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要予以高度重视
1.引言
1. introduction
近年来,建筑行业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随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证建筑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伴随着这些法规条例的逐步完善,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使得建筑行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建筑施工条件的特殊性,空中作业高度高、强度大,立体作业交叉,施工人员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导致施工现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错综复杂。
in recent year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gradually become one of pillar industries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the country issued a series of aims to ensure that construction workers safety and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production safety regulations. with these regulation gradually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rates declined obviously, make construction industry get rapid development. but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construction condition, the air operation level is high, the strength is big, three-dimensional cross, construction personnel and cultural level is uneven, lead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risk big, the unsafe factors is complex.
建筑机械设备管理乃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建筑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机械设备故障及其流动性作业等诸多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屡屡发生,给企业经营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极其紧迫和必要。
construction machinery equipment management is the key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in use process, and its liquidity operations due to improper operation, mechanical equipment fault caused by many reasons, such as personal injury accidents frequently occur, for enterprise opera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s extremely bad impact. therefore,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mechanical extremely urgent and necessary.
2.机械伤害典型案例分析
2. mechanical damage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2.1 人货梯吊笼出轨
2.1 one cargo lift crane cage to cheat
某市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工程,垂直运输外用电梯由出租公司自行组织安装。人货梯安装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安装完成后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导致漏装上限位碰铁及安全钩错装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整改。司机李某接班后麻痹大意擅自离岗,一名电工未经同意擅自启动电梯,运行至13层时发生冒顶出轨坠落,导致2死1重伤的伤亡事故。
one frame shear wall structure building engineering, vertical transportation for external use elevator organize by the rental company to install. one cargo lift before the installation is not prepare special construction scheme, and the installation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acceptance inspection, not according to stipulations in packing cap a touch iron and safety problem such as hook misloading failed to timely find the rectification. driver li mou succession paralysis after leave without authorization, an electrician to start the elevator without agreed, run to the 13th floor roof caving to cheat during fall, cause 2 die 1 seriously injuries.
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上限位碰铁漏装、安全钩错装,吊笼运行至顶部后继续运行、出轨,导致事故发生。次要原因是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将其拉闸上锁,给他人留下开动电梯的隐患。电工自恃对电器有所了解心存侥幸,无证驾驶盲目操作。总承包单位监管缺失,未能对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出租公司加以制止,且在其操作过程中无视未编制安全方案和安装后未检测验收等情况,虽经监理单位书面提出整改,但始终没有引起总包和分包单位的高度重视。
the main cause of the accident is the limit a touch iron packing, safety hook misloading, hanging cage after running to the top to continue running, infidelity, lead to accidents. secondary reason is that the elevator driver unauthorised absences, not the switch lock, leaving others to start the hidden trouble of the lift. electrician self-reliance with appliances for granted, blind operation of driving without a license. overall contractor supervision flaw, has failed to do not have 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 of the rental company to stop, and it is safe to ignore not compiled in its operating process scheme and unchecked acceptance after installation, etc., are put forward rectification in writing by the supervision unit, but never has drawn great attention of the contractor and subcontractors.
2.2 卷扬机拉筋伤人
2.2 hoist brace cuts
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商业楼工程主体施工中,现场钢筋加工棚内一台慢速卷扬机用作冷拉盘圆钢筋,与冷拉钢筋位于同一轴线的卷扬机前未设置安全防护网。卷扬机操作工候某,请假外出,项目部钢筋工负责人安排刚刚进场的钢筋工胡某操作卷扬机。事发当日,为便于观察远端钢筋操作情况,将卷扬机倒顺操作开关握于手中,未戴安全帽胡某走出工棚进行操作。一根处于冷拉过程中的钢筋因受力过大突然崩断,卷扬机方向断掉的剩余钢筋反弹,直接冲向胡某的头部。胡某躲闪不及,被击中后当场倒地。后因无安全帽防护头部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totaling a cast-in-situ reinforced concrete frame structure engineering subject construction, the steel processing and heat a slow winch used for cold drawn wire rod steel, and cold drawn steel bar located on the same shaft hoist is not set before the security fence. winch operator wait one, ask for leave to go out, work arrangement, director of projects department steel just approach of reinforcing steel bar worker hu mou hoist operation. that day, to facilitate observation, distal bar operations will hoist reversing operation switch in his hand, was not wearing a helmet hu mou operated out of the shed. a root is in the process of cold drawn steel due to excessive force suddenly broke, hoist direction of residual broken steel rebound, rushed to the head of the hu mou directly. hu mou nature, fell down on the spot after being hit. because there was no safety helmet protective suffered severe head injuries, after the rescue invalid after death.
卷扬机拉筋伤人事故直接原因为:1)卷扬机操作者未经培训仓促上岗,没有操作卷扬机拉直钢筋的能力而造成钢筋拉断;2)卷扬机操作者违规作业,手持操控开关站在防护棚外操作,失去了应有的保护;3)卷扬机操作者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帽,深化了事故的后果。事故间接原因为:1)卷扬机使用中中途换人,新工人进场不久,在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的情况下匆忙上岗;2)施工现场必要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卷扬机前未设置安全防护网;3)施工项目部安全意识淡薄,早在几年前国家就明令禁用倒顺开关,属于淘汰产品,依然出现在卷扬机的操控中,客观导致操作者离开防护棚;4)施工现场没有专职安全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卷扬机操作中出现的违规操作。
hoist brace direct cause injuries to: 1) hoist operator without rush to work, without the ability to operate hoist straightening steel caused by the tensile steel; 2) hoist operators violate compasses operation, hand-held control switching station protection operation, the bird lost the due protection; 3) hoist operator to wear safety helmet, not according to stipulations to deepen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accident. indirect accident reason is: 1) the hoist in use to change horses in the middle of the stream, new workers come in soon, in the case of not accept safety education and pre-service training under the busy work; 2)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necessary safety protection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hoist is not set before the security fence; 3)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safety consciousness, as early as a few years before the country has to disable the reversing switch, belong to eliminate product, still appeared in the hoist control, objective cause the operator to leave protective shed; 4) no full-time security personnel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failed to timely discover and correct irregularities in hoist operation.
第2篇 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管理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23年5月9日起试行。
第3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设备的备案
一、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和备案牌。备案所需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等。
三、严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设备: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设备;③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设备。
第2条 设备的使用
一、 设备的选型原则:依据工程建筑面积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机械设备性能参数综合考虑。
二、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拆前制定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其审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要求与设备租赁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四)。
三、设备在安装或拆卸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四、 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
五、 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六、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台帐
2. 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设备的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记录;
4. 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3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 机械设备的保养
1. 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 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3. 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4. 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二、 机械设备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 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
3. 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第4条 设备的报废及设备事故处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4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主要范围是: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 安全目标
第六条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 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二)基础设计
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不符合塔机基础设计和审核程序的,一律不得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基础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并收存混凝土试压报告等隐蔽验收资料。
(三)安装及验收
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上报指挥部审核。审核设备产权单位的资质实力,保证以后施工机械的顺利安全使用。
设备进场之前必须与设备租赁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设备必须建立各项《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合同中明确设备品牌、设备型号,严禁安装不符合合同签订的设备进场。
设备的进场必须严格进行进场验收工作。按照设备的随机资料,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腐蚀程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杜绝不合格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有相关有效的安装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必须进行真实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要严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说明书》进行,禁止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
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派专职人员严格监控安装程序。安装单位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工作。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有安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及芒市建工指挥部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办理安装验收手续。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试运转、第三方检测等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装调试、验收不到位、不合格的,违规使用。
塔机自安装使用15日之内应安装塔机监控设备和风速仪,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有效的实时安全的监控状态。
租赁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配置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两人开机一人指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各级单位的安全检查,禁止不服从管理的违规操作和违规指挥的现象。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牌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30个工作日内,必须把设备的《使用备案》审批合格后,上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
(三)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四)各施工地块《施工组织设计》当中设备计划,必须报指挥部进行登记,以便于以后设备管理和塔机《防碰撞措施》的审核和指导。
(五)对于塔机较多和使用比较集中的施工地块,必须建立专项的《防碰撞措施》,设置专业的塔机管理员,成立专业的管理班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禁止现场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挥作业现象。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
(一) 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操作人员具备本岗位必要的机械安全使用知识及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机械使用制度及有关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和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目部、对机械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机械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并有组织实施。
第六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确保机械安全使用的法规性技术文件,也是调查分析设备事故的重要依据,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机械启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
第八章 罚则
(一) 违反本规定,在承建项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 违反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未经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监理单位、指挥部、出租单位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两幢建筑物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并搭设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 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和操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管理规定从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3年4月10日
第5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绝对安全,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根据《沈丹城际铁路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项目部五工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纪孝金
副组长:吴晓俊、丁伟
成 员:杨永胜、侯永平、杨建章、朱浩及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分部负责本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a)项目部安质部主要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项目部工程需要,制定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 掌握大型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指导、推广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4. 定期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红旗设备和先进个人。
5. 建立、保管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和记录卡片,五日报单,掌握本级设备数量和技术性能,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编制和上报设备大修计划、报废设备申请工作。
6.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各架子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7. 抓好本单位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 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b)架子队队长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c)工班长职责
1.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队)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作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
2. 协助队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作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
3. 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 负责落实好上级有关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
5.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d)安全员职责
1. 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
3. 负责安全内业台帐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4.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检查收集工班长的安全技术交底。
5. 配合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其它管理人员抓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做好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有严重隐患有权暂停生产。
e)操作人员职责
1.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精心保养、爱机惜油、不谋私利、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3. 及时准确填写《机械设备施工日志》。
4. 有权拒绝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安排和指挥。
第6篇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但同级人民政府设有建筑业管理部门并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确定由该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设备租赁单位或者个人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它资料。
第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 安装与拆卸
第九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
第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或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三)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
(四)安装合同;
(五)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
登记部门应当按机种分类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机构制定。
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报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第十九条 租赁企业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达到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
出租企业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群塔作业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且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塔机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使用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情况,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帐簿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可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责令清除出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公布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数量;
(二)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桩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设备的备案
一、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和备案牌。备案所需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等。
三、严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设备: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设备;③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设备。
第2条 设备的使用
一、 设备的选型原则:依据工程建筑面积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机械设备性能参数综合考虑。
二、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拆前制定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其审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要求与设备租赁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四)。
三、设备在安装或拆卸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四、 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
五、 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六、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台帐
2. 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设备的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记录;
4. 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3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 机械设备的保养
1. 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 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3. 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4. 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二、 机械设备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 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
3. 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第4条 设备的报废及设备事故处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8篇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
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
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 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第9篇 如何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因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危险性大而被列为危险性较大设备,因此,它必须由一个统一的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化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 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完善技术资料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设备安全状况的原始记录,是管理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分析设备的安全状态、安排检修计划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建档是起重机械设备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达到对起重机械设备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
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把每台起重机械设备都逐一立卷归档。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地点;起用时间记录; 日常使用、保养、变更,检查和实验记录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及评价,使用单位还应收集设备电器原理图、设备结构图、设备易损件图,对于使用时间较长或因产权交接过程中,资料损失或不全的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实物测绘,尽量使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 努力提高基层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
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设备最紧密的一级管理者,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获得设备运行状况和有关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因此,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直接影响着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该设备的重大决策.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要对直接能解决的问题要尽量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奖惩制度,每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自所拥有的起重微型机械设备综合评定一次,确定相应的等级,然后确定对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奖罚,对那些优秀的负责任的设备管理人员应重奖,相反,则应重罚。
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的直接驾驭者。作为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每天的运行记录、交接记录,而不能只考虑经济利益,只记每天的任务调派记录;操作人员应爱惜自己的设备,积极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健康正常的运行。
3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力保资金到位
维修,保养是起重机械设备能否保持后续生命力,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对基层起重机械设备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使用单位一味强调单位资金紧张,拿不出一笔费用对设备进行维修,造成许多设备该修的未修,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作为使用单位的领导,应克服这种狭隘的想法,要着眼于设备的生命,不要因为眼前的困难,从而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而应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在设备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把资金投入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中去,做到细水长流,以确保使用设备创造剩余价值。
4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和监管力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由于该类设备的特殊性,国家规定必须开展的一项综合性技术评定工作,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检验资格的部门进行。通过检验更好地掌握了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状况,提高各使用单位对设备管理、使用的重视程度。通过检验查出隐患,立即下发检验报告书和整改通知书,使整改率大大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使用单位也都充分利用开展检验工作的开展,积极筹措资金,进行维修,确保检验一次过关。检验工作的开展,增强集团公司对各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强了他们对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的自觉性,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5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整改的力度
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部门,对每台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进行分类,确定必须立即整改的关键性项目,限期予以完成,并实行跟踪服务促整改,对于一时确实难以整改的,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分类负责,一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该停止使用的就停止使用,决不姑息迁就。
第10篇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3)参与上级或项目组织对项目机电设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参加项目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项目机电设备的运转原始记录的收集,及时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
(6)负责督促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第11篇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第12篇 安全防护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
一、 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 用。 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 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 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 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 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 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 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 4、 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5、 备采购应在公司发布的设备《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6、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验和品 质检验,并进行试运转检验,均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转为公司 固定资产,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1、对同时具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整机价值 2000 元以上的施工机械 设备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电动工具类除外) 。 2、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登记卡。 3、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汽车、施工电梯、砼输 送泵、龙门架等)逐台建立机械设备档案:从出厂、使用、维护到报 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4、指挥不当,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 造成机械设备发生不正常损坏、损失或机械及零部件技术性能降低, 使用寿命缩短,均属机械事故。 5、机械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分为:一般事故(1000-5000 元) ;大 事故(5000-20000 元) ;重大事故(20000 元以上) 。 6、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保护好 事故现场,尽快逐级上报,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填报《机械事故报告 单》 ,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复后应载入该机技术档案。 7、在机械事故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造成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事故措施不放过。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 (处 理方式包括:检查错误,按直接损失费的 5-15%罚款, 行政处分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遵循切合需要,实际可能,经济合理 的原则,来配备、调度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按“十字作业” (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要求, 作好设备的保管、保养、使用,主动积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3、操作人员在班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部设备 员汇总。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 (1) 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 检查为重点, 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脂) , 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 (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 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 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 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 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 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 减速、 减负荷的走合 (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 。 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 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 一起进行。 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 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 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 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 金,不准挪为他用, 由公司统一管理。6、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 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 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7、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 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 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 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 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 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 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 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 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衡,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 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 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 目内容。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 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 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 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 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 二级以 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 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 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 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 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 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 每台设备需配备足 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 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 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 录,并做到“三好”“四会” 、 (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 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 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 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三、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 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 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 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 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 、 (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 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 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 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 织协调。
四、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具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统一采购。 2、 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必须到政府有关单位认定的劳保专用店采购, 并且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 3、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有制造厂家名称及商标、型号、出厂合 格证书,制造年、月和许可证编号。 4、根据不同的安全者性质,及各种不同的场合,对安全防护用具要 分类采购。5、 项目材料设备部保证所购安全防护用具的合格,对厂品的质量负 责。 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检查、报废 1、安全防护用具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材料设备部负责采购、发放、 回收、处理报废。 2、下属各班组在工程开工时,到材料设备部领取各种用具,待工程 完工后再收回。 3、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一些要求: 1) 、安全帽在受过较大冲击和破烂串顶后应立即回收停止使用; 2) 、发现有虫迹现象的藤柳竹制安全帽,或存放仓库过久有腐朽现象 的安全帽不准发放使用; 3) 、严格按使用期限规定:塑料制品 3 年,藤柳制品为 1 年,到期应 发放新的安全帽; 4)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当需要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 绳套; 5) 使用频繁的绳, 、 要经常做外观检查, 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带子使用期为 3--5 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6) 、安全带在使用 2 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必须抽检一次,合格的 可继续使用。 7) 、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妥善保管,不可 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坚硬物体,更不准长期暴晒雨淋; 4、为了保证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具杜绝工作人员触 电、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 (一)绝缘安全用具 (1) 、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 2)使用绝缘杆工作时,操作人应选择好合适的站立位置,保证工作 对象在移动过程中与相临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使用绝缘杆装、拆地线等较重的物体时,应注意绝缘杆受力角度, 以免绝缘杆损坏或绝缘杆所挑物件失控落下,造成人员和设备损伤。 4)使用绝缘杆前,检查其外表应干净、干燥、无明显损伤,不应沾 有油污、水、泥等杂物。使用后要把绝缘杆清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 地方,以免受潮。 5)保存在干燥的室内,并有固定的位置,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杂存放。 6)超试验周期的绝缘杆禁止使用。 7)建立专用的试验记录本,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检查其表面无裂纹 和机械损伤,联结部件使用灵活可靠。 8)每年试验一次,试验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试验合格 可继续使用,不合格作报废处理。 (2)绝缘手套、绝缘靴 1)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破漏等。如有砂眼漏气情况,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手套,不能抓拿表面尖利、带电刺的物品,以免损伤绝 缘手套。 3)使用完后存放在干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在专用的柜内, 不得堆压任何物品。 4)不准与油脂、溶济接触,合格与不合格的不得混放一处,以免职 使用时造成混乱。 5)每半年试验一次,试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登记记录,超试验 周期的不准使用。 (二)防护安全用具的使用 (1)安全带、安全绳 1)在使用前,作一次外观全面检查,如发现破损、伤痕配件变形、 裂纹时,不准再次使用,平时第一个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2)安全带上的各种附件不得任意拆除或不用,更换新保护绳时要有 加强套,安全带的正常使用期限为 3--5 年,发现损伤要提前报废换 新。 3)使用和保存时,要避免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等腐蚀性物质,避免 与坚硬、锐利的物体混放。 4)安全带、安全绳的试验周期为半年,试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5)使用安全绳必须按规程进行定期静荷试验,并有合格标志。(2)安全帽 1)使用完好无损的安全帽。 2)系紧下颏带,以防止工作过程中或外来物体打击时脱落。 3)有问题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玻璃钢及塑料安全帽的正常使用周 期为 2-4 年。 4)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的作报废处理。 (3)脚爬 1)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检查各部位是否有裂纹、腐蚀、开焊等现 象。若有不得使用。平常每月还应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2)按柱杆的直径选择脚爬大小,并表不准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绑 扎鞋子。 脚爬应按有关技术规定每年试验一次。 5、材料设备部定期对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修,对不合格、已损坏或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用具要按规定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