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安全与应急管理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科技工业园区内,目前总装机容量为2×(180mw+60mw)pg9171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于2006年8月正式投产运营。主燃料采用洁净能源天然气(lng),属国家鼓励的洁净环保热电-联产能源企业。东莞热电地处东莞市负荷中心,主要承担地区电网调峰任务,对缓解东莞地区的电力紧缺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建厂以来, 东莞热电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随着不断加大对安全环保的投入,加强对职工整体素质的培训和提高, 大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公司员工一直致力于创建洁净环保的、标准化管理的一流燃气轮机电厂而奋斗着。
但是各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的稳定性、人为疏忽或误操作、设备技术缺陷、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疏忽等因素的影响,每时每刻都在威胁到电厂的安全形势。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为真正确保电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要求我们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做好对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并完善组织机构准备、预案准备、人员物资准备、技术装备准备,提高预防事故灾难及减少损失的能力。一旦事故发生,能够迅速组织开展有力、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损坏和社会影响。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既是企业持续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 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外部要求。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东莞热电近年来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结合地域环境和燃机电厂特点,对全厂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特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自然灾害等制订各专项处置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的领导是核心。
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和中电新能源公司的相关要求, 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 东莞热电积极布置、加强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办公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应急抢险分队,即第一应急抢险分队(常备基干分队)、第二应急抢险分队(抢险支援分队)、第三应急抢险分队(后勤保障分队)分别由保安和义务消防队、生产技术骨干员工、行政后勤人员组成。在《东莞热电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规定了应急领导小组的管理工作职责。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副总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由相关部门组成。应急领导小组平时负责重大应急管理工作措施决策,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指挥。应急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和开展应急宣传与培训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主要承担应急人力和物力的调集和抢险救援、跟踪应急处置进展以及应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是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首要条件。
中电投集团和中电新能源公司一直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发布了《集团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一系列应急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预案体系构成。东莞热电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预案要求, 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预案的编制,针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突发事件, 按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公用系统、火灾与交通、公共卫生等5部分编写, 其中综合与专项预案共20余项。《东莞热电重大事故应急管理规定》明确了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事故分级、应急预警和控制、分级响应、应急保障、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救援物资的定期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等具体内容。专项预案规定了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危急事件预防、危急事件汇报及启动、危急事件应对及善后处理。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并最终定稿,完善了应急预案, 建立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三、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应急预防是基础。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 做好危急事件管理。东莞热电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调速系统、继 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和全厂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使用和维护情况等;热控、电气保护逻辑是否完善合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检查。
四、开展安全性评价是控制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手段。
2023年由生产副总经理亲自组织部门和相关专业专工对照《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规范》进行了综合性安全评价,查出问题77项, 重点问题5项: 比如#1燃机三级动叶存在一片叶冠错位、#2汽机汽缸中压缸后段中分面有漏汽现象、#1炉部分管箱管道存在严重腐蚀等严重安全隐患等。公司安委会非常重视查出的隐患缺陷,对各类隐患安全整改项目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有计划(定人、定时、定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利用机组大小修和技改机会,逐项完成所有整治项目。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理水平。重视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也是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是发电企业每年例行的重要工作。每年“春检”领导小组会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状况详细部署检查重点和要求,依照制定的“防雷、防雨、防台防涝、防火防爆、防交通安全检查提纲”进行详细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治理,以达到排查各类隐患的目的。然而有些隐蔽性和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仍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如: 2008年6月, 由于保护配置不合理,因#2凝结水泵电机电缆短路而导致厂用380v ia段进线3111开关越级跳闸造成非计划停运事故,2008年9月, 由于防雷设计不合理致使感应雷的窜入导致化水系统故障,除盐水泵无法运行的故障,2023年3月,因系统外部故障导致#2发电机复压过流保护误动等等。事实证明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健全,是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重要因素, 应加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预案演练工作,是检验、评价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
根据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的需求,东莞热电应急救援办公室定期组织进行重大事故的演练,结合每年重大事故的演练或演习中存在问题,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修改和完善,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可行。通过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强化应急保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可操性,检验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能力,提高了全厂员工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应急救援办公室多次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安排每年9月组织了全厂范围内的消防应急演练; 6月份进行厂用电事故中断保机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通过不定期抽查模拟不同类型火灾事故演练,校验了全厂停电后如何保主设备安全和快速启动以及消防响应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同时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六、结束语
加强电力应急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和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保障电力安全供给,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我们每一位电力工作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确实落实好应急管理工作才能使电力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第2篇 电力管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总公司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见附件1)和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见附件2)。
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总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三)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四)职工举报并经总公司职能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 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分ⅰ类、ⅱ类、ⅲ类违章。检查出一次ⅰ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6000-10000元;检查出一次ⅱ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6000元;检查出一次ⅲ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3000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一次以上(含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 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罚款,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月度进行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 罚款作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奖励。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11月25日起实施。
附件:1.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2.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附件1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一、管理行为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无“现场作业指导卡”作业。
(二)安排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三)安排无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四)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六)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七)工程项目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八)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九)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入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十一)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操作行为
(一)电力专业
1.无人监护作业。
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
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4.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6.工作负责人未确认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现场,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8.约时停送电。
9.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
10.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11.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12.跨越架搭设时无专人监护,宽度不足,承重不够,安全距离不足。
13.进入sf6开关室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15.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
(二)交通专业
1.逆向行驶、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档滑行。
2.驾驶机动车辆时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4.未按规定执行“两交一定”制度。
5.穿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
6.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7.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8.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
9.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装载机、抓管机、挖掘机斗臂下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三)地面工程施工
1.在限定的非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2.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
3.高处作业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措施。
4.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
5.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防腐施工。
6.违反规程进行容器和管道试压。
7.使用未经注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8.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10.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电气设施。
(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
1.未办理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校验期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五)油气充装作业
1.对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液化气储罐(含汽车罐车)、钢瓶过量充装。
2.未按规定擅自排放液化气残液。
3.在未清除周围火源的情况下,进行机动车装卸和加油加气作业。
4.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
5.进行瓶对瓶或罐对瓶充装。
6.在车辆载人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充装。
7.为塑料桶等非导体容器加油。
8.未经许可对油、气容器施焊。
9.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10.施工现场,使用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用电设备。
附件2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一、ⅰ类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填写、审核票证。
(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交底或工作班成员未履行确认手续。
(三)工作完毕,未验收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四)电力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五)电力调度员下达错误的调度命令未造成后果的。
(六)倒闸操作前未进行模拟操作。
(七)操作前未核对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
(八)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
(九)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或拆除拉线。
(十)在不稳固的杆塔上作业。
(十一)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双保险”保护措施。
(十二)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十三)放紧线时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十四)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未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足。
(十五)登梯作业时无人扶持或移动梯子。
(十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十七)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十八)低压直接带电作业。
(十九)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ⅰ类违章行为的。
二、ⅱ类违章行为
(一)倒闸操作不执行唱票复诵制。
(二)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三)电力调度员下令前未填写调度操作票,或下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四)未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五)非工作班成员参与现场作业。
(六)专责监护人从事其他工作。
(七)无关人员进入高压试验区。
(八)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试验后不充分放电。
(九)工作结束后,电气设备上遗留工具、材料等物件。
(十)驾驶室内装载或悬挂影响安全驾驶的物品。
(十一)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施工未设置遮栏(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未挂红灯警示。
(十二)临时用电设备未装设保护接地。
(十三)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ⅱ类违章行为的。
三、ⅲ类违章行为
(一)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在现场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
(二)在票证上代人签名。
(三)电力调度值班员和接令人不互通姓名,不使用规范术语,不复诵命令。
(四)倒闸操作时,操作完一项未做“√”记号。
(五)接地线编号不对应。
(六)不按规定悬挂标示牌。
(七)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等放置杂物。
(八)允许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
(九)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十一)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不呼唱。
(十二)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或管线不合格等缺陷的空气压缩机。
(十三)低压用电接线不规范。
(十四)用铝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十五)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十六)使用无防滑措施单梯,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规范(约为60度)。
(十七)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材料等。
(十八)使用无防护罩的电焊机,或接地线、焊线、电源线不符合要求。
(十九)电气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二十)戴手套在旋转设备上工作。
(二十一)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
(二十二)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ⅲ类违章行为的。
第3篇 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电力生产
引言
东武仕水电站位于河北省磁县城西8公里的滏阳河上游,是利用东武仕水库灌溉和城市供水的坝后式水电站,装机容量2*3200kw;两条35kv并网线路,一条并入磁县二里铺变电站,另一条并入峰峰羊二变电站。近几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我站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方面抓政治思想建设,一方面抓安全生产管理,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把制度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是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站成立了以站长、生产副站长为正副组长、以班组负责人为安全员的电站安全生产小组;根据我站的实际情况,完善了“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安全规程)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尤其是“两票”在执行过程中更是严上加严,“两票”的签发和批准由生产科长担任。
2 注重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以人为本。我们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行业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上岗。并且每年对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规程》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把“两票”作为重要内容来抓。首先,必须加强对执行“两票”的认识,充分认识“两票”是电力职工的生命线、安全线、效益线。其次,“两票”的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填写必须绝对正确;“两票”的签发批准人必须承担责任,他们应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过硬的业务技术;执行“两票”的当事人(含监护人)必须逐项的一丝不苟地严密进行,对不合格的“两票”可暂缓或拒绝执行。严格地执行“两票”是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通过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了电力安全生产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 树立超前意识,防患于未然
我站装机容是邯郸市最大水电站之一,且技术力量比较雄厚,担负着邯郸市所有水电站的预防性试验和新电站的交接实验。每年春季对电站进行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整定校验;电气设备高压预防性试验根据设备的状况和试验的项目有的每年进行一次,有的两年进行一次,继电保护整定校验每年进行一次;而且机械设备在春季也要开展全面的维护、保养工作。工作中认真严格的执行了“两票”、“三规”,才有力的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设备管理和线路维护,促进安全生产
一是严把设备入口关,对采购的新设备,先试验,后安装,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投入运行;二是对设备进行挂牌管理,设置“设备缺陷记录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卡,不允许带病运行;三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且没有维护检修价值时及早进行更新改造,防患于未然;四是对两条35kv线路填写“线路质量状况卡”,半年一次;五是加强线路维护工作,根据“线路质量状况卡”,每年进行两次砍青,加固电杆拉线、拆掉鸟窝等工作。
5 深入开展“双百竞赛”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站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和市水电处开展“双百竞赛”活动。在“双百竞赛”活动中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预想测验和反事故演习、安全技术比武活动;通过事故预想测验,一旦发生事故,运行人员可根据预想的正确处理方案迅速处理,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不致临时慌乱出错;演习一般在现场进行,只能口述,并对设备做假动作,以免危及安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生产科主持,生产全体人员参加,对本月的安全生产做一总结;把“双百竞赛“活动的十项条件做为安全生产主要内容来抓,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安全促生产,生产出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电力部门的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站在抓政治队伍建设同时狠抓安全文明生产,注重设备的更新改造,不断挖掘设备的潜力,在放水量不变的情况下,发电量逐年增加,促进了经济持续发展。
第4篇 电监会制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规定》明确,电力监管机构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事件防范工作,并重点加强对以下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一是因安全故障造成城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超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比例数值60%以上。二是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管辖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断路器拒动。三是装机总容量1000兆瓦以上的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或全站)对外停电。四是直流输电线路双极闭锁或者多回路换相失败。五是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33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六是发生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级或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外部供电电源因安全故障全部中断。七是因安全故障造成发电厂一次减少出力1200兆瓦以上,或者装机容量5000兆瓦以上发电厂一次减少出力2000兆瓦以上,或者风电场一次减少出力200兆瓦以上。八是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水淹厂房、库水漫坝;或者水电厂在泄洪过程中发生消能防冲设施破坏、下游近坝堤岸垮塌。九是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发生溃决,或发生严重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十是供热机组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上的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同时发生2台以上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并持续12小时。
《规定》强调,对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电力企业应当按照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电力企业对发生的电力安全事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对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电力企业应当组织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项督查。
《规定》指出,对多次发生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应当采取约谈、通报、现场检查和专项督办等手段加强督导,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电力企业违反《规定》要求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我国电力行业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2月9日在济南联合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持续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防范和减少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近日,国务院又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要求,强调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
根据电力行业实际,电监会决定先行开展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并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计划在明年制定出台电网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开展电网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成熟一批,审批一批。
据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介绍,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努力实现202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2023年底前所有企业标准化达标,确保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前,全省117家供电企业、68家发电企业完成二级标准化创建任务,180多家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自2007年以来,山东电力系统连续四年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2012电力设备市场需求分析
电网侧
2012 年迎来行业拐点,但投资增速有限,关注智能电网、配网和特高压三大增长确定的领域:(1)“十二五”年均智能化投资350 亿元,变电、配电和用电环节智能化投资成为重点。智能变电站在2011 年下半年开始建设加速、配电自动化第二批试点正在开展;(2)“十二五”配网投资将达到10000 亿元,占总投资50%;其中农网投资同比增长36%,中低压一次设备未来需求将保持15%-20%的增速;(3)随着扩建线路的验收,特高压交流技术不断成熟,2012 年特高压交流项目建设将加速。
电源侧
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清洁能源投资成为重点,关注核电重启和水电建设加速:(1)发展核电是必然选择,到2020 年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000 万千瓦,ap1000 三代核电技术将成为安全核电的保障,预计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带来核电设备需求超过3300 亿元;(2)“十二五”期间,水电发展将提速。根据水电规划,我们预测“十二五”期间对水电设备需求为1046 亿元,年均209 亿元,水电设备提供商订单将获得快速增长。
第5篇 电力生产建设临时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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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立档案
合同签定前
2
发放“胸卡证”
开工前
6.附 则
短期合同工:指已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劳动合同(非本单位在册职工)的人员;
雇佣民工: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在施工现场附近临时雇佣的民工(如线路施工中用的壮工、挖土工、搬运工、电缆敷设工等做一些辅助工作)。
借用工(外协工):指临时借用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包括县供电公司)的职工。
本《细则》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
(2) 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的周期规定:
1) 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
(3) 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 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压器履历卡片;
2) 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
3) 交接试验的记录;
4) 历次干燥的记录;
5) 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6) 油的试验记录;
7) 滤油和加油的资料;
8) 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9) 其它试验记录;
10) 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
11) 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
12) 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
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1~6项即可。
1. 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
1.1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
1.2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
1.3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
1.4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1.5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1.6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
2. 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
2.1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
2.3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
3.监视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3.1 变压器用熔断器做保护装置时,其熔断器的性能必须满足极限熔断电流、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
3.2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及主要的厂用变压器,应安装测量上层油温的温度表;
3.3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在冷却器的前后,应各装水银温度表;
3.4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应装设指示给水中断、油循环停止和油温过高的信号装置。
4.电气部分
4.1 检查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象现;
4.2 变压器外壳的接地应良好;
4.3 击穿保险器应配备合理并完好;
4.4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的漆应清洁鲜明;
4.5 装有瓦斯继电器油浸式变压器,其顶盖沿瓦斯继电器的方向应有(1~1.5)%的升高坡度;
4.6 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表到控制电缆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无耐油导线时,应在离瓦斯继电器0.5m以内的导线用白布带扎紧,并涂上耐油的绝缘漆。
5. 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
5.1 变压器的外壳上应标明厂(所)内编号,单相变压器应按相涂色(一般可按最高电压一侧的相别涂色);
5.2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的引出线上应按相涂色;
5.3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室外变电所,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事故蓄油设施。
6. 技术资料应齐全
第7篇 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与风险管理
风险的定义,就是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差异越大则风险越大,或者说项目风险是所有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的集合。
一般来说,风险具备下列要素:
(1)事件(不希望发生的变化):如山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爆发泥石流、塌方等对杆塔基础的危害。
(2)事件发生的概率(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特大泥石流、塌方等发生的概率。
(3)事件的影响(结果):线路遭到破坏,不但影响输送电能,甚至瓦解电网,大面积停电,给经济建设造成损失和人民生活造成困难。
(4)风险的原因:自然、环境、机器设备以及人的因素:技术、文化、生理、心理。
风险中包含不确定的成份,在这类问题中可使用概率计算。同时由失败引起的后果和灾难必须考虑。若没有完成目标a的后果比没有完成目标b的后果严重,则失败概率只有0.05的项目a的失败要比失败概率为0.02的项目b的失败严重。
因此,每个事件的风险可定义为不确定性和后果的函数。
风险中另一个重要因素为风险原因,即某个事件或某个事件的缺乏引起的风险又叫风险源。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中,很多事故是能通过对已发生事故的分析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而最大限度地得到避免。
风险随着事故的增加而加大,随着安全措施的增加而减小。这说明好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者应该能识别事故,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如果我们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的风险源有足够的识别,并采取了足够的措施,那么近年来,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农网改造中频繁而重复发生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风险也就被减小到最低的可接受的水平。
那么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呢
风险管理是识别和评估风险、建立、选择、控制和解决风险的可选方案的组织方法。在风险管理中可组建风险管理部门和运用一些工具辅助项目管理者管理技术领域的风险,及时发现项目出现偏差的危险信号,尽可能早地采取正确的行动。
当然风险管理不是一个孤立的分配给风险管理部门的项目活动,而是健全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中,不仅体现在对安全的管理上,而且还体现在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和材料管理上。
风险管理包括四个相关的阶段: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风险监督。
下面就风险管理的几个阶段分别进行讨论。
(一)风险识别:
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领域,这是管理中最重要的步骤。它是企业对实施的项目可能在财产、责任和人身伤亡给企业造成的风险进行预见式地、系统地、连续地识别。项目管理者(特别是项目风险管理人员若不能准确地识别面临的所有潜在风险,就失去了处理这些风险的最佳时机,就将无意识地被动地自留这些风险。
风险识别包括列出所有项目相关的过程、人、机、环境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此可以确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不是所有对项目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都是高风险,而几个不经意的小风险的合计结果也会对项目产生严重的影响,造成严重的后果。
1.风险的产生与识别
从危险因素来讲:风险是每个人和风险因素的结合体,它与不幸事故有着客观联系,且具有不确定性,其发生的频率是难以用概率测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互相依存、互为表里。前者是表面的,以客观的概率测度;后者是心理状态,凭人的主观意识而臆断。
从预想和结果变动来讲:风险是在风险状态下的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变动的结果。如果这种结果只有一寸种可能,风险状态不发生变动,则风险为零:如果可能产生几种结果,则风险不为零。而变动越大,风险也越大。预想和结果的变动意味着臆断和实际的结果不一致或偏离。因此风险产生于预测的结果和现实的偏离。
从对系统规律来讲:事物内部总是包含着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两个对立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此消彼长。它的风险管理措施就归纳为:“进消极因素向积极因素转”。因此,项目的风险源起于以下原因。
(1)风险产生于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背离;
(2)风险产生于事物的偶然性;如山洪爆发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3)风险产生于外界的干扰;如环境、民族政策、地方关系、赔偿等。
(4)风险源于人们为消除风险的代价与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两者权衡的结果;如跨越高压线路是申请停电费用多,还是搭跨越架但不停电的代价高,或者既搭跨越架又申请停电的损失大。
(5)风险产生于人们的非正常行为。如违章作业。
对于输配电工程项目项目的风险则主要产生于两方面:一是质量(设备、材料、施工)把关不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二是安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对该工程项目项目的质量目标是:
(1)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90%以上,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无重大质量事故;
(3)做到整个工程项目无重大返工,不给业主留下任何质量隐患;
(4)工程项目做到一次验收合格,一次启动成功;
(5)施工记录做到尽量准确、清洁、整齐。
在如此艰苦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完成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要求如此之高的施工任务,其困难和风险对于任何一支施工队伍来说都是非常严峻的考验。要参与投标,只有通过对工程项目项目的风险源的勘察分析,风险预测和评价才能得出对项目风险将产生多大的影响,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最终是盈利或是保本甚至亏损。并且要充分考虑到如果在施工中因方案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返工或重大事故,则不仅对项目乃至对公司来讲,都是灾难性的打击。
根据对现场调查情况及施工网络计划图纸(cmp)的关键路线汇总分析后,确定影响项目施工工期的风险问题就有:
a.施工准备阶段准备工作漏项造成不能按期开工;
b.道路修筑跟不上速度要求,形成运输颈口;
c.民族政策、自然保护区的政策掌握不好与地方关系在赔偿方面协调不好,影响各工序正常进行;
d.岩石开挖速度慢,影响开挖进度;
e.浇筑机具难以到位,造成浇制困难;
f.施工场地狭窄,影响安装速度;
g.架线通道树木茂盛,影响架线展放;
h.质量→次验收合格率达不到100%,影响后续工程项目的开展。
确定影响质量指标的风险问题有:
(1)基础工程项目:
1.雨天施工容易塌方,特别是暴雨洪灾可能引发泥石流;
2.爆破施工药量掌握不准;
3.基础出现蜂窝麻石及跑浆和变形;
(2)杆塔工程项目:
1.搬运和起吊时塔材易变形;
2.螺拴紧固托力达不到规程要求;
(3)接地工程项目:
1.山区岩石多,不易达到设计电阻值;
(4)架线工程项目:
1.导线易磨损;
2.接线管过湿容易弯曲;
3.导线弧垂、相间误差不能控制。
对安全生产的目标和指标是:
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杜绝一般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
4.杜绝高空坠落、触电、爆炸、土石方明塌,倒塔和跑线事故;
5.一般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确定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可担的风险有:
(1)运输方面:
1.高山大岭。山高坡陡、路滑、道路修补不完善,易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
2.客货混装,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雷雨季和冰雪季节,车辆防滑设施不全,预想洪水冲坏道路造成塌方滑坡;
4.超高、超长件的运输缺少醒目标志,高山陡坡急弯,行车易出事故;
5.重件搬运的固定方式、抬运方式及工艺搭配不合理;
(2)基础工程项目方面:
1.基础开挖爆破,大石滚河下山危及房屋、公路、车辆、行人及堵塞河道;
2.坑口堆土不合要求,易造成塌方伤人;
3.爆炸品运输保管使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哑炮没按规定程序预想洪水冲坏道;
4.坑下人员不戴安全帽落物伤人;
5.模板的支护不力、数量不够、支撑偏移。
(3)杆塔组立工程项目:
1.没检查登高安全防护用具和保险带绑扎和悬挂不当;
2.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技术不熟练,现场未清理;
3.吊装工具以小代大。不昕从现场统一指挥;
4.施工环境差,高空作业抛掷物件,坠落伤人;
5.永久拉线未做好前上杆塔。
(4)架线工程项目:
1.高原缺氧、油机马力不足、山岩地形泊机不易固定、打桩不够、收线难度增大等;
2.对放线时不停电跨越的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
3.牵引场接地设施不全雷击和感应电防护不力;
4.压线腾空不当,没靠内侧站立,排除障碍站立不当;
5.江水端急,而跨越架塔得不够牢固;
6.雨后作业的防滑措施不到位;
7.高山缺氧,对施工人员的精神状态、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威胁,施工中容易因人的因素导至事故;
8.通讯不畅,造成盲目施工放线;
9.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野蛮施工。
就此项目的风险源来讲,可预测的风险源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另外,还有不可预见的、不可预测的,直至施工实施过程中才暴露出的风险源。
第8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前必须填写好“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9篇 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7.使用与管理
7.1通则
7.1.1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单位统一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
7.1.2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或有异常者严禁使用。
7.1.3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橱柜内或构架上,按编号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7.1.4橡胶制成的绝缘工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橡胶层间应撒上滑石粉。绝缘工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运输。
7.1.5防毒面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记。
7.1.6各车间、班组、站、队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专人保管、登记注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检查记录。安全上器具应随班交接,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报废、销毁(报废的接地线等含有有色金属的工具必须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记录。
7.1.7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具外观。试验合格证标签等)检查一次,安全员参加;车间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检查一次,抽查率达到30%,由车间领导、安监员负责检查;各厂(局)每半年对各车间进行抽查,抽查串
不底于10%,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7. 1.8安全工器具应时刻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使用后应妥善保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安监人员的许可,班组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7.2常用安全王器具的使用
7.2.1安全帽的使用
7.2.1.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
7.2. 1.2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志:
{1)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2)制造年、月;
(3)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
(4)生产许可证编号。
7.2.1.3安全帽必须按规定颜色使用:管理人员红色,检修人员蓝色、运行人员黄色、参观人员白色。
7.2. 1.4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损伤,帽扣是否完整。
7.2.2安全带、绳使用
7.2.2.1安全带、绳的使用材料,必须是锦纶、维纶、蚕丝料,电工围杆带可用黄牛革,金属配件用普通碳素钢或铝合金钢.
7.2.2.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
7.2.2.3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50ksf,冲击重量100ks,制造厂名,检验人员姓名等。
7.2.2.4安全带使用期一般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2.2.5使用中的安全带,必须完整(带、扣、环,绳),无破损,扣环牢固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拉力预防性试验(按《安规》试验标准),有审验合格证方可使用。
7.2.2.6安全带、绳合格标准:
(1)组件
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纺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主要扣环无焊接,无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子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子整无毛刺。
7.2.3验电器的使用
7.2.3.1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于净、于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必须保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7.2.3.2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
7.2.3.3验电器按规定进行试验,110千伏及以上绝缘部分试验电压可参照绝缘棒交流耐压标准。
7.2.4接地线的使用
7.2.4.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毫米.
7.2.4.2接地线无毛刺、卡子无锈蚀、无损坏,整组有编号,有专用存放柜,存放位置编号与地线本身编号一致。盘绕长度一致,悬挂整齐.
7.2.4.3接地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有断股散股,接地线夹是否松动、损坏等并有记录。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地线经受短路后,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和外观检验判断是否还能使用,一般应予以,报废。
7.2.4.4线路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项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7.2.4.5带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线,绝缘部分要按照《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7.2.5安全遮(围)拦网、绳的使用遮拦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7.2.6脚扣的使用
7.2.6.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7.2.6.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裂损或严重变形。
7.2.6.3皮(脚)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7.2.6.4脚扣应放在工具橱或工具架上,整齐摆放,保持干燥和清洁(不得与油质物品杂放)。
8. 附则
8.1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问题或有改进和完善的方案请及时报市电力公司安监部。
8.2本规定中内容如有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8.3本规定解释权属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8.4带电作业工具和带电作业车的管理不在此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10篇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
农电体制改革后,随着农村集体及个人电力资产的移交,使得农村供电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其安全责任也随着产权延伸到用户。而农村供电网络分散,线路及设备维护面广,管理范围及管理成本成倍增加,从而加大了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风险及成本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农电安全管理,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电力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规避安全责任风险,强化安全营销管理理念,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组织,完善规程及制度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按安全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消除辖区内中低压电网中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供电网络安全、经济运行。
结合实际成立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工作的开展,并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各级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严格对其工作情况监督考核,按考核情况兑现其工资。
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辖区综治办、城建、国土、公安、林业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的成员变动保证在一个月内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成员基本情况、电力设施基本情况、各类案(事)件登记、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登记台帐。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农村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使农村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实行计划到人目标到人,将配电线路事故率、“两措”计划完成率、两票合格率、缺陷消除率、配电台区设备完好率等指标细化到人,考核到人。
修订完善线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 立足标准,强化责任,落实计划
按规程要求通过电工、村组、用户三结合的方式清除线路树障,提高供电可靠性。采取每月20日的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及互帮互学的方式,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变更安全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制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事故处理工作预案。坚持“三铁”反“三违”,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员深入现场,加大安全稽查力度,对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逐步规范职工工作行为。
扎扎实实开展安全例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分析会,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处理,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对农改工程中配电台区所用的破股旧导线定期更换,安全距离不够的线路增加电杆,有计划的开展调杆、调线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结合现场制定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在各个方面纠错防错,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执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对安全工器具按要求进行保管和试验。认真开展标准化作业,实行运行操作标准化,检修作业程序化和行业行风规范化。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及用电秩序管理,在落实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基础上,将电力安全管理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步考核,在辖区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行政组为单元,以农户为“细胞”,将进入到农户承包土地范围内和村级公共土地范围内的高低压线路、杆塔、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监护、维护线路通道砍伐清障、险情及安全隐患情况报告等内容按所属地段进行分段编号,划分到行政村,细分到农户,责任到农户个人,明确政府与村级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个人、政府与供电所、供电所与村级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采取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与村级组织、供电所企业分别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输配电线路维护协议》,制定严格的百分制量化及奖惩细则,政府年终抽出专人,组织专班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8个先进村及12个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使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全面系统地实现“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电力安全管理村、组、户三级保护维管模式。
加强台区三级保护及用户漏保管理,实施用户责任到杆,电工责任到户。加大用户用电情况检查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加大电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繁华地段沿线路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在乡村公路电杆、配电台区上悬挂警示牌以及刷涂宣传标语。并组织供电员工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讲解违章用电的危害,使村民普遍受到教育。经常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其用电线路及设备健康情况,对危及安全的要求用户整改。
三、强化优质服务理念,提高电力安全营销管理水平
以开展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开拓电力市场,以公开服务承诺的内容,取得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以搞好优质服务提高电力安全及营销管理水平。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的内容,真正做到“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公开故障报修、业扩报装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和制度,做到集镇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45分钟,偏远地区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2小时。业扩报装程序规范化,及时对新增客户的报装接电申请进行审查后接电,避免私拉乱接。建立特殊服务,对农忙时间无法来所办理用电手续的客户,由管片电工代其办理。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建立特殊客户档案,定期上门服务,提高客户参与电力管理的热情。
加强内部约束,通过教育学习和制度约束提高职工的优质服务意识及安全管理意识,让职工真正从内心认识到开展工作的现实意义,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上门服务”,变“粗犷服务”为“规范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临时用户采取临时接线供其道模及抽水使用方便用户,同时管片电工现场监护,降低临时用电的安全风险。
逐步健全完善停电制度,减少因停电抢修造成客户的损失。制定科学的停电检修计划,从时间上避开用电大户的用电高峰期,从技术措施上,各线路适当安装分支控制设备,做到有针对性、区域性的停电,同时故障查询时,减少停电时间和面积,提高供电可靠率。
通过开展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各项工作程序化、流程化、标准化,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在极大程度上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供用电秩序,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营销管理水平,逐步取得安全、效益双丰收。
第11篇 电力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交通安全风险和危害巨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以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企业配备的汽车数量不断增加,少则十余辆,多则几十辆,甚至上百辆,不亚于一个专业的运输车队。车型有普通小车、运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工具车、货车及特种车辆。交通安全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边缘专业,经常被忽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危及企业安全生产。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很多,本文通过对某电厂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仅从企业内部的管理、驾驶员、车辆三方面提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电力企业交通安全现状
1、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主营业务是电力生产,在电力生产各环节中,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都比较齐全。而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依赖于地方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车辆行驶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较少。这实际上是一种误区,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地方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2、驾驶技术培训缺乏
新驾驶员在驾校一般经过一至三个月培训练习,即可参加考核,在道路上的练习较少,不够熟练,特别是兼职驾驶员,驾驶技术比较欠缺。在电力企业内部,驾驶技术方面的培训、考试相对比较少,缺少专业的培训师资和场所,有的甚至从来没有组织过。驾驶技术水平的提高主要靠驾驶员自身经验的积累,这是远远不够的。
3、过程监督难度大
驾驶员“单兵”作战,难以监督,行车过程处于“不可控”状态。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与驾驶员个人的性格、习惯、当天的精神状态、驾驶技术、路况分析判断和应急处理能力、车况等有很大关系,任何环节有问题,都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前,公路上车辆多,司机新手多,车速快,行驶过程都在动态,不定的危险因素多,稍不留神或预见不足,瞬间即可发生事故。
4、保障措施单一
电力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一般都放在总经理工作部或运输公司,没有像重视电力生产安全那样重视交通安全,专业管理力量和工作力度也不够,管理边缘化,没有更多措施来加强和监督交通安全管理。
5、安全意识不高
个别单位交通安全氛围不佳,以开快车、逃违章为荣,驾驶人员未认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自以为驾驶技术好、反应快,不会出事,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行车过程注意力不集中,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6、制度执行不力
部分电力企业虽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对交通违章行为不追究、不考核,导致小违章不断,最终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电力企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对策
(一)加强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1、明确责任
电力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明确交通安全主管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交通安全目标,将交通安全目标细化并纳入各级人员月度、年度安全业绩考核,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与当月奖金和年度绩效挂钩。通过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等方面才有可能像电力安全管理那样全面、到位。
2、完善制度
规章制度是规范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行为,保障交通安全的有效手段。电力企业应建立以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制度、交通安全奖惩制度、车辆台账和安全检查制度、车辆调度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定期分析制度等。
3、加强监督
“十次车祸九次快”,各单位应对车辆行驶限速、限时。在车上配置gps安全行车记录仪、安装电子眼等设备实时监控车辆的行驶状况,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运行的安全风险性;车上设安全监督员、管理人员途中抽查、每月应登陆交警违章查询系统核实本单位车辆是否违章等,都是监督行车过程安全的有效手段。
4、有效奖惩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车,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安全行车无事故奖。对驾驶员在车辆管理或行车中发生的违章行为,违章记分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章记分和经济考核。被交警违章处罚,除自行承担交警违章处罚处,仍应按员工个人违章进行考核并积分;违章积分累计超过规定值时取消准驾证;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处分或辞退。
5、重点提醒
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路段、不同时期,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待和提醒。如遇有大雾、雨雪天气,出车前管理人员应向驾驶员发出的重点提示,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
(二)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驾驶员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源头,是第一道防线。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对保障交通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严把驾驶员入门关
驾驶员应选择持有有效驾照、具有一定驾龄和行驶里程、无酗酒和熬夜等不良嗜好、性情不易急躁、身体状况较好的人员,凡新增的专兼职驾驶人员都必须经过申请、岗前培训,经考核小组理论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交通安全委员会批准,方可领取准驾证。所有驾驶人员必须持企业发放的准驾证,方可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企业车辆。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组组织观看交通事故录像、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聘请交警授课,以及驾驶员个人谈行车安全体会、携家属集体座谈等形式,营造安全驾驶氛围,让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巨大,使企业安全驾驶的要求变为驾驶员个人的自觉行动。
3、加强驾驶员技能培训
请资深的老师现身说法,介绍每个季节和特定气候条件下车辆行驶的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对行车易发生问题的地方讲清,不易发生的问题讲到。组织专兼职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和车辆保养知识的交流,以老带新,以强携弱,并定期进行驾驶员技能考核。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在复杂情况下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重视驾驶员出车前精神状态
首先是驾驶员应自律,出车前应保证休息良好,身体状况正常。出车前,车辆管理人员或乘车人员应观察驾驶员的精神状态,如有不适应及时提出、更换驾驶员。行驶过程发现驾驶员疲劳,应提醒驾驶员中途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三)保证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良好的车况是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基础,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必须把车辆视同生产设备,做到了“管理有规范,维护有周期,检查有标准”,从根本上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运行,把不安全苗头消灭在萌芽中。
1、实施车辆管理责任制
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做到凡车有人负责。
2、建立车辆设备台帐
建立一车一台帐,内容包括车辆基本资料、修理费统计、油耗统计、行驶公里数统计、车辆交接、年检记录、车辆调度、安全检查、行车日志、维修保养日志、违章记录、缺陷管理等。
3、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 “三勤”、“三检”等定期检查制度。“三勤”即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做好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勤紧固,做好轮胎、传动轴、车辆部件的螺丝紧固;勤擦拭,保持车辆内外部的卫生清洁。“三检”即是加强车辆的日检、半月检和抽检。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应对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传动等项目进行技术抽检,严格把关,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运行车辆完好。
4、加强车辆维护保养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里数及时保养,对存在缺陷的车辆,坚持应修必修。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现场监督车辆修理全过程,以确保维修质量;超年限或带病车辆禁止使用;特检车辆应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定期检验,并禁止作为长途车运送职工外出。
[结束语]
交通安全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事前预防,过程控制,加强管理,才能有效控制交通安全风险,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第12篇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配电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核电核岛部分建设工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电力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八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
第九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勘察(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防止由于勘察(测)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电力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测)地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七条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及时变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者留下安全隐患。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名目、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 电力监理单位协助电力建设单位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对电力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电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电力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电力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电力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电力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电力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拒绝。
第二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调减或者挪用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接受电力建设单位、电力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五)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锅炉和汽机管道吹扫、锅炉酸洗作业;
(八)高压容器压力试验;
(九)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特种设施等。
第三十条 制造、安装、维修、拆卸电力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模板、压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造、安装、验收、维修、拆卸。
第三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试运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和试验方案,并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下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规定;
(二)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