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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17:30:33 查看人数:80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第1篇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更顺利地进行,根据自身特点编制了“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现将奖罚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励办法

1、积极维护、认真保护安全器具、设施(护栏、路灯、救生圈、安全绳、消防灭火器具、安全警示牌、宣传牌、监控设施、配电箱电器设备)等,能够及时发现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给予奖励50-300元/次。

2、每月认真操作,严守纪律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一定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50-300元/次。

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等现象,视情节给予奖励100-500元/次。

4、对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劳务作业队,给予奖励200-5000元/次。

5、积极配合安质部归集整理安全经费台账的部门和个人,每月视归集数额给予个人或劳务作业队奖励100-500元/次。

6、对积极维护安全生产,敢于揭发、检举破坏安全生产行为的个人,给予处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安质部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二、处罚细则

1、民工宿舍

(1)、宿舍内发现乱拉乱接电线,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50元。

(2)、宿舍内环境卫生差(堆放杂物、有烟头、瓜子皮等),每间队伍负责人罚款50元。

(3)、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电褥子、热得快、电磁炉等),每件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4)、食堂内卫生不达标(有苍蝇、炊具摆放杂乱、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异味等),罚款100元。

(5)、宿舍、仓库混用的,每处罚队伍负责人100元。

(6)、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服或其他杂物者,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一人次给予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从项目部开除处理。

(8)、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处以当事人100-200元罚款;对于团伙性斗殴行为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外,还将追究作业队及班组的管理责任;出现伤亡或情节恶劣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对于恶意损坏生活区和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者,处以财物价值的2倍,进行经济处罚,不足50元按50元计算。

(10)、宿舍及生活区内任何临时用电,都必须由工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违者处每项100元罚款。

(11)、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丢烟蒂,每个烟蒂按5元/个进行处罚。

(12)、宿舍内严禁烧火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14)、严禁偷盗一经查实处以偷盗物品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项目清走处理。

(15)、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对于宿舍管理员处理有异议的与工区相关部门投诉。

(16)、随意从窗口、楼梯往外扔杂物、泼水,每次处罚100元。

2、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使用民用插座,每处罚款20元。

(2)、电焊机等机械设备防护措施(电焊机的一侧线、二侧线)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专用配电箱(开关箱)配备不齐全,缺一级罚一级,每级罚款100元。

(4)、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标准(架空、埋地敷设、穿保护管)并设立警示标志,每延米罚款10元(小于1延米按照1延米计算)。

(5)、临时用电线路私搭乱接、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元。

(6)、现场设备(配电箱等)损坏,不及时修理,并带病使用,每处罚款50元。临时用电使用非标(不合格)配电箱,每个罚款50元。临电线路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不防水,每处罚款20元

(7)、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有杂物、泥水等不便操作,每处罚款20元。用电设备未接地、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处罚款20元。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20元。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现场照明低于2.5米、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罚款50元。配电箱未上锁、不关配电箱门,每次每箱处罚20元。配电箱闸刀下铁箱底距离地面要大于1.1米,否则罚款20元。

3、机具使用

(1)、砂轮、电锯、皮带轮、明齿轮、搅拌机、空压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每例罚款20元。圆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 <>作电源 <>开关 <>,用倒顺开关 <>作控制开关 <>,每例罚款50元。

(2)、固定机械设备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每例罚款20元。机具电源线破损、老化、接头松动无绝缘胶带绑扎牢固的,每处罚款50元。

4、脚手架施工

(1)、使用单排脚手架 <>的(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每处罚款100元。

(2)、外脚手架 <>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每例罚款50元;钢管 <>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例罚款50元;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4)、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6)、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 ° ~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50元。

5、高空及吊装作业

(1)、人行爬梯连接板连接螺栓未满上,爬梯基础未加固,每处罚款50元;人行爬梯防护网缺失,绑扎不牢固,爬梯连墙件缺失、不规范,每处罚款50元。

(2)、墩身模板拉杆未采用双螺母,螺母未上紧,每处罚款50元。墩身临近路边未设置警戒区域,未拉上警戒条旗,每处罚款50元。

(3)、墩身操作平台堆放杂物,墩身平台防护缺失,脚踏板绑扎不牢固,转角空隙过大,防护栏杆低于1.2米,平台防护缺失,安全网绑扎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4)、平台支撑架变形,平台支撑架开焊,平台支撑架未安装牢固,每处罚款50元。墩身内腔未按规定设置防坠落网;空心墩内腔顶口作业未设置操作平台;每处罚款50元。

(5)、高墩作业拆除模板时,没有专人看守指挥;风力大于7级进行吊装作业的;每处罚款50元。

(6)、高墩吊装作业钢筋未绑扎牢固;吊装模板时未采用规范的吊环、用螺纹钢、精轧螺纹钢筋等代替卡环的;每处罚款50元。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7)、钢丝绳打卷、偏压、断股,每处罚款50元。吊环不规范、破损、无荷载标识,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警戒区域、无警示牌,每处罚款50元。吊篮等作业人数超过2人;吊篮作业没有安全绳;吊篮作业没有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的安全环上;每处罚款50元。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每处罚款50元。

6、交通安全

(1)、栈桥车速不超过10公里时速,平台不超过2公里时速;违反者,每处罚款20元。

(2)、无照驾驶;代替他人驾驶;酒后驾驶;野蛮驾驶;高空吊装作业未采用对讲机通话;每处罚款50元。

(3)、在施工便道时速不超40公里,夜间驾驶不超30公里;车辆夜间行驶照明不足、照明缺失;酒后驾驶;每处罚款50元。

(4)、车辆超载、车辆超限、超宽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每例罚款50元。挂车、平板车、铲车等后斗载人;装载物件无安全防脱落装置及措施;每处罚款50元。

7、易燃易爆品

(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每例罚款50元。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无名火作业间距5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元。

(2)、氧气乙炔瓶表面有油渍;导气管老化;压力表破损;无存放柜的(存放柜尺寸长宽高1.5*1.5*2.0;单个气瓶遮阳柜0.4*0.4*1.7);无遮阳网的;每例罚款50元。

(3)、乙炔瓶与电焊机、配电箱、空压机、切割机等放置距离小于10的,每例罚款50元。

(4)、现场氧气乙炔瓶随意摆放、卧倒、倒立等不规范放置的,每例罚款50元。

人员防护用品

(1)、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救生衣佩戴不规范、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例罚款20元。

(2)、电焊作业未佩戴防护目镜;绝缘手套;每处罚款20元。

(3)、高空吊篮作业不系安全绳、吊装大模板不系缆风绳,每例罚款20元。

(4)、恶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随意丢弃防护用品的,每例罚款20元。

(5)、作业人员穿拖鞋者,高墩作业者穿皮鞋、穿短裤者,每人次罚款20元。

综合事项

(1)、进场农民工三日内未上报安质部,且未参加安质部组织安全教育已进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执行,每项罚款100元;所分配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每项罚款50元。

(3)、新农民工进场后须队伍负责人将人名单送至安质部进行进场备案,工程结束退场前要进行销号,否则处罚队伍负责人每人次罚款50元。

(4)、承台基坑、2米以上高空、临时人行步道,未搭设临边防护,每例处罚50元,基坑开挖线2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发现后每处罚款50元。

(5)、酒后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木材、易燃品附近使用明火、吸烟,每次罚款20元。

(6)、现场不按照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野蛮施工等),每次罚款500-3000元。

(7)、材料堆放区不干净、不整齐,乱堆乱放,每处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每处罚款20元。

(8)、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另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随便挪用消防器具、救生器具,每例罚款50元。

(9)、每天施工前未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且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施工人员签字,缺少一天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0)、在存在危险源区域施工时,未设专人进行旁站,且无危险源旁站记录,每次每处罚款2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质部,否则罚款100元。

(11)、动火作业,未填写动火申请表,且未做动火监控记录。每处罚款100元。每周五将记录送至安全环保部,否则罚款100元。

(12)、对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成,按照上述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未及时整改回复,处罚100元,并且每延期一天处罚50元累计。

(13)、严格按照安质部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按时、认真填写,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安质部,如有违反,每项处罚施工队长200元。

三、处罚规则及处罚金应用

1、以上处罚全部由施工队伍承担。

2、发现上述问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处罚。

3、所罚款项由施工队伍(工班)以现金缴付形式交到分部财务部,未按指定时间缴纳罚款者,分部将在月底计价款中10倍扣除。

4、处罚金作为安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分部每月对所属施工队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内业资料、安全生产、职工宿舍、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及特种人员、临时用电;并进行打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进行相应奖励、处罚,望各施工队负责人认真对待。

本条例为试行版,后期将会进行修订、补充。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所有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平铁路fp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第2篇 小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高压输电管理所输电线路现场停电作业、带电作业以及设备的周期检查性试验(包括维护、检修、事故抢修)。

1管理职能

1.1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各级领导、专责工和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和改进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2现场安全管理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单位、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

1.3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工作总指挥或工作负责人直接负责,其他现场领导、专责工协助安监员督促检查。

1.4为保证现场作业安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工作。

2管理内容及要求

高压所所有停电、带电作业、试验、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一、二种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票,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危险点预控措施,工作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在预控票上亲笔签字认可。

在停电作业,大型带电作业的前三天,必须由所长或副所长主持,制定周密的“三措”安排,要求各有关班组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班组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好班前会,找出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好班后会。

2.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责任和要求

a、工作总负责人要对现场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不得直接参加现场工作,必须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在大型带电作业或高塔上的作业时,必要时增设塔上监护人。

如在作业中,工作人员确无触电危险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可做一些地面辅助性工作。

c、参加现场工作的各级领导、安监员、专责人都有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义务。

2.2工作班成员的责任和要求

a、有权在没有配备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停止工作。

b、有权抵制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c、有权拒绝在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利或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任务的作业。

d、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安全用具前要认真检查,严防习惯性违章作业。

2.3停送电联系人的责任和要求

a、停送电联系人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核工作票是否合格,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如果不合格,有权拒绝办理许可手续,责令其重新填写。

b、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c、对工作票、危险点预控票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必须一一审核,必要时提出增补意见。

d、停送电联系人应深入工作现场,巡回检查,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严不细,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整改,完善后向工作负责人重新许可恢复作业。

e、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纠正和批评,直至停止工作。

2.4安监员的责任和要求

a、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任务通知后,认真审核“三措”所列安全措施,并要深入工作现场,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b、检查现场工作负责人、小组监护人、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现场安全工作的要求。

c、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控制措施不落实的工作现场,或不能胜任安全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有权令其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整改和完善后,再由工作许可人重新许可恢复作业。

d、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其安全行为,确保不发生人身轻伤和设备故障,对不熟悉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重新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再行参加现场工作。

e、对观摩、调研人员有权介绍工作安全情况,有义务要求一切观摩、调研人员遵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3考核

凡违反本规定的,按我所月度经济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3篇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

摘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是实现铁路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有效途迳。为此提出应注重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对等,重视班组长的选拔和任用,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安全文化的合力。

关键词:班组;管理;自控能力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人员、设备、材料、作业过程、环境等因素的有效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实行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后,客观上要求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站段的独立作战能力,而班组必将成为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尤其是在大跨度域外管理、组织结构扁平化、信息化的条件下,如何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是当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课题。

1 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对等和规范落实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保持班组安全的长期有序可控,首先要保证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和对等。目前对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统一明确的,但如何加强,考虑较多的仍然是如何强化班组的安全责任,以及在失责的情况下怎么样去考核。现在的班组是1个人干,3个人盯着看,干的活越多,出问题的概率也就越高,被考核的力度也就越大。而且站段对每位干部每个月被发现的安全信息都有量化的考核指标,班组无疑成为众矢之的。作为安全生产“桥头堡”的班组,责权利明显失衡。

从管理学的一般意义分析,班组作为基层组织,维系一个组织有效运转的基本要素是在承担必要职责的同时,必须有相匹配的权力保障责任履行,有合理的利益驱动以强化责任落实。有责无权,必然导致责任的虚化和落实不力。若拥有责权但无利益,短期可以,长此以往,不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系统考虑班组的责权利。①合理界定班组的安全责任,细化班组的安全职责,减轻班组在日常事务中的负担;②赋予班组安全生产必要的财权和事权,在大量域外管理存在的情况下,必须要有相应的授权;③必须提高班组的待遇。班组是保安全的关键,单位经济利益分配必须向生产一线倾斜,评先、评优、学习、疗养等方面要侧重一线职工。

2 选好用好班组长

(1)高度重视班组长的选配。把班组中业务精,管理能力强的人选到班组长的岗位,将站段的干部、大学毕业生等人员以站段安全员的身份进入班组,成为班组长的助手和班组生产的业务指导。对优秀的班组长提升待遇,但不一定要调离岗位。有些职工在班组长的岗位上干的很好,提拔到车间或者职能科室,未必就能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班组长管理能力提升的过程,根据20/80法则,抓住了这个关键的少数,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2)加大对班组长的培养力度。班组长选配到位后,不能放任其自然成长,要对他们手把手地教方法,从生产组织到人员管理,从安全重点到技术关键,从班组一日工作规范到各车间的班组长例会,都要制定专门计划,并给予精心指导,使班组长在组织的日常培养中尽快成长起来,独当一面。

(3)用好班组长。班组长的选拔、使用、培养、激励、考核、优化等方面要形成闭环。现在站段推行比较多的是作业闭环,安全信息从采集到解决的循环,在用好班组长上还没有形成闭环,在对班组长的培养方面,措施不多。有效的管理必然是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人员配备作为管理的职能之一,闭环是检验其有效性的重要原则。

(4)在班组建立首席技工制度,每个班组配备至少一名首席技工,使其成为班组长的得力助手和安全生产的可靠支撑,并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

3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安全是班组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是奋斗的目标,也是检验的标准。在事故致因的人、机、管、环四要素中,管理是最薄弱的环节,是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班组长由技术出身者较多,对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掌握不够,管理方法大多是就事论事,虽然有愿望学习现代安全管理基本知识,但由于培训内容不切实际、重业务轻管理等诸多原因而较少接受系统的管理知识培训。从兰州铁路局的“10+1”现场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和安全管理能力讲座中,两轮管理知识培训的实际效果看,不论是集中办班,还是送教上门,深入站段、车间、班组授课,都受到班组长等现场管理人员的普遍欢迎。这些新知识、新技能的专题培训,给班组长搞好管理开阔了思路,传授了方法。

(2)从理论的高度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班组管理的规范化和创新。从对生产一线班组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绝大多数的班组长都是业务方面的骨干,平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业务知识,但要把经验管理上升到科学管理,很多班组长感到无从下手。调查中发现,班组长希望培训的内容首先是如何了解职工心理,其次是沟通的艺术,有效管理的方式方法,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规划,定期对班组长进行系统地培训,把先进的管理方法、技能运用到班组管理中,并从时间、经费、人员等方面保证培训的效果。

4 全面实施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仍然是班组安全省理的主要手段。在实践中并不是没有实施目标管理,而是不系统、不全面。原因是缺乏对安全生产规律的科学认识。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要人、机、管、环四要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班组实施目标管理,就是要努力构建以两纪一化保安全(人)、技术装备保安全(机)、科学管理保安全和治安环境保安全的“四保”目标管理体系,四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安全生产的隐患。在总目标下,以管理为主线,分解实现总目标的4个要素,确定在一个时期重点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铁路职能型的组织结构,班组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考核、检查、评比的项目众多,每个班组的台账就有十几本,每天记录这些台账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再专注于安全,往往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考核的项目必须与安全目标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目标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大,班组有一本生产日志就能满足要求。

对班组的衡量标准要有动态性。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目标的可实现性,太高或者太低,甚至没有目标、标准,都不符合目标管理的基本内涵,而且要随着班组安全管理的逐步深入,适时调整目标,及时纠正目标执行中的偏差,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统一起来。班组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会有反复,不能认为达到标准,现场自控能力就提高。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决定了班组安全管理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5 培育班组安全文化

班组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形成具有班组特色的安全管理文化,实现班组安全的健康稳定运行。班组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系统性的设计,好的管理方法总是先设计并在实践中反复完善才形成的,这是传统管理中缺失的重要一环。大家都希望班组能提高现场自控能力,但自控是要有条件的,如前面提到的责权利、班组长的选配、管理知识的培训等方面,这些基本的要素不具备,所谓的自控只能流于形式。自控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前的预想和设计,班组安全管理也不例外。必需从班组管理的系统性出发,对班组进行整体设计。如班组的愿景、必须实现的目标和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基本的行为规范、组织结构、作业流程、信息化、环境建设等,都要有明确的奋斗方向、操作程序、奖惩标准等。在管理中对班组自身涌现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逐步提炼和升华,使之成为班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结合起来,促进班组安全文化的形成。但面对班组数量多、分布广、水平不一的现状,要迅速提高班组的安全文化理念,比较有效的途径是立标杆,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形成安全文化的合力。

第4篇 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水源水带水枪

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 “三禁止、四强化、五必须”工作措施。施工项目部必须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重点对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

施工须设水带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进行现场处置。施工现场内部,还要借用室内消火栓,铺设消防水带,加强监护。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

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去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

未竣工建筑

禁止设员工宿舍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施工单位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管理,及时消除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施工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烧电焊

必须持证上岗

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00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00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讲就是从事你辖区的施工环境、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的安全管理;但这些都是很笼统的,具体的要实施必须要细节化,下面我就每个管理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一、 管理制度及各部门、管理人员职责

工程进场后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制度,制度是针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现场防护、用电、特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现场环境管理、检查督查、危险源监控、项目部领导值班、材料质量验收、材料员、资料员、内业资料管理、现场设备登记、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一机一档的建立、临时辅助设施、食堂、宿舍、办公室卫生、值班等,实行项目部经理、总工、测量技术员、质量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后勤保障人员等职责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明确、施工队负责人职责明确,班组长职责明确。制度建立后必须组织学习,张贴上墙或橱窗。

二、 制度落实

制度建立后,经过学习,让大家了解,接下来就是执行,要知道制定制度最主要的是执行,如何执行就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落实的效果,执行不力就会造成现场安全安全管理失控(当然执行制度要的就是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但专职安全员要事实就是的将现场出现违反制度的人、事等对照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三、 协助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所有现场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同志不是这么认为,总以为安全是没有效益的,万一没有事情发生我们不就浪费了施工时间,其实错了,安全就是靠的是预防而不是有了事再去管那就迟了,要知道事故赔偿那就是纯利润,而且社会影响也不好,对企业、对作业人员、对家庭都会造成影响。所以现场必须要靠大家共同去防护和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的一定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拖泥带水或用种种理由搪塞,特别是现场负责人和施工队长一定要认真配合整改,落实好。

四、 加强临时用电的规范性

施工现场施工首先要尽快落实好有合法操作证的专一电工,按照接电规范“三相五线制”“三级接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配电箱接地线插入地下1.5m深、配电箱高出地面1-1.5m高并用架固定好,电缆线从变压器到主箱按照规定架空2m以上或埋设地下70cm深且不影响施工现场人员、车辆、机械的安全。在焊接时不能用钢筋二次搭铁并要正确接好pe线,防止搭铁线的有电传输。专一电工对照操作规程作业,对不符合规定的接线加强整改,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用电设备(电线损坏、开关漏电、无防护罩等)要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维护、维修记载报送项目部。浮吊船及需要用电的设备在吊装作业前电工必须要认真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五、 现场加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不是走过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检查:

现场的外部环境;对在施工地段与外界临边要做好检查如:(临河边、临路边)如是临时临边的要用水马、锥形桶、警示棒再加夜间的照明灯和警示灯、导向灯等并安置警示标志牌;如果是中长期要用彩钢瓦或防护栏,注:(外贴反光膜)、警示灯、导向灯、标志牌、照明灯而且路面要平整,无障碍物和坑塘。

现场内部的安全检查;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置位置和责任人,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场内消防通道无障碍物,有无水源。基坑开挖四周防护;夜间在关键部位是否设有照明灯;桥梁施工中跨部位的示宽灯(灯带)和水上警示灯(红黄灯)、水上标志警示牌(距离作业地段100m)、超2m高度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起重机械及场内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证件是否有效齐全;危险品如:(氧气、乙炔瓶)是否按照规定施工作业和摆放;配电箱是否按照规定安置和接电;场地材料堆放是否整齐;设备上是否张贴责任人;是否设立“五牌一图”及危险源责任人和措施;施工现场是否悬挂宣传标语标幅及相关安全的提示动漫画。

六、 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节假日安全生产的开展

根据上级部门和总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部防“三违”活动、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活动通过发文、会议动员 、漫画标幅宣传、现场检查、整改、复查、通报、总结等,把活动的开展当成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推动动力。同时我们还通过节假日前对现场进行大的安全检查,防止一些不良习惯带到场地如:施工期间饮酒、赌博、下河游泳、斗殴、宿舍用火、违章在宿舍用电等,所以节假日的安全也是很关键的。

七、 加强夏季、冬季安全生产

夏季的特点是:雨水多、台风多、气温高、蚊虫多、雷电频繁;所以每到夏天项目部必须要制定适合项目部现场施工的安全方案,要求加强现场用电的管理,现场机械设备防雷电、防搭建支架的安全、防人员中暑、防食堂饮食卫生、防蚊虫的叮咬、防洪水、防台风对工程和人员的伤害;

冬季的特点是:施工现场结冰,它会造成人员滑到,在上部施工中也许滑倒就会使人摔倒地上,后果也是严重的;雨雪天作业还会使人冻伤;天气干燥容易起火,电线冻裂漏电产生触电事故,机械设备要采取防冻措施,加强冬季施工前的保养维护,尤其设备要加强防漏电措施,尽量将上部放置在施工工棚里。同时在冬季施工现场要加强扫雪,去冰,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八、 加强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

俗话说,内业资料能反映出现场一切;加强资料的标准化的整理就会体现出现场的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内业与现场是相辅相成的,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可用影像图片、文字来说明,安全检查随进度的推进而推进,随作业分项的情况而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这都体现在安全内业资料中,当然也包括机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经费的使用、安全方案、安全检查等。

九、 加强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安全生产经费是一个独立的费用,可设立专门账户,编制安全生产使用计划和使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每月上报使用经费附安全用品的图片和发票并说明使用地点。购买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或相关检测部门的证书,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十、 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奖优罚劣。

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这样简单的事情,他是通过大家共同去努力,积极配合查找、排除这些细小的隐患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对那些安全意识差的来讲,自身的安全意识都不强,哪来有协助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呢!所以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人的意识必须要提升,对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好的要实行奖励机制,对现场作业屡教不改的,甚至对安全视如罔闻的项目部必须要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劝退离场。(叶文杰)

江苏信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7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标准

一、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共20项,已全部执行)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考核与奖惩(含违章处罚)制度;

7.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0.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1.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3.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文明施工(含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6.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环境保护和资源控制管理制度;

18.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9.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台帐,(共21项,已执行18项

1.环境因素清单

2.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3.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4.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5.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6.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

7.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10.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12.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价表

1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14.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5.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6.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7.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8.各类相关报表

(三)、专业施工队应建立和保存:(共21项,已执行16项)

1.安全教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2.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3.工器具及安全装备检查试验登记台帐

4.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览表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6.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台帐

7.安全施工作业票

8.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9.安全管理联系单

10.重大类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11.安全管理联系单

12.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13.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14.各类事故(未遂)及惩处登记台帐

15.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16.各类相关报表

(四)、施工班组应保存:(共8项,已全部执行)

1.安全日活动记录,班组站班会记录,二合一。

2.重大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分析及预控措施以及危害源、环境因素清单。

3.业主、公司、项目部安全奖罚标准。

4.班组进行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交底记录。

5.班组至少有一本《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6.认真学习并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18条至132条

7.上级印发的文件、通报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信息。

8.其它相关资料。

共8项,已全部执行

二、平面布置条理化(共25项,已执行20项)

1.视觉形象:火电工程项目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

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

3.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施工区应划分为锅炉、汽机、除氧煤仓间、升压站、电除尘、脱硫、烟囱、冷水塔、输煤、化水、辅助建筑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塑钢网板、钢管栏杆、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和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4.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期修筑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封闭式安全保卫管理,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5.施工场地:

(1)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2)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以及停车场应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

6.道路标志:厂区主干道两侧应设置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

7.建筑物:现场只允许存在四类建筑物:

(1)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

(2)生活区生活设施为活动彩钢板房或砖石砌体房(一律粉成白色);

(3)专业工地、班组工具间、库房等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集装箱式房屋;

(4)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彩色瓦楞板。

(5)工程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8.办公区、生活区:

(1)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分区围护、隔离;

(2)按庭院式进行布置,内外粉刷装修,使全厂区临建设施主色调统一,并与场容场貌相适应。

9.办公设施:

(1)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信息化集中办公条件;各办公室、会议室应配备空调,冬天应有暖气设施;会议室应配备多媒体设备。

(2)配备适当数量的现代通讯工具,确保图文、声讯信息随时传递的可靠性、连续性和高速性。

(3)在当地邮局设立邮箱,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

10.旗台: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一律使用不锈钢管材。

11.装置型设施:

(1)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2)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3)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塑钢网板、彩色钢瓦等;

(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废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

(5)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其制作、布设要求:

①现场所有的标志牌、标识牌、图表,一律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打印图文;

②其无论是埋设、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摆设装置和埋设措施,做到规范、美观;

③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应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标牌应使用铝板制作;

④重要的标识牌,应使用钛金/塑铝板或亚光不锈钢制作;

⑤现场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手写文字和一切不规范的悬挂、摆设、埋设、制作措施。

12.大门:对办公区、生活区大门区域进行专项设计,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大门、灯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业主标识、企业标识、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

13.机具、工具箱、工具房:

(1)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箱、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相对定制尺寸,确保完好、美观;

(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

(3)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

(4)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5)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在现场要求集中摆放,达到整齐美观效果。

14.施工用电设施:

(1)围墙区域内以及办公区、生活区取消架空输电线,一律实行电缆化;

(2)布线整齐、规范、美观,符合安全标准;

(3)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达到三相五线制、四级配电(盘柜)、三级保护的要求;

(4)取消闸刀式开关。

(5)移动施工电源线一律使用软橡胶套电缆线,禁用塑料套线。

15.照明设施:

(1)采用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2)采用桁架式或桅杆式固定照明灯塔;

(3)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金属灯架;

(4)禁用简易碘钨灯作照明。

16.消防设施:

(1)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以及沙箱、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2)购置或制作摆放消防器材架、箱。

17.其它力能设施:

(1)制作氧气瓶、乙炔瓶现场搬运托架(小车);

(2)制作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箱笼;

(3)制作施工电梯、卷扬机、电焊机等组合式金属罩棚。

18.绿化:

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有人负责管理。

19.设备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2)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3)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20.生活设施:

(1)员工食堂与食品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

(2)员工食堂应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储物柜、餐桌、餐椅以及消灭蚊、蝇、老鼠等卫生设施。

(3)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夏季应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

(4)应为员工提供较好的沐浴、盥洗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备。

(5)员工生活区应定期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

(6)员工生活区应配备有一定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

(7)施工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设置有较高卫生洁具标准的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证厕所内无异味。

(8)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措施,保障各种形式外包工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实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控制。

三、安全设施标准化(共33项,已执行21项)

1.安全帽:安全帽必须是合格产品,“三”证齐全。四种颜色,红、白、橘红、蓝色,红色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高级管理及以上人员)以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佩戴;白色为一般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佩带;橘红色为施工人员佩戴;蓝色为检修事业部员工佩戴。帽子前面上部印公司标志,前面下印 “华龙电力”字样。后面为编号,统一采取四位数编号,编号样式为:编号为公司机关及直属部室为0000;项目部、事业部为** -0000(项目部、事业部第一个字母拼音大写,例如锅炉事业部为gl-0000。

2.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经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分两种,一种为管理人员检查所用,宽单背带;一种为双背带,为施工人员使用。

3.攀登自锁器:垂直攀登作业必须使用锦纶绳攀登自锁器进行人身防护,并配备固定设施。

4.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使用直径10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并配备固定设施(包括转角处和垂直支撑),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5.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厂房内沟道盖板使用厚度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如设备孔洞),厂房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6.临时防护栏杆: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红白相间或黑黄相间的脚手架栏杆进行安全防护。汽机房及除氧煤仓间使用埋设式钢管栏杆进行临边防护,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铺设挡脚板。

7.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空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锅炉在顶部钢结构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设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8~10米)标准有效。

8.全封闭立网防护: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孔安全网封闭,加挡脚板,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9.配电箱与电缆: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应设明显标识);一、二级电源盘内部配置、电源盘外型样式等由施工单位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

10.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生产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11.漏电保安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12.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胶套电缆。

13.安全围栏: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摆设要求尽量在同一水平面上。

14.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

15.安全标志: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16.氧气、乙炔箱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单体电焊机、卷扬机、施工电梯通道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图册》喷绘标识。

17.消防水系统:机、炉、煤仓间等施工消防水由施工单位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消防器材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18.危险品库房: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尤其对于γ射源存放库房,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严防丢失或被盗。

19.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由施工单位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存放设施样式、标识按《图册》执行。

20.现场厕所及高处水冲式厕所: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区域及人员分布情况,统一规划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汽机房、锅炉房高处水冲式厕所由施工单位自行规划设置,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

21.污水沉淀池:施工单位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

四、物料堆放定置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管件排放端面出入差距不得超过2厘米;杆件堆放平行度无直观差距,起重大件排放呈规则形状、整洁有序。

2.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

3.推行整理整顿“5s”活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

4.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码放整齐成形,无乱堆乱摊现象。

5.工具和材料、废料要放在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地方,更不能堵塞通道。

6.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7.设备、材料开箱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现场使用的链条葫芦、千斤绳等工器具,不用时要挂放或摆放整齐,并保持表面清洁。

9.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10.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足够照明。

11.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整个现场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

(2)每天清扫的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点或垃圾箱内。

(3)所有的脏抹布、棉纱头用完后要放进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再重复使用的要放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4)剩饭菜、食品饮料盒要自觉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每天清理运出现场。

(5)废品、废料(如电焊条头、电缆头、电缆皮、废铅丝、电线头、木板、纸箱、废钢材等)要及时清理,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

(6)机械、工器具擦拭干净,停、放安全位置。

(7)溢出或渗漏的液体,如油脂、化学品、水等,要立即清除干净,以免给安全和健康带来危害。

五、人的行为规范化(共18项,已执行17项)

1.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

2.木板上、墙面上突出的钉子,螺丝钉要及时拔去或打弯,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并自觉遵守标示要求和现场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各施工单位安全帽的色别、标识,由安全部统一作出规定)。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袖、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公司统一冬、夏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

5.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大范围移动作业必须实行双层保险。

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

8.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

9.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0.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

11.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

1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13.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

14.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15.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识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

16.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

17.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有后箱板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六、环境和谐最优化(共11项,已全部执行)

保持良好的文明施工习惯,做好现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使作业场所保持整齐、清洁、安全、卫生,是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预防事故实现环境和谐的重要工作。

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的作业面,要经过彻底的清理整顿,打扫干净。

2.现场工作间、休息室、工具室要自始至终地保持清洁、卫生和整齐。

3.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4.现场卫生设施,饮水设施等方便你的使用,要自觉协助保持清洁和卫生。

5.能被回收的废料,在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以前,不允许让现场以外的人取走。

6.严禁使用属于业主最终设施内的盥洗间和厕所,即便它们是处在建造之中也严禁使用。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使用自设的卫生设备。

7.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8.施工中不得损坏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

9.噪音: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小噪音。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上午6点――晚上10点)以外,凡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

10.烟尘、粉尘:施工单位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

11.动物: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

第8篇 过街地道连通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并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设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⑷、现场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按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分区设防,楼内消防栓随施工进度接高。消防栓处昼夜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

⑸、现场临时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⑹、电气设备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高压线下面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用明火,要消防干部开具用火证,动火前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②、现场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锅炉房下风向有易燃材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完火要认真熄灭。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证用火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⑤、现场设吸烟室,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⑦、氧气瓶、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米,两组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现场材料堆场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⑼、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使用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栋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置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米,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⑽、现场分阶段防火要求

①、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主体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③、装修施工阶段: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⑾、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和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方便查找火灾原因。

第9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峝。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戒要求

纵观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是主要因素之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实质上就是安全的一大隐患。

具此,总结出建筑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十戒” :

一戒侥幸心理

某些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思想上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忘掉,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总认为“是祸躲不过”,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岂不知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由于麻痹大意引发事故后悔晚矣。应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如坐针毡的心态,枕弋待旦之心理,须叟不可放松警惕。

二戒短期行为

舍不得花钱买平安,不按规范投资永久性的安全设置建设,为了“经济效益”,能省则省,目光短浅,总以为做一个工程,干几个月或年把时间就完工了。既是有些安全不到位,可拖一拖也就过去了。殊不知,小钱不花花大钱。因小失大的案例比比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发生一场大事故足以毁掉一个人前程甚至一个企业。防范在先,有备无患,此乃上策也。

三戒虎头蛇尾

安全意识应与时俱进。工程基础施工时,安全抓得紧,毕竟是事故高发时段。进入主体施工,“三宝、四口”和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不做,可到了装饰收尾阶段,即将大功告成,安全就抛在脑后,随着安装需要各种防护设备逐步拆除,安全隐患有增无减,尤其是安全用电,现场防护更须引起重视。“无事也可能生是非”,切记,做安全工作务必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戒以次充好

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第一是关键。有的贪图便宜,或为了拿“回扣”,购买质量低劣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以次充好,或买伪劣产品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等等,均为安全生产埋下“祸根”。试问,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而换取个人蝇头小利,良心何在于心何忍劝君还是循规蹈矩,依法办事,方为明智之举。

五戒未训上岗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许多事故多是人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确是根源。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这一课。把好培训关,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是关键。切不可因工程急需用人,让“招之即来”的农民工,伧促上岗,此举极易酿成大祸,到头来得不偿失。

六戒违章作业

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每一个人的健康线、保命线。有的为抢工期,图效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施工,这简直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请君三思,人命关天,孰轻孰重有安全才有效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惟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七戒弄虚作假

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毋庸讳言,安全管理方面虚假现象在许多工地时有发生。诸如,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编造事实;为应付检查,安全内业搞“回忆录”,有的弄虚作假,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想蒙混过关;更有甚者,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唱“空城计”。此类事甚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的做法,实不可取。

八戒以罚代管

时下,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严惩不贷,实乃必要之举措。但有的人则认为,一罚就灵,继而,以罚代管,实在有悖于强化安全管理的初衷。有的动不动就开罚单,只管罚款了事,不管整改与否。殊不知,有的用公款“埋单”,根本触及不到个人。工地安全隐患依然“涛声依旧”,买一张“旧船票”,就能度过一个季度,下轮检查再说。“我行我素,能奈我何”者还大有人在。

九戒走马看花

安全检查,贵在落实,重在整改,万万不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囫囵吞枣,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终究要误事。检查过程中要“于细微处见实情”,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导致事故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细节。

十戒瞒上欺下

发生安全事故,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得如实及时上报,这规定谁都懂,可偏有人做不到,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认为,“上报惹事,私了为好”。有的怕企业名誉受损隐瞒不报,有的不做工伤鉴定,拿一笔钱,打发走人。有的不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导致发生劳动争议和*告状。奉劝这些人,安全这条“警界线”,最好还是别超越。

第11篇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为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宣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现状,经矿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警防控,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突出制止纠正查出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乡镇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全市乡镇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提升矿井基础设施何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制度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制止纠正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最大限度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有效开展,煤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汉礼(法人代表)

副组长:贺其伟(矿长)

徐永祥(安全副矿长)

孔令广(安全副矿长)

夏承勇(技术负责人)

夏云虎(机电副矿长)

钱绍奇(生产副矿长)

成 员: 徐学应、徐天稳、包从师、段兴远、段兴吉、罗昌书、朱加辉、李群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公室,徐永祥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四、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准入。

1、我矿证照齐全有效,建设手续齐全有效。

2、煤矿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员。

3、煤矿组织从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4、煤矿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

5、我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

6、我矿不存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煤矿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公示、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和维修、矿井主要灾害预防、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出入井检身、矿级领导下井轮流带班、特种作业人员跟班检查、现场交接班、班前会、档案管理等制度、计划和预案,并严格执行。

(三)强化通风瓦斯管理。

1、煤矿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管理到位、监控有效”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2、煤矿具备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供电。

4、局部通风机有专人管理。

5、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扩散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作业。

6、严格执行井下测风分风、瓦斯检测、瓦斯“零超限”目标和瓦斯超限调查处理制度。

7、矿井监控装备齐全,监控有效。

8、瓦斯检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进行维护校验。

9、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管理。

1、煤矿编制了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建立水患调查台账,制定防治水方案及措施,并对水区的范围、位置绘制在矿图上,留设足够的隔水保安煤柱,严禁开采隔水煤柱或在水体下进行采掘作业。

2、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3、有水害威胁或水情不清的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制定了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治措施。

5、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

6、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防范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的发生。

(五)强化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2、杜绝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

3、按要求全面淘汰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支护方式、材料、工艺。

4、掘进作业时规范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符合规程规定,并按质量标准化和《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作业。采掘工作面确保两个安全出口畅通,端头支护牢固可靠,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最大空顶距、最小空顶距、排柱距、备用柱梁及木垛、密柱、丛柱等特种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铰接顶梁的铰接率达到90%以上,支柱迎山有力。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后路安全,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巷道维修作业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多段作业,维修点以内不得有人从事其它工作。

(六)强化机电运输管理。

1、完善矿井“双回路”供电、井上下供配电系统。

2、主要通风机、主要压风机、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实现“双回路”供电。

3、坚决取缔淘汰设备和非煤矿许用设备。

4、确保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5、确保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使用正常。

6、机电副矿长是全矿井机电设备的主要负责人。矿井的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检查“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一年测试二次矿井井上、下防雷电设施;机电设备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缆悬挂平直,机电设备硐室防灭火设施齐全。动力电缆与通信电缆和风、水管按规定吊挂。煤电钻必须使用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皮带运输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输送带,并安装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自动洒水保护和温度保护、烟雾等保护装置。

(七)强化职业危害管理。

1、煤矿设置了专门的职业危害防治机构,配齐了各类持证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

2、煤矿按照规定配齐配足了职业危害检测设备、仪器。职业危害各类报表登记记录齐全。

3、煤矿配齐了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督促职工规范使用。

4、煤矿为每一名职工建立职业危害个人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对每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

5、煤矿在有职业危害的地点设置了职业危害告知牌。

6、煤矿建立使用综合防尘系统,并认真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控。

(八)严格落实劳动定员管理。

煤矿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九)强化采、掘作业点面管理。

1、落实好采、掘接替计划,确保采、掘平衡。

2、采、掘作业点面实行台账登记报批管理。

(十)强化应急救援管理。

煤矿制定了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防,备齐了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兼职救护队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必须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强化投入。加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工作工程进度,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活动取得真正的实效。

3、稳定班组成员、选好管好用好班组长,建立平安班组创评达标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全员培训教育,促进队伍达标。

4、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 “三违”行为。坚决惩处“三违”行为,促进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

5、丰富煤矿安全管理内容,多途径、全方位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安全。

第12篇 h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生产现场进行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的检查、考核,评价申请人(持证人)是否具备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能力、满足安全标志发放条件的活动。

第三条现场评审分为申办评审和监督评审。申办评审是对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申请人进行的评审;监督评审是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的评审。

第四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现场评审管理文件,组建和管理现场评审员队伍,编制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制订和管理现场评审计划。

第二章 现场评审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申办评审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后实施。安标国家中心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组成员,向评审组发出现场评审任务书,向申请人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

申办评审原则上在产品技术审查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申请产品符合免评审条件的,可免于评审。

第六条 监督评审在安全标志监督检查或持证人申请变更、延续产品安全标志时实施。监督评审原则上不预先告知。电话: 400--655--0539

联系人: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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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评审组由在安标国家中心注册的评审员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一般2~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现场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申请人(持证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员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申请人(持证人)出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需要,可提出评审员回避申请。

第九条评审组应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实施评审工作,申请人(持证人)应予配合。

第十条申请人不能按期接受申办评审时,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提出一次,延期时限不超过90日。

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审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十一条持证人应按规定接受监督评审。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的,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现场评审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现场评审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主体资格,包括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生产规模、技术力量等,应与申办产品所需生产条件相适应。

(二)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应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三)生产设备应满足产品生产要求,并具备关键零(元)部件生产能力。

(四)检验、计量仪器及设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

(五)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包括重要原材料采购、外购件或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产品总装、成品的出厂检验等,应处于受控管理。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质量管理体系,应运行有效。

安标国家中心根据产品的类型及特点,编制现场评审准则,细化现场评审内容及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

第十三条申办评审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审,重点考核申请人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能力。

监督评审依据相关规范或准则,对持证人是否按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组织生产进行评审,重点考核主体资格、技术文件一致性、生产与检验能力等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环节,并核实前次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考察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否决项目不合格,有其中之一的,现场评审为不合格:

(一)注册资金未达到规定数额,或生产能力未达到规定规模;

(二)关键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具备产品总装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

(四)产品技术文件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不一致,或未按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五)生产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计量检测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检验要求。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考察项目中无不合格项;

b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10%;

c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20%;

d级: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超过20%。

第十七条申请人(持证人)在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方面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自评估报告存在严重不符的,现场评审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八条安标国家中心可对申请人(持证人)影响申办产品重要安全性能的主要零(元)部件的供应商进行延伸评审。申请人(持证人)应为延伸评审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 现场评审流程与要求

第十九条现场评审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生产现场检查、文件资料审查、检验能力考核、综合评定、末次会议。

第二十条首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评审工作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日程安排、评审纪律等。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检查。

评审组按照产品的工艺流程对生产现场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必要时拍照取证并留存。

第二十二条 文件资料审查。

核查申请人(持证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文件资料或记录。

第二十三条 检验能力考核。

考核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检验能力,产品的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能力。监督评审时,还须核查产品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

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实际情况,按照现场评审规范或相关产品评审准则独立进行综合评定,做出评审结论。

第二十五条 末次会议。

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情况,宣布评审结论,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六条评审组应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具现场评审报告,并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日内,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二十七条现场评审中不合格项的整改要求:

(一)评审结论为a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的一般项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应记录存档。

(二)评审结论为b或c级的,申请人(持证人)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申办评审的整改期限为90日,监督评审的整改期限为30日。完成整改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将整改报告及能证明整改结果的相关资料,提交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审核并做出结论后,提交安标国家中心。必要时安标国家中心可安排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三)评审结论为d级,或否决项不合格的,申请人(持证人)应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整改。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整改期间暂停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安标国家中心原则上对整改情况安排一次现场复评审。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足以证明申请人(持证人)已有效实施整改并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要求时,可不进行复评审。

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或撤销持证人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标国家中心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评审报告、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做出公正的评审结论,并对出具的现场评审报告负责。

第三十条评审员应遵守安标国家中心关于评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承诺,并严格遵守以下现场评审纪律: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尊重申请人(持证人)的知识产权,保守其技术、商业秘密;

(三)不提供任何有损评审结论公正性的指导和咨询;

(四)廉洁自律,不 “吃、拿、卡、要”,不参加与现场评审无关的活动,不接受超规格接待。

第三十一条安标国家中心对违反现场评审规定的评审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撤销评审员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人(持证人)应填写现场评审纪律反馈单,报送安标国家中心。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持证人)应按规定承担评审相关费用。

现场安全管理奖罚细则(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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