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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4-28 17:48:01 查看人数:57

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一)本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图书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当工作能力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当。

(三)临床药学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科学态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水平。

(四)本室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病历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不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五)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个体给药。

(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七)本室的衡器应按“计量法”定期检验,确保衡器的准确、可靠。

(八)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用后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第2篇 医院管理-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配合临床,科研教学需要,特订中药加工炮制室制度如下:

(二)凡进炮制室待加工的药材,必须查明药物来源,药材的真伪、优劣、质量等以保证药材加工前的质量。

(三)药材加工除去药材内的杂草和泥土,需做制剂的药材快水冲洗,凉(烘)干备用。

(四)需炒制的药材,根据药物性质、掌握加热的温度、按规范进行操作。

(五)炒炭药材必须保证质量不可炭化,操作过程中应用清水喷灭火星,防止复燃,至24小时后凉透验收入库。

(六)需加辅料炮制的药材,必须保证辅料的纯净度,按照规定的重量和浓度执行。

(七)需切制的根茎类药材用水冲淋、润湿,按标准厚度切制、凉干。

(八)根据门诊需要,做到加工有计划、认真填写出入库单据和工作量报表。

(九)炮制室内加工间和工作间分开,加工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房间,并备有通风、降湿除尘、防火设施,对于加工设备做到定期检修。

(十)需加工药材,内服和外用器皿一定要分开,用后冲洗干净。

(十一)工作人员每年做一次体检,炮制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对于加工好的药材必须经二人复核、签字登记方可用于临床。

(十二)以上制度,请给予监督指导,非工作事宜请勿入内。

第3篇 区人民医院中医科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中医科承担中医门诊、中医病房、中西医配合治疗、中医家庭病床、针灸理疗等诊治工作。

二、中医病人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有条件的中医师亦可采用西药或请西医协助。

三、中医可按病人病情,签署中医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按《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力求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担任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积极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五、积极开展中医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开展中医专科门诊。

第4篇 a医院120调度中心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医院120调度中心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1.调度室负责调度信息技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建档等工作。

2.调度室应设立专人进行统计工作,准确地掌握、记录、统计急救中心及各急救站每天的出诊次数、病种分类、病员分布以及费用情况。

3.当班人员应统计出当天24小时内出车次数、接回人数、住院人数、病种分类及病员去向情况。

4.统计日报时间规定为上午九时之前,必须将汇总、统计情况进行登记,并将结果向调度室负责人汇报。

5.规定每月初五日前,必须将上月统计资料(包括接听呼救信息次数、出诊工作量、抢救危重病人人数、收住各院各科住院人数、留观人数、费用、外县出诊及病员分布地区等),汇总制表,上报中心办公室。

6.急救中心领导或有关科室需要的各种调度工作数据资料应及时予以提供。

7.严守统计工作保密制度,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外泄。

8.各种数据报表准确无误,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第5篇 附五医院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安全有效。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字处方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审查处方内容,医师签各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六.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片、丸剂、其药品各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需经处方医师开退药处方,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方可办理退药。

八.药品应按剂型、药理作用等分类排序,定位放置。

九.药品应定期检查,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对毒剧药、贵重药及自费药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做到逐日消耗统计,月终盘点,帐物相符。

十一.凡属自费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价、交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费报销。

十二.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行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三.调剂室的药品应每日盘点,建立健全统计报销制度。

十四.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调剂室。

十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第6篇 卫生院传染性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检验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第7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医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为了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抓好党员、群众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

二、党组织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定期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向和工作情况,帮助党员、群众消除思想障碍,架设思想桥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协调好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道做的原则;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的原则;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的原则;表扬与批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来进行,渗透到中心任务的各个环节,保证中心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真实思想,掌握群众基本情况,摸准思想脉搏、做到有的放矢,要讲求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

六、要注意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要尊重人、理解人、启发人、关心人、激励人,讲道德要通情达理,使人口服心服。要帮助职工解开疙瘩,理顺情绪,提高认识,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团结人、教育人、凝聚人、鼓舞人的作用。

七、思想政治工作是全党的任务,要广泛发动党员和工、青、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

八、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使思想政治工作遍及各个角落。要以党员所在科室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党员为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人;各党小组要落实每个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每个党员每年和职工谈心不得少于二次。

九、要提高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第8篇 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工作制度

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其相应配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院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为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市、区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门诊就医管理

(一)病人来院就诊,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

(二)医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到窗口挂号、收费。规定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

(三)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检查、治疗、用药,并按规定认真书写门、急诊病历,详细记载病人检查、诊断、用药等情况。

三、住院管理

(一)预交款

参保人员住院时,可适当收取医疗费用预交款,预交款总额原则上应为预计医疗费用总额减去统筹基金可能拨付的余额。

(二)住院手续办理和医保费用结算

各种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病历本、住院凭证,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帐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由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

四、转院转诊管理

严格遵守医保转诊转院制度,转外地条件为市级医院多次检查,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病情严重而本市市级医院无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科医生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医保转院证明单一式二份,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同意后,需经医保管理中心核准。医保转外地就医规定限本省省级医院或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每次转诊只能选定一家医院。

五、家庭病房管理

患瘫痪、恶性肿瘤及80周岁(含)以上年龄行动不便,到医院就诊有困难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每次设床时间不超过3个月。专职医师填写《医保家庭病床申请表》一式二份,医务科盖章同意登记后,需经医保管理中心核准。家庭病床按正规住院规范管理,必须有病情记录,并按时结帐。

六、特殊病房管理

特殊病种限定有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抗排异、精分症等精神病专科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七种,如在本院进行恶性肿瘤化疗,必须由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科主任签字,并经医务科盖章认可,到医保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下续。经治医师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治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反应对症处理,应有规范的检查记录。

七、医疗管理

(一)用药管理

1.参保人员就医用药范围,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2.参保人员使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属乙类目录的,先由参保人员自理3%或5%(个别药品需自理10%~3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省内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包括单味和复方)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3.根据病情中西药处方量门诊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天量;纳入规定病种的病症及高血压、肝炎、精神分裂症、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癌症不超过一个月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不超过15天量。

4.对控制使用的药品,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药品目录》内限定适应证的药品,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6.根据病情需超范围用药,应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按自费处理,未经同意而超范围用药的,由处方医生或医疗组负责。

(二)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

参保人员就医过程中检查、治疗、住院床位费等,均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超范围使用医保不支付的项目,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未经同意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医疗组负责。

八、医疗费用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定医疗收费标准规范,有关医疗收费标准、新增收费项目和各种费用结算以及电脑明细帐设置由财务科审定。不允许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和漏收费等行为。

(一)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诊治、记帐不校验证历本(卡),或弄虚作假,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和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2.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有关规定的。

3.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发生费用不符的。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和分解收费项目的。

5.采用病人挂名住院或让病人住进超标准病房并将超标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6.以医谋私,损害参保人员权益,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及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用药管理规定者,全额退赔由此发生的药品费用。

第9篇 市人民医院120工作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120工作制度

一、120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并熟悉了解上一班救护情况。

二、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市、区综合医院需配备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车厢内的卫生。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四、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出车执勤时,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动作迅速,处理果断。对病人及家属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严禁争吵现象发生。

五、根据病员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回医院。若病情允许应尽快将病员护送回医院进行抢救。

六、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如病人已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出诊医师不能开具死亡证明。

七、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科室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或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八、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九、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当班医生负责增援急诊。如全部出诊或非专科医师值班,人员安排有困难,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急诊。

十、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医院120调度室报告。返回后及时作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十一、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科领导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第10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议事规则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医院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对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副院长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院长商量决定。

2、 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 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 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⑶ 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 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 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 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 其他重要事项。

4、 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 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 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 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 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 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第11篇 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 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 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 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 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 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 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 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 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 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第12篇 人民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1、医院实行八小时门诊工作制,凡八小时以外的急诊病人(外科,内科门诊有值班医师不包括在内),均由急诊科应诊,并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生。

2、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抢救病人要积极主动,分秒必争,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对暂时不能确诊的病人,实行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需要会诊的,有关科室应全力以赴。

3、对需要立即住院或手术的病人,除实施必要的救护外,应迅速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由急诊医帅和护士陪送至病房,并做好交接班。

4、留观察室观察的病人,由有关科室门诊、值班医师和急诊护士负责诊治护理。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采取有效的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5、遇有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急诊药品、器械,敷料应放固定位置,取用方便,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维修及补充。

7、急诊科要建立健全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常规,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和非常痛苦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肺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部、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

9、中毒,服毒,刎颈,白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急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心脑血管病急性发作者。

15、其他经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病情。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十二篇)

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一)本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图书等。(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当工作能力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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