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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8 18:28:17 查看人数:71

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第1篇 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2.1

2.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2.1.3 负责保证工程设计中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1.4 负责组织新研发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的相关责任的落实;

2.1.5 对公司产品的安全检验、新产品开发的安全部分负直接管理责任;

2.1.6 配合采购部做好入厂部件安全方面的验收工作;

2.1.7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2.2.1 在抓好生产的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思想,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

2.2.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2.3 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指挥、调度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保证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安全环保隐患,要及时采取消除措施,保证在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2.2.4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2.2.5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2.2.6 负责贯彻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因违章而导致的非计划停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2.7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参加其他部门上报的公司生产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8 在召开生产会议及年、季、月生产计划要布置安全环保工作,应有生产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2.2.9 使用新技术、新部件或新产品样机试制,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应有预防预控措施;

2.2.10 做好车间现有设备、工艺的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的完善或补充,对新购入的设备或引进的新工艺制定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相规章制度;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编写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阶段形成的文件,该文件应当按照ohsms体系分析的结果,对体系的构成、各要素的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作出系统、明确和原则的规定,在初始评审和体系设计之后编制。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工作程序。

(1)资料收集与分析

①需要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

a.用人单位机构现状:

b.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现状(各部门确认的);

c.各部门需要解决的工作接口问题和其他问题;

d.对现有各种管理制度和作业程序以及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的说明;

e.对现有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各部门执行情况的说明。

②资料分析

a.评价现有机构及职能是否完善,列出需完善的职能清单;

b.评价工作接口现状,列出需研究、解决的工作接口问题的清单;

c.评价现有的管理和作业文件的有效性,提出增加、调整或作废的文件方案。

(2)职能完善和职责、权限的确定

①现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调查;

②列出需要调整或补充的职责和权限的清单;

③提出调整或补充职责和权限的议案;

④有关部门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⑤由用人单位最高管理层研究决定;

⑥发布有关明确职责和权限的文件;

⑦在编写文件和运行过程中发现需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问题应随时决定并补充发文。

(3)确定管理手册结构。

(4)落实手册编写的用人单位工作。

(5)制定编写手册的工作计划。

第3篇 采购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应与供应商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经济承包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3)负责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4)负责监督供应商制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装、卸货物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在进行市场调查或到供应商现场考察时要落实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4篇 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部门/车间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业务上接受安全工程师指导,按时参加业务学习、例会,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保教育;

1.1.2 组织对部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1.1.3 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负责对公司新员工和外来实习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1.5 审查外包工程和外委作业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监管;

1.1.6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环保情况,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1.7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并对上述物品的选购、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1.1.8 定期组织本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1.1.9 做好本部门/车间的安全记录;

1.1.10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人员专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

1.1.11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工作;

1.1.12 对违章作业,不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1.1.13 对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和统计,参加人身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1.14 负责公司工伤的初步认定、统计、管理和报告工作,参与员工工伤的鉴定;

1.1.1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及时、准确的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事件等信息;

1.1.16 参与公司新建项目安全竣工验收;

第5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保证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适应性。在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职业健康的有关制度,经审定批准后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负责制定公司重大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

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经审核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并监督执行

在综合管理部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对工艺系统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负责审核公司各类安全作业票(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对劳保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员工体检及建档工作。组织制定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粉尘、高温、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

负责公司新进人员的岗前体检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严厉杜绝有职业病的人员进入公司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安全、职业健康大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参与公司重大工艺改造、设备检修等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写,对各类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技术方案、检修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汇签,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负责监督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安全“三同时”审批管理,确保符合有关要求。

对公司各部门安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总结和推广安全、职业健康经验。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环保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组织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培训,在业务上指导其工作。

定期分析和总结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

坚持贯彻“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工伤事件、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各类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规范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管理。

第6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道路改扩建工程,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道路终点桩号为k15+943.187;道路全长14.02km,道路控制宽度:70m,红线宽:52m,它既是某市城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重点环城路的一段。本监理组按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道路及配套附属结构工程和某某大桥的监理工作。

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综合管廊及箱涵。

2)雨、污水管线。

3)软基加固处理。

4)桥梁施工。

5)管廊供配电、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及景观绿化。

7)道路主体结构。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个月)

二、环境管理

1、环境目标(指标)

监理组办公室环境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

监理组火灾事故为0,现场工地火灾、爆炸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环境教育率100%。

2、目的:

为动态地识别项目组在环境管理活动和监理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并根据项目组相关情况、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以对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的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某某监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4、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

序号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方法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
1生活用水、电无节约措施最大限度节约水电消耗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1、随手关水龙头和电灯。2、及时保修损坏的水电设备。3、优先采用节能开关和节能设备。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2纸张使用无节约措施最大限度节约纸张消耗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1、无特殊要求的一律双面复印2、制定领用规定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3火灾、爆炸事故为零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投诉为零依据国家法律制定指标1、强化员工消防意识,设置消防灭火器材。2、对吸烟、电线电器老化等火灾隐患进行控制。3、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现场火灾、爆炸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检查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4降低辐射、做好现场防护无泥浆喷射污染土地、道路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1、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2、督促施工方进行泥浆输送泵、输送管、管道接头、沉淀池的检查。项目监理组全体开工至结束
5对相关方环境因素控制施加影响覆盖所有在监项目监理组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现场标化工地的监理管理项目监理组全体开工至结束
6复印机打印机的废墨盒的处置减少对环境影响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集中收存,统一回收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7空调器滤网的污染保持滤网清浩每季清洗一次定期对滤网进行检查清洗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8净水饮用机的污染保持清洁无污染每季清洗一次委托净水供应商定期清洗、消毒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9生活垃圾处理丢弃减少对环境影响堆放垃圾不超过二天与环保部门联系,及时清理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10电话机使用的污染保持清洁无污染每季清洗一次定期对话机进行检查清洗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11各类电池等物品丢弃减少对环境影响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集中收存,统一回收项目监理组全体持续
12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的泄漏和挥发尽量减少化学类材料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项目监理组全体施工监理阶段
13空压机噪声的排放噪声排放达标昼间<70db,夜间<55db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项目监理组全体施工监理阶段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监理组成员安全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中暑为0,食物中毒为0,交通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安全教育率100%。

2、目的:

为了实现并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确保项目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针对项目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管理方案,从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1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2004)第113号]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实施指南

某某监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第7篇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as18000系列标准及由此产生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是近几年又一个风靡全球的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制度。ohsas18000系列标准是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n)等13个组织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在目前iso尚未制定情况下,它起到了准国际标准的作用。其中的0hsas18001标准是认证性标准,它是组织(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内审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审核的主要依据。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简称“ohsas18001”

我国已于2000年11月12日转化为国标:gb/t28001-2001 idt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同年12月20日国家经贸委也推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并在我国开展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积极推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1)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各类伤亡事故的总量较大,一直居高不下,特大、重大事故频繁发生,职业病患者也逐步增多。

(2)我国加快了职业安全健康立法步伐,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大量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2001和2002年相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对安全生产提出了强制性的法规要求和标准。

(3)“以人为本,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日益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和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组织(企业)只有通过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对危险源进行源头识别和全过程控制,才能做到持续改进,持续守法。

ohsas18001标准由: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等4系构成。

标准规定了17个名词术语定义,其中“危险源”、“风险”、“事故”是具有18001特色的四个术语。

第4章是标准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标准结构与iso14001完全相同,亦由五个一级要素组成,下分17个二级要素,体现了pdca循环和管理模式。

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的方法和步骤

组织(企业)建立0hsas,要依据ohsas18001要求,结合组织(企业)实际,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建立:

(1)领导决策与准备:领导决策、提供资源、任命管代、宣贯培训

(2)初始安全评审:识别并判定危险源、识别并获取安全法规、分析现状、找出薄弱环节

(3)体系策划与设计: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确定体系结构、职责及文件框架

(4)编制体系文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有关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

(5)体系试运行: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自己的活动和操作

(6)内审和管理评审:体系运行2个多月后,进行内审和管评,自我完善育改进

组织(企业)获得ohsas18001认证证书的条件

(1)按ohsas18001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覆盖标准的全部17个要素

(3)遵守适用的安全法规,事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接受国家认可委授权的认证机构第三方审核并获通过。

第8篇 总经理秘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对国家安全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不定期的向总经理提供信息;

1.1.2 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及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1.1.3 协助总经理拟写公司级规章制度、安全文件等资料,并确保时间和质量;

1.1.4 负责总经理签发的有关文稿的修订、编写、校核和印发工作;

1.1.5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处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1.2.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1.2.3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安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2.4 定期召开安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2.5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大检查,督促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及时安排对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

1.2.6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中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1.2.7 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审证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第9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 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各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和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责任制

第七条董事长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公司“三合一”一体

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每年将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

第八条 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制,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领导公司的工程投标,对大型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时应同时评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方案。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6、协调公司内外关系,确保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需求。

第九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组织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公司“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负责并督促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参加管理评审,对有关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现状作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根据国家、省、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结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6、公司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7、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监督管理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公司的实施。

2、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同时考察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业绩,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主持指导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管理目标并检查督

促实施。

4、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向“双代会”报告工作,报告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工作。

2、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制订,对重大环境、安全

问题的决策讨论。

3、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安

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出处理罢免的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

4、参与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体现安全一票否决

制。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拒绝执行。

6、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代表网络,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工作,全年集中安全教育不少于四次。对因安全工作所需的物品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3、购置的办公物品要保证质量,保证环保和安全。安排就餐要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公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的组织,协调申报等工作。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5、负责公司大型活动,大中型工程开工典礼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治安、绿化、节约能源等管理、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的房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按有关规定,实行“三同时”。

4、负责对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对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文明办公和项目部生活环境控制,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6、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

顾客需求,确定顾客明示的或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组织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要确保评审的其内容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标书和合同的要求。

3、开展横向联营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示,签订联营(分包)协议,联营(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控制、处罚措施。

4、在编写或审核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协管以顾客为关注点,采购、顾客满意等相关控制程序,组织用户回访活动,及时处置顾客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诉,确保顾客及相关方满意。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及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好现金和现金支票,做好对所属会计人员财务知识教育,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按公司规定及时收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经费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的奖金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4、负责筹措资金,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需要的资金提供保证,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5、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6、负责制定公司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检验试验及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台帐管理,对分公司等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并进行控制,建立和完善合格供方的档案,负责产品防护控制和顾客财产控制;确保人员、设备、材料、资料的安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校验、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和劳务分包控制的实施、监督、检查,不允许一定时期内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劳务分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项目。

4、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统筹费的缴纳以及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5、负责工伤认定、鉴定申报工作。

6、负责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评价、配置、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安排有证人员上岗,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列入考核内容,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8、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处理意见。

9、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的控制。

4、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控制以及对应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的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在参与大型或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时,应同时指导编制审查交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分包方的控制,参与对重要工程合格分包方的选择和评定,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评审,建立和完善合格工程分包方的档案,对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工程分包单位取消合格分包方资格。

8、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9、对施工项目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任务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总结推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责任状的规定提出兑现奖惩的建议。

第二十条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外埠市场、国外市场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确保项目有能力满足与产品有关的安全规定。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并负责将合同文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3、在洽谈分公司联营工程项目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联营协议,联营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率达100%。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指导和管理国外工程、驻外机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6、负责每季度对驻外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

7、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职责

1、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公司规定及时缴纳安全管理经费及向有关人员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2、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车辆安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3、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审计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工会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员工代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工程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演练、评价和控制。

3、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专项经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发放防暑降温和劳保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5、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关于改善有害健康作业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职工职业病档案。

6、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 总工室职责

1、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具体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并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指导各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开展环境、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章 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分公司经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公司经理组织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二十五条 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项目副经理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 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对行政领导的职责实施监督。

(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团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专业施工队正、副队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专职机构职责(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或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种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工种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种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第五章 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物供部门职责: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物供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安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八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条 保卫事务部门职责: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职教部门职责: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经营部门职责: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建筑材料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党(团)组织部门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工会组织职责:

(一)依法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为计发奖金或绩效工资的主要考核内容。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贯彻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成绩显著的。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的有功人员。

(四)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并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清除事故/事件隐患,或在事故/事件抢救中有功的。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取得显成效的。

(七)年度考核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和安技负责人按责任状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活动和年度考核,对重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技人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中有重大贡献或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1000元或以上的特别嘉奖。奖励经费应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行政处分。

(一)违章经教育不改,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削减防护设施,留下事故和职业中毒后患,或已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仍不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的责任者;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责任者;

(五)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和打击报复者;

(八)发生事故/事件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整顿,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的责任者;

(九)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十条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部)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应给予经济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对责任单位(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单位(项目部)罚款为1000-50000元;责任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员罚款为500-20000元;另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有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行年薪制的责任人还将根据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对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或发生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款的基础上加重罚款。

(三)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和有严重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改进,在限期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而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项目部),除令其停产改进外,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四)多次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或因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目部)应加重罚款。

(五)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达标,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秩序较差,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经教育未改和违章指挥的,给予单位(项目部)及责任人500-10000 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对单位(项目部)的罚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部领导成员罚款、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事件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据复印件给工程部备案,个人罚款不得在公款中报销。对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应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和安全先进的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合格分承包方,实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合格分承包承包工程时按造价的3-5%(最少不低于1万元),交纳安全抵押金。工程完工,经考核,实现合同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部分或全部抵押金,并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收取,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五条 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项目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2.1

2.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2.1.3 负责保证工程设计中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1.4 负责组织新研发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的相关责任的落实;

2.1.5 对公司产品的安全检验、新产品开发的安全部分负直接管理责任;

2.1.6 配合采购部做好入厂部件安全方面的验收工作;

2.1.7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2.2.1 在抓好生产的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思想,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

2.2.2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2.3 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指挥、调度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保证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安全环保隐患,要及时采取消除措施,保证在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2.2.4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2.2.5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2.2.6 负责贯彻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因违章而导致的非计划停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2.7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参加其他部门上报的公司生产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8 在召开生产会议及年、季、月生产计划要布置安全环保工作,应有生产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2.2.9 使用新技术、新部件或新产品样机试制,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应有预防预控措施;

2.2.10 做好车间现有设备、工艺的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的完善或补充,对新购入的设备或引进的新工艺制定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相规章制度;

第11篇 生产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建立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

(3)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按照体系的要求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4)负责在安排日常生产工作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五同时”原则。

(5)负责监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的落实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更新,组织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制定公司年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并通过实施管理方案加以实现。

(7)组织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8)负责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汇报体系运行状况。

(9)负责组织、安排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组织修改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0)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1)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2篇 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摘录

一.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依据国家经贸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该手册是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为第三方认证提供依据。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为建立和运行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实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指标,集团公司任命王铁成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三.酒钢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治厂方针,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改善公司员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使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改善。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考核,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治事故隐患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奠定了扎实、有效的基础。实践证明,公司通过消除和控制所有设备设施、所有作业活动和所有员工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使酒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为实现酒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酒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控制危险有害因素

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

五.手册的目的是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结果,制订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目的。

六.手册引用的标准依据为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代表是指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七.手册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编写,并负责审核,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发布实施。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在管理者代表授权下组织编写手册,并承担修订任务。

八.集团公司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体系策划、方针和目标制定、文件编写、机构设置、人员和资源配置及运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成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运行和控制,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可行的危险控制预案,降低危险、实现安全生产。建立适用、可行、有操作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绩效目标,表明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承诺,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活动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健康安全义务的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明确职责和控制要求。

十.管理者代表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填写《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公司所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进行分析、归纳及危险评价;负责集团公司《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的管理。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范围内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工作场所内所有设施,包括厂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与施工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职业卫生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安全设施、员工工作范围(活动)、原材料等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物、人、作业环境、管理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以确保辨识的充分性。

十一.管理者代表审批公司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安全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各相关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和传达、更新与其分管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十二.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提出、修订与汇总,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即:要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指导,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技术、生产建设装备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和员工综合素质,考虑经营管理、经济条件与竞争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建议等。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能够降低较高级别的风险或较好地控制风险;突出对事故的预防;尽可能的量化和可监测。各单位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上报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上报管理者代表。各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对分解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当重要危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十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所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相关的管理方案或专业立项均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一览表》。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自检。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为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十五.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管理资质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程序》的建立与更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单位的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和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实行公司、部门/单位、车间三级办学形式,培训方式可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员培训结业时前应进行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安排转岗或重新培训。新进厂员工、转岗、复岗员工应接受岗位知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十六.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的综合管理。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沟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高层管理者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负责有关外部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应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公司各层次、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由信息产生部门/单位按相关规定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由主管部门根据批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相关方。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应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论。

十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应符合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适合公司活动的特点,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实施及其相互作用的基本要求进行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实现体系要素的具体工作程序。作业文件是针对具体岗位、活动或管理事项所进行的具体规定,是对上述文件的支持,内容包括规程、规定、应急计划等。记录对上述三层次文件给予支持,为体系运行提供查询和追踪依据。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公文、记录等。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更改应有记录。文件应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所有文件都要进行标识控制状况并进行归口管理。应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需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予以标识。

十九.对体系内所有部门/单位识别出的风险,都要按稍有危险、一般危险、显著危险、高度危险、极其危险五个级别评价出其风险级别,并分别管理和控制,使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二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安全办公室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及其绩效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和公司安全专业性检查工作。公司工会代表员工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二十二.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同时要按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报告相应部门,进行或配合调查与处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权限组织,或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与处理。事故或事件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制定、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对于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符合,要组织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口头安排或下达不符合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隐患整改通知单,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予以解决。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应进行评价,防止新危害发生,对其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或验证。

二十三.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明确标识,具备对相关活动的可追溯性。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及时。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妥善保存和管理,并针对不同记录规定保管期限,保存方法要便于查阅。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收集、装订、归档和标识。记录可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二十四.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组织验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得到确认,审核组开具不符合报告,责任部门/单位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于责任部门/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审核组长、安全办公室组织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要记录纠正措施,作为下次体系审核的内容之一。

二十五.集团公司定期实施管理评审,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十二篇)

2.12.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2.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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