶持上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政府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要广开就业渠道,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重新上岗,劳动自救,社区组织劳务输出、家政服务等,使低保对象摆脱贫困,回报社会。

(五)加强基层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力量到位

自治区决定自10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低保扩面的实施,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22.72万人到达52万人,低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尽快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每个乡镇配备3名以上专职民政助理,其中大的乡镇增配工作人员。每个村指定一名低保协管员,由县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协管工作补贴。乡镇要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低保申请审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专职抓,全镇干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低保情况报告 篇3

适用场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贫困妇女救助申请

内容看点:贫困妇女救助需求分析、低保政策执行优化方案

行文逻辑:深入调研→分析现状→提出措施→完善机制

为深入了解城乡妇女群众的最低生活,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妇女切实得到救助,近期,xx县妇联成立调研组深入xx乡、xx乡、xx乡等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低保政策法规,把低保工作纳入全县大事大项和利民便民实事,作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全县城乡四万多名贫困群众享受低保,贫困妇女享受低保两万九千余人,占低保比例的73%,虽然已解决了部分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但仍有211名贫困妇女希望享受低保补助。

(一)加大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低保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在电视台开辟“低保户脱贫致富典型事迹宣传专栏”,通过典型引导,促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使“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要实现“应保尽保”,需要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县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要借助社会力量,发挥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劝富济贫”,重视慈善机构建设,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争取慈善基金对农村低保的支持,提高我县农村低保覆盖率基数的百分比,确保更多弱势群体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三)及时转变调整困难救助方式。在大病救助上,一要将低保边缘户纳入保险救助范畴,由民政部门出钱为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以增加救助次数;二要改变大病救助审批次数,由原来的半年审一次,改成每个月审一次,进而保证大病救助患者的继续就医和基本生活问题;三要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低保局、医院、医疗保险局、新农合、人寿保险公司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在医院直接完成药费核销。在特困群众救助上,除继续坚持原有的救助方式外,继续延伸救助触角,采取“实物配送”的方式,即每月定期为低保户中得特困户配发一定量得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以缓解特困家庭出现的暂时性的生活困难。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充实低保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工作人员,按照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二是落实工作经费。针对农村低保对象分布分散、人数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的情况,要按农村低保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解决好有钱好办事的问题。三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公正文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低保情况报告 篇4

适用场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评估、低保对象资格审核

内容看点:低保政策落实难点解析、农村困难群体保障措施

行文逻辑:走访调研→分析现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农村低保制度的推出,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力度的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活问题的重大举措。为详细了解这项惠农工程在珊瑚镇八户村的实际开展情况、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们深入到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走访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珊瑚镇八户村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低保制度实施至今,共计2729人受惠,受保人数覆盖率为7%。其中今年受保453户,共计1056人。从民政办了解,全镇现行农村低保分四个等级。特等为凡年满9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60元。一等为共同生活成员为一人的低保户,每月可享受35元。二等为共同生活成员为2-3人的低保户,每人每月享受30元。三等为共同生活成员为4人及以上的低保户,每人每月享受25元。“低保新政”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贫困农民身上,为全镇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网”。

(二)资金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一是农村低保资金到位及时,低保户每季度能够到信用社按时按额领取保障金,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3组村民蔡可培,一家三口,本人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差,其妻患有,家庭收入微薄,日常生活艰难。这次全家都被保上了,每个季度全家可领315元。当我们到蔡可培家里询问情况时,能真切地看到他眼角的泪水。他说:“每个季度都能按时领到不少的钱,吃穿不愁了,感谢党,感谢政府!”。

二是缓和了农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镇民政办陈波主任说:“原来每到年关,是最烦心的时候,每天都有农民来办公室哭穷诉苦,要钱要救济。但去年年底可好了,这些人都不来了,因为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低保,日子好过了,也就不找我们的麻烦了”。确实,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农村本身的贫富差距也在逐步加大,困难群众因为自身的特殊原因,收入增长非常缓慢,他们与先富裕的农民收入差距扩大也发展趋势,农村社会也因此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增加了部分困难群众的收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镇呈现出“三多”“三少”的良好局面,即农村群众的收入增多了,为党和政府叫好的多了,生活稳定、安居乐业的多了;“老百姓的埋怨声少了,要求解少决困难上访的少了,游手好闲、参加非法活动的少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片面认识。

在受访村社干部和群众中,不少人对农村低保制度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的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操作随意性大。有的干部在审核、确定低保名单中优亲厚友,没有树立“低保高压线”意识。在此次调查中,“低保不公不平”成为原因之一。群众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农村低保制度在全镇实施之初,保障标准较低,低保覆盖人群少,要求进低保的人数不多。当时,拿低保的家庭是从“五保户”变过来,周边群众一直视他们为“可怜的人”,拿低保金是悄悄的,不伸张,那时农村低保还不被群众广泛重视。而这两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低保制度外延的扩大,致使低保边缘群众和不该享受低保的家庭竞争参保。拿不到低保还被认为是没有本事,或者是和干部关系不到位。听长辈们谈起,去年一农妇领着孩子到镇上哭穷,要求给予解决低保,不然把孩子丢在政府,理由他们家比现在大多数吃低保的还穷,调查才知男人好赌,又违法超生了5个孩子,这让领导干部非常无奈。农村低保已经成为村民热门话题,关注焦点。

(二)保障标准偏低,救助压力增大。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现在农村基本生活资料涨价较高,救助对象得到的补差不高,实际最高也只能领到35元/月,难以有效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仅靠有限的低保金,是难以解决低保对象诸如大病治疗、子女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而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目前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

(三)动态管理存在问题,保障对象“易进难出”。

受访村民中,大多低保对象是从低保实施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变动的。资格未变,补助标准未变。很多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应退尽退”还存在不少问题。经了解,像个别村的“五保”数据十来年未变,经取证,八庙岭村就出现有“五保”、低保对象已死多年,却还在领取保障金的现象。全镇整体上还没有切实做到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没有完全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四)“人情保”“关系保”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近期新闻中出现的群众上访问题可以看出,由低保“不公不平”引起占重要比例。在经济观念冲击下,有的基层干部站不住脚,管不住手,对惠农政策的“高压线”认识不够,金钱价值观不成熟,利益至上。在工作中忽视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三、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宣传工作。

镇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村组干部要摒弃有自己为政府,为人民工作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就应该享受低保的想法。镇党委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农村低保政策,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群众误解。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作为珊瑚镇这样一个农业大镇,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全镇的社会稳定、社会风气营造的重要问题,要真正做到“应保才保”,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才能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一方稳定。

(二)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完全公正公平确实较难,农村低保有别与城市低保,它的对象更接近,收入更隐蔽和模糊。可参考 “九进九出”的标准,切实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

“九进”:

1、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重度人;

3、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或重大无法正常生产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严重的;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和孤儿;

5、没有纳入够农村五保范围,但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三无”特困人员;

6、生活困难、年老体弱、农田无法耕种、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困农户;

7、田地面积少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全部土地,生活十分困难的无业人员;

8、家中老人常年卧病在床或行动不便,子女尽孝照顾受到公认的;

9、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其他农户。

“九出”: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故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的;

2、近期两年内有购房、建房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3、出资安排子女择校读书或的;

4、穿金戴银,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标准的;

5、无明确家庭收入,但农户中正在将、摩托车、空调、冰箱等作为生活消费品使用的;

6、有吸毒、卖淫、赌博行为或因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依法具有赡(扶、抚)养关系、且法定赡(扶、抚)养人有赡(扶、抚)养能力,但未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8、违犯国家、法规、规章规定造成生活困难的。

9、违法违规生育或收养造成家庭困难的。力争达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真正让那些连温饱都难以维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

(三)落实三榜公示,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

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在镇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至少做到每半年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这点很重要,很多镇村干部不重视,把“公示”看做“多此一举”、“走走样子”。在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让人认可了曝光威力远远大于其他处罚的现实,只要切实落实了公示制度,就能让不该要的人伸不出手,该得到人,从人后走到人前。从而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动态管理,让农村低保“进得去、退得出”。

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从源头改变“养懒汉”的现象,进而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与此同时,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继续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增强自身“造血”机能,尽早脱贫致富。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同时,在给予低保户物质救助的同时,给予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同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他们通过其自身的努力脱贫致富。要免费培训低保对象,帮助有劳动愿望的人员进城务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可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等等。

低保情况报告 篇5

适用场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城市低保标准调整

内容看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行文逻辑:制定制度→落实政策→规范程序→强化监督

各位领导、各位: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xxxx年的4367户,8562人。xx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xx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后一道安”的兜底作用。我县xx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xxxx年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xx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xxxx年第一季度已按照xx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xx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xx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低保情况报告 篇6

适用场景:民政部门政策落实、基层低保核查

内容看点:低保政策执行难点、基层民生保障措施、财政投入优化方向

行文逻辑:听取汇报→召开座谈→分析现状→提出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近年来,县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自始至终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县、镇分别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对一些特困户还给予适当的倾斜,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管理。我县农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实施,经过xxxx年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总数达到3892户10296人,基本达到了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四是确保资金投入。为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关注的实际问题,今年低保对象比去年2081户8330人增加了1811户1966人,人数增幅大,县政府在自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解决了按县级30%配套资金240多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发放给低保对象。大大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2、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1、宣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到位。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2、收入核定难,动态管理难以到位。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3、低保农户收入渠道不宽,农户返贫现象突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三、几点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扩面力度。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低保情况报告 篇7

适用场景:低保核查流程规范、困难救助政策落实

内容看点:低保核查流程详解、困难群体帮扶措施

行文逻辑:学习政策→入户调查→发放救助→建立台账→走访慰问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路社区民政专干,在过去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任务,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社区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为了做好低保工作,我首先认真学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条例》,为了对困难户进行更准确的了解,我们采用了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对新增的低保户,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入户调查-低保评审会议-张榜公布"程序,有效地提高了城市低保透明度,堵塞了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并依照程序进行社会公式。我们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口状况、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坚持经常性入户调查。截住目前为止,现有低保户4户,其中、残疾人1人,每月支付低保金额元。一年内我社区没有新增低保户,没有停发户,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认真准确地填写低保档案,对社区享受低保人员有了更准确详细的了解。逐步推进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

二、在抓好常规性特困工作的同时,我们对特困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在这一年里:"双节"期间我们为户困难户送去米、面、油等物品;为八户住房困难居民申请到廉租住房补贴金;为社区1位大病人员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棉被10床,为辖区困难家庭交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户,10人;利用"六一"儿童节为贫困儿童发放日记本30个,为10户漏房户联系住建局进行修补等等。为了把国家的政策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居民家中,我们积极组织讲解《城镇居民低保条例》、《廉租住房保障通知》等各类宣传讲座,共举办了起,确保不落下每一位居民,让广大社区居民充分享受国家给予困难群众的关爱,真正做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让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有所居、饥有饱食、病有医就、寒有衣穿,增强社会的诚信和友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性化和谐发展。

三、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暖。春节前夕,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残联的关心下,对乔明光家2人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给他们每家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我们随时掌握残疾家庭的困难情况,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住房情况、就业情况等。

四、强化对老年人的服务意识和功能,保证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对老年人的情况做到知底、知情、知心,截止目前共办理老年证3人;我社区有60岁老人;我社区干部经常入户看望这些老人。

五、这一年里,我们社区在双拥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在辖区对各类复转、退役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在今年的春节,我们上门上户为社区的困难复转军人送去新春对联以及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了他们手中。

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将在今后社区民政工作中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加大力度,将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做事中做人,在锤炼中进取,一年来,我努力为居民服务,但是离广大居民的要求还很远,以后,我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好让人民满意的社区工作者。

低保情况报告 篇8

适用场景:城镇低保对象核查、低保政策执行自查

内容看点:低保对象核查方法、政策执行问题分析

行文逻辑:建立组织→全面自查→落实责任

一、基本情况

城镇人口7602人,现有享受城市低保131户,146人。其中:残疾人16人,占11%,因病86人,占58.9%,无劳动力44人,占30.1%。

二、自查情况

经查:

1、现有享受低保人员中,已经死亡没有及时取消的有8人;

2、已经退休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12人。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宣传

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财政、民政、审计、劳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街道、供销、粮食、食品、卫生、农业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具体进行安排部署。街道居委会通过群众代表会确定了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脑入心”。

(二)按照政策,实事求是,全面自查

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小组,抽调人员,集中时间,深入街道、单位、走访群众,入户调查,逐人登记。采取:一问(问本人情况),二看(看家庭条件),三访(访问群众),四核(核查退休档案),五查(查审批手续),五种方式,逐人逐户进行核查。认真对照方案,切实做到:个人有申请,群众有推荐,家庭收入有核算,调查有材料,群众代表评议有记录。申报有审批表,三榜公示有材料,有公开栏,有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有个人档案资料,有举报电话,有举报箱。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面100%。城市低保自查自纠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一把手”负总责,镇纪委具体实施,自查自纠面100%。镇抽调纪检、审计、民政、劳动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对低保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核查。通过检查。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并上报县低保办给予取消。城市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自查自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公示及动态管理不规范,二是申报程序不到位。下一步,认真对照方案,不断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核制度,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低保情况报告 篇9

适用场景:乡镇政府低保政策落实、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推进

内容看点:基层低保政策执行难点、农村低保扩面改进措施

行文逻辑:开展调研→收集数据→分析成效→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意见,20xx年2月18日—19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组对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过程

调研组分为两个小组,第一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瑛带队,第二组由常委会调研员金明英带队,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人和县人大有关委办负责人参加。先后深入到高家镇、包鸾镇、许明寺镇、湛普镇等四个乡镇,每一调研组再分为两个小组,一组听取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另一组召集乡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村社干部、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农村低保户进行座谈,最后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抽3—5户农村低保户,深入被抽查的低保户家中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二、调研工作结果

(一)基本了解了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五好”。

1、领导重视,组织较好。20xx年,是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乡(镇)两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好农村低保工作。如许明寺镇先后召开4次党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其他乡镇也是多次召开领导成员会议进行研究;湛普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政策,督促落实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工作;高家镇、包鸾镇也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工作,使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2、宣传到位,执行较好。县上于20xx年1月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动员暨培训会议,部署了农村低保工作,各乡镇也召开了各种会议进行认真的动员和培训。如许明寺镇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议、村社召开党员会议、户长会议等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湛普镇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思想统一;高家镇要求村(社区)广泛宣传低保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好低保政策;包鸾镇对村上的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和村文书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了在操作上不失误,不走样。同时,通过在丰都电视台、新闻社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救助农村特困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3、民主公开,实施较好。在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基本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确定享受低保对象时开展了“三会一评”活动、在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基本做到了村民无异议。如包鸾镇20xx年全镇各村申请农村低保人员共186户,经调查、公示、审核后,确定了142户;高家镇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经群众举报,取消了一名村主任的低保享受资格;湛普镇严把村民委员会民主听证、评议和镇农村低保领导小组审核“两个关口”,通过实行保障对象、标准、资金“三公开”和审查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三张榜”,基本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四个镇入户调查时,询问其他村民对已享受的低保户有无异议时,均表示没意见。

4、及时发放,兑现较好。从调查中看到,4个镇的农村低保户均表示能按时、按量领取低保金。湛普镇对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中的80岁以上、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和一、二级重残人员每年增加120元的救助金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许明寺镇、高家镇为农村低保户办理了低保兑现卡,按时按量将低保金打入低保户帐户,让低保户直接到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大大方便了低保群众,使享受低保的群众快捷、便利地领取低保资金;包鸾镇、湛普镇的低保户直接到乡镇民政办领取低保金。调查时基本无低保户反映拖欠或未及时发放。

5、保持稳定,效果较好。由于严格了审批程序和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做好低保工作,全县社会稳定保持较好。包鸾镇由村上组织对申请户进行调查、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再报镇党委政府集体审核,审核后再张榜公示;其他几个镇也严格按照县政府及县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低保的各项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县基本无因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引发矛盾,无一人因此信访,保持了社会稳定和谐。

(二)县人民政府实施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有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够”。

1、宣传不够深入。在调查中发现,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平衡,导致农村低保工作不平衡。有的乡镇领导重视不够,由于害怕因广泛宣传导致享受面太大,致使乡镇负担加重,因此在做工作时,不敢大胆宣传、大胆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如在入户调查时发现,有的农民群众反映“别人能吃低保,我为什么不能吃”,就是因为没能理解农村低保政策,把农村低保政策理解为是一种福利;再如,有的低保户对700元的标准是怎么一回事,也不太理解。

2、享受面不够宽。从全县来看,写申请的人多,而真正享受的人少。如湛普镇20xx年写申请要求享受低保的有几百人,而真正享受的低保户只有24户52人;包鸾镇20xx年全镇申请农村低保人员186户,而真正享受的只有142户;许明寺镇全镇特贫困户586户2369人,而享受低保的户数只有177户383人。从全县来看,20xx年,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只有7387户14181人,仅占全县农村人口总数的2.1%,其中湛普镇只占0.6%,绝大多数贫困人口未能享受到农村低保政策,享受面太窄。

3、享受量不够足。从调研的几个镇的情况看,低保户每月享受的低保金9元—58元不等,最高的一个月享受了58元,也仅有湛普镇一人,此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月58元也不能完全解决其最低基本生活;最低的每月只有9元,还有的十几元,多数是20元—40元之间。从现行的物价看,每月享受低保金9元人民币还不够买一斤猪肉(一斤猪肉市价13元左右),买植物油也只能买一斤多点(一斤菜油市价7元左右),完全不能满足贫困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未起多大作用。

4、操作不够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存在有这样几种操作不够规范:一是发放低保金的方式不统一、不规范。有的乡镇在发放低保金时采取办理农村低保卡的形式,让低保户到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有的乡镇则在民政办公室由专人按季度或按月为低保户发放低保金。二是在确定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上不统一、不规范。几个镇各村社在确定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时也不完全统一,有的计算了这样没计算那样,有的计算了那样又没算这样,有的反映在调查时农户隐瞒隐性收入,还有反映说调查时掌握项目内容不准确。三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不规范。有的采取民主推荐,有的采取入户调查,还有的则采取村支干部凭印象,有的谈到准备将采取以“抽鉴”的方式确定,花样百出。

三、调研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办专栏、办板报、政(村)务公开栏、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到让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要加大对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如加大对计划生育法的宣传,让农民群众切实做到少生优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存质量;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国家政策、掌握国家政策,从而很好的执行和遵守国家政策。三是要加大对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和对农民群众的道德观的教育力度。要充分对群众进行爱老敬老孝敬老人的道德教育,让年轻人孝敬父母、赡养父母,不把父母推向社会、推向政府,减轻社会负担。

(二)做好扩面工作。

一是坚持逐步扩大的原则。建议由去年的2.1%在近两三年内逐步扩大到5%,让更多的农村特困人口享受低保。二是进一步细化对象条件。如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是否作为一个硬性条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应加以认真研究,以便乡镇、村社操作实施。三是合理界定农民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对哪些可作为农民人均纯收入项目内容,应加以明确和规范。四是适当降低并按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负担比例。全县31个乡镇的财力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财力较好(如沿江的乡镇、沿路的乡镇),有的则较差,建议按乡镇财力大小以10%—20%的比例负担。通过以上措施,将农村低保享受面逐步扩大,让更多的农村贫困户享受国家改革发展成果,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三)在提量上做好工作。

从xx年全县农村低保享受情况看,最低的每月只享受了低保金9元,享受的数量太低。建议人均月享受应不低于30—40元,不足此标准的补足这个标准。同时,在调研中发现的虽然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700元,但由于这些家庭成员中有“老病号”或重病的或其他开支相当大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应建立救济救扶制度,采取其他救济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社会监督和动态管理四条原则,确保这一惠民政策“阳光”透明。二是推行“九步”工作法,即:本人申请、调查摸底、社民小组推荐、村民议事代表评议、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入户核实、村支两委初定、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银行发放。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做到“四张榜四公开”,即社民小组推荐后张榜公开、村支两委初定后张榜公开、乡镇审核后张榜公开、民政部门审批后张榜公开。同时,可以在乡镇或村(居)委会设立农村低保举报箱,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加大领导责任,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20xx年,县政府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全年综合目标加以考核,与乡镇主要领导的工作实绩挂钩,兑现奖惩。二是加强工作机构建设。现在乡镇都是民政办与计生办合并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农村低保工作力度不大,建议应加强对乡镇民政办建设,确保机构明确、职责分明。三是适当充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有人办事。

低保情况报告 篇10

适用场景:城市低保政策执行、农村低保制度落实

内容看点:低保政策执行效果、资金监管措施、保障标准调整方案

行文逻辑:汇报工作情况→分析实施成效→总结管理机制→提出改进方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情况

我市城市低保于1996年开始试点,xxxx年全面建立。城市低保经过xxxx年的探索、总结和完善,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截止xxxx年12月,我市城市低保对象有40.05万户、83.3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9.86%,所占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26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六位;超过西部平均水平0.76个百分点,在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六位,保障人数是xxxx年全面建制时52.22万人的1.6倍。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建制之初的100元提高到178.33元(不包括临时生活补贴),增长幅度达78.33%,低于全国平均保障标准4.07元,在全国排第十四位;高于西部平均保障标准7.53元,在西部位居西藏、宁夏之后排第三位(xxxx年4月全市城市低保调标后,全市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233.3元,目前在全国可以排到第六位,在西部可以排到第一位)。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由建制之初的42元提高到104元,高于全国平均补差水平2元,在全国排第十四位;低于西部平均补差水平1.6元,在西部排第六位。xxxx年,全市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0.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6.3亿元,市财政支出1.17亿元,区县财政支出2.95亿元),是xxxx年全面建制时26386万元的3.95倍;1996年至xxxx年,全市共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2.3亿元。

我市农村低保于xxxx年开始试点,xxxx年全面实施。截止xxxx年12月,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有32.31万户、71.8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xxxx年,全市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为791元,年人均补差263元,年支出低保金1.8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6660万元,市财政支出5340万元,区县财政支出6900万元。

为突出保障重点,把低保资金切实用到困难、需要救助的人身上,我市城市低保于xxxx年建立了分类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在xxxx年全面建制的同时,相应建立了分类救助制度。即,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重残(一、二级残疾)重病人员和80岁以上老人,在享受差额救助的基础上,城市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救助金,农村每人每年增加了120元救助金。截止xxxx年12月,全市共有5.1万名城市低保对象、10.2万名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了分类救助,年支出分类救助低保金2455.3万元。为加大分类救助力度,从今年4月份起,对城市低保分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到25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除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还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实施了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截止xxxx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7.3万人,资助金额3576万元;享受中职教育救助11944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廉租房救助37255户;享受司法救助19788人(件),资助金额1800万元;享受医疗救助150.88万人次,资助金额1.32亿元。

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实施,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后一道保障网已经编织成形,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爱,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重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立足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

(一)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完善了城乡低保政策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始终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关注民生的首要任务来抓。我市自1996年开始实施城市低保试点、xxxx年开始实施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以来,不仅每年都把城乡低保工作写进了市委全委会议决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而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城乡贫困群众的城乡低保政策。

一是逐步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基础上,从xxxx年开始,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实施 办法》、《重庆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低保享受的范围、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管理方式和档案管理办法等内容。在实施过程中,还探索建立了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制度、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制度、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工作定期督促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有循。

二是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为着力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市政府于xxxx年在南岸区和双桥区开展了农村低保建制试点,并在主城及渝西地区逐步推广。xxxx年11月,按照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对农村低保实施范围、保障标准、操作程序、管理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xxxx年,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市得以全面建立。

三是配套完善了专项救助政策。除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还出台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的其它专项救助政策。教育救助方面,除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帮助城乡低保家庭解决子女读书难问题外,还出台了《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政府对学费给予全额资助,生活费资助1500-2000元,确保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住房救助方面,出台了《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对城市“双困户”实施了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拆迁安置等方式的廉租住房保障。司法救助方面,颁布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基金,构建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制定了法律援助基本补助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医疗救助方面,在总结我市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xxxx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切实帮助城乡低保对象解决了就医难问题。

为有效地实施好城乡贫困对象的低保救助工作,各区县政府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也相应制定出台了城乡低保具体实施措施,从而自上到下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城乡低保政策体系,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了一张惠及城乡贫困群众的保障网,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着眼于管理规范,逐步建立完善了城乡低保管理机制。

我市自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市政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运作规范、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发挥了城乡低保制度兜底保障的作用。

一是规范了低保运行机制。城乡低保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审批制度,即经过“户主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张榜公示—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布”七道程序,既规范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又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申请审批工作中,各区县还结合本地实际,尽可能地对家庭收入计算范围、计算方法进行细化和量化,对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的方法与时限给予明确,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对低保对象有疑点、有分歧、有举报的,严格进行复查,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多数区县还建立和实施了低保申请社区听证制度,由申请人阐述申请理由,低保工作人员说明入户调查核实情况,经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委会)主任、群众及低保对象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条件纳入低保,严把低保入口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二是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是确保“应保尽保”、打造“阳光低保”的重要手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家庭,实行重点监控,坚持按季复核;建立了低保对象就业渐退制度,多渠道为低保对象创造就业条件,组织他们参与公益活动、便民利民的低偿服务、面向社会的社会化服务,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使之逐步退出低保。同时,对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人员,如果一个月内3次不参加义务劳动或一年内经就业服务机构2次介绍就业而不愿就业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取消其低保资格。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xxxx年,全市城市低保新审批纳入119577人,退出低保人数99188人。

三是完善了财政补助机制。xxxx年以前,我市城市低保金实行市和区县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市财政对财政状况较好的17个区县补助50%,对财政状况一般的11个区县补助60%,对财政状况较差的12个贫困县补助80%。xxxx年,为完善我市城乡低保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政府事权,落实区县政府职责,市政府调整了市级城市低保资金补助办法,按照“总量控制、三年平均、适当调整、结余留用、调标适补”的原则,锁定了市级财政对区县城市低保金的补助额。考虑到三峡库区区县的实际,在锁定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时给予了重点倾斜。为加强资金管理,从xxxx年起,全市低保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对区县补助资金及区县本级财政安排的低保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专户调拨,确保了低保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专款专用。同时,为确保低保金发放运行安全和按时足额发放,主城区和县城驻地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实行了财政直接发放制度,由区县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城市低保金按月发放到户,农村低保金按季发放到户。

四是建立了低保就业联动机制。为鼓励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城市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以及向低保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由再就业基金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的60-70%给予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就业补贴;对低保对象中的405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xxxx年,全市20个区县实行了低保与就业的联动,有9152名低保对象走上了工作岗位或自主创业的道路,共发放就业补贴1991万元,节约低保金3343万元。

(三)着眼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提高了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水平。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让城乡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任务。为此,市委、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一是明确城了乡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原则。我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分别确定,并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与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增长适时调整。城乡保障标准主要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确定;农村保障标准主要按照当地能够维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为使保障标准相对统一,城市低保从全面建立实施以来,由市政府按三个经济区域分别确定三个保障标准。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从xxxx年起,市委、市政府明确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城市低保标准的50%确定,将农村低保由一个标准调整为与城市低保同步增长的三个标准,从而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联动机制。

二是逐步提高了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城市低保运行xxxx年来,历经6次调标,保障标准由建制之初的120元/月人、100元/月人、80元/月人分别提高到现在的260元/月人、230元/月人、210元/月人。农村低保,将xxxx年不低于700元的保障标准,从今年起调整为按城市低保标准执行的三个经济区域分别不低于1600元/年人、1400元/年人、1200元/年人。特别是今年4月,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实际,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178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增长了30.4%,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791元/年人提高到1369元/年人,增长了73.1%,是历年来增幅大的。为使调标后城乡困难群众得到真正实惠,防止少数区县出现“只提高保障标准,不增长补差水平”的状况发生,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不得低于保障标准的40%,并把这一指标作为xxxx年考核低保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使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是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临时生活补贴。自xxxx年6月以来,我市猪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确保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到影响,市政府从xxxx年8月起,及时向城市低保人员发放了临时生活补助,并4次提高临时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初的6元提高到35元(分类救助对象每人每月40元)。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欢度春节,市政府将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延长至xxxx年3月,并对72万农村低保对象每人给予了20元的性 生活补助。

(四)着眼于打造“阳光低保”,逐步建立完善了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了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加强城乡低保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全市建立了低保工作督查制度,每年由民政、监察、审计、财政、工会等部门,对1/3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各区县的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给予严肃处理,促使各区县加强了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建立了媒体舆论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舆论媒体中开设了城乡低保专栏、讲座、知识问答等,及时把城乡低保政策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的监督。建立了低保信访制度,市政府开通了“市长公开信箱”,市民政局开通了民政救助服务热线,在市广播电台设立了“阳光重庆”栏目;各区县政府均设立了低保热线电话和举报箱、信访接待点,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一些区县还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奖励。针对群众举报的重大低保信访案件,各级各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有举必查,有查必果。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处理了31起涉及贪 污、骗取、套取、冒领城乡低保金案件,涉及低保资金40.36万元,扎实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是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使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得以健康有序推进。近年来,城乡低保工作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社会关注的热点、老百姓生活的难点作为依法履职的立足点,积极支持和督促各级政府大力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经常听取或审议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情况报告,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市城乡低保工作,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各级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也经常申请人大监督城乡低保工作,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情况,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题调研,认真办理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人大代表提案,从而发现问题,找准症结,促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着眼于工作开展,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主责、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低保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将低保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市委xx届十次全委会还把全面建立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了构建和谐重庆“十大工程”中的社会保障工程。同时,市政府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了对区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区县政府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了对基层低保业务的指导;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国土房管、司法等部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做好了与城乡低保制度的衔接;监察、审计等部门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加强了对城乡低保工作、低保资金的监督;各新闻单位加大了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政策,反映成果,报道典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参与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在低保工作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工作,确保了城乡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各区县还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办“爱心超市”、“慈善超市”,使城乡低保对象可以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生活用品,领取社会捐赠的物品,让他们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总之,通过政府主责、部门落实、社会参与,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

我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一些需研究解决、逐步加以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收入核实难度大。由于我国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尚不健全,低保家庭的收入主要依靠社区采取入户调查、实地察看、邻里访问等形式进行核实,但对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隐蔽性收入缺乏调查核实手段,导致少数人员隐瞒收入。同时,对低保家庭收入变动情况,虽然实行了按季复核制度,但仅靠社区极有限的低保工作人员,核实的工作量相当重,核实的手段方法相当有限,难度相当大。二是区县低保资金压力较大。随着保障人数的增长和保障标准的提高,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呈逐年增长且幅度较大。xxxx年,全市城乡低保支出8.86亿,xxxx年支出达到12.29亿元,增长20%。今年大幅度调标后,预计全年将增加支出8亿元,年总支出将达20亿元。为保障城乡低保资金支出,xxxx年市财政对区县给予了8.65亿元的补助,占全年城乡低保总支出的70.4%,对库区及贫困区县还给予重点倾斜,补助比例达到80%。随着城乡低保资金支出逐年增加,区县财政压力较大,尤其是一部分贫困区县本级财政城乡低保支出压力相当大。三是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尚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变动指标,低保标准难以与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联动,保障标准的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以xxxx年为例,因物价上涨,从当年8月到xxxx年1月份止,短短5个月时间,市政府就经过4次研究增加临时生活补助,既不规范,又增加了工作量。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落后。随着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全市常年需救助的对象达300多万人,而基层现有的低保工作力量、队伍素质与低保对象增长的状况还不匹配,管理工作还较粗放。同时,由于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程度相当低,管理手段落后,不少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还是用传统的手工方法进行低保工作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仍停留在“手写、心算、人跑”的原始工作状态,从而影响了全市低保工作的发展。

三、立足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

城乡低保事关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当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实施《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对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该《条例》。《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开办专栏、开展培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力争使《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家喻户晓,扩大群众参与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抓紧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以更好地规范全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对以前的一些与《条例》相抵触的城乡低保规定予以废止。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我市物价指数、低保家庭生活必须品消费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的内在联系,结合各区县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低保保障标准与低工资标准相联动的机制、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相联动的机制,以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积极筹措全市城乡低保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筹措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继续按照“总量控制、三年平均、适当调整、结余留用、调标适补”的原则,锁定市级财政对区县城乡低保金的补助额;各区县财政在锁定的补助额的基础上,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负担的低保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坚决杜绝部分区县政府层层分摊低保金的现象,确保应保尽保。

(四)着力抓好城市低保就业联动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也是低保的重要任务之一,市政府将继续完善城市低保与就业联动政策,促进城市低保与就业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强化对低保人员的分类帮扶,不断推进城市低保就业联动工作的开展。

(五)大力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以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对象分类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工作人员问责制度以及工作机构建设等进行细化和规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继续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对区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区县政府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继续完善并认真执行低保工作督查制度、低保资金审计制度、媒体舆论监督制度、低保信访制度、邀请人大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夯实基层城乡低保工作平台。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确保机构落实,有机构办事;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完成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用先进手段管事。加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低保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城乡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后一道“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市政府将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不断总结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好广大困难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为构建和谐重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低保情况报告(精选10篇)

为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到密水、阚家、大牟家、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部分低保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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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低保报告常见误区

1 只列工资条式收入明细,不解释波动原因和人员状态,导致审核员认为信息不完整。
2 用模糊时间段掩盖变化滞后性,让审核员怀疑材料更新不及时、情况掌握不实。
3 用“经核查”“已确认”等空洞短语代替过程描述,导致核查痕迹缺失、真实性存疑。
4 机械照搬户籍登记信息,忽略事实供养、居住、经济依附等实质要素。
5 罗列支出项目却不说明持续性、不可替代性和政策外负担,显得像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