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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九篇)

发布时间:2024-01-14 19:46:09 查看人数:98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初级卫技人员晋升中级职称之前必须参加杭州市组织的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与考试或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修满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1、中高级卫技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不可跨年度计算。

2、ⅰ类学分可通过参加各种继教班(国家或省级)或国家继教委认可的中华医学会(含省级)会议获得。外出学习的各项规定参照“外出进修、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3、ⅱ类学分可通过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

4、科室应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级人员参加继教活动。

5、计算学分的年度为上一年8月至当年7月,于每年8月份凭学分证书,经科教科确认后登记学分。ⅱ类学分中凡有关个人的综述,读书报告等文字资料,经科室初审后由科教科审核按规定记ⅱ类学分。并留存个人档案。

6、科教科认真按文件规定作好资料保留与学分登记工作,不得随意加减学分。

7、有违反职业道德,重大责任或技术事故者,由医院领导、医务部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或不予计分。

8、必须按规定获满学分者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职称,否则不予申报。

第2篇 附属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一、业务学习

1、各科室每2周安排1次业务实习。学习内容自定。学习时间应相对固定,以查记录为准。

2、全院性业务学习或学术交流每月1-2次

3、临床各科室参加全院业务学习的人数,每次不能低于科室总人数(医、护)的15%,低于5人的科室,每月参加学习不少于1人次。

4、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医护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10次,五年以上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不少于5次(以学分本记录为准),此学分作为本院申请晋升资格必备条件。

5、凡全院性学习,必须自带继续教育学分本进行登记、盖章,过期不补。

二、学术会议

1、凡是国家一级学会、江西省级学会、**市级学会召开的学术年会,可凭论文原件和会议通知书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外省市各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不在参加之列)。

2、省级、市级学会的委员可参加本学会召开的年会。

3、若年会论文录用者,每年每专科限一人参加。多个合著的论文,每一篇只推荐一人参加年会。

4、外出参加业务专题学习班原则上不予批准。如确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5、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及会议经费按医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修培训

1、进修培训原则上不安排半年以上的普通进修。

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的专项进修程序为:

1)个人书面申请;

2)经科室同意,申请书需注明进修专题、时间、地点、科主任签署'此项目技术为我院(或我科)目前尚未开展的新技术,同意派某某到某某地进修学习或参加某某培训班'等字样;

3)业务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4)报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

5)报分管院长审批;

6)提交院长办公会会讨论同意后,按相关程序联系进修。

3、收到接受单位进修通知书后,持原审批申请经院长批准后,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并通知人事处及业务主管部门。

4、外出进修学习或参加培训班回院后,学习项目作为引进的一项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并向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科研管理科提交书面报告备存。进修费用须在上述工作审查合格后方能报销。

第3篇 附属医院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1、全院护士一律纳入继续教育范畴,人人有记录,个个有学分手册。

2、护理部每月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

3、全院护士参加全院业务学习、科室业务学习、各种培训班学习、外出进修、自觉参加各种技术学术活动,参加科研,写论文。

4、护理部对全院护士按计划进行三基理论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

5、新任护士长,参加院内或院外短期护理管理学习班学习。

6、鼓励年轻护士通过不同途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

7、护理部按计划,有目的选派护士外出进修深造。

8、继续教育成绩入技术档案,作为晋升、提级、奖励重要依据。

第4篇 人民医院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制度

人民医院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

一、医院的各类专业人员都应有专业培训计划,对医学本科毕业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学分考核办法》培训。护理、医技等人员参照相应办法培训。各科室应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二、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类:

(一)加强自学,以业余自学为主要的培训手段。

(二)科内、院内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三)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班、讲学班、学术年会等。

(四)外送进修学习。

(五)脱产学习。

三、职工继续教育参照《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细则》及护理人员教育的管理等规定执行。

四、职工继续教育具体由科教科及护理部负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各级各类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根据情况拟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制定培训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以此作为技术职务评定的参考依据。

五、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类专业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提倡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以短期脱产和业余自学为主。

六、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专业和本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与考查、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论文交流、总查房、短期或长期培训班。另外,选送外出进修,参加自学考试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讲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也应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八、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每年严格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派出学习、培训、进修需根据全院发展和科室业务需要,科室上报科教科,经同意方可前往。学习结束到科教科汇报学习结果,并在科室汇报交流。

第5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6篇 第五医院各级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第五医院各级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一、护士的继续教育:

1、第一阶段(毕业1--3年的护士)

(1)新护士进院后,护理部进行“岗前培训”,介绍医院环境,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人员职责等等。

(2)第一年试用期。要巩固专业思想。抓好“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采用个人自学,以老带新,指定专人负责,带教示范。进行床边教学,晨会提问,组织护理查房等方法。一年试用期满时,须由个人写好总结,由所在科室讨论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经院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转正,由院长正式聘用。

2、第二阶段(毕业后4--5年的护士)

自学和有计划的参加院科业务学习,读书报告会,学术活动等,并要求每人每年写出护理经验总结或论文1--2篇。

3、第三阶段(毕业后5年的护士)

除自学外,可组织专题讲课到上级医院进修;参加省市学术活动。

二、护师的继续教育:

1、担任临床实习生及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2、自学进修参加专科学术活动。

三、主管护师的继续教育:

1、安排护理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组织的查记,长期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2、组织主管护师的业务学习。拟订教学计划担任讲课。

3、参加院外学习。

第7篇 南丰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医院规定的培训周期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学后再考核。

(2)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科室给予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部门工作制度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教育。

2、继续教育和培训:

(1)新员工在参加部门值班之前,在该部门参与工作1--3个月,以熟悉和掌握该部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结束时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1-3个月后再考核。

(2)每位员工应按要求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3)科室组织本科室成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

(4)每位药师职称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完成每年1次科内小讲课,授课资料提前报临床药学室。

3、进修、实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

(1)科室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医院批准。

(2)员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需取得科主任同意并报医院批准。

(3)员工外出进修、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由临床药学室登记。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资料交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5)外来进修人员及实习生情况由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4、学历继续教育:(参考本院规定)

5、按照科室员工水平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重点不同的考核。

6、科室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或论文发表在二级刊物以上者,给予奖励。

第8篇 东化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第五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1、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3、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4、护理部对上岗前护士及低年资护士着重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及巩固专业思想的教育,业务培训以基础护理为重点。高年资护师要加强提高服务态度的教育及专科理论、技术的学习。

5、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9篇 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某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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