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防火岗位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灭火方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组织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对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消防控制系统操作、维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对新员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公司级、车间、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分配在易燃、易爆岗位或特殊工种的新员工,在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实践,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单位、部门调动,凡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
第2篇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帐目录
一、单位消防安全总体概况
1、单位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及文号
2、单位总平面规划图
3、单位消防设施总平面点位图
4、单位消防水源示意图
5、单位重点部位及主要概况
6、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7、单位消防安全告知书
8、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二、消防组织制度篇
1、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文件形式)、明确单位有关岗位消防责任
2、定期工作计划和行政例会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动火审批制度
4、文件形式确定单位专职消防队队员、职责、制度及训练、考核制度
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总结评比,火灾事故责任有追究
三、隐患检查整改篇
1、单位防火检查并有纸质记录,每月一次
2、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并有纸质记录、有巡逻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2小时1次,主管签名
3、班前、班后检查交接记录
4、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计划和复查通知书
5、火灾隐患整改有罚兑现,有评比
四、宣传教育培训篇
1、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并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单位电焊、气焊操作工持证上岗
2、单位有多处固定的员工消防知识宣传窗及消防宣传氛围
3、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禁止、提示性标识
4、单位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半年一次,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
有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5、单位员工“三懂三会”达到100%
6、单位确定专职消防安全教育员
7、单位消防设施有标识有使用说明
8、单位员工有消防常识手册或读本,做到有问必答,普及率达到100%
9、部位、楼层场所有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10、单位消防车位、消防灯管面有标识
五、疏散逃生演练篇
1、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重点单位每年两次
2、单位确定疏散引导员
3、单位每层、每个部位有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示意图
4、单位重要岗位、重要场所配备防护面罩
5、单位组织的培训演练由文字和图片影相资料
六、消防设施器材篇
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总量表
2、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修记录,明确保养责任人
3、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损耗、增加明细表
4、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有标识、会使用
5、单位消防控制室按规定标准要求设置
6、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有年度检测报告
附消防安全培训资料
附消防法律法规
附消防检查表
附政府消防资料
第3篇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2.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
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教育与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车间)员工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消防演习。
2.各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3.新员工、临时工等入厂后,各部门(车间)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消防器材的方便取用,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应及时到库房办理交旧领新。
3.备品备件库负责统计、更换、充装等工作。
4.车间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和器材统一布局和监督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见附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或挪用。
5.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及时更换或补全,并视破坏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6.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范围逃生图、安全门等安全标志的维护工作,每月除尘一次,保证标志整洁,明显。
7.电工工段负责所有应急灯的保养维护工作,每月至少除尘和检查一次,及时维修、更换故障灯。
8.机修工段负责所有消防栓的保养维护工作,每半年检查和试水一次,以防闸门锈蚀。
四.电源、电器管理制度
1.公司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线路由电工工段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安装和操作。严禁私自乱接临时线。
2.变电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由电工工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热器,因工作需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必须由电工工段布线安装。
5.安装、检修各种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不准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
6.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由电工工段负责监管,并定期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而引发火灾。
7.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私拉电线,若发现使用,将收缴电器,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8.各科室内的电器(电脑、空调、饮水机、照明灯具等)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确保安全。
五.消防安全员组织及职责
1.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各部门(车间)应当根据情况确定防火安全员若干人,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的建议,为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当好参谋和助手。
3.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车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去。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5.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火险隐患要有所了解,提高警惕,并积极消除隐患,对本部门(车间)使用的各种明火、大功率电器,要严格管理。
6.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维护管理配备于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
7.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保持救火通道畅通,并及时打119报警,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4篇 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应当有规范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手机和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等手续。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等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并应有切实的管理措施。在库区内工作的铲车、电瓶车、吊车等,必须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4.库区内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纤维下脚、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存在。
5.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应装设避雷设备;露天堆场应设独立的避雷针,每年在雷雨季前,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6.运输易燃、可燃商品的车辆,应将商品用篷布封盖严密,并有押运人员途中监护。装卸商品时,应严防拖拉、摔撞等野蛮操作。
7.仓库维修间清洗机床、机器、机具的清洗液,不得使用易燃液。如使用柴油等可燃液时必须保证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库区内应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和种类应与扑灭储存物资火灾相适应,并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第5篇 某中学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 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 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篇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公司宿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体宿舍的楼房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1.2.每一层楼的主要通道和楼梯间应有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灯;
1.3.安全出口灯应保证24小时长明,应急灯应保证意外停电时起到应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层楼均应安装消防栓和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长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电源及其它用电源应有保护接地(零),所有的引电线应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属电线;
1.6.宿舍的吊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打伤上床工人的头、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层楼应贴有逃生线路图,工人应熟记逃生线路,熟练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换宿舍或床位。
3.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线。
4.严禁在公司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强度耗电用具。
5.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或从事其它工作。
6.吸烟者的烟头应把它淋熄后丢进拉圾桶,不可到处乱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烟。
7.点蚊香睡觉应把蚊香放置在绝对安全的位置,保证不会烧着被盖、衣服等可燃物质。
8.上下楼梯应手扶护拦,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应保持安静,不要在宿舍放音响等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带进宿舍。
11.不得把水到处乱倒,必须倒进下水道。
12.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后立即关水,人离开宿舍时应当关电。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宿舍从事违法活动。
第7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8篇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集会、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冬季施工中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培训是关键,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三懂三会”的消防基础知识。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三、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四、加强对消防器材与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确定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好用;
2.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除上述应注意的内容外,冬季施工中还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用电线路的消防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在安全的条件下使用。冬季施工中因用火、用电及取暖的增多给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但我们只要从以上几点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就会远离施工,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10篇 大型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安全生产,顺利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三。
甲方现将相关管理规定全部告知乙方,乙方已认真阅读并认同,特此确认。
1.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凡是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角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是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空作业所用工具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5)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面断绳,绳子下面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带;
(6)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准在高空作业;
(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8)高空作业时要穿软底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或塑料底鞋以防滑倒;
(9)高空作业时,需佩带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要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挂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不准挂在活动物件上;
(10)工作前要仔细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如安全帽、安全网、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栏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11)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隔离,作业人员最少距离电线(低压)2公尺以上;
(12)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以防掉落伤人;
(13)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立专用防护或隔离设施;
(14)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5)卷扬机、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不准在无防护措施墙顶上、梁上和屋架上、圈梁上工作或通行;
(16)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红砖必须整齐平稳,标准砖不得超过三层;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18)在进行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事先要将下面的易燃物品移走,工作完毕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有无火渣和火种的地方,若有必须处理好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19)修建或搭建玻璃天棚,石棉瓦屋面,因不能承受重力,首先要检查加固,操作人员要挂安全带,站在铺设的脚手板上操作;
(20)高处作业要做好'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预留洞口),设临时防护栏杆或围墙。
2.高压线下作业管理规定:
(1)在高压线下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通知电力部门现场指导,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旁站,施工人员完全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吊车臂长最高点必须离开高压线8.5米以上。并采取技术措施,保持施工工艺高度满足高压线距离。现场人员作业时要严格保证安全距离大于6米,要正确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
(4)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用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乙方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当先向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报备。获得批准后,由甲方相关部门现场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开具动火证方可作业;
(2)施工必需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
(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施工现场必须按平米自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确需改动的必须将施工方案书面报相关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 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邮政生产(工作)场所(含机动车辆,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邮政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组织、管理、设施、责任五落实。
第三条 邮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邮政通信安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局长为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为副组长;
各部室主任、分局长、安全保卫干部为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安全保卫部门内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实消防经费,制订防火预案,组织开展全局消防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支局所、班组负责人(含专业公司经理,下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局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设立本单位生产场所(含机动车辆)防火责任区和防火安全员,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灭火器材的配备,组织灭火预案演练,加强各项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条 生产场所防火安全员的职责是:在支局所、班组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本生产场所、岗位的特点,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落实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按紧急预案处置。
第七条 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是本岗位的防火责任人(机动车辆驾驶员是本车辆防火责任人),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熟知本岗位有哪些容易发生火险的部位,熟知报警电话,熟知灭火器所在位置及检查和使用方法,熟知电源总开关的位置,熟知灭火预案。对自己的岗位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的义务消防人员要服从本单位消防责任人的指挥调度,熟知灭火预案,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灭火技能,发挥在灭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12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中各类住宅物业及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卫生、交通、治安、消防、环境等统筹进行维护修缮、整治等管理服务的活动。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但目前我国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进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作规范体系,形成与目前蓬勃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
一、当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要走向成熟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和经营化的物业管理,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物业管理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民事商务行为,它涉及许多行业和广泛的经营管理内容。尽管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但现有的法规、政策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管理责任、管理维护经费,以及法律责任未作明确的规定,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司法机关对日益增多的物业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及时解决,例如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维护费用不落实,发生火灾后消防设施成为火灾的殉葬品,火灾责任和赔偿责任等都难以明断。
其次,由于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上明显存在着脱节现象,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第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至今没有准确界定物业管理作为企业行为,以及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四,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这又引出以下问题:一是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开发商成了“只生孩子、不养孩子”,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二是业主和用户受传统住房消费观念的影响,往往将物业管理理解为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加之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使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三是物业管理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不统一、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拒缴或拖延。
由于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物业运营几年后消防设施设备因缺少维护,形同虚设。
第五,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住宅商品化、市场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现了房地产建设投资和营销渠道的多元化,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物业产权多元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多重化、分散化管理的复杂状况。而一个住宅区域、一幢大楼的消防安全整体性、消防设施设备配套性,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这都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其次,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物向高空和地下不断延伸,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消防设施设备愈来愈多,功能也愈来愈复杂化、智能化,客观上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
三、关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物业管理是一个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待于开拓的新兴行业。其中消防安全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当前,更是今后长期的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好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理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关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物业消防管理体系构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物业消防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经济合同关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享有在管理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负有服从物业整体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业项目、确保消防安全、承担相应费用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标准及业主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立完整、系统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规范其运作。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物业公司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行为,协调其相互间的各种关系,将物业消防管理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制定统一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公共消防安全契约、住户消防安全手册、物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定,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标准及实施方案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费收支规定,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规定等。
(三)建立和推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早期介入制度。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物业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阶段就应明确听取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意见,对隐蔽的消防设备应实施专业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认可制度,并且严格把好验收、交接关。这种建管结合方式,能提高物业的有效价值。
(四)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在物业管理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和消防管理知识,经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情况。对现代消防设施设备应委托专业化的消防设施维护保修公司来承担。
(五)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把好物业建筑设计审核关,不留先天隐患。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宏观指导,定期实施防火监督检查。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给予法律支持。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帮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素质。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企业要不断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就要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渐形成“政府宏观指导,物业公司具体管理,业主自我防范,消防机构实施监督”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