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制定、纪委工作部署实施
行文逻辑:严明党纪→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查处案件→加强建设
xxxx年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xx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在清正、清明、清廉的环境下稳健、快速推进。
一、严明党纪政纪,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加强党内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讲党性、守纪律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以及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组织以上增强党性观念、严明政治纪律的专题党课。坚持“一把手”每年上一堂以上党课的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讲程序、守规矩的意识。决不允许在党纪国法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坚决反对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行为,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及管委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
(二)坚决保证党纪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管委会系统的贯彻落实。督促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公司的政令畅通情况以及管委会资金、土地、招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严重的政令不畅、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持之以恒纠正、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部门(单位、公司)党委、党政领导班子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道理,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重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允许出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烂尾”工程。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纪律审查重点,同时也要旗帜鲜明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与反对“四风”的“持久战”中发挥好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确保不出现负面典型,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保障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与发展顺利推进。
二、抓好预防工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一)健全制度体系。围绕“信息公开、决策民主、监督有效、追责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公开“两个责任”清单,继续开展述职述廉。要做到公开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为湘江新区权力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行政、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权力和风险较大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对应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四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的分级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开展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由纪工委牵头、综合管理部配合,对各部门(单位)、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按年度组织开展较高“风险岗位”人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参加相关工作或活动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对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执行制度乏力走样、甚至阳奉阴违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建设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对待。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继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管委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2期党风廉政教育的集中培训。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贪腐案件审理、到监狱接受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促进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长先纪发〔201x〕8号)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干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及时提醒、警示、告诫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不断巩固创新教育活动载体。充分运用管委会“水上清风”书吧等学习、培训阵地,组织开展“廉政沙龙”、知识抢答、主题辩论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
(三)创新预防手段。一是重视调查研究。年内纪工委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1-2个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由“一把手”牵头,组织进行1个以上的专题调研。要通过调研,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二是重视科技创新。要建立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先进的文化理念、现代的科技与设备相融合的“制度+文化+科技”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完善监督信息库,实现对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完善“痕迹化”管理,做到重要会议、重要现场取证、重要决策过程等都能留有文字甚至音像等“痕迹”,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一)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这些指挥棒。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将党工委和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坚持每年结合绩效考核进行两次以上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制度,对落实责任或完成任务不好的集体、个人要从严追责。
(二)抓好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布置的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抽查,重点抽查各部门、单位、公司作风建设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集体、个人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抓好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继续实施“收你100,奖你1000”廉政制度。以各部门、单位、公司为主体加强党员、干部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土地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室)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各监督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抓好重点岗位行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由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建立廉政、作风定期分析机制。核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一家两制”情况。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纪工委(监察室)及各部门、单位、公司党组织要大胆开展对同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同级监督”的新举措、好办法。
四、着眼防微杜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权限,重点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政令不畅、“四风”和有错无为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担责、失责问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从严处分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从严追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的责任。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强初核工作,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的制度。
(二)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投诉。畅通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对实名信访投诉或举报要“一查到底”,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责任追究到位,做到不袒护、不姑息。
(三)切实抓好线索的管理与报送。重视线索搜集工作,建立湘江新区违纪线索报送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开展的涉及人事、规划、国土、工程、采购、执法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室)处理。纪工委(监察室)对各种渠道获得的线索要进行认真甄别,建立线索台帐,并根据权限进行处理。对于发现问题瞒而不报或擅自“了难”的,由纪工委(监察室)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组织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做好湘江新区纪检监察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各部门、单位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工作。同时,配优配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充实监察办案方面的力量。
(二)支持推进“三转”。 为确保纪工委(监察室)配合全市纪检系统开展的以实现“三转”、“两个为主”为主要任务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纪工委书记不再担任管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职务;纪工委(监察室)不再牵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在线行政审批日常督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收购、中介机构抽签等现场监督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要充分发挥党工委和管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助手作用、管委会系统反腐败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再监督”理念,聚焦“监督、执纪、追责”主业,防止工作越位、缺位和错位。各部门(单位)、公司领导班子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发挥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上级纪委各类培训的人员选送工作,组织1次以上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风险防控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纪律管理,打造纪检铁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适用场景:党风廉政建设方案、社区管理实施方案
行文逻辑:推进改革→强化监督→开展教育→改进作风→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在下一阶段的全面实现,为我社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种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对党风廉政和反*工作的总部署,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坚持求真务实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
1、加强对社区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监管与绩效审计工作,增加支出透明度,及时掌握和监督本社区资金的去向和动态。
2、继续深化党务公开。健全财务公开、居务公开,社区办理的行政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群众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区经济事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防止乱开支、乱消费、乱发钱的行为,严格财经制度,按规定上级审批;要建立健全社区内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健全民主管理,完善以群众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会后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党委,并强化各项监督监管措施。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1、强化党内监督。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自由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对党内事务的建议权和批评权,使党员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
2、增强监督的公开性。大力构建“阳光工程”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的载体,比如聘请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半年定期征求意见等,健全公开监督的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进一步强化教育,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社区在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准则、规定及有关党政纪条规,组织集中授课6次以上廉政教育活动,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讲话和《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见诸于行动。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要在全社区大力倡导求真、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纠正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作风漂浮、歇气松劲的不良倾向,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要继续完善和规范社区行相关服务项目的运作,探索建立高效可行的制度,为本辖区内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营造活力高效的政务环境。
2、要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在市民中广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3、坚决制止“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4、组织学习相关违纪案件通报,开展案例剖析讨论。
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保廉各项工作
要加大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半年书面专题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年终组织支部、居委会主干对照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用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党委。
适用场景:党风廉政建设方案、纪委工作部署
行文逻辑: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纪律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深化宣传教育→保持惩防高压态势
为充分发挥好镇纪委监察工作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纪委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创新投资年”工作主题,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镇村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更好的为全面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可持健康发展服务。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党的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查办腐败案件、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实现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为我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主要任务
㈠着力落实责任分工。一是压实“两个责任”。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实行镇党委班子和成员公开廉政承诺制。镇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建立线索台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细化任务分工。严格按照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镇政府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与镇班子成员、科(股)室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内容。
㈡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1.严肃换届纪律。为了在今年的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进行,镇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换届动员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之际,组织学习换届纪律要求。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换届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等内容进行全覆盖换届纪律谈话,主要是征求对方对换届工作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以及对换届苗头性问题的发现情况进行相互沟通了解。
2.抓实作风建设。一是按照区委《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区纪委《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问责办法》文件精神,要求持领导干部坚持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以及区纪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根据《镇20xx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办法》,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去向告知制、会议签到制、驻村帮扶工作制和作风建设考核制度。镇督查办不定期对干部上班签到、“慵懒散浮拖”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对上班签到、请假情况、上班情况等工作作风情况进行通报。
3.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以全面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等党章党纪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狠抓队伍建设。镇纪委每季度上报季度任务清单,每月召开镇纪委工作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村纪检组长工作会,每次会前集中进行案例学习,并向各村下发村纪检组长工作任务清单,镇纪委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并及时通报。
㈢突出抓好专项监督。
1.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区委办《区村财乡(镇)管实施办法》(金委办〔20xx〕5号)文件,制定了《镇“组财村管”管理办法》,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杜绝集体资产、无偿占用集体资源、挪用集体资金等行为发生,全面实现一村一账户的目标。
2.持续开展村(居)“三务”公开监督。每季度初镇纪委同镇党委督查办对各村(居)的党委、村委、财务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及时向镇纪委进行书面整改情况汇报。
3.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为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镇纪委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专项检查内容、程序、交叉检查小组成员、工作要求等,注重问题收集,并及时通报。
镇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脱贫攻坚每月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制定脱贫攻坚脱贫督查工作安排,明确督查内容,定时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村两委以及镇干部评优选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和依据。
4.着力强化惠农资金督查。镇纪委围绕全年所在我镇实施的相关支农惠农项目、扶贫救济资金等惠农资金上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各村(居)、相关科(股)室进行惠农资金工作督查,相关科(股)室要提交惠农资金情况报告,镇纪委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㈣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持续深入多渠道组织学习20xx年1月1日执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以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代训”、参与现场庭审等方式继续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号召干部职工向先进单位和模范学习,用先进典范照亮自己,同时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使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廉洁高效的人民公仆新形象。
㈤保持惩防高压态势。
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优先调查实名举报,认真核查具体线索。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依法严肃惩处腐败分子。拓宽信访渠道,设立意见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严肃惩处党员干部腐败行为。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和集体上访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3.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工程招投标、竣工审计、项目资金运行监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4.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要定期开展检查,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促其悬崖勒马,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㈥着力完善监督体系。一是深化“制度建廉”,抓好20xx年惩防体系建设年底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双重监督体系,持续推进权力目录清理、行权流程优化、风险防空点为设置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尤其是源头防治腐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㈦规范化建设纪委。根据市、区纪委关于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按照方案内容梳理任务清单,逐类逐项的落实,确保我镇纪委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