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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八篇)

发布时间:2025-08-18 18:06:02 查看人数:24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1篇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第2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煤矿企业(含煤炭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和煤矿(包括生产、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煤矿)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二)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

(三)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报告、安全监控、督办验收等工作机制;

(四)信息管理体系;

(五)资金保障、通报监督、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保障制度。

第三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本单位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督办、验收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将所属煤矿整体对外承包或托管的煤矿企业,应当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托管)合同中约定本企业和承包(承托)单位在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责任,督促承包(承托)单位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企业(煤矿)的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明确负责不同等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 煤矿应当建立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在采掘活动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到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第六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煤矿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煤矿的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应当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三)煤矿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旬至少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覆盖各运营煤矿的事故隐患排查。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第七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记录报告工作机制,及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并逐级上报本企业相关部门。

第八条 煤矿应当建立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实施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对于有条件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治理;对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由煤矿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

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第九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机制,依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等级在其治理过程中实施分级跟踪督办,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发出提级督办警示,加大治理的督促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对于企业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经本企业验收责任单位验收合格、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可自行恢复生产,同时及时报告负责督办的部门。对于有关单位实施督办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当书面报请负责督办的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条 煤矿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治理前无法保证安全或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

对于短期内无法彻底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对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煤矿必须建立防范强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水害、断电等事故的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发现周边其他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造成威胁时,煤矿企业应当向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并请求协调解决,同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监测;自身生产活动对相邻矿井造成安全威胁时,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受到威胁的矿井通报,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汇总建档工作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设具备事故隐患内容记录、治理过程跟踪、统计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报等功能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事故隐患从排查发现到治理完成销号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当接入煤矿调度中心(生产信息平台),并确保事故隐患记录无法被篡改或删除。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每年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煤矿井口显著位置公告,一般事故隐患可以在涉及的区(队)办公区域公告或在班前会上通报;事故隐患公告必须包括隐患主要内容、治理时限和责任人员等内容,重大事故隐患公告还应标明停产停工范围。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井口和信息发布栏等醒目位置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对于经核实的事故隐患举报,应奖励举报人。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良好,以及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第3篇 煤矿开拓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双基建设精神,布置下一步安全及工作重点;探讨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的新路子,特制订本制度。

1、本会议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召开,技术队长、副队长、技术员、验收员、生产机电班组长列席参加。

2、本会议定于每月4号下午17点-18点在会议室召开。

3、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到场,不能迟到。从点名开始至点名结束还没有到达开会地点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月末在工资中扣除。点名时不得替别人答到。

4、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允许说笑、交头接耳、随意走动,要集中精神听取会议内容,必要时做好记录。

5、会上要保持精神集中。打瞌睡者每次罚款20元。

6、与会人员会前必须将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否则手机响一次,一人一次罚款10元。

7、会上可以针对上个月的工作进行评述、总结,并根据本月实际情况,布置下月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同时要求与会人员积极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提出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的新想法新思路。

8、会议上记录员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4篇 煤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构成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小组,小组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矿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科,宣传科长任主任,负责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日常工作。

2.职责

1) 制定矿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及实施计划。

2) 审核和执行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

3) 负责保证计划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

4) 解决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接受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

6) 按照年度目标实施计划的要求,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

二、资金保障

设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来源:

1.本质安全宣传费用

2.安技措费用

三、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内容、程序

成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小组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成员接受培训

制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确定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和模式

确定本质安全文化的详尽的建设步骤和方法

具体落实本质安全文化建设

年末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调整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

制定下一年具体目标

第5篇 煤矿综采班组建设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

支架,11分

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

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

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

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

5,及时拔节或缩节。

6,及时收打护帮版。

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

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

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

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小分》

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

采煤机司机11分

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

2,及时跟换截齿。

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

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

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

6,禁止留顶煤。

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

8,必须戴好护目镜。

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

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

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

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

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

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

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

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

,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

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

3,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

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

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

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

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

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

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

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

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

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

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

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

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

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

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

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

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

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

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

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

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

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

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

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

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

清煤看线工9分

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

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

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

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

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

每小项扣3分

测压工8分

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

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

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

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

5,有情况及时汇报。

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

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

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

泵站司机8分

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

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

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

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

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

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

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

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

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

以上每项扣5分

手指口述

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

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

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

以上每项扣5分

接车工9分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

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

3,两人必须配合好。

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

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

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 勾打10 分。

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

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

安全网员责任制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

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

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班长的责任和权力

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

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

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

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

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

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

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

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白国周的“六个三’班组管理法为重点,即“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班中排查,班后复查不能少;“三必谈”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6篇 煤矿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组班前会制度

1、班前会是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每班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队(车间)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班组班前会,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必须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班。

3、班前会必须点名,点名时班组成员要起立答“到”,待点到下一人时,自动坐下。

4、队(车间)领导和班组长要注意观察每名员工的安全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情节的不准上班。

5、班组长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会议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指示;

(2)贯彻有关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上个班工作完成情况、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因素;

(4)布置当班工作,强调具体工作要求、应注意的问题及应协调处理的事项;

(5)征求员工对当班工作安排的意见,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

(6)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互保联保与安全防范措施等。

6、入井前安全宣誓

由班组长带领,所有参会人员应起立,脚跟并拢,脚尖分开呈60度,挺胸、抬头、收腹、腰直、肩平,右手握拳举起,进行庄严的安全宣誓。

(宣誓词:为了自己生命安全,为了家庭幸福团圆,为了企业稳定发展,我一定时刻注意安全,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为安全生产做贡献。)

7、班组长负责做好班前会记录,并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做到“谁主持、谁负责、谁记录、谁落实”。

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参加班前会,对布置、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等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

2、班组长下井跟班,必须坚持做到与员工同上同下,严禁迟下早上。下(升)井时,班组长带队,班组成员列排行走,做到秩序井然。

3、进入作业现场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巡回检查等记录,详细掌握上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排查工作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生产的其它问题,并安排落实整改措施。

4、班组长必须依据班前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保证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5、当班工作时间内,班组长要巡视全部所管理的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等要求的执行情况;生产、工作现场集中的班组,要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对主要工作或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督;班组生产、工作岗位不集中的,班组长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要及时掌握、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并协调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当班结束后,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安全隐患或影响生产的其它问题必须填写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当班工作要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作业现场无大隐患,无严重“三违”,无安全事故。

2、推行“两票三制”和“手指口述”,进一步安全确认,搞好文明生产,规范职工行为。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3、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50%。

4、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齐全,综合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待修率在5%以下,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6、施工图板、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辨识等牌板齐全完整,填写准确,清晰洁净。

7、班组长日志、班前会议记录、“五好班组”活动记录,完整、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8、作业现场卫生整洁,符合文明生产标准。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隐患信息通知卡或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2、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3、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4、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5、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信息站、调度室。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6、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信息站、调试室,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7、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8、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9、班长升井后,到信息站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

五、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推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是为了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和判断班组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和治理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开展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一般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承担,必要时也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

3、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分为班前安全评估、班中安全评估与班后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的要点主要有:

(1)作业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员工出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持证上岗;

(3)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佩带整齐;

(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运转是否正常;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6)规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工作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

(8)工程质量是否动态达标;

(9)文明生产是否达标;

(10)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消除隐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班组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要在最短时间内向跟班队长、信息站、调度室、值班队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2、班组长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因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事故发生后,班组长隐瞒事故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情况的,从重处罚。

七、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或由班组长、班组安检员、班组群监员联合组织检查,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班级安全检查必须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每班生产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变化规律安排检查时间,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要特别注意检修设备、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按人员分为自检、互检、专人检查,也可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或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等。

5、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对照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班组长亲自组织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8、班组要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账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八、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1、班组安全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实行安全否决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2、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奖励方式,可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3、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

(4)出现“三违”行为的。

惩罚方式,可采取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要向上级申报惩罚。

4、挂钩

班组要把员工个人的先进、晋级、奖励等与其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挂起钩来,凡受到惩罚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评先进和发安全奖。

九、班组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制度

1、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的目的: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扎煤公司技术尖兵,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培育一流人才,创出一流业绩。

2、积极组织参加公司、矿、队的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活动。组织要制定详细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细化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内容,明确要求,取得实效。

3、设置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的科目,认真做好量化考核及评分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力求达到练兵活动的目的。

4、开展各岗位业务及技能竞赛,以理论考试和现场实际技能比赛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员工在各岗位学习业务和技能的成果。

5、各工种应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业务和技术,切实增强参加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信心和责任感。

6、参赛选手要熟悉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知识及实际操作要领,成为本职工作当中的行家里手。

7、对岗位练兵活动要进行总结,在业务竞赛的基础上,评选先进业务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并报名参加上级职业技能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十、班组交接班制度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跟班队长、班组长及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规定交接班的,严肃处理;其他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3、交接班前,交班班长必须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四不走”,即:存在隐患不走、隐患处理不彻底不走、没有给下班交待清楚不走、施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走。

4、交班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本单位制定)。以下问题必须由交班班长在现场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1)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的指示;

(2)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未完成的主要工作;

(3)没有整改的重大隐患;

(4)现场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

(5)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

5、交接班中,交接双方班长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现场安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班长应当上报跟班队长协调处理。

十一、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扎煤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

十二、安全举报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全员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重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向矿主要领导(矿安监科)和扎煤公司安监部进行举报。

3、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

4、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3)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

(4)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的;

(5)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

(6)领导带班不与工人同上同下,提前升井的;

(7)员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

(8)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

(9)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5、受理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认真做好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

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7、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在安全奖中支付。

8、受理单位或个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十三、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考),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绩考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20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15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40分。

6、绩考方法

(1)绩考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旬进行;

(2)班长为绩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绩考初核、复核;

(3)绩考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4)绩考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7、绩考等级

绩考等级按得分情况划分四个等级:

(1)95分以上(含95分)为“明星员工”;

(2)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员工”;

(3)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员工”;

(4)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员工”。

8、绩考奖罚

各单位对评为“明星员工”、“先进员工”进行奖励;对

评为“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

9、绩考资料

绩考资料应由区队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妥善保管。

10、人力资源科负责绩考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党群科、安监科负责绩考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班组安全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班前会要及时组织安全培训,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培训,每月必须考核一次。班长或技术员负责制定班组学习培训计划,队长监督执行。

2、班组学习培训由班长亲自组织和讲解,或由技术员代讲,全体成员共同参加,实行实名考勤。学习培训要有记录,考核要有试卷。

3、班组学习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三大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三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4、大力组织开展“师带徒”活动,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促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全面提高员工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必须参加班组学习培训,否则不得上岗:

(1)因工作需要工种转换的员工;

(2)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验收员等关键岗位上岗前的职工;

(3)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的员工;

(4)出现“三违”行为被停工学习的员工;

6、班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1)出现严重“三违”行为造成事故的;

(2)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

(3)作业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

(4)员工出勤率低,满足不了安全生产的。

7、班组学习培训考核必须严格,不得弄虚作假。

十五、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为保护班组员工合法安全权益,维护生产现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班组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全面落实班组权力与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

(1)根据上级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组织员工工作,组织安全均衡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5)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班组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员工守则》、《奖惩条例》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全面完成班组所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文明作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业;

(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图表;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不断陶冶员工情操,培育班组特色精神。

5、全面落实班组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十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升井,工人有权早升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开工;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6、明确班组长的主要职责,突出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3)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4)与技术员一起拟定班组达标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职工积极参加班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好班组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5)始终不逾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网(岗)员的安全监督,支持群监岗网员搞好岗位监督;

(6)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账的记录情况。

班组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1)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情况,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

(2)有检查员工安全作业情况、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权;

(3)有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安全评估验收权;

(4)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权。

7、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教育与宣传,保障班组员工行使权利。

8、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保护班组员工的安全权益是全公司的共同责任,公司鼓励和支持所有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煤业集团公司安监部

2010.12.5

第7篇 k煤矿综采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煤矿综采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

支架,11分

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

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

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

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

5,及时拔节或缩节。

6,及时收打护帮版。

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

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

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

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小分》

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

采煤机司机11分

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

2,及时跟换截齿。

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

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

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

6,禁止留顶煤。

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

8,必须戴好护目镜。

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

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

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

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

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

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

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

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

,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

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

3,

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

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

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

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

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

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

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

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

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

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

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

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

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

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

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

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

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

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

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

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

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

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

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

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

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

清煤看线工9分

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

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

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

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

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

每小项扣3分

测压工8分

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

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

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

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

5,有情况及时汇报。

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

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

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

泵站司机8分

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

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

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

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

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

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

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

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

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

以上每项扣5分

手指口述

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

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

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

以上每项扣5分

接车工9分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

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

3,两人必须配合好。

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

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

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 勾打10 分。

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

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

安全网员责任制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

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

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班长的责任和权力

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

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

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

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

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

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

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

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白国周的“六个三’班组管理法为重点,即“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班中排查,班后复查不能少;“三必谈”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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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用于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或煤矿(以下统称隐患治理单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督办制度建设。

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执行。

第四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办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内部责任体系;

(二)督办通知、督促治理、移交提级、验收销号、公示公告和执法处罚等工作机制;

(三)督办信息管理体系;

(四)报告监督、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实施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

(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煤矿企业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其他移交并经核实的重大事故隐患。

第六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内部分工责任体系,将督办通知、动态检查、移交提级、验收销号、信息管理、举报核查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有关工作明确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确认后,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向隐患治理单位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通知书(亦可在执法文书中载明)。督办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治理方案报送期限;

(三)治理进度定期报告要求;

(四)治理完成期限;

(五)停产区域和治理期间的安全要求;

(六)督办销号程序。

第八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期间,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和煤矿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

对于外部因素形成的煤矿企业和煤矿自身难以独立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和支持煤矿企业或煤矿予以解决。

第九条对于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难以进行督办、确需上一级部门督办时,可报告申请上一级部门实施提级督办。

对下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认为应当直接督办的,可提级督办。

认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书面移交。

第十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或煤矿,制作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悬挂在被督办煤矿井口的醒目位置。警示牌应标明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场所、隐患主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一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并组织制定和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

(二)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度;

(三)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

(四)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三)落实的经费和物资;

(四)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

(六)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隐患治理单位在规定的治理期限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延期说明进行备案。

延期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延期的原因;

(二)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

(三)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延期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负责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隐患治理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确认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允许煤矿恢复停产区域的生产建设活动;对经停产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企业主动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完成治理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可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报告验收结果并加强对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仍然组织生产和建设的煤矿,应当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于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煤矿,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不应将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十五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设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业务模块,具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接收记录、治理进展跟踪、逾期警示提醒、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档案,及时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分类保存。

第十六条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被督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进展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所监管的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办情况。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到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后,及时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表彰和奖励。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八篇)

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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