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防火、灭火制度格式
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1、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计划。
2、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3、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4、无论地面或洞内发生火灾,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扑灭,并同时报告消防、救护组织。发现救助信号,应积极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以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5、经常侦查火区源头,一旦起火,及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及时扑灭。
第2篇 油气区防火制度
1、进入站内人员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禁将火种带进站内。
2、站内严禁有明火,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票,严格落实到位各项安全措施。
3、站内所有电动设备必须接地良好,用电照明设施必须为防爆,线路穿管保护、接头衔接良好无裸露,走向正规。
4、岗位员工上罐量油,要注意防滑、防高空坠落、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坍塌,量油时操作规范。
5、必须按照标准配备齐全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消防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第3篇 配电室防火制度与规定
(1) 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净,要有良好的通风,在室内使用明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并有防护措施;
(2) 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附近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灵敏、有效。每年定期进行清扫、验收;
(3) 电缆线、变压器等处不得漏油,要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 高、低压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以保证完备好用。
第4篇 防火措施制度
防火措施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到办公室,在大厦范围内不得遗留下火种。
2.下班时,检查办公室是否有遗下火种(包括烟灰缸内的烟头)。
3.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及照明电源是否关闭。
4.巡查中检查用电设备及照明是否存在隐患,如发现可疑对象应及时维修,在必要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
5.严禁随意,改变大厦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
6.掌握常用灭火器材的用途及使用方法,以便火警发生时能立即使用。
7.任何客户的装修材料、施工方案须报消防部门审批,经物业公司认可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修改煤气管道。
8.建立季度消防安全检查日,由本单位防火责任人负责领导检查,记录在《消防安全检查》表中,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验证。
第5篇 电焊及电渣压力焊防火制度
1. 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2. 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采取防雨措施。
3. 焊接险要安装牢固,并进行安全检查。
4. 电焊完毕要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检查。
5. 下列场所或设备禁止进行电、气焊操作。
⑴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或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⑵成装过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容器未经彻底洗涤处理。
⑶电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经清楚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6. 进行电渣压力焊时要在下面铺石棉布,同时做好安全消防防火措施。
第6篇 客房防火制度
1、服务人员熟悉住店客人的情况,要勤看、勤听、勤检查,善于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注意饮酒过量和吸烟的客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2、在日常打扫客房卫生时,要把烟灰缸内没有熄灭的烟头用水浸湿,然后再倒入垃圾内。不能将未熄的烟头直接倒入垃圾内。
3、客房内应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煤油炉、电熨斗等危险用具。如发现客人使用,要立即阻止,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要及时清理本楼层和客人房间内的易燃物品,如不用的报刊、杂志、废纸、木箱等,以减少火患因素。
5、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吸尘器、打蜡机、洗地毯机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私自处理,应通知工程部维修。
6、每日打扫卫生时注意检查房内的电器、电线和插头等。如有短路、漏电、超负荷用电、线头脱露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7、各楼层过道、楼梯、安全疏散通道不准放各种物品,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畅通无阻。
8、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客人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棒不得乱扔,入睡前或客人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房内电器开关,检查万无一失方可离开。
第7篇 仓库料场 防火制度
1.仓库料场必须建立防火安全组织,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险物品时要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据物品性质设置适当的防火防爆设备及严格的管理措施预防发生事故。
3.仓库内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电器操作规程,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内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大灯泡、碘乌灯、水银灯等高热度照明装置.
4.木材、脚手杆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过大,垛与垛之间要设有防火间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碍消防设备使用,料场要留有3.5米以上宽度循环的消防通道。
5.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火宣传标志要鲜明。
6.仓库、料场要设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单独拉线确保长期灵敏有效,消防器材设置分布要合理。
第8篇 机械修理防火制度
1、车间内严禁烟火,棉丝、抹布、油纸等要放入加盖的桶内,定期清除。
2、洗机械所需的汽油、煤油、柴油等必须有专人负责,下班前要将油倒入桶内盖好。
3、车间内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有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修。
4、砂轮机应安装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
5、车间内要配备灭火器材,经常保持清洁,道路通畅。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9篇 木工房防火制度
1、木工房内严禁烟火,房外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熬胶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设石棉炉档,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机应是封闭式(敞开式电机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闸箱。
4、碎料、刨花、剧木等易燃物品每班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安全地点,禁止在室内堆放。
5、电机、电闸等电器设备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打扫,清除灰尘。
6、禁止安装砂轮机。
7、下班后灭炉火、断电、关窗、锁门。
第10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3、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并做到以下七点:
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严禁违章操作;
5、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6、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油库防火制度
1. 油库区域要挂明显的安全警示牌,油库区域内外严禁烟火,严禁动用明火。
2. 油库范围内按危险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 油库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
4. 库内外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必须防爆,工作完毕后,必须断电。
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无损。
6. 油库重地,闲人免进。岗位工要对门、窗及时关闭及上锁,防止闲杂人等进入。
第12篇 某某大厦公共场所防火制度
某大厦公共场所防火制度
公共场所指大厦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大门口、前厅、商场、电梯、公用通道等地。
一、电梯防火:
1.机房内要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木箱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住人、办公和做库房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搞卫生,清扫布毛、乱纸、垃圾等易燃物。
3.对电器线路和机械部分要经常维修,以防打火、短路、着火等事故的发生。
4.在检修擦洗部件用油洗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已确保安全。保养完毕,汽油、废棉等要妥善处理。
二、地下室、公共通道的防火:
1.严禁保养车辆。
2.地下室公共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不准堆放纸箱、乱纸、各种包装废物。清洁人员要及时清理垃圾,以防火险。
4.各承租单位只能在规定卸货区卸货,卸货后要负责清理现场。
凡以上各条的值班人员必须懂得一般防火常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