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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07:01:41 查看人数:25

某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某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范建设工程中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职责

2.1施工单位应按照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认真编制建设工程模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组织实施。

2.2监理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签发模板施工作业票。

2.3监理单位负责对模板工程的检查验收,发现模板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模板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且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该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2.1模板支撑

3.2.1.1支撑系统严禁使用木支撑,必须使用钢支撑,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必须符合模板专项设计方案的要求;跨度超过8m的应对支撑系统进行计算,并附有设计计算书。

3.2.1.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3.2.1.3支设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或未验收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垂直面上交叉作业。模板安装应设安全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3.2.1.4模板高度在2m以上时,应先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平台,后支设安装模板。

3.2.1.5支设悬挑式的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有稳固的立足点。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安全防护。

3.2.2模板拆除

3.2.2.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3.2.2.2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填报拆模申请作业票,经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处拆模人员应配置登高用具、搭设支架、个人防护用品。

3.2.2.3拆除3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工作台,并设防护栏杆,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交叉作业。

3.2.2.4拆除模板时,人员不允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下,防止模板掉下伤人。

3.2.2.5拆模必须一次性拆除,不得留悬空模板。

3.2.2.6拆除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上下传递模板,不得任意抛掷。拆模间歇时,人员应在安全位置休息,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撬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发生物体打击和高处坠落。

3.2.2.7拆除后的模板严禁随意摆放和集中堆放,分批统一吊运。

3.2.2.8拆除后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并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2m。

4.附件:模板工程作业票

模板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

单位

总包单位

作业

内容

作业部位

作业

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现场安全概述

安全

措施

□配安全带 □戴安全帽 □设防护栏 □设防护网 □配监护人 □工具袋

□劳动工具 □操作平台 □挂警示牌 □班前教育 □专项方案 □技术交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体状况

监护人签字

安全承诺

我们一定按照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在此期间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搭设好安全操作平台,搞好安全措施,按照规定进行三检工作。对不具备高处安全作业条件的平台,我们决不上岗作业,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坚决制止。

承诺人签字: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意见:

签字:年月日

总(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意见:

签字:年月日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6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六)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6.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6.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6.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6.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6.5现场消防等工作;

6.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 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第3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总经理与( ** )工程项目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管线、设备、火灾事故;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3、《**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贯标并通过认证注册;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5、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等社会投诉;

6、创上海市标准化达标工地;

7、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1、公司授权(**)同志代表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安保体系贯标指导与管理;

2、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收集外部信息,传达(转发)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

3、根据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2)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4、适时组织观摩典型工地,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岗位培训(复训)工作;

6、每月对工地安全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作好复查验证和记录工作;

7、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8、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安保计划审批;

9、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合理配置安全施工资源;

11、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安全重大问题;

12、对项目部安全业绩考核、奖惩。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6)组织制定并演练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服从、支持公司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所开展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3、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组织建设:

(1)按建设部(2000)10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时,设2~3人;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各分包单位、各栋号长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

5、教育培训:加强对工人包括合同方、租赁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落实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和继续教育。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6、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危险源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对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告知工人和严格监控。

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其中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装拆,并经有关机构检测,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和及时向工人提供、(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

11、专项施组:由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保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12、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13、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4、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5、会议:定期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6、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痕迹,做到可追溯。

17、配合执法:积极支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强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18、合同管理:凡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含设备装拆)或设备租赁,都必须报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落实专人对合同方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19、管线保护:认真贯彻市建委(98)331好《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施工中遇有市政管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

20、事故管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四、奖惩兑现:

1、为保护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按合同造价4%提取安全保证金。

2、日常公司安全处罚从保证金中按月扣除。

3、受到市、区安全通报批评,每次处罚伍万元。

五、其他:

1

、本责任书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时一并签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监督部各执一份,项目部发至各职能岗位、栋号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第4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重伤事故率不超过3‰。

3、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二、年度文明施工目标:

(1)工地全部达标,均达到70分以上。

(2)争创一个区级文明工地。

三、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如下表

项目部

安全生产

死亡

杜绝

重伤

<2‰

轻伤

<10

文明施工

达标70分以上

达标

创盟市级文明工地

创市级文明工地

创区级文明工地

力争

目标分解

一、各项目部目标分解,以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下达,由项目经理与各专业劳动队签订责任状。

二、各项目部以指标的形式,层层分解下达给有关管理人员,确保完成。

目标考核

一、公司经理对项目经理进行季度考核。

二、项目部对工地管理人员和各专业劳务队,由项目经理进行月季度考核。

考核及完成目标的措施

一、 据前述考核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第一册附录考核内容逐月考核,并及时进行奖励。

二、 据考核结果月达标表彰,年达标奖励。完成不好批评。失职者撤换,造成严重事故的处罚,凡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尚应追究刑事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达标情况

考核结果:合格

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志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进行了全面考核。

该同志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认真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积极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的设席施、设备和人身防护用品,并按文明施工要求制定并实施四项制度、八大措施生活设施、宣传教育设施、绿化、硬化及五小设施基本满足要求,为此人们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为73分(合格),所以对 同志考核的结果为合格。

考核人: 被考核人:

二、安全员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等

考核结果: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岗位责任制,认真履生了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配合施工员对班组进行了安全三级教育及对各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导参与各班组的安全活动日(周)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做到了经常性和连续性,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了详尽细致,对机、电、架等进行验收,并做了记录,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隐患和违纪行为出现,经项目部考核合格。

考核人: 被考核人:

三、施工员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安全交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文明施工落实

考核结果:该同志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明达标、现场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措施,认真履行了施工员的岗位责任感,积极组织并会同安全员对各班组进行了安全三级教育,会同技术员以书面形式对各班组进行了分项工程操作安全交底,严格督促检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安全交底,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并督促其认真执行,经项目部考核基本达到考核标准。

考核人: 被考核人:

四、材料员目标考核

考核内空:材料堆放、文明施工

考核结果:该同志严格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认真履行了自已的职责。

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配合施工员合理划定货位、场地和仓库,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场的材料机具设备,按要求分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合理有序的整理、堆放并设立标牌、登记造册,为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经常督促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养护,对现场拆除的架杆、模板等及时清理,回收码垛,保持现场整洁有序,文明施工,通过考核。

考核人: 被考核人:

第5篇 商住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龙门架安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第6篇 建筑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配合以及协助安质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和管理规定,组织指挥安排单位项目施工生产;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本项目工程的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制定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调度中不发生违章指挥现象,发现险情对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质环保部通报和向相关领导报告,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整改隐患;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6、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7、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8、 参加安全设施、设备的联合验收工作,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从技术层面分析亨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9、 负责单位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10、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危及人员安全健康的技术问题,对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11、 参加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对设施的结构安全验收给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结果;

12、负责工程监控量测工作,制定监控量测方案,采集监控量测信息,建立预警预控体系;

13、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工程管理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接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全面交底,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项目经理部以及作业队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6、认真及时地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作业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安全体系文件、安全方案审批、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安质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发现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10、参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11、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督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行为提出整改建议;

5、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6、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组织安全生产例会,掌握信息,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和教训,提出奖罚意见;

8、参加本项目部的生产会议,会审施工方案和生产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加各工种班组安全会议,听取反映,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

9、认真做好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记录;

10、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2、严格监督项目工程现场进场材料、工具、设备的质量标准保证安全使用;

3、协助安全员、技术员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对违章施工人员的违章操作予以制止向上汇报;

4、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和抢救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记录;

5、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6、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安全操作技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7、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8、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技术、质量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贯彻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

9、对安质部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制定技术配合措施,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状况再次发生。

10、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7篇 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在生产过程中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3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4条 在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从事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5条 依照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6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7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准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储存;

第8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领用、出库、帐务必须相符。

第9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10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11条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第12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以及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第13条 使用、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14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部门。

第15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8篇 工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2.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2.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3.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3.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3.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3.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3.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化工车间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3.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3.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3.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3.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4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管理。

4.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4.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员审核,由经理审批。

4.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化工车间、办公室各一份,办公室负责存档。

4.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科、办公室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办公室。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0篇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泵站工程是利用机电提水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增加水流能量,使其满足兴利除害要求的综合性工程。泵站工程广泛应用于农田排灌、城镇给水排水、农牧业供水、围海造田、抽水、蓄能、工程施工排水、大规模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确保农业增产,保障城镇居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用水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泵站安全鉴定、安全监测、安全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一、泵站安全鉴定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对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机组的小型泵站安全鉴定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安全鉴定要求

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由共同进出水建筑物的两个及以上机房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座泵站安全鉴定。

泵站安全鉴定分为全面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

(1)泵站全面安全鉴定要求

泵站需要进行全面安全鉴定的情况包括:

①建成投入运行达到20~25a。

②全面更新改造后投入运行达到15~20a。

③上述两个条款规定的时间之后运行达到5~10a。

(2)泵站全面或专项安全鉴定要求

泵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

①拟列入更新改造计划。

②需要扩建增容。

③建筑物发生较大险情。

④主机组及其他主要设备状态恶化。

⑤规划的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安全运行。

⑥遭遇超设计标准的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⑦按《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的规定,设备需报废的。

⑧有其他需要的。

(二)泵站管理单位安全鉴定职责

泵站管理单位应负责所管辖泵站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

(1)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泵站安全鉴定申请报告。

(2)进行泵站现状调查分析,编制《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3)为安全鉴定提供必要的资料。

(4)委托检测单位承担现场安全检测和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做补充检测或复核分析工作时,及时组织实施。

(5)配合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的工作。

(6)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安全鉴定材料。

(7)进行安全鉴定资料归档,并长期保管。

(三)现状调研分析

泵站安全鉴定包括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安全类别评定、安全鉴定工作总结5个基本程序。其中需要泵站管理单位参与做的是第一步现状调研分析。

1.现状调研分析资料收集

泵站管理单位进行现状调研分析时,应首先进行现状资料收集工作,收集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收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设计、施工资料

①工程地质勘查资料;

②设计报告和竣工图纸;

③主要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型号、生产日期及主要技术参数;

④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安装资料等。

(2)更新改造资料

①更新改造安全鉴定报告及相关资料;

②更新改造工程的设计报告和竣工图纸;

③改造后主要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型号、生产日期及主要技术参数;

④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安装资料等。

(3)运行与技术管理资料

①历年泵站运行的观测记录资料;

②历年机电设备试验检测资料;

③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大修资料;

④重大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4)泵站所在地及受益区的水文、水情及规划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2.泵站现状调研分析报告编写

泵站管理单位应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泵站工程实际状态,并应重点检查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薄弱和隐蔽部位。对检查、观测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对泵站运行、效益发挥等方面的影响,编制《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

①工程概况。包括泵站位置,建成时间,地位作用,主要设计参数,泵站的构成,工程特性(包括设计标准、特征水位、装机规模、设计流量),更新改造(包括扩建、续建、配套)情况,建筑物基本情况(构成、类型、结构型式),机电设备基本情况(主要设备类型、型号、数量、出厂时间、主要性能参数、更新改造时间与内容),金属结构基本情况(主要金属结构类型、型号、数量、制造时间、主要参数、更新改造时间和内容)。

②泵站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泵站运行管理制度,平均年运行态势、总抽水量、总耗能量等情况,机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检修情况,运行期间遭遇超设计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造成的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损坏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③泵站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包括工程完好率、设备完好率、装置完好率、能量单耗、供排水成本、供排水量、单位功率效益、安全运行率。

(2)泵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安全状态初步分析

主要对泵站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好程度、安全状态等逐项详细描述,并对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金属机构存在问题及缺陷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泵站“安全可靠、高效经济”运行和工程效益发挥的影响等,进行初步分析。

该部分内容的结构如下所示:

①泵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②泵站安全状态初步分析: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3)措施与建议

根据初步分析结果,提出需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的项目,并提出对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进行大修、加固、改造或更新的建议,以及在更新改造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建议。

该部分的内容结构如下所示:

①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分析项目;

②措施与建议。

(4)附表及附图

①泵站基本情况表;

②泵站总体布置图(由多级或多座泵站组成的泵站附图1份),单座泵站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由多级或多座泵站组成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的每座泵站附图各1份)。

二、泵站巡查和观测

(一)泵房巡查和观测要求

1.泵房巡查和观测

(1)泵站正常运行每一工作班应对泵房主要结构部位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在超设计标准运行或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恢复运行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2)泵站管理单位应注意观测旋转机械或水力引起的结构振动,严禁在共振状态下运行。

(3)根据设计布置的观测点对泵房不同部位的沉降和位移进行观测。观测时间和周期应在建成放水前后3日内各1次,7日后1次,1年后每年1次,若超设计标准运用必须增加观测次数。

2.泵站进、出水池巡查和观测

(1)靠近防洪堤建设的泵站,防洪排涝期间应加强对进、出水池的巡视检查。

(2)发现管涌、流沙或水流对堤岸和护砌物的冲刷应采取保护措施。

(3)泵站管理单位定期观测进、出水池底板,侧面挡土墙和护坡的稳定。如发现危及安全的变化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物的稳定和堤防安全。

(二)泵站巡查内容

1.主泵房巡查

主泵房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泵站结构是否完整,能否满足整体稳定要求,在泵站设计范围内,能否安全运行。

(2)基础变形及不均匀沉降是否满足要求。

(3)钢筋混凝土结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砌体是否完整。

(4)混凝土是否存在碳化。

(5)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6)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是否锈蚀,锈蚀率是否满足要求。

(7)各构件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裂缝、缺损、渗漏等缺陷。

(8)观测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要求。

2.泵站进、出水池巡查

泵站进、出水池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结构是否完整,是否满足整体稳定要求。

(3)防渗、反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4)变形及不均匀沉陷是否满足要求。

(5)混凝土结构强度、碳化深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钢筋锈蚀率是否满足要求。

(6)砌体是否完好。

(7)观测设施齐全,是否满足要求。

3.流道(管道)巡查

流道(管道)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技术状态是否完好,是否满足过流及流态要求。

(2)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明显错位、裂缝、缺损、渗漏等缺陷。

(3)混凝土结构强度、碳化深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钢筋锈蚀率是否满足要求。

(4)过流面是否光滑,是否存在蚀坑。

(5)管坡、管床、镇墩、支墩结构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明显裂缝及不均匀沉陷。

4.主水泵巡查

主水泵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设计最高和最低扬程范围内,能否正常运行,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泵站设计要求。

(2)主要零部件是否完好。

(3)转动部位和固定部位之间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卡阻现象。

(4)过流部件表面是否存在磨蚀、锈蚀情况。

(5)运行稳定,振动、噪声、摆度和轴承温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6)轴承和密封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渗油现象。

(7)叶片调节装置是否良好,动作是否可靠。

(8)结合面是否漏水。

(9)过流面防腐、外观涂漆、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5.其他设备

其他设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巡查内容。

6.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巡查的内容包括:

(1)安全防护遮拦、隔离栅栏的设置、损坏情况。

(2)防雷设施的设置及完好程度。

(3)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完好程度。

(三)泵站观测内容

泵站观测的内容包括:

(1)进出水口水位。

(2)泵站抽水量、耗能量。

(3)主要建筑物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扬压力等。

第11篇 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发展”的原则和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确保公司系统各基建工程全面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有重点地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施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造价的关系。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工程承包方应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学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1、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违章做业,存在安全隐患,则对当事人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

4、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建设者的责任意识。各项目公司要增加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培训教育机制。

三、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1、民工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正式职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2、项目法人要监督检查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在招标过程中,主体工程不得采用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采用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四、加强对施工分包队伍的管理

1、工程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一经查出,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

3、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用好用足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1、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参建方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以及项目监理部门的总监、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当年完成安全责任制目标,在返还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况严重程度和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项目法人在建安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方应扣押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数额,并制定处罚细则。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后,项目法人从合同中提取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组织得力,措施有效,则工程完建后,全额退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否则除其它处罚外,还要按处罚细则扣留该项费用。

3、各项目公司不得有意节余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招标中,该项费用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满足要求、缺项少项的,承包商要补充完善。落实具体措施后,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六、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项目公司应与参建各方共同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充分识别和分析,对于低、中、高度危险源,应采用不同的措施来控制。对于高度危险源,防范措施应形成作业文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

七、全面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建立符合电力行业实际的安全设施标准,是顺利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的前提,是确保公司基建安全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公司将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标准,参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可参考公司下发的《火电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并在今后招标中明确要求投标商满足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八、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1、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检,并于次日9:00前填写巡检日志;

2、 各承包商每月要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至少组织一次本标段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工程安委会;

3、 工程安委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整个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行为发生,应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4、各级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在检查后5日内上报公司,下月的报告中应说明对上月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5、安全事故报表采用零事故报告制,必需在每月5日前填报表。

基建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从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理念。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项目考核等工作,使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某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1.目的和范围1.1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范建设工程中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1.2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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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作业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的起重 ...[更多]

  •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规定99人关注

    1、内容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书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施工资料、科研项目资料,竣工图等。2、由资料员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统一管理并督 ...[更多]

  • 工程项目事故管理规定
  • 工程项目事故管理规定99人关注

    工程项目事故管理办法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亦要根据有关要求配 ...[更多]

  • 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安全管理规定98人关注

    1、总则1.1为加强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软基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2软土地基:系指由淤泥、淤泥质土 ...[更多]

  •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98人关注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 ...[更多]

  • 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 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98人关注

    学院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一、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建设 ...[更多]

  •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97人关注

    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不准与未经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