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报告 篇1
适用场景:重大决策前风险评估、政策实施后效果分析
内容看点:政策制定者参考依据、评估体系构建方法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总结实践→剖析因素→借鉴经验→提出建议
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有利于检验政策的效果、效率、效益,有利于实现政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是进行政策调整、提出政策建议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不仅能总结经验教训和及时纠正政策失误,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还能对公共政策参与人员起到重要的间接监督作用,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从而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一、我国政府公共政策评估实践和研究
党的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xx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xx年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科学民主决策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和行政的基本理念,公共决策机制日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正逐步形成。重大项目上马前和重大决策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与经济效益“双评估”的机制已在全国推广。四川、海南、贵州、广西、黑龙江、天津等地积极探索,取得可喜成效。四川省在实践中总结出五方面重大事项、五项重点评估内容、五步工作法、五种责任追究措施、五条监督渠道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个五工程”科学评估体系。海南省的评估主要集中在三大矛盾突出领域:一是重大决策。包括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改革改制方案、社会管理措施以及建设规划的出台;二是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是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影响大、涉众广、情况复杂的大型活动等。评估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规定“政府规章实施后,根据其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总体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使政府部门公共决策水平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意义逐渐凸显,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学者们就政策评估的类型、标准、作用及影响政策绩效的主要因素等进行了研究,但总体而言,相对于实践探索,我国对公共政策评估的研究明显滞后,已有的对公共政策评估的研究又多数停留在政策评估的重要性、必要性、评估主体、评估价值取向等方面,严格来说,是政策的执行力评估,与以“结果导向”和“公众满意度导向”为核心理念的绩效导向相距甚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且与已有实践相结合的公共政策评估方面的研究更加鲜见。
二、政府实行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影响因素
客观来讲,公共政策的绩效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政策及其绩效之间不一定是直接的对应关系,绩效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又是一种主观判断,所以绩效是既客观又主观的存在,是对比政策实际结果与期望值之间的判断,所以它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同时,政策绩效的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之间、长期绩效与短期绩效之间也可能存在不一致,这些都增加了政策绩效评估的困难。但这些困难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不能对政府的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实际上,有很多因素恰恰说明进行政策绩效评估势在必行。
1.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的需要
过去政府管理中计划占主导地位,对公共政策进行绩效评估的需求不迫切。提出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众作为服务受体,其意见和利益被摆在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政府管理和服务需要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公正,从而使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的需求显化。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主要围绕政策目标规划与设定、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目标评审与修正、目标实施过程监控与分析、目标实现程度评价、绩效学习改进与提升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全面、可行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和制度框架,其本身就是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的体现。
2.政府公共政策数量增加、干预范围扩大,风险增加
作为公共产品的政策是国家的重要产出,随着公共服务的加强,政策产品总量不断增大,政策内容越来越细化,政策风险增加,政策的绩效评估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近年来,我国因公共政策不当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如20xx年8月份爆发的大连市民抗议px项目和各地大量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自焚事件,都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有利于检验政策的绩效水平,及时纠正政策失误和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政策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政府成本,回应公众诉求,提升政府形象,是进行政策调整、完善政策建议的重要依据。
3.已有的评估实践处于探索阶段,亟须进一步规范
目前已有的政策评估实践还处于起步和粗放阶段,虽然有了一定的探索,但评估制度还不规范,实施的随意性较大,评估指标、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缺乏规范性;重官意、轻民意,评估主体相对单一,专门的绩效评估部门、专家和民众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存在重评比轻改进现象,没有把评估与政府部门的持续改进结合起来;评估手段的量化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急需改进,使评估实现规范化、系统化。
4.公民参与意识与参政积极性增强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建设正在加强,公民的活动空间得到拓展,各种行业性的利益团体迅速成长,政治权利所直接支配的范围日益缩小,民主、利益、自由、法治、平等理念不断强化。社会领域壮大与发展的趋势必然发生治理社会主体的变化,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的参政提供了便利。这就要求政府提高政策制定的参与程度,通过参与政策绩效评价、满意度的参评等多种方式了解政策执行效果,并最终影响政策制定。
5.技术条件的改善为科学的政策绩效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持
评估的技术条件,主要是指评估模型构造、评估标准设定、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设计、评估的技术路径等。西方国家公共政策评估大都在定性基础上构建定量模型。我国与西方国情有别,不论是单一政策或综合政策,政策制订、执行及结果的衡量标准存在完全不同的环境条件,但这并不是说不可以借鉴其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信息技术、统计技术、调研技术、监测技术等。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和政策属性差异分类,建立有针对性及适用性政策评估的技术体系,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评价模型,合理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的权重,设立大量具有可比性、可测量性和可计算性的绩效指标。
三、国外公共政策评估的经验
20世纪60年代以来,政策评估在世界各国中逐渐成为一种“成长工业”,成为监督政府公共开支、促进政策系统优化的系统工程。一些大学也纷纷建立了政策研究机构,提供研究数据,并为不断扩大的政策分析市场培养人才,关于公共政策评估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都已大体走向成熟。概括来看,其特点如下:
1.发达国家政府普遍推行了政策评估
随着各国政府改革的推进,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韩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开展了公共政策评估等。其类型大体可分为综合政策评估和单项政策评估两种。
实行综合评估的国家有日本、韩国、英国和法国等。日本不仅对内阁和政府各部的各项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而且对政府各部实施的政策评价进行再评价等。英国的政策评估将政府各部门的所有重大开支,以及政策在实施之前的各种建议,也纳入到评价范围。
实行单项政策评估的国家很多,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实施了财政政策评估。美国、荷兰、加拿大、西班牙、德国、丹麦、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实行了环境政策评估。新加坡等国家实行了住房政策评估。还有许多国家在土地政策、教育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评估方面作了探索。
2.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完备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是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活动开展的组织载体,主要指评估主体与模式、评估机制与流程、评估结果应用等,涉及组织权、管理权与评价权。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组织体系的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共政策绩效评价功能的实现和发挥。发达国家的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在评价组织上体现了如下特点:
组建专门的政策评估主管部门,总领政策绩效评估全局。美国的“国家绩效评议委员会”,负责对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框架和政策绩效进行评价。法国的全国评价委员会,领导跨部门的评价工作。韩国除了专门的政策评价委员会,还有直属于国务的政策协调办公室,以及在政府内部专门设立的政策分析与评价局。日本的行政评价局,负责对内阁和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实施全面深入的绩效评价,同时对政府部门已实施的政策评价实施再评价。有一个专门进行政策评估的主管部门,能增强政策评估的组织保障,从而避免政策评估成为政府部门运动式或阶段式的活动,使政策绩效评估工作趋于连续,并使评估的权威性得到保障。
政策绩效评估活动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在发达国家,政策评估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成熟的职业活动。政策绩效评估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素质要求很高。美国的政府和许多大学的政策研究机构,培训了一大批职业政策分析人员。法国政策评价从业人员的选择极其严格规范,必须接受资格认定,普通的大学毕业生要在专门的政策评价培训学校受训,接受严格的考核后才能成为正式的评价师。从业人员的高素质使政策评价的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评价主体的参与多元化,注重保障民意的表达。发达国家的政策评估活动中,参与者除了纯官方的政府部门外,其余有半官方组织(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如美国兰德公司、韩国的公共行政研究所等)、完全独立的民间组织(如美国布鲁金斯学院等)。在政策评估的过程中,除了专业政策评估从业人员外,会积极吸纳民间人士的参与,使政策评估不再局限于精英阶层,公众意志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法国的大区委员会由公务员、民选议员和评价专家组成。日本的政策评估和独立行政机构评价委员会,从全国专家学者和名望较高的人中选出5000名作为委员。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使更多的主体参与到了政策评价活动中来,民众政策参与的扩大,使公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提升了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内容全面
在实行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国家,其评价内容一般既包括政策结果评价也包括政策过程或政策能力评价。如韩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通过了《政策评估框架法案》和《政府业务评价基本法》等法案,规定评价内容包括了政策结果评价、政策实施能力评价、公民或客户对政府提供的服务和政策实施的满意度的调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三个方面的评估主体及所侧重的方面各有不同。
政策结果评估主要是对政府机关及其代理机构所实施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强调通过评估来不断完善公共政策的制定,提高政府系统的服务效果。其做法主要是在办公室的协助下由政策评价者实施,政策评价者都来自政策分析和政策评价委员会,他们根据国家事务评价和协调规则制定评价的指导方针和评价标准,并对政策进行评价。
政策实施能力的评价主要关注政府机构实际执行政策的能力。评价主要由办公室官员来实施,他们包括了政府绩效评价单位的成员,并对其执行政策的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有政策协调办公室人员和政策评价者出席的联合会议上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意见。
公民满意度的调查由民间人士主导,体现公众对政府公共政策的主观感受,保障国民的公共利益表达,督促政府官员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整改,实现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的公正化和科学化。同时,韩国的政策评价委员会中仅有一位只挂职而并不履行评价的国务调整室室长是政府官员,其余皆为民间专家,表明他们对民间评估力量的重视和信任。
4.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技术精细
政策绩效的评估技术体系,主要是指评估标准设定、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设计、评估模型的构造、评估的技术路径等。目前西方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大都体现了定性分析为基础、定量分析为手段、十分注重细化指标设计的特征。如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指导下,美国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评估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政策的质量、经济、效率、效果等绩效标准。法国国家审计学院为政府设计了40大使命,使命下面又细分不同计划,每个计划设5个目标,每个目标又设有2—3个具体指标,并明确具体任务的承担人。各部门在做政策绩效评价时,只需根据评价需求,在众多的目标中选择几个做,接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和检查。法国的公共政策评价方式因政府行政级别不同而有区分。中央公共政策,由国家级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大区公共政策,一般采用大区自己的集体评价机构,如大区评价委员会;省级政策,省政府下设评价处;中小城市,一般界定为5万人以上,则设评价专员。
在已开展的政策评估中,日本政府部门多采用pdca的评价管理模式,即计划(plan:planning)——执行(do:implementation)——检查(check:evaluation)——行动(act:reflected in planning),取代传统的计划——做——看(plan—do—see)和计划——操作——评价(plan—operation—evaluation)等管理模式。相比于传统模式,pdca有两个主要优点:一是评价广泛应用在了管理的每个环节。二是评价结果能及时得到反馈,并充分应用于下一阶段政策的制定。pdca模式能及时发现项目、政策在设计和实施上的问题,对不合理或不恰当的项目、政策进行及时整改,并最终完善政策机构。资料显示,日本20xx—20xx财年,各部门共有241个公共建设项目因政策评价结果而被推迟或取消,涉及金额约4.1万亿日元(约3300亿人民币)。20xx财年各部门评价的389项政策中,有163项(占42%)在当年得到了修订或改进。
5.政策绩效评估有具体的法律规章作为保障
发达国家的政策评价工作十分重视程序化,对政策评价工作的步骤一般都有明文规定,细化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流程有力推进了政策执行。如法国的《研究政策与技术开发的评估》、日本的《政策评估法》、英国的《政策评估绿皮书》等都为政策评估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国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立法较早,法律条文也更加细化。1985年,法国政府颁布《研究政策与技术开发的评估》,对科技评价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指出:“法国研究与技术开发研究计划需根据各自的指标受到评价,在计划实施之前,评价的指标和方法都要确定,公共研究机构必须定期按照评价的程序实施绩效评价。” 1989年成立的法国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要受到16个法律条款的约束,其机构职能、人员组成、评价费用乃至出差旅费都有明文规定。
日本政府20xx年通过了《关于政策评价的标准方针》,政策评价的客体、评价主体、评价视角和评价方式都有具体规定。同年还发布的《政策评价基本方针》,拉开了日本政府政策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的序幕。20xx年发布实施《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政策评价的法律》(文献一般简称为《政策评价法》),对政策评价的目的和宗旨、范围和范畴、原则、评价主体、评价流程、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作了明确规定。
在实施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时,为保证评价的有效性,法律通常赋予评价机构一些特定权力。如法国规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外,评价机构能接触所有被评价相关单位的资料,对任何地方进行检查。如评价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形成有价值的报告。评价过程中,被评价者如有异议,可以阐述其自身观点,由评价人员进行权衡。但评价报告一经确定,被评价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根据报告建议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四、我国实施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对策建议
1.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研究,条件成熟时设立专门负责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机构
政策评估是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工具。科学化、制度化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不仅反映政府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能力和效果,而且决定和影响整个政府的效能。目前,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公共政策的数量日益增加,干预规模日益扩大,政策实施的各种风险增加,社会对政策效果的要求和预期也日益提高,如何加强应对,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成为非常迫切的课题。尽管已有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和高校的研究人员在做相关评估工作,但这并不能替代政府自身的主导性研究。
2.以重点领域的公共政策评估为切入点,逐步扩大政策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会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的议事日程,也不是所有的公共政策问题都需要同步进行评估。我们认为,可以先对那些事关国计民生、具有广泛影响并亟待解决的、具有优先性的公共政策进行系统化的评估研究,如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调节收入差距政策、环境保护与治理政策、治理贪污腐败政策、治安整顿政策、婚姻政策等,并逐步扩大到政策过程、政策能力的评估研究。
3.完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主体要进一步规范,使参与评估的机构、组织、公众在资格、条件等方面有章可循。一是国家机关专门绩效评估机构要由国家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组织原则,按法定程序建立。二是中介机构性质的专门绩效评估机构要依据各类社会组织、教学研究机构的章程,经申请批准而设立。三是公民个人作为公共政策的对象和公共服务的消费者,要明确其具备相应的知识、经验、责任、采集政府绩效信息的渠道和能力。同时,对这三种评估主体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也需要有统筹考虑。
4.探索构建科学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指标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系统与简便相结合。评估指标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抓住关键,工作方式方法既要综合配套,又要简便易行。二是能力指标与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目标,把决策过程和能力作为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三是客观评价与满意度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客观上“做出了什么”和主观感受上“做得怎么样”,在注重客观评价的同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满意度评价的科学合理性,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全面、可行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和制度框架。我国地区差异较大,要结合我国国情、省情、市情等,从有利于改进组织管理、改造业务流程、关注绩效结果三个方面入手,以职能为依据,以各级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构建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的评价力度,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有针对性的评价,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开展前瞻性和导向性的评价。
5.加快建设公共政策绩效信息平台
加快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技术平台建设,完善数据采集、反馈、分析和改进机制。一是开发 “公共政策绩效评价信息系统”。优化数据采集及反馈功能,被评对象报送各项指标的结果信息,经系统采集处理后反馈被评估单位,以促进被评估单位改进工作。二是建设公共政策绩效管理信息库。分类收集各单位公共政策绩效管理的做法和效果、意见和建议、问题和不足、改进措施,加强交流反馈、跟踪处理和统计分析,使之成为绩效管理工作的“电子智库”。三是实行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状况分析。充分利用实时评估和信息库数据,每半年对公共政策绩效的总体状况、实际效果和落后指标等进行综合分析,为改进绩效提供依据。
6.加强运用评估结果
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结果导向和刚性约束作用。可借鉴韩国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布,同时在政策评估者、政府机构和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联合会议上报告给和总统的做法,以及日本总务省和政府各部门每年除向国会提交年度政策评价报告书外,还将报告书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做法。建立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结果内部通报制度,将政策绩效分析报告以简报等形式印发各单位,互相借鉴,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定期向政府报告。
7.突出公众满意导向
完善满意度评估机制,突出公众满意导向。除涉及隐私、产权、国家和商业秘密外,把政策评估结论公示于互联网上,同时注明资料来源、模型假设、方法采用、数据分析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让社会能够清楚地理解政策分析的过程和结论。要充分听取和收集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如20xx年中秋国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群众议论很多,建议有关部门就“好事办得怎么样”进行政策评价,将决策始末、执行过程等做出认真分析,这样不仅可以还政府一个公道,而且让社会了解今后该项政策会怎样改进。
政府公共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公共文化项目采购、基层文化管理部署
内容看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践、基层文化管理优化方案
行文逻辑:定义概念→分析现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这是一种“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投资、贷款贴息”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而且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可以让政府退出垄断性行业。正因为如此,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购买的方式给民众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则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都已先后出台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我市其实早就有类似的做法,可以说早已踩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鼓点上,只是当初没有将其归纳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畴或者说不是有意识地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这种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而已。
一、我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现状
我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项目购买、一种是岗位购买,目前还更多地体现在项目购买上。
在我市一些重大文化活动或品牌文化建设中,政府不包办一切,采取委托生产获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进入服务领域,政府加以引导或者采取奖励措施。譬如20xx年,我们在举办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时,与南京华威公司合作,政府买单,演出经营承包给对方,成功举办十六运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我市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打造的文化服务品牌——“千戏下基层,唱响新农村”,由文艺团体每年提供1000场演出,政府每场补贴3000元,文艺团体则下基层、下农村无偿为老百姓演出,用政府购买演出活动这种方式惠及农村百姓;农家书屋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品牌,截止20xx年底,我市已建农家书屋1300家,采取“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的方式进行,每新建1家,政府补贴1万元的物资(书橱4张,图书240 册 ,音像制品100张 ),也可以由热心人士自建、政府予以冠名,正因为如此,这项民心工程得以在我市迅速推开,预计在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我市倾力打造的的环濠河博物馆群,目前已集聚30多个博物馆,除了国办博物馆——南通博物苑外,其他的博物馆如审计博物馆、珠算博物馆、城市博物馆、体育博物馆、风筝博物馆以及待建的眼科博物馆等,均为社会各行业所办,不仅弥补了国办文化在资金、内涵、体量等方面的不足,而且大大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各县(市)区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方面也有很多有益的尝试。
至于岗位购买,目前主要集中在南通博物苑的保安保洁岗位,南通博物苑是张謇先生创办的,园苑合一的管理模式在全国独树一帜,现在南通博物苑实行免费对外开放,这让更多的.市民以及外地游客充分享受到文化服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更多的文化权益,但另一方面,占地 7万多平方米的南通博物苑其保安保洁也是繁重的任务,再加上博物苑是我市重要的对外窗口,经常面临各种重大接待任务,这更对保安保洁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博物苑对保安保洁工作采取社会化管理,通过岗位购买,与中房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既减轻了管理压力,又减轻了财政负担,可谓一举两得。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对此了解甚少,不少市民对此还很陌生,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文化服务大多为公益性文化服务,其经济效益难以显现(起码在短期内无法显现),所以社会力量参与的热度还不高、积极性还不够,政府的奖励措施也没有完全跟上;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还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均衡;评价、论证体制尚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也不配套,在购买公共服务的环节上缺少有效监督,容易滋生新的腐败等等。
三、几点建议:
1.政府严格制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项目、内容,每年年初确定当年需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布,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补助,对博物院、纪念馆等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加大开放补助,将补助资金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安排,确保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
3.加大对高档演出的补贴资金。近年来,我市引进了《云南映像》等高档演出,但由于资金匮乏,引入的高雅演出相对甚少,国内外真正一流的团队无法引进,不能适应南通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我市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目前,连云港、无锡等市每年的“新年音乐会”以及其它大型演出都是由政府出面组织,浙江省的一些市级大剧院每场演出政府都予以补助,有鉴于此,建议政府给予高档演出补贴,确保我市每月都能邀请国内外优秀剧目,高档文艺演出在我市能够持久不断,从而满足我市观众的高层次文化需求,同时还可以每场演出有30%的票作为低价票给平民百姓,让更多的市民享受文化权益。
4.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补贴。按照中央提出的“企业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补贴,力争实现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让农民群众在田间村头就能欣赏到优秀的中外影片。
5.加大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建设力度。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和“2311”标准(20m2以上房屋、30种以上期刊、1000册以上图书、100盘以上光碟),加大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建设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面建成农家书屋。
6.加大基层文化站和高素质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根据乡镇文化站建设标准,继续增加对基层文化站的投入力度,同时采取鼓励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对现有基层文化干部加大培训力度,让送文化的火种在基层落地、生根、发芽、开花,从“送文化”到“种文化”,保持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7.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应实行阳光操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对通用的后勤岗位的购买,建议由编制、人事、劳动、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必要时设定指导价;聘请一批资深文化学者,设立专家库,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进行科学论证,要规范论证过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避免逃避论证监督、引发新的腐败等现象和行为的发生。
政府公共报告 篇3
适用场景: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公共服务领域政策优化
内容看点:政府责任明确化、市场化改革路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策略
论文题目: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
一、学位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研究目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成为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核心主题,围绕这一主题各国开展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讨。迄今为止,这些探讨基本是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即公共服务提供的内容、数量以及方式。其中,公共服务提供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概念的办界定;公共服务提供的数量主要是对民众需求偏好的判断;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供给主体。政府需要确定谁来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市场、社会单独提供,还是有所合作;二是供给的形式。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如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政府也可以在自身内部引进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模拟建立“内部市场”,实现内部的决策和执行相分离,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生产效率。
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是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一场制度创新,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改革的成果显著。上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在财政负担过重、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的背景下开始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应该说,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市场和社会力量逐步进入了历来由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领域,如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在传统的自然垄断领域(如电信行业)放松了规制;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如南京、湖北等地的公共交通服务引入民营资本等。然而,我国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环境和条件与西方发达国家有明显区别。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较早且日益成熟,而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缓慢,市场经济欠发达,法制建设滞后。从效果来看,我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久以来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的历史问题,但却又不可以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使改革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如当前饱受诟病的民营公交、民营消防等公共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实质性竞争机制的缺失;市场化改革中的权力寻租行为等。鉴于此,如何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深化对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认识,认真剖析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其原因,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改善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研究任务。
(二)研究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逐步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各国实践证明,公共服务市场化,一方面能够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改善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减轻政府过去不堪重负的财政负担。但也有学者指出,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差异较大,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不相同,我国实质上还不具备市场化的环境和条件。上世纪90年代,公共服务市场化思想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国内,当时就对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至今这场争论仍未停息且有加强的趋势。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改革的利弊逐步展现出来。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引入西方国家市场化的相关理论后,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现形式,如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和民营化等。实践证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在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公共责任的缺失;实质性竞争机制的缺乏;权力寻租行为;公平问题等。显然,这些问题有的是由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有些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国内学界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理论的基础上对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认识日益全面和系统,包括对公共服务的边界、市场化的动因、市场化的实现形式、市场化产生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改进策略等。但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 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也产生了新的问题。面对这些新的问题,需要我们用新的思维和策略来解决。
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世界行政改革的核心主题,也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方向。当前我们要研究的已不再是“要不要市场化”的问题,而是如何深化推进市场化,将适宜的公共服务负责任地交给适宜的供给主体。在我国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如何适应变化的行政生态环境,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如何通过公共服务市场机制的良性运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而展开研究和写作的。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公共服务市场化最早的研究和实践始于西方,国内的研究大多是在借鉴西方国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定的理论创新和发展。由于各国国情的差异,每个国家对市场化改革的研究思路也有所差异。但相同的是,世界各国的研究基本都是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即公共服务是什么、为何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及怎样改革。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公共服务边界的探讨。1954年,现代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的保罗·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中归纳了公共物品在消费中的两个本质特征:一是非排他性,一是非竞争性。这个归纳成为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1965年,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m·布坎南(james·mcgill·buchanan)进行了补充,他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准公共物品的概念 。国内学界对于公共服务的定义颇有争议:娄成武教授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具体表现形式。这种观点指出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性质是以服务形式存在公共物品 ;涂晓芳博士认为,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非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而产生的公共物品 。关于公共服务的边界,至今仍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相对国外而言,国内学界的讨论更加激烈。
第二个问题“公共服务的供给为何要进行市场化改革”,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支撑和实践需要两个方面。理论支撑主要有以保罗·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为代表的“公共物品理论”、以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cgill· buchanan)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以詹姆斯·n·罗西瑙(james n ·rosenau)为代表的“治理理论”、美国行政学者罗伯特·b·登哈特(robert b· denhardt)和珍妮特·v·登哈特(janet v· denhardt)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上世纪80年代在英国、美国等国出现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而我国的学者在理论研究方面,大多是对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成果进行简单的借鉴和一定的发展,这与我国如火如荼的市场化改革实践似乎不太相称。理论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程,国内外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现实要求方面的情况大同小异,大多都是为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过大、供给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的局面。
第三个问题“如何进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 e·s·萨瓦斯(e·s·savas)在其《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一书中认为,政府可以通过政府服务、政府间协议、政府出售、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内部市场等10种不同的制度安排来提供公共服务。b·盖伊·彼得斯(b·guy·peters)在《未来政府的治理模式》中指出,通过政府间协议和合同外包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成为未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导模式。自我国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以来,学界对“如何进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在《工业化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启示》一文中强调,应该把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纳入到中国行政改革的实践框架中,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谨慎地规划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具体制度设计;娄成武先生则从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责任出发,认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应发挥参与作用、监督作用及引导作用。政府应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消除不合理的管制,完善相关的监管机制。此外,还有学者关注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带来的各种现实问题,如中山大学王乐夫教授就指出,市场化会带来经济性损失、公平性问题、腐败与垄断等问题。因此,要对市场化进行科学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审慎态度进行市场化改革。
由此可见,国内外关于公共服务市场化较全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随着公共服务市场化不断深化和发展,它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现实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深入分析阻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的现实因素,明确政府责任,提出我国深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策略。
二、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一)主要内容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既是市场经济由不成熟向相对成熟转变的时代要求,也是我国政府应对自身困境的理性选择。虽然我国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时间仅十几年,但这场源自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已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在肯定我国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各方面条件尚不够成熟。突出地表现在市场经济不发达、法制不健全、社会民主意识淡薄、第三部门发展缓慢等不可回避的事实上。笔者认为,我国在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后,如何理性地面对改革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冷静地分析我国新时期新阶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明确我国政府在改革深化阶段的职责,提出操作性较强的改进策略是我国当前公共服务供给的研究重点。
全文共分为五章,第1章为引言部分,简要介绍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提出的背景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指出本文的写作背景;第2章为相关概念的界定,探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不可绕过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两个重要概念,对“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内涵等相关内容进行阐述;第3章对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进行审视,对其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揭示阻碍当前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现实因素;第4章通过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改革的探索,总结其正反两方面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5章是本文的重点,本章针对我国当前市场化改革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现实条件,从决策职责、服务职责和监管职责三大方面指出我国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二)重点
(1)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探索及对我国的启示。
(2)我国当前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及政府责任
(三)难点
(1)我国当前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
(2)我国当前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政府责任的界定及改进策略
(四)可能取得的创新之处
(1)对西方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总结;
(2) 对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政府责任改进的策略。
三、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一)研究方法
(1)文献阅读法:论文的写作要查阅大量相关书籍,因此可借助于图书馆、资料室、电脑上网等手段,搜集所需的信息与资料。本论文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内外相关著作、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博硕论文和报刊资料。
(2)社会调研法: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针对我国目前国税系统公务员分类管理深入调研,掌握客观情况,从而为本人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来源。
(3)案例分析法:任何理论都来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而案例就是一种经典的实践经验总结。通过不同国家职位分类管理的案例可以分析总结其原因,从而提出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4)系统分析方法:把基层公务员分类管理放到整个公务员管理的大系统中分析,强调基层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分类的重要意义。
(5)比较研究法:本文有针对性地选取了美国和法国的经验教训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比,政治制度和历史文化两个重要变量的作用得以凸现。
(二)研究思路
首先,同过文献查阅了解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现状,基层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历史背景、现状及发展趋势;重点分析我国基层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基层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分类提供鉴戒。
其次,对当代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税务系统公务员分类管理探索实践进行系统分析,了解域外国家和地区基层税务公务员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最后,结合我国基层国税系统公务员分类试点地区之一—新余市渝水区德试点工作,描述试点工作的背景及试点的机遇与挑战、优势与弱点;并且系统阐述了渝水区试点工作的进展状况(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不足);在文章的最后部分结合试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我国基层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措施。
本论文的分析路线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是:文献阅读—→社会调研—→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加工处理—→运用理论分析对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并完成学位论文。
四、计划进度
(1)20xx年3月到20xx年6月,确立研究方向,查找资料,阅读文献并开始部分调研工作;
(2)20xx年7月到20xx年9月,确立论文题目,撰写论文提纲,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工作;
(3)20xx年10月到20xx年3月,进一步深入实地调研,大量查找和阅读文献资料,对文献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完成论文初稿;
(4)20xx年4月到20xx年6月,完成论文二稿;
(5)20xx年7到20xx年10月,论文定稿、打印;
(6)20xx年11月,论文答辩。
五、论文框架(章节目录)
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
第1章 引 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的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的综述
1.4 论文写作的框架
第2章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概述
2.1 公共服务
2.1.1 公共服务的内涵
2.1.2 公共服务的类型
2.2 公共服务市场化
2.2.1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内涵
2.2.2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特征
2.2.3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形式
2.2.4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论基础
2.2.5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需要
第3章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审视
3.1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有益探索
3.2 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2.1 供给主体问题
3.2.2 财政扶持问题
3.2.3 公共利益问题
3.2.4 公平问题
3.2.5 腐败问题
3.2.6 社会稳定问题
3.3 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
3.3.1 思想观念滞后
3.3.2 法律体系不健全
3.3.3 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
3.3.4 市场监管不合理
3.3.5 利益相关者的阻力
第4章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与启示
4.1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探索
4.1.1 强制投标
4.1.2 私有化
4.1.3 合同出租
4.1.4 凭单制度
4.2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借鉴与启示
4.2.1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反思
4.2.2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经验启示
第5章 我国深化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
5.1 强化政府的决策职责
5.1.1 审慎引进公共服务的市场机制
5.1.2 做好改革的前期论证工作
5.2 深化政府的服务职责
5.2.1 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变
5.2.2 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
5.2.3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5.2.4 大力扶植和培育第三部门发展
5.3 优化政府的监管职责
5.3.1 加快公共服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
5.3.2 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6.1结论
6.2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致谢
参考文献
六、参考文献目录(50篇以上,含教材、专著、学术论文、网络资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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