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培训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培训管理员岗位职责:
1、重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意识。
2、在中心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各种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课程表(教师、教室)的定位。负责培训教材订购计划的上报并协调组织发放。
4、负责协调组织培训学员的报到登记,费用收缴,学员基本情况电子存档等。
5、负责常规培训教学的管理。
6、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培训学员的结业考核及证书的发放。
7、负责安排接待培训任何教师,协调上课签到、学时工作量考核等工作。协助做好培训学员的考勤记录。
8、负责征求培训学员对教学管理、授课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人员反映,及时给予解决。
9、负责培训班学员原始成绩单存单及成绩录入。
10、按规定明细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
11、培训班结束后,负责培训教学管理的总结及文字资料存档。
12、主任部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培训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 负责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年度安全统考并建立考试档案。
2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证件年审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培训档案的建立。
3 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和健康与安全程序的培训,以及培训档案的建立工作。
4 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
5 协助政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宣传,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6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
第3篇 交运管理处驾驶员培训车辆技术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规章和培训标准,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对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职能。
2、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和审查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的立项、开(歇)业申请的初审及审批培训计划,对其办学条件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监督检查培训业户使用国家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统编教材、教学准教资格情况。
4、负责驾驶学员的结业考试和核发结业证书工作。
5、负责全州营运车驾驶员和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办证、审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7、负责做好全州国有、集体、个体(私营)汽车维修业的管理指导工作。
8、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全州汽车一类、二类维修企业的开(歇)业报批和许可手续。
9、建立健全维修业(户)的台帐、档案资料,做好基础工作。
10、负责所辖范围的维修企业的年度审验工作。
11、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 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管理安全职责
1 教育培训及劳动保护管理专责在人资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发放工作,对职工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
2 学习、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教育培训及劳动保护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劳动保护定额标准,报公司批准执行。
4编制劳动保护材料计划,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及时按规定发放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保护需要。
5严格按卫生管理标准,做好防暑降温用品的采购和发放,保证防暑降温的效果和作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7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发展计划,负责制定本企业的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与实施,同时保证在教育培养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保障人身安全等。
8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实现行为安全,达到人、机、环的和谐发展。
9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管理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10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电力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能力。
11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职责,执行本部门消防管理和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2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5篇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安全管理机构对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安全管理机构必须监督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7、安全管理机构应监督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安全管理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9、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1、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安全管理机构必须监督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13、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4、安全管理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5、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7、安全管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1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0、安全管理机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6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针;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针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现场生产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程师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监督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7)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
8)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生产管理部
1)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督促所辖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指令。
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
1)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5)监督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材料物资部
1)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3)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要求。
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9)核算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0)行政管理部
1)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食堂人员卫生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11)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1)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12)工人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和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必须推行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变成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两大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管理人员虽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活动,但其管理职责对保证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也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项目经理必须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
项目管理人员,不论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等,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逐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签订与商、供货商等的合同时,作为合同约定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以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育
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一般安全教育培训
推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作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在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有了明确的理解后再进行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不积极、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出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建设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具有“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还要利用已发或未遂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对策,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第7篇 培训管理工作职责要求
1.制定并执行销售培训战略。
2.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
3.制订销售人员培训长期、中期、短期计划。
4.组织实施销售人员培训计划。
5.根据二级机构培训需求,及时提供培训支持。
6.指导二级机构销售培训工作。
7.对二级机构销售培训工作进行管理与考核。
8.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8篇 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达到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达到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提供培训内容、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接受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接受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内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进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
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内容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内容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第9篇 培训项目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负责通用力发展体系的相关工作;
2、搭建、完善与执行以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力发展体系,如职位要求、岗位评估、职级评定、发展通道等,形成完整的专业力职位要求管理体系;
3、负责内训师队伍的建设及相关课件的开发与应用;
4、leader交予的其他工作。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法律专业优先;
2、2年以上td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人才发展及关键岗位人才管理的理论、工具及方法,熟悉职位要求体系建设;
4、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洞察力及数据分析能力较强。
第10篇 公务员管理科加挂培训教育科牌子工作职责内容
1.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职位分类、定岗定员、考核考察、职务升降、竞争上岗、奖励惩戒等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工作目标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备案;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协调政府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归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人员的荣誉称号和有关待遇等工作。
2.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科级领导职务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批和级别确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备案工作;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3.按照上级关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培训的政策法规,研究贯彻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各级、各层次继续教育基地,综合管理各类培训机构。
第11篇 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指示、指令和任务。
2、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组织与管理培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经常深入基层,落实和检查培训工作,帮助解决职工培训工作中的难题。
4、负责制订本公司全年的职工培训计划,季度培训计划及月 份培训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及月份工作总结,每月做好报表的上报工作,每月5号以前按时送到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手中。
5、抓好本培训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全公司职工的培训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主任负全面责任。
6、积极参加矿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接待上级对本公司职工培训方面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回报。
第12篇 生产管理培训生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一、工作职责:
1、在生产一线参加锻炼,学习原料知识、工艺流程、机器设备操作、品质管理、tpm等知识;
2、在辅导员的协助下,共同完成生产车间的专项改善项目;
3、根据实习表现,结合个人意向及特长,安排在生产管理、工艺技术、设备维修、品质等方向见习;见习合格后正式负责基层管理(班线长)、工艺技术改善(技术员)、品质管理(助理工程师)等工作。
二、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
2、愿意从基层做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抗压能力强;
3、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愿意跟企业共同成长。
三、培养模式:专业课程培训 + 顶岗实习 + 一对一辅导
四、职业通道:
1、生产管理类
储备干部—见习组长—班长—副现场长—现场长—部长;
2、工艺、设备类
储备干部—见习技术员/机电维修—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科长—部长;
3、职能类
储备干部-见习助理/品质员/检测员-助理/品质员/检测员—专员/品质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科长—部长
五、薪资福利:
1、工资收入:实习期3500-5000元,实习期结束后根据实际定岗定薪(4000-6000);
2、伙食标准:享受工作餐,7元/餐,公司补贴4元/餐,自付3元/餐(从工资结算);
3、住宿条件:免费公寓式住宿,水电自付;内配有wifi、空调、独立洗手间、热水器、24小时热水供应;
4、福利项目:可享受上下班免费班车、年度旅游、年度体检、节假日礼品、探亲路费报销、技能补贴等;
5、社会保险:实习期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实习期结束后购买五险一金;
6、工龄奖金:工龄满半年以上员工享受50—800不等的工龄奖金;
7、继续教育:可享受学历提升的机会(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