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规范经营报告 篇1
适用场景:银行合规自查、贷款业务整改
内容看点:规范贷款行为方法、防范合规风险要点
行文逻辑: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自查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福州分行业务拓展五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学习心得与福州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月13日分行风险管理部相关领导组织全行客户经理学习和宣讲,认真学习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文件,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三、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特别是收取财务顾问费与表外业务敞口占用费。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例如对于资产评估费统一向分行报销,授信客户尽职调查相关的差旅费、住宿费由部门经费统一报销。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银行不规范经营报告 篇2
适用场景:银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监管要求落实检查
内容看点:规范银行业务操作方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标准
行文逻辑:组织学习→确定重点→开展自查→分析结果→总结提升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整治部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支行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通知的要求,我行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重新学习了“七不准,四公开”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与认识。
二、通过自查小组的讨论,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列出了本次自查重点:
(一)违规收费、擅自提价。即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即在发放贷款时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和以存款作为审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转嫁成本、增加负担。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增加客户资金成本。
(四)高息揽储、借道收息。高息或变相高息揽存以及高息揽存与民间融资勾结、支行员工与资金揽客配合,将民间借贷资金以理财或存款名义存入支行,再借用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高息的行为。
(五)公示“七不准、四公开”,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六)开展不合理收费行为自查自纠。
(七)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三、自查自纠结果及分析
(一)我支行在大堂电子屏将银监会的“七不准、四公开”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布了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支行无高息揽储等变相吸收客户存款的行为;我行信贷业务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的原则,不存在违规的现象。
(二)在支票出售的业务办理中工本费和手续费一起收取,存在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的前提下就收取费用的现象,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对于此问题将及时的上报总行,进行沟通解决。
(三)我行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对医保、民政、学校等进行了服务的优惠,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费用的减免,切实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此次的自查自纠中我行始终贯彻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的精神,落实了相关的规定。通过此次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员工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我行的经营行为,促进了我行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银行不规范经营报告 篇3
适用场景:银行合规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内容看点:合规经营整治方案、金融服务质量提升
行文逻辑: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公开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推进长效机制
根据省分行和银监局关于开展整治不规范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遵照时间表详细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要求。
从3月1日起,我行组将“七不准”、“四公开”具体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以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经过自查,我行没有违反“七不准”、“四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的自查工作和今后活动安排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通过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统一员工思想,加强员工制度学习及合规经营意识的培养;
三是积极开展经营部门自查、管理部门复查等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
四是及时张贴告示,将“七不准”、“四公开”、“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告知顾客,接受监督;
五是对于此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与整改,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六是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提升银行形象;
七是不断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维护金融生态,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
二、下一步整治不规范经营活动工作安排
银监会新近颁发的“七不准”、“四公开”是我们职业操守的底线,同时我们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追求。
一是以更大的担当肩负起国有银行的社会责任。坚持为社会公众提供最基本的公共金融服务,做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特惠化服务。根据社会需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扩充渠道、降低成本、提升服务;
二是坚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将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全行一切工作的基本尺度,进一步完善客户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问题到我为止”的`内部约束,将客户投诉的解决和处理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动力;
三是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牢固树立“产业兴、银行兴”的理念,加快信贷资源投入地方经济的进度和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地方经济的融资需求,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和民生领域,持续推进流程设计、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工作;
四是提供物有所值的金融服务。把有效服务放在首位,推进更为严格的成本管理,切实为客户提供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的服务,在银行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通过我们的持续努力,打造令人尊敬的现代金融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