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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7-06 07:00:02 查看人数:40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1 .总则

( l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体现施工资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和邯郸市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 2 )在邯郸市地区施工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满足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当地相应规定和要求。

3 )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核验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竣工档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

( 4 )施工资料实现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过渡到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属国家及邯郸市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的项目必须采用缩微品及光盘载体,其他工程宜采用缩微品及光盘载体。

2 .管理要求与岗位职责

( l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施工资料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1 )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邯郸市市建委、集团及公可的有关管理文件要求。

2 )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按集团规定建立工程档案室(公司档案室设在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接收及归档后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技术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 )施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邯郸市市建委颁发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 )和《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 / t01 -41 -2002 )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4 )公司经营管理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部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5 )施工资料原件不得少于2 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l 套;公司保存1 套(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5 年。

( 2 )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l )公司技术管理部职责

a .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b .负责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c .负责对将要竣工的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预验收,并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表3 )。

d .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完成技术资料的编制、组卷和移交工作。

2 )项目经理部职责

a .根据所承接工程规模的大小设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

b .负责编制所承接工程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c .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d .总承包施工时,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资料。

e .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目标设计。按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情况编制技术资料的项目、数量、内容等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内含有资料目标设计),经审批后,严格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f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每季度对施工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表(附表1 )。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5 日前将检查结果和检查意见报送公司技术管理部。对不合格的技术资料应及时督促补充、完善、限期整改。资料自检属于技术资料的检查范围,存人资料中。

g .实行联合总承包的工程,分包方负责填写各种申报资料,总承包方负责报验、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并做竣工资料。

3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主要内容

( l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资料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l )施工管理资料:

a .工程概况表;

b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c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d .见证记录;

e .施工日志;

f .项目管理制度(汇总);

g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 )施工技术资料:

a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b .技术交底记录;

c .图纸会审记录;

d .设计变更通知单;

e .工程洽商记录。

3 )施工测量记录:

a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b .基槽验线记录;

c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d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e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f .沉降观测记录。

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造型复杂的14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单桩承受荷载在400kn 以上的建筑物;使用灌注桩而设计和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沉降观测分施工过程及竣工后二个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放在施工资料中存档,竣工后的沉降观测记录归到基建文件中由建设单位保存。

4 )施工物资资料:

a .钢筋(材)

钢筋(材)及相关材料(机械连接套筒等)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 承重钢筋(材)按现行规范规定做力学性能复试报告(对用于二级及以上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的钢筋(材),要核算以下数据,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屈比不小于1 . 25 、屈标比不大于1 . 30 ) ;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好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b .水泥

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厂家28 天强度结果检验报告;用于承重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水泥应进行现场复试;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进行有害物含量检测。

c .砂与碎(卵)石

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砂石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按规定需要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碱活性检验报告,并满足相应要求(注:d 种高碱活性集料严禁使用于ⅱ、ⅲ类工程)。

d .外加剂

外加剂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规定取样复试(注:由外加剂带人的碱含量不宜超过1kg/m3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有氯化物时,应作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e .掺合料

掺合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中的掺合料应有进行取样复试的检测报告,掺合料试验报告单上结论一栏中应说明是几级粉煤灰(注:ⅰ级粉煤灰允许用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和跨度小于6m 的先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f .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规定现场取样复试。

g .砖与砌块

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砖与砌块应有现场取样复试的检验报告。

h .轻集料

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

i .装饰装修物资

主要装饰装修物资应有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环保检测证明书等。建筑外窗应做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室内人造木板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有防火要求的消防检测报告;室内花岗石放射性指标限量检测报告;室内涂料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或苯的含量检测报告;外墙面砖吸水率检验报告,寒冷地区(ⅰ、ⅱ、ⅵ、ⅶ)抗冻性检测报告;安全玻璃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j .保温材料

室内、屋面保温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屋面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块保温材料的强度、吸水率复试。

k .预应力工程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预应力筋、锚(夹)具、连接器、涂包层和套管等应进行复试。

l .钢结构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测报告等,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的复试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检验报告,并进行复试;对于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 且设计有z 向性能要求的钢材、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受力构件钢材、设计要求复验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现场抽样复试。

m .幕墙工程物资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商检证等,按规定应进行复试的物资的复试报告;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平面变形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及耐撞击性能检测报告;硅酮结构胶应有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n .预拌混凝土物资

预拌混凝土应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基础结构或m 类工程)。

o.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检定证书),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p .电气工程物资

各类物资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 '认证标志和认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镀锌制品和外线金具还应有镀锌质量证明书,封闭母线、插接母线还应有安装技术文件。

q .通风与空调工程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

r .电梯工程物资

电梯设备进场后,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联合开箱检查,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技术文件。

5 )施工记录

a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钢筋隐检、地下防水工程隐检、装饰装修工程隐检、屋面工程各工序隐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建筑电气工程隐检、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电梯工程隐检、智能建筑工程隐检等。

b .预检记录

模板预检、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预检、地上混凝土施工缝预检、机电各系统的明装管道、设备安装预检、电气明配管安装预检、明装线槽、桥架、母线预检、明装等电位预检、明装避雷带预检、变配电装置预检、机电表面器具预检等。

c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d .地基钎探记录

勘查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钎探的工程必须进行钎探,当遇到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以圆形或亚圆形为主、粒径d > 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 %的碎石土)、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可不进行钎探。

e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f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g .混凝土开盘鉴定

h .混凝土拆模申请单

i .冬期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

j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k .构件吊装记录

l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m .地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n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0 .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p .支护与桩基工程施工记录

q .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

r .钢结构施工记录;

s .幕墙工程施工记录

t .电梯工程施工记录

6 )施工试验记录

a .回填土试验

1 . 2 技术部管理制度55 续

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的干容重试验报告;回填过程中分层分段取样,做回填土试验的夯实报告。

b .钢筋连(焊)接试验

应有钢筋连接工艺检验报告(班前焊);并按规范要求做施工连(焊)接试验报告。

c .砌筑砂浆试验

应有砂浆配比通知单、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报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d .混凝土试验

应有混凝土配比通知单、混凝土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600℃ d 同条件抗压报告及其他施工条件要求的同条件抗压报告,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e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试验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f .桩基(地基)施工试验

桩基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承载力检验报告。

g .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

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磁粉探伤检验报告;防腐、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检测报告。

h .幕墙工程施工试验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应有混匀性和拉断试验报告;后置埋件应做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另外还有: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灌(满)水试验记录;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补偿器安装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高压部分试验记录;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电度表检定记录;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风管漏光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施工试验记录;建筑节能保温测试记录;电梯工程各种测试记录。

7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a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b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c .室内环境检测记录;

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f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h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i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j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k .施工总结;

1 .工程竣工报告。

8 )竣工图

a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

b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 %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齐全。

c .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应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绘制,采用仿宋字体,字体的大小与原图字体大小相协调,严禁错、别、草字。绘制线应采用绘图工具,不得徒手绘制。

( 2 )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 天标养);

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 )后张法施工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

10 )重要钢结构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11 )高强度螺栓;

12 )网架节点;

13 )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有见证取样是指在单位工程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每个项目应抽取的比例为该项目试验总次数的30 % ,试验总次数在10 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 次。

4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 l )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l )质量要求

a .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b .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c .施工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施工资料采用打印的形

式并手工签名。

2 )载体形式

施工资料可采用载体形式:纸质载体、光盘载体。

3 )施工资料组卷

a .施工资料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b .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网架(索膜)、幕墙、供热锅炉、变配电室和智能建筑各工程,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也应按照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c: .卷封面采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表el-1 ,卷内目录采用规程中的el-2 , 分项目录根据资料内容分别采用表el-3 、e1-4 、el-5 、el-6。

( 2 )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

l )责任与时限

a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3 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城建档案馆的编制要求,把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移交完毕。如在有关合同中另行规定了竣工资料的移交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把竣工资料编制完成。

b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业或分承包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专业或分承包的工程竣工资料。所有资料编制完成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送交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并存放公司档案室一份。

c .竣工资料必须有总工程师签字或总工程师授权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 )组卷原则

a .竣工档案按单位工程组卷。

b .竣工档案应按基建文件、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c .竣工档案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网架(索膜)、幕墙、供热锅炉、变配电室和智能建筑各工程,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也应按照cl 至c7 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d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卷内目录、文件资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e .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f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允许有重复资料。

g .竣工档案案卷封面采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表e2-1 ,卷内目录采用规程中的ez-2 ,备考表采用表ez-3 。

( 3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l )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 幅(297mm×210mm)尺寸,图纸分别采用a0 ( 84lmm×1189mm )、ai ( 594rnm×84lmrn )、a2 ( 420mm × 594mm )、a3 ( 297rnm×420mrn )、a4 ( 297×210mm )幅面。小于a4 幅面的文件要用a4 托纸(297mm×210mm )衬托。

2 )案卷装具

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属于工程档案的文字、图纸材料一律采用城建档案馆监制的硬壳卷夹或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高)×220mm(宽),卷盒厚度尺寸分别为50mm。

3 )图纸折叠方式

图纸折叠前要按图框裁切整齐,折叠方式应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外露。

4 )案卷的装订

a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以装订成册,也可以散装在卷盒内存放。

b .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

c .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

d .装订时,需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5 .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

( l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经理部将工程资料拿到公司技术管理部,在技术管理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

( 2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须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同意,方可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由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章。

( 3 )送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 4 )送交邯郸市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应请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陪同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必要时公司技术管理部可共同参加。推迟报送日期,应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延期报送,并申明延期报送原因,经同意后办理延期报送手续。

6 .技术资料管理

( l )技术资料管理

l )公司技术部设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 )每年度对在施工程的施工资料进行一至二次检查和抽查,对重点关注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施工资料中间检查记录表。(附表l )。

3 )对将要竣工的工程,技术管理部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附表3 )

4 )每年对项目经理部的资料进行二次评比活动,评比的内容见附表2 。对评比成绩在前两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资料相关人员奖励800元、500元。对资料管理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以500元~800元的罚款。

5 )对于在施工资料中间检查过程中发现资料缺项、漏项、不合格项、资料整理装订不齐的经理部,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罚款。对不能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资料的经理部,给予50元/天的罚款。

6 )公司年终评比优秀资料员l~3名,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 2 )技术资料费管理

l )竣工资料和竣工档案费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和有关要求在整理工程档案时向建设单位收取。

2 )竣工资料费的30%由公司技术管理部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奖励基金和做竣工档案时使用,其余70%由项目经理部作为奖金分配给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由经理部做好奖金分配表,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和系统领导审核后方可执行。

7 .附则

( 1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和邯郸市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订的,当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有所变动时,本定应做相应调整。

第2篇 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标准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 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 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 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 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 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 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 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 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 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 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 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 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 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 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 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 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 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 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 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 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1、制定落实现场保卫制度,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2、成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现场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培训专(兼)职消防人员。

3、现场备有消防水池(地下水池贮水),安装高压水泵,以便各层消防供水使用,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4、成立消防小组,组织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之后,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使之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隐患于未然。

5、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应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钨丝灯烘烤衣物。

6、所有住宿职工必须在保卫室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如有探亲访友者必须由相关班组长或老职工在门卫处登记来访时间,出去时应办理注销手续,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了留宿。

第4篇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5篇 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确保现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二、职责

1、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员由各专业、各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不准进场作业。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9、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0、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第6篇 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十大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准制度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组织企业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按专业对口和分部划分为原则,编写土建、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安全施工方案,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建筑的施工方案。参与编写的人员要求有土建、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全面)负责过二类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记录,接受过正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定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经过批准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确定了保证科学施工的安全目标和预防控制的安全目标,确定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为工程招投标的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理论依据,是建筑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书面承诺。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在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实施后,经过监理审批,方可用于指导工地现场施工。

2.  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制度

通过招投标过程确定总包单位后,由总包单位协同建设单位,统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批文和消防审核批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办理开工许可的申请手续,同时提交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设备使用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进行人员和设备的行政登记备案。收到上述材料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确定是否允许该工程开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已备案”登记表。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开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开工项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论依据、资料保证和“三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形成以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为主的书面保证结构体系,在完成图纸自审的基础上对工长一级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具体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定期检查各专业施工的三级教育、誓约书、技术交底安全条文,各分部安全交底和专项安全交底的过程记录。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通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数据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开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同时,在结构工程隐蔽验收的过程中,所有中间验收过程隐蔽验收记录表的检查意见栏要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并赋予其经济处罚权力,长驻工地检查指导安全事务。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施工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服务商,公正守法地开展工作,在巡视巡查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分析量化,核对数据,现状同计划、依据相对照,提出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预定目标相抵触的不适用,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纠正并直至符合规定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另外,总监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对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报审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对项目经理的更换和调换依法进行监督,对工地现场(包括“临建设施”)的安全现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对于书面通知整改而又未得到有效纠正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及时采取“暂停施工”、“建议处罚”等手段,向业主和质监站书面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一同进行制止。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或甲方代表)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开工初期主持召开安全交底会议,统筹考虑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护的投入情况,贯彻施工合同的执行力度情况,实施法律法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同类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与上级隶属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等。考察监理组的监理水平,考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执业能力,采纳监理单位的安全评估结论并责成项目经理落实整改。支持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工作,建立并形成“团结紧张、居安思危”的项目安全工作气氛。支持项目监理组的合理要求,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合理化建议,物有所值,合理投入,防患于未燃。

第7篇 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组织,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关键。通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明确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目的。

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班组长利用上班前进行一段时间上岗交底:(1)清点班组人数;(2)讲评近期安全生产情况;(3)分配作业任务;(4)说明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和安全操作要点,明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5)检查并纠正班组成员穿戴个人防护用品;(6)征求班组成员意见、建议。

4、班组长在班前班后进行(1)上岗检查: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下岗检查:落手清工作即工清、料清、场清。

5、班组长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项目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牙之中。

6、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中。

7、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9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第10篇 公路工程单位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 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 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 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 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 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 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 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 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 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 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凇⑺亩⑷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1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专业工程处界定及编制专项方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九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专业工程处。专业工程处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经理部专项方案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六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x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开发的市场分析、项目联络跟踪、投标项目策划、工程投标等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合同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经营预算部负责市场调研、投标工程策划、工程投标。

3.综合办公室负责工程投标所需的公司荣誉证书、证明文件资料;

4.工程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中有关合同技术条件和技术措施;负责工程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作流程

4.1投标策划

4.2.1投标报名:经营预算部根据项目的联络跟踪信息等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负责在建筑市场、建委等有关单位进行登记等工作。

4.2.2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联络跟踪的项目在得到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邀请投标信息后,确定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投标,即行购标书。

4.2.3招标文件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主要评审:

--准确理解顾客需求

--分析招标文件、合同的特殊要求

--顾客所有要求包括隐含要求是否明确,确定咨询答疑内容

--顾客要求是否全部形成文件(来往答疑、通知)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分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4.2.4确定投标策略

招标文件评审后,公司领导确定投标策略,投标实施大体方案,编制投标编排计划,包括:

--明确工程投标意图

--参与投标的优势与劣势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收集整理报价资料

--确定投标承诺

--确定报价策略

--确定项目实施大体方案

--确定公关策略

--确定投标编制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

4.3编制投标文件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负责投标答疑;负责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3.2经营预算部负责商务报价、资信标的编制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技术标的编制工作,按投标编排计划按时交给经营预算部排版打印。

4.3.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由经营预算部主任审核后进行印刷,装订,包封投标书.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投标策划;

4.3.2投标策划,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将商务标策划和技术标策划的结果整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4.3.3投标文件由经营预算部主任负责审核。

4.4工程投标

4.4.1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由经营预算部负责,负责编制、印刷标书,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各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4.2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

--公司简介

--公司业绩证明

--公司资质、资格文件

--提供公司经济诉讼案件情况资料

--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领导、公司机关部门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项目部拟定负责人、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4.4.3工程部负责提供

--质量目标、质量承诺

--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量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资证及特种工种人员资证。

4.4.4财务部负责提供

--公司财务状况资料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状况预测分析资料

--办理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及中标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公司资信等级证明;

4.5中标工程合同洽谈及合同签订

4.5.1工程中标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4.5.2合同起草由经营预算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当业主要求采用其规定格式合同时,以此格式合同为合同草案;

4.5.3合同草案评审

4.5.3.1合同草案(或顾客格式合同)起草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合同草案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评审程序见4.7条;

4.5.3.2合同草案评审的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顾客及招标文件需求

--是否正确理解了顾客要求的特点

--分析招标文件及格式合同的法律内涵

--分析格式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差异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是否贯彻了投标策略

--是否掌握了顾客的投资心理

--是否做到了知彼知己

--是否与投标书文件一致

4.5.4合同评审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组织合同洽谈、签订,相关部门参加。合同签订其程序为:

--审核会签

--公司经理签字或由其委托人签字

4.5.5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有关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中标通知书;合同草案(或正式合同)中涉及'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并将全部合同正、副本及招投标文件建档保存。

4.6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评审包括招标文件评审、合同草案评审二种,其评审程序为:

4.6.1合同评审组织

组&n

bsp; 长: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

成员:公司副经理及公司经营预算部、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4.6.2合同评审前准备

<1>由合同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将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合同草案等有关内容分发各部门分阅;

<2>各部门分阅后,将评审初步意见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

4.6.2合同评审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十二篇)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1 .总则( l )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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