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水平,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人施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为止的全过程,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 .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4 .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各种料具存放位置。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编制,上报单位工程用料进料加工等计划并根据变更洽商及增减预算及时上报变更计划,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6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的材料技术节约措施,制订并实施材料节约计划,并建立效果考核台账。
7 .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 .现场必须设有材料三级明细账并及时记账,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到现场库存材料账物相符,并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9 .现场材料保管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 l )需在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程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 2 )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在施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0 ,地面要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避免混放;
( 3 )现场临时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 4 )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 5 )料区管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0 .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l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 2 )在施工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发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账;
( 3 )限额发料单必须根据施工任务书或施工预算编制;
( 4 )凡超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发料单;
( 5 )按照在限额考核台账上的登记,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1 1 .现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 l )水泥库内外落地灰必须及时清用;
( 2 )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必须有防撒落措施,拌合站及施工现场的落地混凝土应及时清用;
( 3 )砖、砂、石及其散料必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 4 )合理使用钢材、木材等料具,严禁随意截锯;
( 5 )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及包装容器,并妥善保管及时清退;
( 6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 7 )施工现场应设垃圾分拣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
( 8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及管理按《 周转材料管理规范》 执行。
12 .现场要设立材料监督员,以监督检查现场料具的进场使用和管理,要求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责任有落实,处理有结果。
13 .现场材料员要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报表。
14 .现场材料核算员要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并有分析。
15.各种原始资料齐全,单据装订成册,报表立卷,账目成本,妥善保管。16 .凡违反现场材料管理规范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 l )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任单位,罚款200 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罚款500 元。
1 )现场无专职材料员或材料员无上岗证的;
2 )现场无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现场材料管理混乱的;
3 )未实行限额领料制度的;
4 )现场保安措施不严而造成材料丢失的;
5 )浪费能源的(长流水、长明灯等);
6 )现场料具管理未达到建委下发的《 文明安全现场管理标准》 的合格标准的。
( 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损失额的40 %的赔偿。
l )上报计划不准或无依据,而造成积压和浪费者;
2 )超越权限,违反规定渠道,擅自处理现场材料造成经济损失者;
3 )对进场材料不认真验收,造成经济损失者;
4 )对现场料具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者;
5 )在材料发放中不执行限额领料制度,造成材料超耗和浪费者;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料具损坏和浪费者;
7 )违反规定擅自外借、转租料具造成经济损失者;
8 )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废旧料具及包装容器者;
9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17 .必须作好相关记录
( l )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
( 2 )材料供应计划表;
( 3 )申请定货计划表;
( 4 )采购加工计划表;
( 5 )材料储备计划表;
( 6 )国外进口材料计划表;
( 7 )材料出人库台账和领料、发料、退换料台账;
( 8 )工程竣工材料消耗单统计表。
第2篇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屏障事业部
目录
一、安全责任制2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2三、安全教育4四、安全管理制度6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安全制度、安全培训与教育等,以确保职工的人身、公司财产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全体项目部、各职工安全生产一级教育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
公司落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层层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等是各自负责事务的安全责任人;
3、各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
4、各岗位职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防范技术教育;
4、组织各班组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质、安部。
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通过班前会议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宣传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作业员一切违章作业行为;
6、负责本辖区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学习安全防范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或上、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谨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工艺要求。
4、正确按规定要求使用,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三、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是公司、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公司、项目部为保证每位员工的安全,将对每位员工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3、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使用新材料之前,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员工岗位调动、项目调动及复工前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新进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及分包班组等),均须经过公司(质安部、项目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a.公司教育(一级),由质、安部组织,教育内容可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系列一级教育内容进行培训;
b.项目部教育(二级),由项目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项目现场生产施工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等。要求在员工新进当天给予培训;
c.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施工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要求,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在员工上岗作业前培训完毕。
2)各项目之间调动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成,可由培训人员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的记录于《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并报一份于质、安部存档;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日常教育
1、各项目经常利用会议、工作交流沟通等渠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
2、利用安全教育专栏、音影资料等多种形式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
3、质安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
4、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三级制安全教育登记表》内。
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三级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项目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所有管理者。
4、程序:
1)安全检查内容
a.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各工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查生产工艺和作业员操作:一切作业活动是否按规定执行;
e.查设备:机械、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
2)安全检查形式
a.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以上,由质、安部组织,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质、安部汇总,提交项目部整改,质、安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项目部安全自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立即整改;
c.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干部在生产现场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并做好完整记录;
d.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设备抢修,长期不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项目部负责开展。
3)检查后的整改
a.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要求做到“三定”。即定项、定时、定人;
b.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工作奖励、惩罚考核工作开展实效。
2、范围:项目部全体员工。
3、责任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者。
4、程序:
1)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项目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a.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b.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
c.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d.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e.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奖励标准
a.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者(包括大班长)在全年工作中未发现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奖励:防渗工程1000元/人、房建工程2000元/人;
b.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人身、公司财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00元,中层管理人员奖励50元。
3)惩罚
a.安全事故直接责任者;
b.安全事故发生班组、负责该班组的直接管理人员及间接管理人员;
c.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者;
d.违反安全要求作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e.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者;
f.安全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g.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h.其它各种违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i.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j.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标准:
A、经济罚、赔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而定。
1)公司责任:偶然性突发事件导致发生的事故及非人力抗拒的自然灾害。
2)个人责任:违反公司安全制度和本条例要求的一切个人行为活动导致发生的事故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导致安全事故:
a.导致公司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内,且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项目部200元。
b.医疗费用在500~2000元(含20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罚5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1000元。
c.医疗费用在2000~5000元以内(含5000元),但未给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处罚1000元,直接管理人员连带处罚直接责任人处罚标准的60%,项目部处罚2000元。
d.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同时对公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可处以罚款直接及间接责任人1000~2000元,项目部赔偿损失的5~50%。
B.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小过、大过、降级、辞退、开除。
C.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项目部有下列情形的直接处以罚款
a.新人员工没有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而直接上岗的,给予50元/人罚款;
b.每周不召开安全周会的,或召开周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100元;
c.每月不召开生产例会的,或召开例会没有记录的及记录不交由质、安部存档的,每次罚款500元。
d.质、安部巡查问题,责令整改的而没有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
e.每道工序施工前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每次罚款300元。
f.现场危险源没有明显标识的,没有设置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g.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第3篇 施工项目经济计划管理制度
一、专业分包计划:
1、通过对施工图和施工合同文本的学习、分析,确定本工程需进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内容,编制分包单位选择意向书。
2、根据各分项工程工程量、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流水安排,套用劳动定额计算出各分包单位应具备的进场施工总人数及各主要工种人数,根据施工预算及公司规定,结合市场行情计算出相应经济指标。
二、材料计划包括施工总备料计划和月份材料需用计划。
1、在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编制本工程的总备料计划,项目经理审核签认后,抄送一份报公司物资部。
2、项目材料室根据总备料计划,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编制供货单位选择意向书。
3、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月份材料需用计划。
4、项目材料计划的编制执行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主要施工方案的确定,编制机械设备需用计划。
四、成本计划的制订是成本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为监督控制提供了依据。成本计划由成本经理组织编制。
1、预算人员根据施工图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2、收集劳务市场和建材市场的基本价格信息。
3、将分项工程直接成本支出和直接费用支出累加起来,在加上现场管理费,制定出单位工程的成本计划。
4、将单位工程的成本计划进行细分,编制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计划。
五、降低成本措施及降低成本计划
1、工程项目降低成本措施在预算成本的基础上,以技术组织措施为依据进行编制。
2、项目经理组织各业务科室人员对施工图预算、分包计划、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施工中的降低成本计划和实施措施。在降低成本计划中应明确所应达到的经济效益目标。
3、降低成本措施应包括节约劳动力、节约材料、节约机械台班费用、节约施工管理费、节约临时设施费和节约资金等各项内容。::编制降低成本计划措施应把握以下几点:
a、在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优化施工组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b、在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中要认真选择分供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c、分项工程中要严格工艺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返工浪费。
d、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材料和半成品在施工中的损失和浪费。
六、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地筹集和运用资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赢利能力。在工程开工初期,项目财务室应制定材料费用、人工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原则,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和相关的概预算资料编制项目费用支出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七、利润计划:
项目成本经理对工程计划成本进行分析,结合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时公司对业主的让利承诺,编制项目的利润计划,利润计划按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分开来做,进一步细化制定出针对各分项工程的利润计划。
第4篇 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
1.项目部必须及时收集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及业主管理机构关于营业线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2.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3.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在运营、设备管理单位、建设相关单位等按规定实行把关到位后,方可实施。并在施工前、中、后的重点控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4.新线开通启用、封锁拨接施工、插入工程道岔、桥涵顶进、换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必须制定安全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相关责任人和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制度
1、坚持检查制度
(1)除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外,还要按照专业分工、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材料供应、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劳动竞赛等项进行检查。
(2)总分包关系以及双增双节等进行日常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中包括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交换检及工程隐检。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意见。
2、搞好调度工作
(1)施工调度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处理矛盾,搞好综合平衡。
(2)各级应按调度工作管理细则的要求,除搞好施工调度工作外,重点工程要实行有主要领导参加的例会制,施工现场有主管人员召集的召集的协调会,专业工种部门要建立碰头制。努力创建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及时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配合会,解决施工图纸、资金、材料设备以及各方面相互关系等问题。
3、做好施工活动的业务分析
(1)施工现场要在主管人员的领导下,开展专业业务分析活动,主要是工程进度分析,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分析,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分析,经营活动及成本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2)分析要有针对性,要用数理统计的观点说明问题,并提出改进行工作的意见。要形成制度,要求每月分析一次。
4、加强现场总平面管理
(1)施工总平面管理是合理使用场地、保证水、电、道路畅通和文明安全施工的重要措施。
(2)施工现场布置,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衅为依据。因施工现场极为复杂,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平面布置应分阶段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在由结构转入装修时,要重新调整平面规划。
(3)总包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工作,以满足施工各单位在不同时期有需要。
(4)分包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平面布局。
(5)凡涉及到改变施工总平面的各项活动,都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原审批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改变。
5、施工现场主管人员要坚持'施工日志'制度
(1)'施工日时局'主要记录施工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其中包括:每天施工内容、施工队组、人员调动、供应情况、质量事故(或问题)、安全事故(或问题)、上级指示、会议纪录、在关检查记录等。
( 2 ) '施工日志'必须坚持天天记,记录重点部位和关键问题,工程竣工后要存档备查。
6 .及时办理变更、洽商和经济增减账手续
( l )无论是甲方原因、设计原因或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延续工期,都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要技术洽商、经济洽商、材料协议和顺延工期一同办理。
( 2 )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公司技术部门同意。
7 .制订冬雨季施工措施,确保工程不间断施工。技术措施按技术部门有关文件办理。
8 .成品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成品保护,要制订措施。特别是后期要防止破坏成品、交叉污染及设备丢失损坏。
第6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三)
(1)对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的每道工序的工期,逐项进行考核和奖惩。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
(2)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控制的关键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
一般检查的时间间隔为旬或周进行一次。若在施工中遇到天气、资源供应等不利因素的严重影响,检查的时间间隔缩短为日即每日进行检查,或派有关人员驻现场旁站。
(3)整理统计检查数据
按实物量、工作量和劳动消耗量以及百分比整理和统计实际检查的数据,以便与相应的计划完成量相比。
(4)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将收集的资料整理和统计成具有与计划进度可比性的数据后,用施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进行比较。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超前、拖后三种情况。
(5)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结果的处理
工序按期和提前完成的工期资金由单项工程工号负责人计算并填写《工期资金通知单》核批即予以发放。
延误工序工期的罚款由单位工程工号负责人计算并填写《延误工期罚款通知单》签字后,从被罚单位的工资含量中扣留,同时由财务处同等金额扣款。
分部工期拖延的赔款,由项目经理计算签字后,通知建设公司劳资处及财务处在赔款单位工资含量中扣指标及款额。
(6)实行进度报表制度
1)日报表每次浇注混凝土前,须向业主交日报表。
2)月施工计划进度表在每个月的26日向业主有关部门递交下一月的施工计划进度表,同时递交上个月实际施工进展与月施工计划的对比表和综合进展率表。
3)季度和年度计划进度表
在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向业主有关部门递交季度计划进度表;在元月5日递交年度计划表。
(7)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出席业主有关部门定期召集的工程施工例会,共同协调施工实施进度中的各种问题。
(8)配备专职计划员与业主有关部门对口联络并按时编制、报送各种计划和实施进度报表。
第8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八)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四查”(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搞好群众性安全组织活动,每周至少向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或现场施工安全教育。随时提醒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
4、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相关安全法规文件的要求,凡发生轻、重伤事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持现场,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5、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状况需要,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6、切实贯彻全员安全意识,鼓动和支持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8、认真执行电业法规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涉及的供电设施、供电线路以及各种电动工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安全良好。
9、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加强管理,对现场用火、施焊、油漆等必须制定切实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10、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教育。
第9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10篇 项目办公室施工工地值班制度
项目办公室和施工工地值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管理部管理有序,财产安全及紧急事务的处理,特建立本值班规定。
第二条值班是保证部门运行不间断、持续进行的一种机制,实行值班制度,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部内部。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四条值班地点:**办公室及施工工地
第五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事先向部门请假。
2、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对所有来电、来人情况均应做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或者相关人员汇报。
3、值班人员应做好物资往来记录,保障公司物资和管理部物资不流失。
4、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值班人员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5、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在金鹰办公室内人员应做到不抽烟、不吃零食,抽烟需到楼梯道抽烟。
6、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地点安静,禁止喧闹。
7、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地点整洁。
8、值班网络联系要求:互通信息、由求必应、反对及时。
9、值班重点在下班后、夜间、周末或节假日。
10、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完成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管理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外运单,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要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12篇 住宅项目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住宅项目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工地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各个班组长负责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地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个班组应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一条工程必须进行全场围护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工地施工必须设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二条施工班组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三条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班组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一条各个施工班组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三条食堂周围的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清场。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
第五条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六条施工现场饮用水不得用来洗衣洗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一条施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淮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工地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现场。
第五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门卫应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一条工地员工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三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五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七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罚则
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退场。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的处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开具罚款单,罚单递交工地总工,由总工确认呈报财务,由财务部直接从被罚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