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建立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要把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学期计划和总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
2、听取有关治安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学校社会治安、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根据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形势的需要,领导小组可随时召开专题性会议。会议建立专门档案,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并共同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5、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都召开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体教师。针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要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6、工作例会会议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和安全综治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第2篇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3、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第3篇 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校长亲自任组长,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时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签发出门证,并在规定时间返校。
第4篇 学校饮用水安全制度2
学校饮用水安全制度(二)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02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饮用水安全规定:
一、经费保证。
二、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如有异常,应及时调离工作。
三、有关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
四、饮水供应量必须量足、安全、卫生。
五、茶水桶加盖上锁,龙头设备完好无损。每天应处理掉隔夜的剩水,定期将茶水桶彻底清洗消毒。
六、学生饮用水桶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饮水不可挪作他用,以节约能源,减少学校开支。
**学校
第5篇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7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七)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自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6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2月28日
第7篇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学校发生火灾,治安(刑事)、食品、意外、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类别、性质向有关部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安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学校内发生人员死亡(正常或非正常)或一次性事故伤3人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局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事故伤害程度低于以上情况的一般事故应当在24校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学生在校食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老师立即护送附近的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学生发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场地、设施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120”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第8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9篇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第10篇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他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将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抓细抓实,现将本年度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
指导思想
以渭临教安发文件精神为指导,即‘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冬季事故高发季节全校安全零事故。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
各处室成员、各级级长及班主任分工如下:
z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z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z责师生思想教育方面的行为规范安全
z负责师生教学方面的安全;
一年级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z分管学校后勤安全及师生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
师生水电安全
z补习班师生管理的安全
z三年级师生安全
z三年级师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z二年级师生管理
z二年级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级长级班主任负责本级和本班学生的安全
z级楼管负责男生公寓楼安全
z及楼管负责女生公寓安全
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总负责,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落实,明确分工,负责到人。
2、校行政值周领导坚持住校,班主任提倡住班,值周及巡夜锣人员各司其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期间失职、脱岗等行为按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1、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过细排查,形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安全工作逐日检查安全教育,形成安全档案,建立安全工作紧急救援预案。
3、开展经常性的师生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警钟时时敲。
4、加强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并以此带动全校的安全工作。
三、校内安全
1、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那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
2、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加强电脑课、体育课和活动课的安全管理。
3、小卖部问题。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过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制止三无产品进入商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4、学生食堂的管理,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督促检查卫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有质变的饭菜要及时清除,定期对餐厅进行洁净、消毒,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5、用水用火用电的安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对职工进行专题的相关教育。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6、学校其他各室,如实验室、阅读室、实物保管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7、加强住校生管理工作,坚持请假家长接送制定,每天住宿由班主任及时查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夜巡人员按时交接班,确保无管理真空现象。对住校生出现身体和生活上的困难给与及时到位的关心,及时处理住校生之间的矛盾和偶发事件。
四、校内安全
1、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前途教育。
2、有工作人员(重点是个班主任),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公路上行走的安全教育,私自下河洗澡的教育。让我校全体师生在新的学年,新的学期一切安全。身体健康。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3、开展‘警校共建’;学校在年初就与派出所签订协议,继续巩固我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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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学校疾病防治安全制度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2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