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以及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严禁在液化气站停车场和站内吸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站。
2、零瓶用户必须持液化气票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整车用户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票证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不得随意停放,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停车场以及液化气站内不得排放液化气和倒残液,不得拖滚、敲打液化气瓶;停车场内不得摆摊设点,修理车辆。
4、凡是拉运液化气的车辆,进站时必须向门卫监测人员提供有效证件,槽车充装应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拉运钢瓶的车辆应提供(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道路运输证)和液化气票据,不得无证进站和无票进站。
5、凡进出站门口的钢瓶,必须经监测岗位人员清点,核对后方可出入。
6、所有进站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好我站提供的阻火器,佩带好2个以上消防灭火器、危险标志灯具;进站车辆限速不大于五公里/小时;不得将杂物带进站内。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停放,停稳后必须熄火;严禁在站内检查、加油、调试和修车;严禁随意使用非防暴工具;不允许打开喇叭、开放收录机。
7、充装人员必须穿戴我站提供的防静电服装,用户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进站后必须关闭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
8、拉运钢瓶车辆的车厢底部必须垫衬木板或胶皮。钢瓶最多只能装两层需用木板或胶皮隔离,严禁钢瓶碰撞。
9、液化气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有鼓包变形,部件要齐全完好,检验时间要清晰,不得超过规定的检验期限,钢瓶必须按规定戴好两道橡胶震圈。液化气槽车的压力表、液面仪和安全阀等附件要齐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瓶或槽车,本站拒绝充装。
10、进站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兰州石化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的各项有关制度,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章违法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兰州石化公司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
第2篇 液化气站灌装区安全管理规定
1、各种灌装设备,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
2、加强对各种灌装设备的维修、保养,消灭“跑、冒、滴、漏”现象。
3、安装液化石油气浓报警器,随时监测液化石油气的浓度,一旦达到报警浓度,立即加强通风换气。
4、尽量选用操作方便、余气少的灌装接头,以及有自动切断装置的专用台秤。
5、严格执行重瓶复检制度,并发现超装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6、认真填写各种灌装设备运行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3篇 液化气站储罐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认真严格地检查贮罐和管道运行状况,定期记录液位、压力和温度参数,及时处理设备“跑、冒、滴、漏”和其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每天必须检查2次);
2、严格控制贮罐的进液数量,并做好进液、出液记录。
3、建立和保管好设备档案,搞好日常运行记录,定期检验每次维修记录。
4、逐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规程。
5、贮罐运行装卸时不得少于二人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6、坚决杜绝同时向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贮罐进液、出液。
7、每小时至少对罐区巡视一次,重要检查核对液面高度,压力表指示值。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设备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等,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8、液面、压力表失灵,安全阀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在此期间不得进液或出液。
9、罐区的液相管、气相管、排污管、水管,应按规定涂成不同颜色予以区别,各种阀门统一编号、挂牌。
10、每天下班时,必须将生产用的电源切断。
第4篇 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除工艺设备以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 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维修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设备管理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协调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
5、本单位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6、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件)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7、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因生产急需和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用用火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
7、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4项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5、6、7项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8、11由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8、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第5篇 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岗位和逐级责任人职责。应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有消防档案
液化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液化气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6篇 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及燃气报警系统的实现
1 前 言
华飞公司的17#建筑为供华飞生产和生活专用的液化气站,为危险品储存和输送重地,站内包含的设备有:灌充泵、贮罐、蒸发器、调压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阀门、管道、仪表、控制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它是华飞公司最重要的防范区域之一,做好该站的安全管理对华飞的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安全,该站安装了先进的燃气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华飞公司的消控中心联网。
2 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
液化气站的安全事关重大,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必不可少,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都必须要严格遵守站区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在人员上要严格要求、认真管理。液化气站的日常管理由确定的人员负责,该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lpg操作许可证。该岗位人员有责任进行定期的巡检并记录各项设备参数,查看可能存在的隐患。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站区。操作人员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操作,主管人员每周巡查两次,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并及时予以落实。站区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灭火技能。除了市燃管处的检查外,公司安技和运行部门要组织对lpg储存、罐装、蒸发及调压设备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任何时间,相关
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要做好站房的进入管理。站区大门必须及时锁好,并严格管理好钥匙。外来人员必须经批准,在<<外来车辆与人员记录本>;>;上登记后方可进入站区。进站车辆必须装设阻火器,并服从管理。进入站区的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的鞋以及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携带的手机、寻呼机应关闭电源。
切实做好灌装管理。槽车必须装设阻火器,车况良好,装备符合行业标准。灌装作业前,液化气站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与槽车押运人员共同检查管道及接地线连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灌装,灌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现场全程监督,不得擅离,灌装操作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做好设备管理。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按规定进行压力容器、仪表的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每周要检查消防器材并维护其清洁,站区内消防器材必须常年保持完好。站区内装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若有报警,操作人员须立即去现场察看,查清原因,同时通知相关主管。站区贮罐压力达到8bar以上或气温高于34℃时应开启喷淋系统。站区内的防雷接地系统必须每年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设备间确保通风顺畅。
做好资料管理。液化气站操作规程、设备的说明书、图纸、检验报告、《运行记录》、《外来人员登记簿》、《lpg灌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应专门存放建档,做好管理。
另外,站区围墙外15米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必须事先经运行处、安技处同意批准,并在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
3 液化气站燃气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实施和使用
加装燃气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是要对燃气的泄漏及时发现、及时报警,避免事故的发生。当空气中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液体挥发的蒸汽时,探测器即发出与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成比例的电信号,该电信号传送给报警控制器时,报警控制器即显示可燃气体的浓度。当被测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的报警浓度时,报警控制器即发出报警并输出有关开关控制信号,提示操作人员采取安全措施,从而起到保障安全生产,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作用。
每套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含一只安装在现场的探测器及安装在安全区域的一台报警控制器组成。报警控制器输出开关信号给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监视模块,经监视模块把报警信号传到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选择燃气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要注意采用合格稳定的产品,产品的生产符合is09000国际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检验报告及当地消防部门的产品备案登记。系统设计要由消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由具备消防安装资质的专业的安装公司实施,安装符合相关的消防规定。
华飞公司液化气站的灌充泵、贮罐、蒸发器、调压设备所在区域均安装了燃气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考虑到液化气比重大于空气,探头安装在低于可能的泄漏点。具体安装位置考虑设备周围环境的特点,尤其容易积聚可燃气体的场所。在贮罐上方的阀门附近,也安装了燃气自动报警探头,以检测可能的阀门泄漏。通过燃气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输出触点,经消防监视模块与华飞公司的消防报警系统连接,将报警信号与华飞公司消控中心联网,以便警情及时得到处理。(如下图所示)
通过对站区工作人员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使用培训,使其能深刻了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性能及分布,熟悉掌握系统的操作规程,以便能迅速准确进行操作。由于消防设备工作的特点,平时应保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电源的可靠供给,并严禁私自切断消防电源。遇紧急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及时的应急措施。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故障,必须及时向维修部门反映,联系检修。严禁非培训人员操作或维护该装置,严禁修改设定。
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被选用在华飞公司液化气站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开机由所在处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开机后一直处于运行状态。检查确认包括电源线在内的各连线电路无误后,系统即可投入使用。一般机器送电延时30秒预热后方能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延时过后,按下报警点设定开关(如果延时没有完成,按动作开关,机器没有反应),此时液晶显示器有一刻度条显示,该刻度条即为报警点设定值低限,再按一次报警点设定开关,显示刻度条即消失,如不再按sp开关,经8秒后,显示刻度条也会消失。完成上述步骤后将机器连续通电48小时。完成通电48小时后,机器即进入正常监控状态。报警指示灯:在声、光报警状态下红色指示灯亮,报警消声且监测环境的可燃气体浓度超过报警设定值低限时红色指示灯常亮,超过报警设定高限时红色指示灯闪亮。自检按键:机器在检测状态时按此键将转换为自检状态,自检正常后将自动转换为监控状态。消声按键:按此键可在声、光报警状态消除声音报警。
安装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投入使用后,要做好日常巡视:电源是否正常、有无故障、报警信号、可燃气体浓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填写巡视记录。每月应试验声光报警。在正常情况下,系统严禁私自停机,关机必须得到安技处的批准,由使用部门的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关机。
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及保养,以保证正常工作。探测器要避免人为的经常高浓度可燃性气体的冲击及水的溅射,避免探测器经常断电,预防检测元件工作不稳定。每季度应该对检测元件用标准样气检测,检查标定,该工作由有资质的合作单位进行,必要时更换零件。系统根据厂家的建议,每三年更换一次检测元件。
4 结束语
液化气站的安全,要有好制度,并且认真实施,同时通过先进的报警系统来提前发现异常,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