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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04 15:12:01 查看人数:44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第1篇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 .固定式空压机应安装稳固,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必须垫实。

2 .新的或大、中修理后的空压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水路是否畅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齐全良好,风管是否漏气等,确认后方可开车。

3 .开车前,应先开送风阀和给水阀,并用手盘动数转后再连续运转。停车时,应按高压到低压顺序放空,不得先从低压开始,并同时关闭送风阀,以免回风引起事故。

4 .输气管未装好不准送风。打开送风阀前,应先通知工作地点,并经压力试验后方准使用。安装输气管应避免急弯。

5 .禁止任何人员面对压缩机出口处工作,更不准以压缩空气吹人,不准在贮气罐附近施焊或其他热加工等工作。

6 .安全阀、压力表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检验,保持灵敏有效。高压表工作压力不准超过额定值。运转时不准打开各种孔、箱盖和进行检修工作。

7 .贮气罐应遵守下列各项:

( l )每班工作后必须打开放水阀,放出罐内水分油质等物,每月至少将罐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

( 2 )放置贮气罐的地方,应通风良好,易于散热。不得置于日光下曝晒,以免温度过高而发生爆炸;

( 3 )气罐每年须作一次水压试验,其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 . 5 倍。气压表和安全阀,每年须作一次校检;

( 4 )气罐外部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沾有污物。

8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 l )压力表(气压、油压)、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数值或指示不正常时;

( 2 )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

( 3 )当气压安全阀不停地工作时;

( 4 )发动机(电动机)、空压机有不正常的声响时;

( 5 )电动机滑环或电路发生较大火花或有杂声时。

9 .禁止用汽油、煤油清洗压缩机的曲轴箱、滤清器、气阀、贮气罐、空气冷却器及压缩机的管路等零件,以免引起爆炸。

10 .空气机的气缸润滑油,必须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油质要符合规定,应经常将各部件润滑良好,各轴承最高温升不得超过60 ℃ 。

11 .拖运移动式空压机时,时速应不超过每小时20km ,不得高速拖运,转弯时更应减速,不得急转。

12 .停止工作时,应先降低气压2k 留c 讨以下后,再停车。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网操作要点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网操作要点

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5、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

6、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8、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9、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装电工

1.设 备 安 装

1.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 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1.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 4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内 线 安 装

2. 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 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 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 5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 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外 线 安 装

3. 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 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 3现场运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1)的规定。

3. 4人工立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 第4.1,(2)的规定。

3. 5电杆就位移动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3)的规定。

(1)登杆组装横担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4)①规定。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4)②的规定。

3. 6

(1)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1)、4.1,(4)③的规定。

(2) 杆上紧线侧向操作。应遵守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6)的规定。

3.7按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暂 设 电 工)第4.1,(7)的规定。

3. 8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电 缆 安 装

4. 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 2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 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 4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 5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 6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 7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 8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电 气 调 试

5.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 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5.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 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 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 7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 9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 10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本规程4.3规定执行。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应急措施规程

一、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业、模板安装拆除作业)

b: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

c:物体打击事故

d:机械伤害

e:触电事故

f:环境污染事件

g:高空坠落事故

h:火灾

i: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

j:食物中毒、传染疾病

二、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准备

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及个人。

3、责 任:

3.1本项目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部门及职务 工作职责 备 注

项目经理 主持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技术负责人 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

主管工长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员

安全工长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员

施工员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员

施工员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员

施工员 安全生产及救援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组员

4、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人 工作职责 备注

项目经理 主持施工现场全面工作 组 长

现场技术负责人或主办工长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

安全员 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组 员

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组员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公司值班人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近医院。

公司值班人员 :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开展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7、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检查各施工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进行教育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3)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三、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一)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2.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应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煤气管道设备急修,自来水报修、供电报修,以及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争取支持,都可以通过应急电话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保证通讯的畅通,以及正确利用好电话通讯工具,可以为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发挥很大作用。

3.电话报救须知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匪警:110

3.1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3.2急救箱

3.2.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静脉辅液器、心内注射针头两个、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气管切开用具(包括大、小银制气管套管)张口器及舌钳、针灸针、止血带、止血钳、(大、小)剪刀、手术刀、氧气瓶(便携式)及流量计、无菌橡皮手套、无菌敷料、棉球、棉签、三角巾、绷带、胶布、夹板、别针、手电筒(电池)、保险刀、绷带、镊子、病史记录、处方。

(2)药物

肾上腺素、异丙基肾上素、阿托品、毒毛旋花子苷水、慢心律、异搏定、硝酸甘油、亚硝酸戊烷、西地兰、氨茶碱、洛贝林回苏灵*、尼可刹米、安定、异戊巴比妥钠、苯妥英钠、碳酸氢钠、乳酸钠、10%葡萄糖酸钙、维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盐水、氨水、乙醚、酒精、碘酒、0.1%新吉尔灭酊、高锰酸钾等。

3.2.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1)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2)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3)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还必须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第5篇 建筑施工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a、安全重点

1.防止机械伤人

2.防止触电

3.防尘

b、一般要求

1.现场搅拌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时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搅拌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3.搅拌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4.搅拌机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库严禁戴手套。

6.搅拌机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8.运行中发现有异声、什音或电机过热(超过电机铭牌规定温度)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9.按时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10.检修搅拌机时,应拉闸断电锁箱,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诠挂谁取。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箱加锁,并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2.操作人员应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保养记录。

13.当有人进入料筒清理时,要将电源断开,或在外面设人看管.

14.当要进入料斗下进行清理时,要将料斗保险扣挂好,并将电源断开。

第6篇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

第1.0.3条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 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第2.0.2条 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第2.0.3条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第2.0.4条 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第2.0.5条 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

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

第一节 结构设计

第3.1.1条 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3.1.2条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使用地区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3号镇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

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关于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

第3.1.3条 主要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λmax的0.7倍;

二、 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三、 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应大于l/700,其他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

第3.1.4条 构件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

第3.1.5条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

第3.1.6条 格构式构件的连缀件应采用缀条式。龙门架的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可采用厚度6~10mm的钢板或截面不小于∟50×5的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

第3.1.7条 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3.1.8条 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第3.1.9条 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第3.1.10条 提升机吊篮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杆件连接板的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的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用有防护顶板的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

第3.1.11条 提升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kg。采用角钢制作时,中间断面不小于240mm×240mm,角钢不小于∟30×4;采用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不小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与缀件连接的节点处。

第二节 结构制造

第3.2.1条 提升机结构所用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规定进行材质试验。

第3.2.2条 提升机架体的底节,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

第3.2.3条 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严格按工序检验。

第3.2.4条 构件的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节具有互换性。

第3.2.5条 提升机结构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4.0.1条 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第4.0.2条 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第4.0.3条 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第4.0.4条 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第4.0.5条 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第4.0.6条 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第4.0.7条 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4.0.8条 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第4.0.9条 提升钢丝绳的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定:

s=p/(a·η) (4.0.9)

式中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p--提升荷载(n);

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

η--滑轮组总效率。

第4.0.10条 提升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n≥sp/s (4.0.10)

式中n--安全系数,一般取7~9;

sp--钢丝绳破断拉力(n);

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

第4.0.11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第4.0.12条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第4.0.13条 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

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5.0.1条 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一、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 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二、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

三、 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四、 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五、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六、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七、 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第5.0.2条 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第5.0.1条规定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二、 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三、 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四、 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第六章 电气

第6.0.1条 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第6.0.2条 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第6.0.3条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第6.0.4条 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5条 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中第4.4.2条规定的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6.0.6条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第6.0.7条 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铆工

1.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构件、钢板、型钢、卷管等材料或制品,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石块当垫木。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保持身体平衡,移动或滚动物件时前方严禁站人。

1. 2组装工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施工作业点临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热加工作业点距氧气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大型结构附近与吊装作业区,不得放置氧气和乙炔等压力瓶罐。

1. 3在转胎(滚动台)上组对容器应防止容器从转胎上滚落。滚动轮(主动轮和被动轮)两侧应水平,拼装罐体中心垂直线与两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

1. 4铆工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匹配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及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 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或变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力均匀,钢材棱角必须加保护垫。

(3) 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绳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4)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绳索、链掌、卸扣、卡(夹)具、销轴、卡体母材等。发现裂纹、开焊、压扁变形等缺陷,严禁使用。

(5) 针对吊装物的形体,合理选择捆绑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绑要牢,确保平衡。吊装前应先进行试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装。

(6) 挂钩、脱钩应戴手套。往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下端,往重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上端。重物捆绑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人指挥。

(7) 吊运行程半径下面不得有人,并应避开障碍物。吊装接近吊具满负荷时,必须设专人检查抱闸。吊装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 吊运必须与电线、电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躲避有“防火”、“防爆”标志的物件。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执行。

1. 5安装铆工使用的支架、挂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铁件,严禁攀登、跨越护身栏和随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业时,应穿绝缘、防滑鞋,配合焊接作业应戴防护镜。

2.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锤或手锤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根据工作需要,选用锤的大小,检查锤头、锤柄的安装是否牢固,锤头有无裂纹、翻边、油污和其他杂物。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2) 打锤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其他设备安全,注意避开障碍物、拖绳及临时电线等。

(3) 两人以上打锤及撑钳,人不得站在大锤运动平面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抢打、乱打。

(4) 热加工用锤,要勤沾水,预防锤柄松动。两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稳、撤锤快、躲步准确。打锤时,锤与工件要平、实,不得斜击。

2. 2操作使用的风铲、电铲或手铲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使用风铲(凿)应检查送风管,接口应牢固,阀门良好,铲头有裂纹不得使用。操作时应及时清理毛刺。更换铲头必须口向下,严禁面对风枪口。

(2) 使用电铲前,必须由电工检测设备的绝缘,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钻,操作前必须由电工检测电源线的绝缘和设备的接地保护等完好,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操作时不得戴手套,钻头和工件必须保持垂直。严禁手直接接触铁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的润滑情况,电气控制灵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启动空载试运行后,才允许投入卷板。

(2) 停机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稳,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卷板两侧,严禁站在钢板上,手要离开。滚圆中不宜用拼板,随板测量必须停机。

(3) 钢板卷到尾端应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头时,卷板机两侧不准人员停留,必要时须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辊落在物架上。

(4) 卷圆管对口,机工和铆工必须听从统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时,卷管机严禁卷动,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动将管口对平、点焊。“倒头体”出管一边,应留有足够的场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顺利倒头脱机,吊离卷管机。卷大直径筒体,必须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龙门切(剪)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首先应检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净。开机后先空载运行,检查机声、压料器、刀架上下均匀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间隙根据工件要求进行调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时严禁掀开安全护栏。剪板时操作人员必须将钢板放置平稳,对好线并发出信号后,才允许开机剪板。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严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时,机后应加适当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机后严禁行人通过。

(4) 剪板机不可超负荷作业,剪板厚度不得超过本机额定厚度。压不到的窄钢板,严禁剪切。

2. 6操作刨边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气及限位控制、机床油泵供油系统和小车行走正常,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空车运行数次正常后,方可紧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装大型板材入料时应平稳,不得碰撞机身和护栏。板料放在机架工作面上,应由人工推动入料,专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动压紧丝扣。工件必须卡牢,待液压压紧头达到额定压力时,重新紧固手动丝杠,应紧固一致均衡。所用垫板要统一平整,不得用带毛刺或变形的垫板。

(3) 二人操作必须分工明确,相互照应,协调一致,统一操作程序,小车行程的自动控制,应根据工件的长短来核实。对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过机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双向刀架轴必须灵活可靠。

(4) 清扫铁屑要有专用工具,清除轨道内刨屑必须停车。机床行走时不准变速,调速必须停机。

2. 7操作使用吊装卡具、夹具应经常检查焊缝处及销轴、开口销等部位。严禁随意钻孔和使用变形的吊钩或卡具、夹具。严禁在卡具、夹具上烘烤过热或焊接降低卡具、夹具的强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经常检查各传动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针对工料板厚度缓慢逐渐地调整平板间隙。

(2) 平板时操作人员应在两则,板上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浮动杂物,严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较长大的钢板应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车配合操作

(4)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协同一致,预防托架滚轮或滚杠挤手。

2. 9调直机安装要平稳,并应设置保护接地。操作时机器运转正常方可入料调直,被调的型钢应放平稳,移动被调工料时手放在外侧,顶具应有手柄,机轮应有安全防护罩。调直时要逐步进顶头,不得猛进。

3.内浮盘拱顶钢油罐气顶倒装法对接施工

3.1气顶施工安全装置应有:送风装置、胀圈捶板装置、平衡装置、测压装置、密封装置和排风装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须及时接好罐的保护接地线。罐内的中心灯塔电源线为金属管全封闭的输电缆线。灯塔顶端上设保护伞盖,下设灯台和开关。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3胀圈的安装必须用千斤顶顶紧。千斤顶应放在安全挂盒内,与胀圈顶紧,形成整体。胀圈刀把板严禁只焊同一侧,严禁刀把板用千斤顶紧固胀圈时搓掉。

3. 4气升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和各岗位人员分工。操作人员应撑握气升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及预防处理的措施。

3..5起升前应分别计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论风压,浮升时做好实际稳压风压及起升风压记录。同时对各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指挥员给罐内发出起升信号,待罐内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号后,才允许启动风机送风。

3. 6气升前风机必须经试运转方可使用,活口处倒链进行往复松紧实验,确保松紧灵活。电气控制部分的保险与风机必须匹配,确保气升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过程中罐内外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装置的工作情况,同时对各种密封装置经常检查、调整。罐外人员应严密观察罐体平衡。出现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应分两次进行。当升到1/2~2/3高度时应减少风量,稳住风压,将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风机,待罐内人员将平衡装置接好,向外发出信号后,方可启动风机,将罐升到规定高度。

3. 9起升到预定位置时应稳压,对接线应符合要求,间隙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焊,点焊完毕即停止风机运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进行到规定高度,但每层壁板在起升过程中应稳压三次,测出稳压数据,确保对口时稳压精确可靠。

3. 11活口倒链拉紧时要缓慢,不得猛拉。发现不严密时,应检查其他部位情况,严禁使劲拉倒链。

3. 12安装时气升用的机具必须事先检查、维护。平衡装置的倒轮及钢丝绳应牢固可靠,钢丝绳走向必须正确,限位拉杆、限位角铁焊接必须符合要求。

3. 13罐体起升时,罐内人员不得立于胀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时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专人把守风门,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认真操作。

3. 14气升时罐内人员应检查平衡装置的运转和密封胶皮的工作状况。严禁在运转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内的胶皮。

3. 15高处作业安装,零部件、工具必须用绳索工具袋传递,严禁抛掷。交叉作业上下应呼应。

3. 16操作过程中遇停机或断电,必须立即关闭风机进风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4.球形贮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须对入罐电源线、焊机把线、液化气加热输送胶管、氧气和乙炔气胶管加护套或支架保护,对入罐电源线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员进入罐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隔热防滑鞋,戴防护镜。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大及温度高的环境操作,应轮班作业或工间休息。在罐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4. 3球壳板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进出球罐应走固定的爬梯。

(2) 组装的工装卡具、工具和材料应放稳,严禁高处抛物。

(3) 对临时焊接部位应认真检查,发现缺陷必须及时通知焊工补焊。

(4) 焊前预热采用的石油液化气,必须设专人管理。液化气出口必须装减压阀,每个燃烧器应编号,燃烧气点火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先点火、后开气。罐内施焊时应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救护。

(5) 球罐组装后应及时装好排尘通风装置,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遵守脚手架搭设的

有关规定。

4. 4球壳的吊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球壳板排板、翻身、复验,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绳索、卡环等)无变形、无损伤。严禁使用单根吊装。

(2) 中环带与立柱吊装时,立柱就位后必须及时用缆风绳(拖拉绳)稳固。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4. 5球罐组装后,必须立即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9篇 建筑工桩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使用、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生产、生活用电应遵守本规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1.2 进场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附近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通讯电缆及周围构筑物等分布情况的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山谷、河岸或水上施工,应搜集了解地质地形、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风力、雷雨季节及年雷暴日数等气象和水文资料,并制定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保证使用安全的防护装置以及保证制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使用前对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验收的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4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专项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本规程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易被车辆碾轧、人踩及管材、工件碰撞的地方,且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电工每周至少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做护套,挖沟埋地敷设并设置牢固、明显的方位标志。

1.5 每台机械设备用电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柜或开关箱,柜(箱)内必须安装过流、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等电器装置。机械设备和开关柜设置的保护接零或接地、开关柜(箱)的防雨、防潮措施及柜(箱)内开关电器装置、开关柜(箱)的安装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6 夜间施工应有安全和足够的照明,手持式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在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撒离作业点时,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照明灯具的选择、安装、使用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7 使用自备发电机组,应有专人管理,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8 各型钻机应由熟练钻工操作,主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孔口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9 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触摸或跨越转动、传动部位和钢丝绳。严禁钻盘上站人。

1.10 升降钻具(或冲抓作业)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

1.11 升降钻具前,必须检查升降机制动装置和离合器及操作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检查提引器防脱钩锁是否牢靠。

1.12 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手直接清洗钻具。在钻具悬吊情况下,不得检查和更换钻头翼片。

1.13 用转盘扭卸钻杆时,垫叉应有安全钩,禁止使用快速档。

遇扭卸不动情况应改用人力大锤敲打振动,禁止使用机械或液压系统强行扭卸。

1.14 放倒卸下钻具时,禁止人员在钻具倒下范围内站立或通过,同时不得碰撞孔口附近的电缆、电线。向下拖拉卸下钻具时,只能用手托住钻杆向外拉,禁止将钻杆放在肩上拖拉。

1.15 塔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钻架平台上禁止放置材料和工具。

1.16 处理孔内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应先了解分析孔内情况,包括下入孔内钻杆,工具的联接牢固程度等情况。同时,必须对现场有关设备、工具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 严禁超负荷强力起拔事故钻具。

3 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器,使用链钳反管时应有反管安全措施,在反弹范围内不得站人。不得使用管钳反管。

4 顶、反钻具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5 严禁操作人员进入孔内。

1.17 作业现场进行电、气焊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18 作业中,当停机时问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1.19 需要爆破作业配合时,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20 工地内的危险区域应用围栏、盖板等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问应设红灯示警。

1.21 钻机施工必备的泥浆池(水池)、沉淀池、循环槽等的布设,应遵守“需要、方便、环保、文明”的原则。

1.22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 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1.23 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 设备安装、拆卸与迁移

2.1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应严格按照其出厂说明书及编制的专项安装、拆除方案进行。

2.2 机械设备在迁移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及道路、桥梁的承载能力。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能力不够的桥梁,必须事先制定加固措施。

2.3 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遇松软的场地必须先夯实,并加垫基台木和木板。在台架上作业的钻机,钻机底盘与台架必须可靠连接。

2.4 机械设备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回转钻机的回转中心、冲击(冲抓)钻机钻架天车滑轮槽缘的铅垂线应对准桩孔位置,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10~15mm)。

2.5 必须在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明齿轮、万向轮、皮带和加压轮)的外部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加压轮用的钢丝绳必须加防护套。

2.6 铺设在台架(平台)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当采用钢板铺设时,钢板板面应有防滑措施。

2.7 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防护栏杆必须安装牢固、可靠,防护栏杆净高度应不低于1.2m。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装上钢丝绳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2.8 塔架不得安装在架空输电线路的下方,塔架竖起(安装)或放倒(拆卸)时,其外侧边缘与架空输电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符合本规程第2.0.16 条和第4.0.17 条的规定。

2.9 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时,必须服从机(班)长或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严禁作业人员上下抛掷工具和物件,严禁塔上塔下同时作业,.严禁在塔上或高处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在整体竖起或放倒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倒俯范围。

2.10 设备在现场内迁移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碍物,必须设专人照看电缆,防止轧损。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2.11 采用轨道、滚筒方式移动平台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轨道、滑轮、滚筒、钢丝绳、支腿油缸等安全情况,移动时应力求平稳、匀速,防止倾倒。

2.12 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拆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立即用三角木楔紧车轮,并保证支腿坐落在基台木上。

2.13 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将物件放稳绑牢,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禁止超荷装载。人力装卸车时所用跳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并设有防滑隔挡,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o ,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动措施。

2.14 冲击钻、冲抓锥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7.5m,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0,底腿要固定,装好平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5,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3 桩位放样

3.1 测量人员在测量前应了解作业区域有无未及时回填的桩孔。测量、立尺时不得倒退行走。

3.2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测量时,标尺定点立尺、收尺时应注意保持与四周及上空的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本规程第

2.0.16 条的规定。

3.3 测量钉桩时不得对面使锤,并应注意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4 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工作及停留。

4 埋设护筒

4.1 开挖护筒,除应遵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本规程第13.2的有关规定。

4.2 裸孔开挖时,挖掘深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必须采取护筒跟进或浇注混凝土护壁围壁等措施。

4.3 挖掘深度超过2m 时,应在孔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三章的有关要求。

4.4 孔内有人挖掘作业,孔口必须有人监护。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作业人员提升到地面,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作业。

4.5 在腐植土较厚地层挖孔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如孔内散发出异味,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6 孔内挖掘遇有大石块需要吊运清出时,在装好石块后,孔内人员必须上到地面后,才能吊运石块。

4.7 孔内需要抽水,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进行,水泵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4.8 在易塌的砂层宜采用双层护筒方法施工,在外层护筒内挖砂土,使护筒跟进,挖到预定深度,再安设正式护筒。

4.9 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

5 打混凝土预制桩

5.1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2 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

5.3 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5.4 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5.5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5.6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5.7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8 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5.9 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5.10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5.11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5.12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6 钻进成孔

6.1 操作泵吸反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l 作业前检查钻机传动部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紧固所有螺栓,将地面管线与孔内钻具可靠连接,做到不漏不堵。

2 开动钻机前,应先启动砂石泵,等形成正常反循环后才能开动钻机慢速回转下放钻头入孔,待钻头正常工作后逐渐加大转速,调整钻压。

3 钻机主操作手应精力集中,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和指示仪表量值显示,感知孔内反映信息,及时调整技术参数。

4 加接钻杆时,应先停钻并将钻具提升离孔底lm 左右,让冲洗液循环l~2min,然后停泵加接钻杆,并拧紧上牢。防止螺栓、螺母或工具等掉入孔内。

5 钻进成孔过程中若孔内出现塌孔、涌沙等异常情况,应将钻具提升离开孔底控制泵量,在保持冲洗液循环的同时向孔内输送性能符合要求的泥浆。

6 起钻操作要轻稳,防止钻头拖刮孔壁,并向孔内补入适量冲洗液。

6.2 操作正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检查冲洗液循环系统是否齐全可靠,并根据钻进地层性质调配比重粘度适宜的冲洗液(泥浆),其它检查应遵守本节第18.6.1 条第一款的规定。

2 应严格遵守正循环钻进启动程序,即:①下钻具入孔内,使钻头距孔底渣面50~80mm;②开动泥浆泵,让冲洗液循环2-3min;③启动钻机,并遵循先轻压慢转,逐渐增加转速、增大钻压。

3 正常钻进时,应随时掌握升降机、钢丝绳的松紧度,减少钻杆和水龙头晃动。

4 钻进过程中若遇易塌地层,应适当加大泥浆的比重和粘度。

6.3 潜水电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潜水电钻的启动、钻速的控制等应符合本节第18.6.2 条第二款的规定。电钻上应加焊吊环,栓上钢丝绳通至孔口吊住。电钻必须安设过载保护装置,其跳闸电流为80~100a。

2 升降电钻或钻进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收放电缆和进浆胶管,钻进中送放要及时,应勤放少放;提升钻具时,卷扬机操作手与收放线人员要配合好,防止提快收慢。

6.4 冲抓锥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先收紧内套钢丝绳将锥提起,检查锥的中心位置是否与护筒中心一致。检查锥架、底腿是否牢固。检查卷扬机和自动挂脱部件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2 对卷扬机的操作要平稳,要控制好放绳量,发现钢丝绳摆动厉害时,要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3 应根据冲抓岩土的松散度选择合适的冲程:冲抓松散层宜选小冲程(0.5~1.0m):冲抓砂卵石层宜选中等冲程(1-2m);当砂卵石较密实时可加大冲程(2~3m)。

6.5 冲击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施钻前的检查应遵守本节第18.6.4 条第一款的规定。

2 冲击钻进时应控制好钢丝绳放松量,即要防止放得过多,也要防止放得过少,放绳要适量。若用卷扬机施工应有有效措施控制冲程。冲击钻头下到孔底后要及时收绳提起钻头。

3 在基岩中冲击钻进时,宜采用高冲程(2.5-3.5m)。其它岩性层中的冲程量参见本节第18.6.4 条第三款。

4 每次捞渣后,应及时向孔内补充泥浆或粘土,保持孔内水位高于地下水位1.5-2m。

5 作业时,孔口附近禁止站人。

6.6 螺旋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开钻前应纵横调平钻机,安装导向套。

2 开孔时,应缓慢回转,保持钻杆垂直。

3 钻进时,应保持钻具工作平稳,随时清理孔口积土。发生卡钻、夹钻时,不得强行钻进或提升,应缓慢回转,上下活动。

6.7 沉管桩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l 检查桩尖埋设位置是否与设计桩位相符合,钢管套入桩尖后应保持两者轴线一致。

2 给钢管施加的锤击(或振动)力应均匀,让施加力落于钢管中心,严禁打偏锤。

3 成孔过程要随时注意桩管沉入情况,控制好收放钢丝绳的长度。向上拔管时,要垂直向上边振动边拔。遇到卡管时,不得强行蛮拉。

4 采用二次“复打”方式时,应清除钢管外的泥沙,前后两次沉管的轴向应重合。

5 用振动沉管法成孔时,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信号,振动锤下禁止站人,用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管沉入随时调整钢丝绳,防止抬起机架。

6 在打沉管桩时,孔口和桩架附近不得有人站立可停留。

7 停止作业时,应将桩管底部放到地面垫木上,不得悬吊在桩架上。

8 在桩管打到预定深度后,应将桩锤提升到4m 以上锁住后,才可检查桩管、浇注混凝土。

7 人工挖孔

7.1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7.2 人工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

7.3 夜问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7.4 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

7.5 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7.6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问不得超过2h。

7.7 班前和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是否牢固、灵活;支腿是否牢固稳定;起重钢丝绳及其与挂钩的联接、挂钩的安全卡环、防坠保护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8 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做到挖一节土,做一节混凝土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7.9 桩孔扩底(适宜于粘土层,硬实砂土层)应采用间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撑土。淤泥层、松散沙层(含流沙层)不宜人工扩底。

7.10 正在施工的桩孔,每天班前应将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至少5min,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业。当孔深超过lo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7.11 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流沙以及有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在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7.12 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0m 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 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7.13 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吊笼或爬梯,使用吊笼时其起重机械各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应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作业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7.14 桩孔内作业需要的工具应放在提桶内递送,长柄工具应将重的一头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绳捆绑在起重绳上。禁止向孔内抛掷,禁止工具与土方混装提升。

7.15 当桩孔挖至5m 以下时,应在孔底面3m 左右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做成,当装运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站在防护罩下。由桩孔内往上提升大石块时,孔内不得有人,孔内作业人员在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升。

7.16 孔底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必须加大送风量。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凿岩工具用电必须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7.17 排除孔内积水应使用潜水泵,不得用内燃机放在孔内作为排水动力,排水过程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7.18 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桩孔周边2m 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挖出的土方。

7.19 机动车辆需在作业现场内通行,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其行驶路线进行专项规划。机动车辆在作业现场内行驶时,其行驶路线近旁的桩孔内不得有人作业。

7.20 孔口地面应设置好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向孔内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现泥泞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7.21 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住,并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22 挖孔成型后,必须在当天验收并立即下置护筒或灌注混凝土,以防塌孔。

8 混凝土灌注

8.1 运移钢筋笼的通道上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多人合运钢筋笼必须保持起杠落杠抬运动作协调,使用的绳、杠要安全可靠。

8.2 吊装钢筋笼时,吊钩与钢笼的联接要安全可靠。

8.3 起吊钢筋笼入孔前,应先检查清理孔口附近的杂物、工具等物件,起吊过程中钢筋笼不得碰、挂电缆和其它物件、设备。在钢筋笼倒俯范围内禁止站人。

8.4 向孔内下置钢筋笼时,必须吊直扶正,孔口作业人员要站在干净、清洁、无泥泞的地面上作业,下笼动作要缓慢平稳。下笼遇阻时,应查清钢筋笼受阻原因,禁止作业人员在钢筋笼上踩踏加压或盲目采用其它加压方式强行下压钢筋笼。也不得回程提起钢筋笼盲目地向下冲、砸、礅。

8.5 采用人力搬运灌浆管时,应该用木质杠子(长度1.2m 以上)插入2/3 用手托着抬运。禁止使用金属杆(管)插入管内作业抬运工具,禁止放在肩上抬运。

8.6 下置灌浆管前,应先将孔口周围的防护地板铀好,仔细检查灌浆管的接头丝扣是否完好并清洁上油。

8.7 起吊灌浆管时,禁止扶管人员用手托触管口底端扶送,升降机操作要平稳,防止管子甩荡伤人。

8.8 下置导管途中遇阻时,要判明受阻原因,要防止导管偶受钢筋笼箍筋阻挡出现突然下沉而伤人。提起管子转动时,禁止反向转动。

8.9 向储料斗内倒入的混凝士重量不得超过储料斗横梁及起吊绳索u 型环、设备等允许的负荷量。

8.10 储料斗被吊起运行时,其下方严禁站人,作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扶持料斗,只能用拉绳稳定料斗。

8.11 灌浆过程中,升降机、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塔上人员紧密配合,应按孔口作业人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动作要稳当、准确。

8.12 升降和上下抖动导管时,任何人员不得站在漏斗下方,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漏斗上面观察混凝土下泄情况。

8.13 在测定沉渣厚度和灌注高度时,孔口应停止其它作业。

8.14 灌注完毕后,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对低于现场地面标高的桩孔孔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加盖并设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2 料斗应放回地面。需要拉到塔架上停放的,挂料斗的升降机一定要刹紧,并用绳子捆牢。

第10篇 建筑工程夏季施工原则规程

建筑工程夏季施工原则

本工程夏季施工阶段要完成基础、主体和二次结构的施工。

施工任务繁重,为确保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各项计划指标任务的完成,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物资上尽早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物资落实,夏季施工总的原则是'做好防暑、防雨、抓进度',总的要求是,室内工程夏季不影响施工,室外工程小雨不间断施工,大雨期间暂停施工,大雨过后即可施工,暴雨过后不影响施工。确保整个夏季正常的施工生产,确保工程实体、材料、设备、设施等不受损失,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11篇 建筑施工和厂矿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临时用电是指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利用电能完成某项特定工程或任务而采取的架设线路、配备设施等用电行为。由于临时用电的特点主要在于电气线路和设施处于“临时”状态,其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多。本节主要介绍建筑施工和厂矿临时用电安全。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利用电能而采取的架设线路、配备设施等行为。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条件差、人员复杂、工作紧张,施工过程中很易发生电气事故。为此,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变电所位置,线路走向、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位置等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进行负荷计算并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规格,列出电气设备种类及容量明细表以及用电安全措施等。

2.配电室与配电线路要求

(1)配电室

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处,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振动的地方,具备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其建筑物和构筑物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灭火设施。

配电屏应装设有功、无功电能表,电压表,分路装设电流表,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2)配电线路

①电缆线

电缆干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敷设。室外埋地深度应大于0.7m,上下方均匀铺设大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盖砖等硬质物保护;

穿越道路建筑物,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及从2m到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

与热力管道平行敷设时,间距应大于2m,交叉间距大于lm;

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不允许使用裸线作绑线用,最大弧垂点与地不小于2.5m。

②架空线路

架空线路应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必要条件;

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杆档距不得大于35m,线距不得小于0.3m;

从机械强度考虑,铝线截面大于16mm2,铜线截面大于10mm2。

3.三级配电二级防护

三级配电即临时用电设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二级保护,即临时用电设二级保护措施,总配电箱为第一级、开关箱为第二级。分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为0.1秒,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可大一些。

(1)总配电箱

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以及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

配电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易操作场所,要装设牢固,要有防雨、防尘措施。

(2)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内只装设总开关和分开关。

(3)开关箱

开关箱电源应由末级分配电箱供电,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设备距离不应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并加保护套;开关箱下底面与地面之间距离固定式为1.3~1.5m,移动式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应接pe线,在总配电箱处、供电末端及大型设备(如塔吊)处要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10n。

4.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一台设备设一个开关箱,箱内装设一个闸刀开关(小型断路器),一只漏电保护器。

第12篇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一、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级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起重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悬空和徒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或桅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施工设红灯警示。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基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二、机电设备

第一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二条、 机械和动力设备的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转,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 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现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kv-20kv 35kv-110kv 150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2.5 3 5 7

第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九条、 受压容器应用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 x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高空作业

第一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查,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四条、 遇有恶劣天气(如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五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帮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  挑架的挑梁和固定和构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七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用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第一条、 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 工地的临时设备,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倒、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二条、 高层建筑、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械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四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五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五、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第三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六、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 按规定使用“三宝”。

第二条、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 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开关。

第六条、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规程要求。

第七条、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禁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七、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第一条、 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得盲目操作。

第二条、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上岗操作证,不得盲目操作。

第三条、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第四条、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第五条、 安全帽和作业场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第六条、 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踞、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使用。

第七条、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第八条、 有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九条、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火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试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未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1 .固定式空压机应安装稳固,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必须垫实。2 .新的或大、中修理后的空压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水路是否畅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齐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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