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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6 17:18:06 查看人数:50

学校食堂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1篇 学校食堂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志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8、食堂后门除进原材料和倒垃圾时开,其余时间一律上锁。

9 、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10、节约用水用电。

第2篇 x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志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8、食堂后门除进原材料和倒垃圾时开,其余时间一律上锁。

9 、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10、节约用水用电。

第3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校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律重处。

第4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第5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6篇 f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第九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7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8篇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奖励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对凡有留长发、长指甲、不穿戴工作服、口罩等不良行为的,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清除岗位。

二、规范食品加工程序,照章操作,对于偷工减料、违章操作者予以扣分当月50%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格采购供应制度,对于在进货中出现采购“三无:食品、劣质原料、发霉食品或向供货商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给于采购员扣发当月工资、奖金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库房管理,严格货物出入库制度,账目清晰。对与库房保管存在监守自盗或个人原因造成货物、原料、食品变质、污染和失窃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分开给予停职、扣发月薪、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

五、强化工作人员对食品加工,盛放用具或器械的洁净、维护。凡因加工用具、盛放容器不洁,造成污染而影响师生饮食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期间干私事,不无故脱岗。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扣发月薪或开除处理。

七、鼓励工作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对于有技术创新、服务水平高、工作敬业的员工予以适当的物质、提高工资待遇等奖励。

八、推行责任追究制,有食堂管理的到基层工作人员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9篇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招聘与管理

1、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班长,负责食堂炊事人员的招聘。开学前管理员与班长向校内外招聘炊事人员9名、锅炉工1名,要求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思想端正,能胜任所聘工种的工作。所有聘用人员需报主管领导审核备案,一经聘用,所有人员需交一百元押金并签订工作合同方可上岗。

2、管理员组织、领导炊事员办好食堂,全面安排工作,定期组织炊事人员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炊事人员的考勤、考绩工作,并做好记录。

3、班长组织、领导炊事员做好成本核算、确定合理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做好操作间和售菜间的所有工作。

4、炊事人员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500元,常规工资100元,奖励工资100元,其每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700元。锅炉工工资每月600元。每月实际工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果等由管理员进行核算,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出现以下情况对管理员进行扣款:炊事人员私开小灶、私自炒菜扣除管理员和班长10元,有问题炊事人员越级反映管理员和班长扣5元,因炊事人员无理取闹影响食堂正常秩序者扣除管理员和班长50元。

5、管理员要充分调动炊事人员的积极性,要求他们服务热情周到,主副食调配合理,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并保证分饭分菜公平合理。经常召开各班生活委员的会议,听取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每月定期安排好一次学生加餐工作,如果出现不安排的情况或安排不当扣管理员50元。

6、管理员严禁乱拉乱拿食堂物品,严禁多吃多占或请无关人员到食堂吃喝。出现一次扣管理员10元。

7、接受主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进库与出库

8、管理员是食堂财产、物资、食品等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管理,对购进物资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数量到位,并对价格进行监督。

9、货物进、出库房必须实行进出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员应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不弄虚作假,不私占便宜,不拿原则做交易。进货有进货来源、出售单位(人)、大宗采购物品需审核出售单位的资质和许可证、所有物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货人签字等,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足和质量较差的物品,不签字验收,出货有物品名称、数量、领货人签字。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作到食堂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日清月结,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如发现一次记录不详实,扣管理员5元。

10、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进库物资,做到“五防”(即防腐烂、防霉变、防鼠、防蟑螂、防蝇),同时应将物品归类存放,如大米、面粉必须离墙壁、地面各20厘米等,干货、湿货、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类存放,各类货物必须摆放在货品架上。如发现腐烂、霉变、变质的物资应及时清除出库(管理员有责任在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物资积压,减少损失)。对存放物资不合理、没有及时清除腐烂、霉变、变质物资等扣管理员10元。

11、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库房。非库房管理人员及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每周必须用药物对库房内进行消毒。

三、安全与设备

12、管理员根据学校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13、要求炊事人员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传染性疾病症状及外伤性感染的人员应立即上报学校劝其辞岗。要求炊事人员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4、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组织和检查炊事人员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负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5、管理员要协同炊事人员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定期检修,要求锅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锅炉及其设备进行检修。

16、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检查、维护和添置。购进的设备,必须按照规格、型号、单价、厂牌、编号、购入年月登记建档,妥善保管使用说明书,以备按章操作和维修。指导使用者要了解和熟悉设备的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确定没有障碍后方能开机。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负责半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维修。机器或设备运行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严禁聊天、打闹,不准用手触动机器内面团、绞肉等物。使用电器时,必须注意安全,发现电线破裂或短路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修理。非电工者不得随意修理。

**中学

二0**年**月十五日

第10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第11篇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第12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 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 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 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 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 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 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学校食堂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十二篇)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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