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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13:42:02 查看人数: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1.批量购置:施工项目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分公司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

2.零星材料购置:由分公司材料员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到已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处购置,索取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3.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第2篇 浅谈变电所大型改扩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前言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电网的安全运行与否,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会有极大的社会影响,而220kv变电所对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电网快速的发展和日趋复杂,新设备、新技术的大量采用,以及变电所无人(少人)值班方式的必然趋势,一些老变电所必须经过大规模的改造才能适应电网的需要。但有的老变电所由于在电网中还处于比较重要的位置,所供的负荷很大,变电所全停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运行变电所进行大型改造工程必然带来运行高风险,影响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可靠的方法,提高变电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改扩建施工现场对变电所安全的影响

一般来说,变电所大型改扩建现场管理难点主要由以下几点:1、施工时间跨度长;少则一个月,大则数月乃至一年。2、运行方式变化大,操作频繁;在改造过程中,变电所正常运行方式被打破,为了配合各阶段的施工,还必须不断改变运行方式,甚至有的母线半段运行、半段带电;有的设备在同一施工阶段有几天停电,有几天带电。值班员开票、操作工作量大;3、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抢工期不重视安全的现象;4、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有的作业点距离带电设备较近,有的施工任务对运行设备存在影响(如停用所有储能电源等)。

三、加强改扩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办法

运行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使用一些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保证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运行。

1. 运行部门应提前介入,积极参与施工方案的讨论,从运行角度提出看法和注意事项。因为运行人员对所辖变电所现场的了解是别人不能比拟的,这样可以防止施工方案出现脱离运行实际的情况,保证方案的科学性。

2. 在施工方案确定后,运行班组应组织全体运行人员讨论学习,并对职工进行培训,使之了解掌握施工目的、内容。发动大家一起排模工程存在的危险点,进行预控。同时,运行班组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现场安全提示牌,如: (一)施工现场布置图:用不同颜色明确现场施工区域、工器具堆放区域、备品备件堆放区域、废品堆放区域、设备加工区域。以及标明施工人员进出路线,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情况等,使运行人员和施工人员对现场一目了然,防止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并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二)保护小室屏位图:用不同颜色标明运行屏、改造屏、新立屏等,给运行人员和施工人员明确提醒。 (三)施工现场危险点预控图:详明的提出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点,可能造成的后果及预防办法等,对施工人员和运行人员提出警示。

(四)人员职责图:写明工程中各人担负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也方便各部门协调联系。

(五)现场设备示意图:设立一面大白板,画上工程涉及的一次设备模拟图,根据施工方案,用不同颜色标明当天施工范围及每天的设备状态变化,帮助运行人员掌握现场情况

(六)施工人员进入设备区注意事项:提醒施工人员进入运行区域应注意的各种情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在工程开始后,运行人员要将工作重心向前移,将工作做实、做细。可分为几个方面:

(1).安全员根据每个阶段的改造工作,提前会同全体人员进行该阶段危险点排模预控,制定危险点预控表,包括操作危险点、施工危险点、运行方式危险点及预防办法和事故预案,特别要注意:在一个改造阶段中,有的设备存在状态改变的情况,运行人员对此要及时掌握。危险点排模要提前做好,传达到每个运行人员。

(2).技术员应根据改造项目,及时完善典型操作票、现场运行规程,使之跟上工程进度。对改动过的设备,一次设备及时完善五防、命名牌等,二次设备及时完善各类标签、面板提示,对变动的回路等,及时对运行人员培训交底。这些工作要在该阶段改造结束投运前完成,方便运行人员监控、验收、操作。

(3).运行人员也要做到以下几点:1)对停电申请,要根据施工方案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仔细审核所提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既要避免设备状态低于实际工作要求,使工作无法进行,也要避免设备状态超出了实际工作要求,使运行人员白白增加操作量。2)对于操作,在操作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运行人员必须仔细审核操作票,了解操作目的,熟悉操作内容,必要时实地查看操作设备。3)对于工作票,运行人员要在收到工作票后,根据施工方案和设备实际状态,确认安全措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要注意相邻带电部位必须在票面上交代清楚。必要时去现场实地查看。

4. 对于现场安全措施的布置,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方便施工单位工作。在施工现场,可以采取软隔离和硬隔离相结合的办法,对于一些停电时间较长,与带电设备距离较远的施工区域,可用脚手架加彩钢板将其与运行设备完全隔离,使工作更加安全。对于停电时间短,与带电设备距离较近或运行方式经常变换的设备,可以用安全插杆和安全围绳将其与带电设备隔离,并根据工作范围、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而及时改变安全措施。对于施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的道路,如须经过运行区域,也应用安全围栏隔开。总之,现场安全措施要做到:只要施工人员不跨越安全措施,就没有触及带电设备的危险。同时,在每个工作开始前,运行人员必须将施工区域上下、前后、左右所有可能碰及的带电部位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并确认其确实掌握。二次工作时,必须将相邻的屏门锁住,并在屏门、裸露的空气开关、闸刀贴“运行设备,严禁触碰”警示牌,同屏的设备屏后接线用红布封住,装置、空气开关、闸刀贴“运行设备,严禁触碰”。所有敷设进运行屏的新电缆必须用绝缘布包住,盘好放入屏内。

5. 施工期间,运行人员应了解每天施工进度,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督察,可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施工现场动态检查卡,将需要重点检查的项目列在上面,让运行人员有目的的检查,对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危及人身或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记录在检查卡上,必要时停止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彻底整改。在施工期间对接地线必须严格控制,外借、挂接必须办理完整的手续,并记录在案。对于五防解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施工期间的运行安全,防止留下隐患。

6. 设备验收时,运行人员应侧重对设备状态的验收,可采用专门的设备验收状态检查卡,保证设备恢复到工作结束前的状态,运行人员要加强对接地点及现场遗留物的检查。防止给设备启动、复役埋下隐患。

四、结束语

变电所改扩建现场安全管理直接涉及到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对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有直接的影响,近几年来,变电所改造期间出现事故在系统内已多次发生,所以,如何提高变电所改扩建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期间的安全运行,是我们运行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各种防护要求

安全管理类

1、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或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管员及班组长)。管理目标明确、管理网络上墙公示。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台帐内容要真实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大型机械设备、深基坑的支护、各类桩基工程、起重吊装等)专项施工方案。

3、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编制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后方可实施。

4、各施工标段(工地)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指定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标段(工地)安全生产自查应每周进行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或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管员、电工、架子工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建立职工安全健康档案。新招收工人应有体检证明、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生产责任书、培训考核试卷。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每年体检合格证、工种操作证书及年审记录。未经履行培训教育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7、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安全培训。

8、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各班组长负责班内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后进行安全动态讲评,一周内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

9、各施工标段(工地)要及时申请“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进行考评,现场考评一般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左右。

10、及时申报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符合苏建安监<2005>;第14号文第三条的内容)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月报制度。

现场作业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类

1、各施工标段(工地)应按规定要求将“五牌一图”悬挂在明显处。施工现场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洞口临边,通道旁设置明显安全色标牌图。

2、实行封闭作业。标准围栏(彩钢板或砖砌围墙)主干道不低于2.5米,其它道路不低于2米,立面要求整洁、无破损。

3、建立门卫值班制度。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佩戴与其身份相符的胸卡标识。现场道路必须硬化,现场无积水,车辆进出大门必须有冲洗设备,不准带泥上路。

4、在建工程不得住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双层房搭设不超过6间(22米)、单层不超过8间(30米)。不得搭设水泥块装配式活动房用于职工住宿。

5、宿舍内清洁卫生,无烧煮食物、无私拉乱接电线、无睡统铺等现象,并且要求通风采光良好,有防暑、防蚊虫叮咬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隔明显。

7、建立消防安全保卫措施。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分别设置在生活区、办公室、食堂、仓库、脚手架、易燃材料堆积处、配电间等部位。现场动用电、气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8、现场配置保健急救药品、器材。

9、现场材料堆放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各种材料建仓分类堆放并有标识。

10、建筑垃圾及时归类堆放,现场无散乱废物材料、无生活垃圾。现场无噪声、无焚烧有害、有毒物质等扰民现象。

施工用电的安全要点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1、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施工用电经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符合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范方可投入使用。

2、一般施工现场临电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确定电源进线及总电箱位置及线路布置方向方法、负荷量计算选择导线截面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各种临电装置的平面图及消防安全措施。

3、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其它用电人员经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4、配电系统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供电方式是专变的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公变的可采用接地保护系统。严禁同系统供电中部分接零、部分接地保护的方式。

5、标准开关箱配置使用要求:电箱中心点离地面1.5(1.4~1.6)米左右,门前道路畅通,并有2人同时作业面。箱内配置符合“一机一隔离一漏保一箱”,隔离开关必须符合三相同时断开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及时间不应大于30ma/0.1s,潮湿处或手持电动工具不应大于15ma /0.1s,箱内有明显的进出线标识及接零或工作零线端子板。箱内电器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6、电线架设采用专用电线杆,不得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电线接头绝缘良好,有抗拉措施。现场室外严禁使用塑料护套线。电缆线不得沿地面随意拖设。

7、生活用电统一布设控制,无私拉乱接、违章使用电炉、电炒锅等。

8、外输电线的防护及防护架与外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2条、第4.1.6条规定。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投入施工。

9、照明灯具的设置,室外应采用防水灯具,潮湿处要配用安全电压,仓库内应配用防爆灯具,灯具的高度室外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灯具与易燃物品至少保持0.3米以上。

10、位移电箱、灯具、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11、对夜间车辆及人员通行的道口及机械旁或坑沟槽边应设置红色警示灯,行道边的警示灯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12、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断电,并挂“禁止合闸”的工作牌,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的对电箱进行上锁,专业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严禁使用非标准的熔断体。

13、其它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请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基坑施工安全要点

1、基坑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方可投入施工,深基坑的施工方案必须有5人以上的专家对方案进行施工安全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执行专家提出的修正意见,送安监站备案。

2、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必须做防护栏杆,并有稳固、通畅的人员上下通道。

3、基坑开挖坡度必须严格执行方案中规定,深基坑的支护应建立护壁变形、周边建筑、重要的管网线丝、道路监测网点。监测工作应由第三方承担,监测方应严格按时进行监测,并向业主、施工方提供监测信息和预警信号。

4、采用井点降水作业的基坑施工必须配置二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预防停电引起意外险情。

5、坑边1米内不得堆积土、料及停放机械,坑边不得有较大振动。

6、深基桩支护工程必须待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土方,土方开挖时人员不得进入机械回转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后进入并有专人监护。

7、文明施工、排水有序,车辆进出作业区不带泥上路。

8、制订基坑支护应急救援预案。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要点

1、模板支撑系统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面积较大、支撑较高、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的必须有5人以上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送安监站备案。对搭设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方案中应具有立杆基础的做法,各杆件受力计算,杆件受力连接搭设详图,贝雷梁搭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3、较高的模板支撑系统、高架道路、立交桥的模板搭设前应注意周边作业环境,尤其是外输高压线路的安全操作。距离必须要保证。

4、模板支设过程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并进行过程控制,发现与方案不吻合,应立即予以纠正。搭设完毕的支撑系统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的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搭设人员、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市政箱梁支撑浇砼前必须按规定做超静载试验。

5、模板支设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支模无可靠立足点,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6、模板拆除工程必须待砼达到规范要求的强度后经总监同意签发“拆模令”方可进行。

7、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立警戒线,派专人监护,严禁不按顺序乱拆模、大面积撬落、高处抛物、留下不稳固的悬挂物等违章行为。

8、制订模板支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跨越河流、湖泊架设贝雷梁、桁架支撑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配置救生船只,派专人监护。

10、高架桥外侧翼板、防撞墙支模时必须有可靠的作业面。采用挂篮作业时,挂篮必须是稳固可靠,安装后进行验收。篮内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挂安全绳。

11、模板支撑系统的立杆搭接、水平杆设置、扫地杆设置、剪刀撑布设、各连接件的长度、可调底座的使用高度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脚手架搭设使用维修

(一)方案

1、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方案(高层建筑包括架子的类型、基础、立杆间距、拉结点、接料平台、支撑杆件等的处理方法、计算书、详图)。

2、基础要平整夯实硬化,设置排水沟。立杆间距、支座按规定排列和垫实,设置纵横扫地杆。

(二)搭设及材料

3、所有从事搭设脚手架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使用弯曲开裂、压扁、锈蚀严重的钢管,严禁使用变形、有裂纹、滑丝的扣件。

4、架子尺寸符合施工方案要求,阴阳角立杆合理,搭设上下人行通道,坡比1:3。

5、接料平台必须与架体分开搭设,有设计计算书、简图,杆件支撑符合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悬挂限载标识。

(三)连墙件(拉结)

6、24m以上架子与结构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24m以下采用刚性或拉撑匹配的柔性连墙件,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件。

(四)剪刀撑

7、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必须连续同步设置并与地面成45~60°角,搭接长度大于1000mm,采用两只万向扣件。剪刀撑必须与立杆或小横杆端头扣牢。24米以上封闭型双排架或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五)围护

8、脚手架必须高于操作层一步架,操作层必须铺满竹笆片并设置挡脚板。框架结构、内装饰架必须稳固,满铺竹笆片,设置栏杆。脚手架与建筑物首层内档采用竹笆片或平网水平防护或每间隔二步做一道内档防护。

9、脚手架外侧防护按规定设置二道栏杆,高度三排以上设置密目网围护,所用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10、使用维修

(1)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架子工、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分段验收,定期检查,并挂验收合格牌。

(2)地区主次干道旁、居民密集区的工地脚手架必须采用油漆过的钢管扣件搭设,居民通道口、人员密集处搭设防坠防护棚,防护棚应与架体分开搭设。

(3)定期做好脚手架(拉结点、杆件变形,竹笆片铺设等情况)的检查。

(4)架体上不得集中堆放建材,必须及时清理不稳固的悬挂物品。

(5)框架结构模板支撑杆件必须与架体完整分开。

(6)杆件接头同一水平截面内不允许超过50%。

(7)悬挑架所使用的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锚固件用材、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8)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雾雪天禁止进行架子工的作业。

井字架搭设及安全使用要求

1、搭设或拆除井字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2、对搭设井字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回填土,承载力80kn/m2以上,浇c20砼,厚300mm以上。高度30米以上井字架基础需设计计算,预埋与井架基础连接的螺栓,基础周边有排水沟。

4、搭设高度达8米时,必须设置φ9.3mm圆股钢丝绳作临时缆风绳。井架缆风绳设置标准为:20米以下一组,每增高10米增加一组,每组4根,对角拉设。30米以上的井架不得使用缆风绳,应采用附墙架,附墙架应设计计算。严禁使用锈蚀,断丝断股的废旧钢丝绳或其它材料代用。

5、缆风绳的地锚埋置深度大于2米。使用钢管或角钢联桩时,打入深度应大于1.7米,倾斜度20°~30°之间,有防滑措施,绳端固定使用与绳径相匹配的“u”型卡三个,严禁绞结钢丝绳,严禁将缆风绳拉设在树、电线杆及其它不稳固的物体上。

6、吊篮载重量不超过出厂额定要求,设置断索和防冲顶保险,楼层停靠装置使用黄色油漆刷涂,停靠楼层牌醒目。

7、井架摇臂长度不得大于6米,设置角度45°~70°,严禁臂端超过架体高度,摇臂拉索有防磨措施及保险绳。高架严禁安装摇臂。

8、卸料平台单独搭设铺设严密,平台二侧有防护措施,每层楼卸料平台口设工具化、自动化、定型化安全门。

9、井架三面采用30×30纤维纶绳小孔网围护,下口自防护棚起,上口超过吊篮运行高度1.5米,进料口搭设防坠防护棚。

10、卷扬机安装要求,基础平整浇砼,前桩后锚,搭设防护棚,运行时钢丝绳排列整齐,钢丝绳过路有保护措施。刹车灵敏可靠不颤动。

11、卷扬机绳筒必须有保险,钢丝绳不拖地,绳筒上至少保留3圈钢丝绳。导向轮必须有保险,严禁用开口吊钩替代。

12、机操工位置得当 、视线良好。配备按钮开关的标准电箱。

13、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塔吊安全使用要求

1、拆装单位必须有塔吊拆装《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效拆装作业上岗证。

2、安装拆除塔吊必须有经批准的《拆装方案》及监工制度。

3、使用的塔吊必须有随机档案(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周转维修记录等)。谨慎使用产品质量不稳定、售后服务差、经常发生事故的塔机。

4、塔吊的力矩、超高、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必须可靠、灵敏。绳筒保险、吊钩保险,上人爬梯护圈(轿箱断索保险)必须有效。

5、设置单独二级配电的专用电箱,有良好接地或接零和避雷装置。

6、吊臂与外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大于2米,否则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7、安装后使用前及时组织验收,测试数据要量化并签验收意见、验收人姓名。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送安监站备案。

8、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驾驶,现场有专业指挥持证上岗。

9、有塔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遵守。

10、设立吊装作业警戒区,起吊时鸣号示警。

11、遇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塔机运转作业。

12、汽车吊现场作业应停放在较平坦坚实地面上,远离沟渠、基坑边。禁止无支腿起吊作业,吊物下降中严禁紧急制动。

施工机具

1、机具进入现场备有设备完好合格单,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中、小型设备配置单机标准按钮开关箱,所有机械操作开关禁止使用手柄倒顺开关,并有可靠的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措施,开机工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3、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平刨机有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有挡板、防护罩,使用按钮开关。

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电线不得随意接长。

5、钢筋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对焊机操作手柄开关应保证安全电压,出水管牢固防烫伤。

6、电焊机有可靠接地,一次进线端与开关箱不超过5米,二次出线不超过30米。电线接头、焊把线绝缘性良好,严禁使用钢筋及其它材料代替焊把线、地线。

7、砼搅拌机的制动器、离合器性能可靠,钢丝绳符合使用要求,料斗有保险钩,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8、砂浆机安装稳固,周围无积水,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进料口、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9、氧气、乙炔气瓶存放间距必须大于5米,与动火点必须大于10米。瓶体必须有防震圈、防护帽,气瓶名称标显清楚。乙炔瓶严禁倒置使用、存放,夏季有防爆晒措施。

10、现场动火作业,要分级实行“动火证”制度,加强对电焊、气割等有危险性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护。

“三宝、四口、五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中有破损的应立即更换。

3、井字架围网必须使用30×30纤维绳的小孔网。

4、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符合标准要求,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日期。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二年后必须检测,五年报废安全绳。

5、楼梯口、楼层周边、预留洞口边、基坑 边、坑井边临时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道高度1.2米、下道高度0.5米左右。

6、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不大于10米)设平网一道。电梯口的防护门定型化且坚固稳定,高度1.5米~1.8米,不得随意开启。

7、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材质符合要求。高度超过24米必须设置双层棚,中间隔档70厘米。防护棚纵向根据高处作业坠落物半径确定,横向宽于通道。

8、屋面周边、坡屋面的临边防护必须超过檐口1.5米,设防护栏杆并于操作层设置挡脚板。

9、路面施工的下水道窨井必须及时加盖或采取栏杆围护,夜间设红灯警示,窨井口的防护情况应日常检查及时防护。

第4篇 某某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某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凡入局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个月至少对工地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九条 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第十条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不留隐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足够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严禁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圈压埋占。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一)未按规定向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系统和对消防设施进行圈压埋占的。

(七)未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和可燃物品的。

(八)未按操作规程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气焊的。

(九)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私自动火作业的。

第5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

1、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二、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1、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

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塔吊、门吊、大型脚手架无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2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重大特殊作业无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4大型起重机械无保护、警示装置或擅自解除保护、警示装置。
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7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8在高处平台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跨越栏杆。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防坠落装置。
10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二)二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2吊装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3安全网布置不到位、绑扎不牢固。
4管道沟、基坑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在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过。
6交叉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7吊装工器具超负荷使用或带缺陷使用。
8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9重点防火区无防火设施。
10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擅自更改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三)三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2临时电源布置不规范,私拉乱接。
3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4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6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
7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8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9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
10超高、超限的设备、物资堆放无固定措施。
11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和超越安全警戒线。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一)作业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
2穿高跟鞋,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长发披肩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随意拖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将安全设施挪作他用。
5不召开班前会,不组织周安全活动,无记录,无内容。
6不进行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例会。
7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无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或开关箱门锁。
9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10非电气工作人员修理电气设备。
11带电区不设安全围栏和悬挂安全警示。
12对电气设备进行耐压实验不设警戒绳。
13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14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15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6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外通过的。
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机、木工机械等)未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蛙式打夯机、磨石子机时不戴绝缘手套。
1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作业。
19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20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场所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亮或白天开长明灯。
21现场配电箱、开关箱门未关闭。
22用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代替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23用电设施引接电源时先接电源进线端,后接负荷端。
24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熔丝。
25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26流动电源箱、开关箱至固定配电箱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27电源线未使用橡胶软电缆。
28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29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或坑、井、沟、槽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沟、槽内。
30在电源盘柜、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3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裸露,未包扎绝缘。
32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序号违章表现
33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设备、物件。
34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35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随意搭接作为焊接引线。
36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未用抱箍和金属丝作为固定。
37使用紫铜管作为乙炔气软管接头。
38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焊接或切割。
3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40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
41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42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无防坠落措施。
43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出高处落物。
44造成高处落物的责任者。
45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46高处作业使用撬棍双手施压双脚悬空。
47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48攀爬高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大径管道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49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安全网内休息。
50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51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物上工作。
52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按规定设明显警告标志并及时恢复。
54擅自搭、拆脚手架。
55脚手架不验收随意使用。
56未经同意随意拆割架杆。
57非专业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脚手架。
58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角无防滑措施。
5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60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61无防坠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毡、苇席、彩钢板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62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
63搭乘载货吊笼。
6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操作和指挥起重机械、从事司索、焊接、切割、电工、冲剪等作业和机动车辆驾驶。
65起重作业时未明确专人指挥或未使用规定的、有效地指挥联络信号。
66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67吊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68未经审批起吊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物件。
69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70在吊车吊着的重物上进行加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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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表现

71

起重机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业时不听从指挥。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时进行起吊作业。

74

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5

起吊物件时在钢丝绳与物件棱角、刃口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设置牢固的溜绳。

7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80

塔吊、龙门吊使用完毕后未将全部夹轨钳夹紧。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钢丝绳。

82

将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

83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84

钢丝绳相互套挂连接使用,未用卸卡连接的。

85

直接用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捆绑起吊物件

86

以栏杆、脚手架、平台、运行的管道和设备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87

吊运物件时不事先招呼人员对物件避让,而从人头上越过。

88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89

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

90

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

91

货运车辆人货混装。

92

非起重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93

起重司机在操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4

起重机械违反规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机械在工作时,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96

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手续超铭牌使用。

98

机动车辆装运设备时未绑扎牢固。

99

钻床车床等旋转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

100

使用砂轮机、车、铣、钻床等机械或进行气焊、气割、敲电焊药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1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2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104

施工电梯运行时不关闭电梯门或层间门。

105

敲打电梯、平台、联络电讯器材的。

106

无视施工电梯限载规定,强行进入。

107

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的鞋;在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流动吸烟,在禁火区发现烟头。序号

违章表现

108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灭火罩。

109

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10

氧气、乙炔同车运输。

111

乙炔瓶卧放使用,氧气、乙炔放置距离不够。

112

氧气、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内。

113

氧气、乙炔气胶管混用。

114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对下方的设备、设施未进行保护或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取用消防水。

117

压力容器或锅炉水压试验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

119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火种遗留物。

121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122

用包装箱板当脚手板使用。用不稳定物当脚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稳定物上作业。

123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24

高处拆模未按《安规》要求进行,用钢模板做脚手架板。

125

未经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在厂房结构上任意打洞、开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对盛装过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属容器内等受限空间施焊时,容器外或受限空间外未设专人监护。

128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129

计量柜不上锁、动力柜后门不上锁。

130

电焊线、气焊软管、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

131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32

闸门熔丝与闸刀不相匹配。

133

电源线接头处未使用绝缘胶带包裹,没有防止拉开的措施。

134

电源线未使用双层绝缘的软橡胶电缆,用单层绝缘的塑料线、花线、护套线等做移动电源线。

135

电源线、电焊线、氧—乙炔软管相互交织在一起或与气瓶交织在一起。

136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未采取接地保护。

137

用碘钨灯或普通灯具作移动照明或固定照明灯具吊挂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机)具库发出的电动工器具、机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40

通往高处作业地点未设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经设计自行在设备或结构上焊型钢并当作脚手架用。

14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无防尘、毒或通风措施。

14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气、乙炔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措施。

144

氧气、乙炔气管道阀门漏气。

145

氧气、乙炔表计损坏后还在继续使用,乙炔气瓶卧放或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夏季无防晒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设备和设置机械等导致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序号

违章表现

147

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施工完毕(中断)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

148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未将葫芦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险绳。

151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时未进行检验。

153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设在通道上无防护措施。

154

电焊线、电源线、卷扬机钢丝绳、氧乙炔软管设在路口、楼梯、通道处无安全措施,妨碍通行。

155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56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轨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对所有工器具不检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检修转动机械部位不挂警示牌者或切断电源且闸刀不挂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种人员动用电、火、焊作业。

160

违章作业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刁难、辱骂安监人员者。

161

焊接热处理场所不设围栏警示牌。

162

随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

163

使用砂轮机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电焊线与钢丝绳接触。

165

在管道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

167

使用破损的保护罩、插座。

168

工具间、住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169

电源线直接绑在钢梁等金属构架上。

170

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操作室。

171

施工电梯超载使用。

172

电焊、气割作业不带皮手套和防护镜。

173

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铁轨无防压措施。

174

焊工施焊时不穿戴劳保防护服、绝缘鞋。

175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同时进行电焊、气割。

176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不设通风设施、不设专人监护。

177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将割矩、焊矩移出作业面。

178

焊条进入热处理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79

对周围违章作业人不加制止者。

180

闸刀和电线裸露,乱拉乱接及不合理使用临时电源者。

181

开挖沟槽、坑基、井坑时不设安全坡或固壁支撑。

182

起重机械作业完毕后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随意破环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

186

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87

按规定须使用接地的用电施工机具未装接地线。

188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89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对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的。

上一页123下一页(二)装置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电动机械、配电箱柜外壳无接地保护或接地保护不规范、多台用电设备串联接地。
2现场低压配电开关盘柜内护盖、开关把手不安全或损坏、导电部分裸露。
3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4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5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6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7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8用电设备电源柱头裸露无防护措施。
9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受限空间或潮湿的地方使用行灯电压大于12伏。
10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配电箱、开关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12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4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安规定定期试验。
16租用的工器具、机械无出租方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7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就使用。
18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版未绑扎牢。
19竹木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高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装设防护立网。
21施工现场、高出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或孔洞盖板、围栏上无安全警示标识。
22高处作业下方未搭设分层安全网或防护设施。
23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4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
25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26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安全界线隔离。
27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8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
29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识。
30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1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32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龙头。
33不安要求布设消防器材。
34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5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3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37起重机械制动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38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
39悬挑式脚手架未经设计,明确其承载能力。
40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的。

(三)指挥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2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3开工手续不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核。
4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外包队伍。
5未签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6不顾员工身体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7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较严重的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8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9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履行全员交底、签字确认制度。
10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2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3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4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5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16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违章不及时制止、纠正、处罚和教育。
17不认真吸收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18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应论证的方案未进行论证。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指定监护人。
21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22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24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25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6凡需设监护人的工作未设监护人或虽设监护人,但人员不到位。
27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28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29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30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不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管理、监理及业主方管理。
3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33未对所辖范围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34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35未组织对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测检验和建立管理台帐,现场使用无标志的三类工器具。
36施工项目不编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37同意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装置不良时施工。
38班组会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作业区域危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四)文明施工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在施工现场的禁烟区内吸烟以及施工时游流动吸烟。
4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没有明显标志。
5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6责任区域无围护设施。
7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8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9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
10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意乱放。
11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12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防护棚顶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3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凿洞者。
14高空拆模未按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15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16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包装物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17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8办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19对焊条头未进行回收。
20扬尘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时对现场道路洒水,。
21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现场或设备及容器内大小便。

(五)二次污染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用钢丝绳、脚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2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对自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3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4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5污染或损坏油漆、粉刷好的设备、物件或墙面。
6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完工后未对焊口、焊缝表面进行清理。
7搅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与地面隔离。
8使用消防设施后,残余物未及时清理。
9电焊作业焊渣不清除。
10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
11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
12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
13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14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
15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
16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损害不承压路面。
17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18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
19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和环境造成污染。

三、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1、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第7篇 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项目部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①安全达标:本施工现场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得分均在分以上,达到**水平;

②文明施工:按《标准》中'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分以上,达到水平。

3、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本施工现场全年施工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图

责任目标实现责任目标相关责任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瓦工班组长木工班组长钢筋班组长电工保卫班组长后勤组长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

3、文明施工△△△△△△△△△

4、评先创优△△△△△△△△△

5、设备完好△△△△△

6、安全教育△△△△△△

7、持证上岗△△△△△△

△表示分布到责任人的分项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自定)

①考核依据以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

②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③考核对象:所有相关责任人

④考核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⑤考核记录:以1-3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记录为记录,同安全生产责任考评一并进行。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油罐安全管理措施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2.04.28

第9篇 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3

施工现场气割、气焊消防安全管理(三)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第10篇 锤击预应力管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行业及甲方、监理等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施打管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仔细检查,对有影响本工程的不利因素,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时应加强观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桩机移动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桩机行走路线,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才能进行移机。如发现有土质松软、地面不平有涵洞时必须作出处理措施,经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行机。

5.桩机应由专人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桩机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各部件的检查工作,重物必须有缆风绳,以防止事故发生。桩机司机操作时,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并应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电源开关必须要专业电工接驳,非专业电工不得私接电源。工地所用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相关的漏电保护装制,并且电源必须可靠接地,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开关,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8.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雷雨天、大风,应停止施打管桩作业。

9、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应的违护设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送桩深度超过0.5m的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复盖,以防止作业人员踩塌而发生意外。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整个施工全过程,施工期间要坚持执行《建设部jgj59~88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江苏省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科学地管理和组织施工。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地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各班级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一个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及控制。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二、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安全事故隐患控制

事故隐患的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违章记录、事故档案。

2、动火作业管理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运用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3、教育和培训

新进场人员的教育、交换工种安全教育、节前节后的教育、各工种规程的学习、定期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记录。

4、安全资料的记录

(1)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须知;

(2)管理职责: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图、职能、职责要素分解。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保证计划审核记录。

(4)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商资格评定、业绩评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的合格证、质保书、不合格品评审的记录通知书。

(5)分包方管理:劳务、专业分包的资格评审、分包方业绩评定、合格分包名录、现场分包队伍名录、安全协议及其它附件。

(6)现场安全控制:安保计划、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劳保、特殊作业人员名册、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临控记录、安全设施管理交接验收记录。

(7)安全检查记录: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各类检查)、设施、设备验收记录(各类脚手、塔吊、升降机、井架)

(8)事故隐患控制:事故隐患评审记录、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计划表(附情况跟踪)、遵章守纪、违章处理记录、事故记录。

(9)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卡、针对性、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班组周安全讲评记录。

5、施工中用电的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的一般规定

1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2配电箱必须设置总开关,同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3照明与动力用电严禁混用,插座上标明设备使用名称

4电缆线及支线架设必须架空或埋地,架空敷设必须采用绝缘线,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构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

5移动电箱内动力与照明严禁合置,应分箱设置

6施工现场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用绝缘保护以及保护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气标志,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以后,由动力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节假日前必须拔掉保险丝,切断电源。

6、施工用电的安全保护措施

(1)电缆线沿钢柱进行绝缘架空,间隔50m左右设一个二级施工配电箱。

(2)电缆的接头不许埋设和架空,必须接入接线盒并附在墙上。接线盒内应防水防尘、防机械操作,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3)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规范要求的铁壳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气完好匹配。

(5)接地:

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电阻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

(6)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7)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8)所有的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装置二级漏电闸保护器。

(9)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作拖线箱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及民用塑壳拖线板。

7、消防防火安全措施

(1)现场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班组防火员,消防干部持证上岗。

(2)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

(3)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统一由消防干部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临警好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4)一般临时设施,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二只四升灭火机。

(5)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6)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7)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消除易燃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离动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8)施工现场配置独立的消防水管和独立的消防水泵。

(9) 生活区职工宿舍内采用限流供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

(10)消防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1)建立灭火施救方案,在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

三、其它技术措施

1、我公司开工进场后,即与业主签定《治安承包责任协议书》,服从业主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2、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3、严格执行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佩带胸卡,非本工程人员进入大门须登记,通过门卫联系,待明确接待人员后才能进入。

4、工作人员仅限于工程指定施工区域内活动,非经许可禁止进入与工程无关区域逗留。

5、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携带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和人员安全。

6、材料车辆进工地装卸完毕后,应立即驶离现场,停放指定停车点。

7、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机械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盗窃或破坏。

8、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9、经常开展以防火、防暴、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10、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调查了解。

四、施工现场管理

1、场容场貌

施工现场布置设施,设备应按场布图规定搭设,随着施工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换场布图牌和合理高速现场临时布置。

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畅通、工地的主干道、施工便道及各种通道应作一次性规划,场地内施工道路实施硬化地坪施工。

建筑物四周宜浇筑砼散水坡,散水坡侧设排水明沟。保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五头”、“无底”及散物。

建立场地排水系统、主要道路、施工便道堆场等一侧须设排水沟。基础施工阶段,需派专人负责清理排水沟内的淤泥与杂物,确保排畅通。

工地实行围墙围设封闭施工,工地四周围墙及门头大门按公司统一标准围设,工地内立三根旗杆,升挂各类旗帜。

在施工现场,按有关要求,设置“七牌二图”以及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告牌。

2、材料堆放

砂石材料分别堆放,底脚随用随洁,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安全整洁,做到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对钢筋、竹笆、扣件脚手管等材料,运到现场应分类集中堆放,分别插挂标牌。

3、现场搅拌系统的场容管理

现场泵送砼、现场搅拌系统应在主体和装饰阶段中合理布局,交通便利地布置堆场和仓库等。砂的堆放应砌筑档料墙。现场内应设水泥库,设专人管理。做到分类插挂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三都相符。袋装磨细粉煤灰,应与袋装水泥分库堆放,防止混用。另设外加剂堆放仓库。

4、临时设施

为了保障施工生产,便于施工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合理布置临时设施。设置足够数量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与职工生活相关的临时设施。

5、相关的配套设施

建职工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工地设有临时保健室。为保障施工生产,需设置如下施工用房:

临时配电间、电工间、机工间;

普通五金仓库、装潢材料仓库;

氧气瓶仓库、乙炔气瓶仓库。按规范要求建造,必须用砖墙等防火材料围护,铁防火盖板。

危险品仓库。

6、生活卫生:

生活卫生应纳入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

施工现场须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水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持整齐清洁,严禁交叉污染。食堂排水应设沉淀池和隔油窨井。

工地有男女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理无害,定期抽粪。

工地设简易浴室(设热水器)保证供水,保持清理,有防窃措施。

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洁,协调好市容监察部门、地区公务所有关工作,不因施工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落实专人负责各公用部位、楼层楼面、道路的清扫和卫生保洁工作。

7、交通保证

为确保车辆安全进出工地,特别是各种建筑材料车辆进出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实行10公里/小时限速行驶,以维护好施工阶段进出现场车辆的行驶安全。

五、标化管理

开展文明教育,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容班貌。项目部给施工班组提供一定活动场所,提高班组整体素质。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们。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外包队伍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与周围所在地区管理委员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意见,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和加强管理水平,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第二条 本奖罚办法种所指的违章行为及现象,主要依据如下文件种的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22)82号》

5、市建委、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操作的规范及文件

第三条 总包就安全施工中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强调如下几项内容:

一、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施工电线不得随地乱拖乱放,应用绝缘物架空;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装有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焊割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两证、一器、一监护”的制度;

3.严禁从固定电箱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

4.无电工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电气工作;

二、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严禁随地丢弃烟蒂;

2.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职工厨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3.油漆、油料、粘胶剂等危险品下班后必须带出施工现场,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不得留于施工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牢固生根;

2.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均应符合规范;

3.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四、文明施工:

1.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定人定时清扫;

2.每日下班时,应将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特别是油回丝、木屑、包装纸箱、保温材料等易燃品;

3.严禁随地乱丢生活垃圾及乱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并及时联系外运;

4.提倡现场文明施工,严禁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奖罚办法使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奖罚办法由上海建工总包项经部监督,总包质安部具体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处罚违章违纪的主要对象为:1.违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纪律;2.严重违章,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及影响社会的之行为或苗子。

第二章 违章处罚

第七条 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带好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扣帽带者罚款50元。

第八条 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随身带好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进行作业,并接受安全监督人员检查。查处无证操作者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阻挠检查者,则加处200元罚款,并追罚所在分包单位1000元。

第九条 机械设备操作工应具备有效的操作证,对无证操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条 施工遗留下的桩孔洞或清障挖掘后遗留的坑洞,必须及时填埋,或用盖板盖实,以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每个坑洞罚款10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进出工地须经大门通行,严禁翻越围墙进出工地,一经查实对越墙者处罚100元,追罚所在分管单位1000元。

第十二条 门卫警卫对离开工地的人员、车辆携带装运材料和物品出门,应按出门单核查,对故意刁难和阻挠检查者处以200元罚款。门卫警卫如故意不查而放行,经查实后按失职处罚200元,同时者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十三条 门卫警卫必须严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睡觉、离岗喝酒、打牌等,一经发现违章,处罚50~200元;发现不按门卫制度执行检查、登记手续,第一次处罚20元,再发现责令调离本工地。

第十四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泵车、工程车及随车人员,在驾驶室外工作应佩戴安全帽。衣着不整或穿裙子和高跟鞋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对不听劝告得违章者,处于50元罚款。

第十五条 严禁施工人员私自以各种理由将工程材料带出工地,对违犯者视作监窃行为处理,并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凡擅自拆启与本人或本单位无关的其它单位的箱包,各类设备零部件和损坏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另外罚款100~500元。凡查实未偷窃行为的则处以被盗材料10倍的罚款,并处罚偷盗者所属单位1000~3000元罚款,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其单位将其清退除本工地。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警告、禁止及提示标志,不得随意摘除或故意损坏,违者一律处罚100元。

第十八条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视情节轻重赔偿处罚款200~500元。

第十九条 违章使用氧气、乙炔瓶(气瓶无安全距离、气管无专用加夹头、无回火装置、无有效表具等)对违章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对未办理手续或不遵守规定擅自从事明火作业者,处罚200元,对违章指挥者处罚200元,造成火警或火灾事故的,则按消防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高空动火作业,应采取避免灼伤下方人员及防止可燃物品燃烧的有效措施,对无防范措施的作业单位(不采用托盘或挡板,不落实立体监护人、不配备灭火机)和操作人员,分别处罚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作经济赔偿,对重复违章者,一律加倍处罚,并追罚违章所在单位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 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对操作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械设备机操工在操作时,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一经查实,对违章者处罚1000元,并责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二十四条 任何施工单位都应遵守施工用电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擅自不规范接用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器工作。对使用橡皮插座、用铜丝代替熔丝、用木片代替插座、使用线盘电箱、移动电箱无门、无接地线、熔断器、漏电开关失效等违章行为的单位处罚200~500元。

第二十五条 凡被查实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和设备,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在检查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停工修理后,仍违章作业者处罚500~1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无安全责任制度,上岗不交底者,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设施配备不齐,险要操作点不设安全监控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混乱的分包单位项目部,总包项经部将对其处罚2000~10000元。

第二十七条 职工宿舍内应遵守宿舍规章条例,,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加热电器,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一经发现,用具没收,另处罚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进入施工和生活区域,必须在指定场所方便,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处罚50元,随地大便处罚200元。对举报随地大便者奖100元。

第二十九条 随地倒垃圾,倒污水,处罚50元。

第三十条 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男女混宿,一经发现,轻者教育,并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所在单位将其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期间发生工作纠纷,应及时上报总包项经部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行为,对挑动事端和参与打架者,处罚每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人身伤害者,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该所在单位将违章者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二条 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机造成施工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肇事者责任,罚款500~1000元不等,另追罚所在分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内罚1万元,2万元~5万元内罚2万元,5万元以上罚5万元。

第三十三条 总包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工作联系单》,有关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被加封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组织检修或将设备撤离现场,严禁擅自拆封“病机”操作。对违反此项规定者,一律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带未牢固生根者,罚款500元;

第三十五条 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不符合规范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高空作业人员,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罚款500元。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四条 总包对于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有如下表现的予以奖励,以鼓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长期坚持遵章守纪,无违章违纪现象,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成绩优秀的分包单位项经部。

2.勇于举报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施工人员。

3.对于在施工生产的突发事故中抢险救灾表现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五条 对有上述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总包质安部提出建议报总包项经部经理批准后实行。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举报违章违纪行为的个人,总包将予以保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罚金收缴

第三十六条 罚款单由总包质安部负责开具,向违章者单位收取。违章者单位在收到罚款单后 10 天内必须将罚金上缴总包项经部,并附书面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 违章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罚金,我项经部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其他违章事件,均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项经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奖罚办法自本月起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十二篇)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一、选择合格供应商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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