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5s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设备运转率。促进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人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整理
1、所有符合工艺设计要求保证整个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均为“要”。
2、现场零部件类:“要”与“不要”判别标准:为正常生产运行设备所准备,在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替换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3、工器具:检修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二、整顿
1、现场运行设备统一标识。
2、现场零部件:长时间不用的“要”的固定资产设备应挂牌标识并存放于指定位置。体积较小使用频率高的“要”的零部件存放车间库房或指定位置并分类标识定置。“不要”的零部件集中归类并存于指定位置。
3、生产现场如需配置检修工具(如电焊机)需报安环部审核后规定区域定置。
4、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应同“不要”零部件一起集中堆放。
三、清扫
1. 清扫现场运行设备脏污并擦拭干净恢复设备原有外观和颜色。
2、传动装置保持密封良好,油、水位合适,避免滴、漏。如出现滴、漏及时采取措施并对产生的油污及时清理,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3、对容易出现跑、冒的部位(如窑头、尾密封,输送及下料溜子等)要留心观察,及时清扫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4、设备、工具、仪器检修或使用过程中应有防止产生污染的措施,并随时清理污物。
5. 整顿后“不要”的以及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要及时清理。
6、生产检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设备,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并及时报修。
四、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日检、周检、月检等的检查保持整理、整顿、清扫的成果。
2、结合设备巡检标准按要求、按频次做好设备保养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
3、各车间制定本车间设备5s管理检查考核细则,对本车间班组、员工进行考核落实。
4、设备部制定公司设备5s管理考核细则,检查、评比、保持5s的活力。并长期保持。
五、素养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5s管理各项制度等有关规定,车间应加强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加强员工品质意识,最终达到公司5s管理要求。
5s设备管理考核标准
第2篇 机械设备考核工作制度
1、定人定岗,未经允许动用他人设备的罚100元。
2、带病设备严禁使用,一经发现罚责任人20元。
3、做好设备的台帐工作,未做台帐,每项罚责任人20元。
4、机动车辆无故长时间不熄火达15分钟罚20元.
5、每周对机动车辆,搅拌台等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否则每项罚责任人20元。
6、无故不按规定车位停放车的罚责任人20元。
7、车辆有漏撒材料的,应立即停车,罚责任人50元。
第3篇 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第4篇 设备管理制度内容考核办法
第一条: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坚持“维护、保养、点检、预修”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根据**煤矿选煤部的实际,设备新、人员新、工艺新的特点,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全员参与设备管理,责、利共担,充分认识设备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使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
包括选煤部所属的各种机电主体设备,辅助设备。
第三条:管理制度内容
车间所属设备、备件及相关物品要看管好。
1、强化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
2、保设备完好率,要合理、有预见性的安排检修。
3、发生设备事故要全力抢修并及时分析处理。
4、备品备件要及时计划,并整理相关资料。
5、检修作业时,维修、岗位密切配合,保质量、保进度。
6、现场设备要保持清洁,各车间物品摆放要整齐。
第四条:制度要求及考核内容
要求广大职工正确处理生产和设备的关系,强化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1、记录不清、不完整,每次罚款100-200元。
2、因点检不到位,如地脚或连接螺栓松动、缺润滑油、三角带未及时更换、皮带撕裂、发现隐患未及时通知调度等等,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扣10-50分。
3、违章操作,误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罚款200—1000元,扣20-50分。
4、造成重、特大事故,如烧大瓦,同步机进水、进杂物导致损坏,浓缩机压耙子,或影响6、全线停车的其他设备事故,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5000元,扣600分。
5、所辖区域备件及物品丢失,按价赔偿。
6、自盗行为,厂内下岗或按建管处有关规定处理。
第5篇 设备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1、岗位操作工按所在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次数进行检查。
2、维修工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有关对各类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的规定,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各有关单位分管设备管理的干部及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日对全矿井上、井下在用设备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抽查。
4、各采掘监区设有分管设备的生产辅助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对本单位分管设备的检查评比活动。
5、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全面大检查。
6、上述各类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须于当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同时下达扣罚通知单。
7、机电科专职设备管理员每月抽查设备的综合情况与每月一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全面检查情况综合后,作为对各分管设备单位当月奖惩的依据,于每月进行全矿全面考核奖惩时依照当前具体的“机电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兑现。
8、机电科协助矿领导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总结,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机电设备管理奖惩评比表彰活动,对先进单位及个人隆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鞭策后进赶先进。
第6篇 x冶炼厂设备故障考核制度
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定义:
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注:我厂设备故障包括影响单炉或单机(烧结机)的生产。
2、措施:
2.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2.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2.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3、设备故障时间及次数划分标准:
根据公司设备故障指标,我厂规定每月高炉单炉故障休风累计时间为3h,故障次数(慢风:≤1000m3/min,时间≤30min为1次)每月累计为13次。烧结系统每月单机故障停机累计时间为16h。具体划分如下:
3.1、高炉系统
车间
高炉
电仪
维修
动力
供料
铸铁
备注
时间/炉
1h
1h
1h
无
无
无
次数/炉
3次
3次
3次
2次
1次
1次
3.2、烧结系统
车间
故障
烧结
电仪
维修
除尘
破碎
原料
供料
2#高炉
备注
时间/机
6h
6h
1h
1h
0.5h
0.5h
0.5h
0.5h
第7篇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制度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
为加强物业公司工程部每月设备完好率考核的透明度,确保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体现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维护保养制度系列
1.1高低压配电室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1.2供配电设备故障、系统性维修必须填写维修记录档案,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3分;
1.3每月与供电局同步抄录供配电计量电表,并同步检查各楼层电表箱、接线排、各主干线计量电表等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4每周检查一次各主供配电动力柜并同步抄录支干线总表及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1.5每周一次对公共部分照明进行检查并更换损坏光源,未按规定执行的公司每查现一次扣1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
2.1每班对水泵房设备、蓄水池进水情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按上述巡查造成停水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2.2每班应对地下室排污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巡查而造成地下室积水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2.4每月应与自来水公司同步抄录各用户水表(特殊情况抄录不到位的每月须列出清单,并在水电抄录清册注明),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户/次扣除1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2.3每周对各支干管道总表及::各市政水表抄录并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水费缺口的扣10分。
2.5每季度综合清理一次各排水管口,雨水明沟等排水系统的并填写维修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大雨严重积水或堵塞的每次扣5分。
2.6每半年综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的排污系统、窖井、化粪池及其他排污管路进行清理的,并填写维修记录备查,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污水溢出的一经查现每次扣3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3.1每日一次对辖区内电梯轿厢内的照明、警铃、对讲、内外呼的工作状况及机房内的动力柜,控制柜、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并作记录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电梯停止运行的每次扣5分。
3.2对辖区内电梯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与维保单位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
3.3在台风或暴风雨期间,必须及时对机房环境及有可能进水的层门部分进行特别巡视, 如未按要求执行而造成机房或底坑进水的每次扣10分。
4.1每2小时负责对消防监控主机的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键及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工作状况,各联动设备的设定或投入状况及控制屏柜的指示灯、显示屏的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巡视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运行中断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4.2每月对消防联动设备包括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正负压风机、消防栓水泵、消防喷淋泵及消防现场监控设备包括消防手报、消防栓内手报起动按纽、烟感、温感探头(按5%的比例)进行巡检并联动试验,并作相应的巡检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4.3每季对消防栓、消防栓接治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防火门、闭门器进行一次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贴上封条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单列项目扣5分。
4.4每周对应急发电机的燃油供给(保证满载运行8小时)及润滑油、冷却水的存量,蓄电池电压、各旋转部件及控制系统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的每次扣3分;每月投入运行不少于15分钟并带动其相关负载,未按要求投入试运行造成停电时应急发电机组不能及时供电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5.1每月对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卫星天线系统的各功放器、电信系统等,各主干线、分配分支器及工作控制箱柜、电源柜的工作状,进行系统检查一次并作好相关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上述设备故障或停止工作而造成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5.2每周对防盗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及内部通讯电话交换机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如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设备故障停止运行引起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管理系统
1、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理处设备运行月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5分;
2、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辖内机电工个人工作量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每份扣2分每个管理处最高可扣5分;
3、各管理处每月公摊水电费须提前三天报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执行,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现每次扣2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10分;
4、每月底须向工程部提交当月的水电清单及公共用电公摊方法,以备公司查阅,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
5、各管理处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部制定的当月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没有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每次扣5分;
6、各管理处应严格按所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对管辖内工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按工作计划执行的且未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视具体情况每次扣2
第8篇 设备交接班制度考核办法
(一) 管理制度
1、 凡两班制及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交接班记录、签字交接。
2、 交班人员必须在清整好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前提下,向接班人详细介绍设备各部位的润滑是否良好,附属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传动系统有无噪音、发热、振动低效等状况,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有否失灵现象,运行状态有否可疑现象,维护、调整、检查情况并要认真填入记录中。
3、 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时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情况与记录上填写的情况有无差异,如发现设备,附属装置等存在差异或不清楚等到应立即提出意见,必要时拒绝接班,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接班班长处理,如因交班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 当班问题当班处理。
(二) 考核办法
1、 有一台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含点检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真实、不规范扣款5元。
2、 有一台设备的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扣款10元。
3、 有一处工作场所的文明卫生不符合要求扣款10元。
4、 有一次交接班不清导致设备不能运行扣款20-50元。
5、 凡有备用设备的机台,如出现备用设备不能及时投入运行而影响生产扣款50-100元/次。
第9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所有材料、设备不能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准确无误的,给予材料管理员300元处罚。
2、材料管理员严格岗位责任制,迟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将给予100元的处罚。
3、材料管理员,负责库房的物资管理工作及材料记帐,负责材料、工具、设备的以旧换新,无记录台账的,给予材料员300元工分的处罚。
4、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由区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发放,对发放人情料的责任人,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
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物资排放整齐不干净整齐者,罚责任人100元。
6、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外单位人员盗取本单位物资材料的,一经核实,责任人交矿处理,加罚1000元。
7、对出公司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第10篇 机电设备管理联责考核制度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第11篇 设备润滑考核制度
为了确保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的执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设备的润滑部位加油,在没有清洗润滑部位的情况下,必须确保加同一型号的油,以防止油品变质,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元。
2、对所负责设备没有做好日常润滑,发现一处缺油罚责任人5元。
3、设备油池没有及时补充至规定的油位,或加油超过规定的油位,每位处罚责任人5元。
4、设备漏油没有及时治理,每处罚责任人5元。
5、设备润滑部位加油时,润滑器具不清洁,每次罚责任人10元。
6、润滑材料没有及时填写或弄虚作假,每次罚责任人10元。
7、设备润滑档案没有及时填写或弄虚作假,每次罚责任人20元。
8、设备由于缺油而造成设备损坏,按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9、班长、段长、车间主任对设备的润滑富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如发现没有及时对设备润滑的每班罚班长10元、段长2元、主任1元。
第12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所有材料、设备不能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准确无误的,给予材料管理员300元处罚。
2、材料管理员严格岗位责任制,迟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将给予100元的处罚。
3、材料管理员,负责库房的物资管理工作及材料记帐,负责材料、工具、设备的以旧换新,无记录台账的,给予材料员300元工分的处罚。
4、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由区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发放,对发放人情料的责任人,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
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物资排放整齐不干净整齐者,罚责任人100元。
6、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外单位人员盗取本单位物资材料的,一经核实,责任人交矿处理,加罚1000元。
7、对出公司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