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设施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供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种。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紧急缺陷应在24小时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日常维修工作中消除。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