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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报告(精选7篇)

发布时间:2026-09-28 09:17:57 查看人数:41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1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政策制定、老龄工作实施推进

内容看点:农村养老政策参考、老龄化社会应对方案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对策

xx县地处四川重庆两省市结合处,与三市交界。目前,全县人口总数逾80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07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1%以上,并正以年均4.5的速度急剧增长,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县的行列。由于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家居农村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80%。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社会保障的不断深化,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水平遂步得到了提高。但农村老年人在养老、医疗、生活、赡养等方面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因此,关注农村老年人,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老年人养老之路,对于农村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党和政府及老龄工作部门当前亟待研究、探讨并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近几年来,我县一直把老龄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都很重视农村老龄工作,关注农村老年人,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农村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工作实绩及基本经验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大力强化宣传,普遍提高农村老龄意识。一是把宣传贯彻《老年法》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县乡政府都召开动员大会及座谈会,将《老年法》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社区居委会把宣传贯彻《老年法》纳入当年的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中青年及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宣扬子女孝顺父母、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事业、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以及党政领导重视老龄工作等方面的典型。

(二)以“老有所养”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事业,同时继续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倡导个人的自我养老,走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我县在开展农保工作中,主要采取储蓄式积累方式,其经费来源由村组和个人共同负担,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个人缴费和村组补助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属投保人的私人财产。在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上,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坚持自愿投保原则,并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搞摊派,不强迫命令。承保机构在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基金的营运,千方百计保证基金增值。并强化监督机制,由审计、财政和监察部门定期对“农保”基金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营运。自1995年至今,全县参保人数达6000多人,共筹集保费140多万元,累计积累基金190万元,现已有420多人开始领取养老金,共计支付4万余元。

(三)进一步抓好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工作。五保老人是农村老年人中最脆弱的一部分,他们无儿无女,其生活保障,也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提供。20xx年广安市委、政府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加大了对农村五保老人的关怀程度。随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暂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广大农村的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得到了落实,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改善,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日渐完善。近年来,我县通过转移支付和村、组供给等方式,保证了全县3100名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672元生活费和350公斤口粮的补给标准。另外,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敬老院31所,共有床位561张,已收养了五保供养对象441人,占全县五保供养对象的11.3。

(四)落实“双签”工作,促进家庭养老。开展签定“家庭赡养协议书”和“家庭敬老保证书”的“双签”工作,是贯彻落实《老年法》,解决农村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我国尊老、敬老、养老优良传统美德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我县在巩固“双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完善“双签”工作,把重点转移到建立跟踪回访监督机制方面,把家庭养老落到实处。目前,我县已签定“家庭赡养协议书”24274份,签定“家庭敬老保证书”20081份。

(五)以老协为载体,促进农村老龄事业的发展。我县老年人协会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作为社会与老人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经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调解家庭纠纷、解决村民生活困难、破除迷信、移风移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去年4月23日晚,我县金牛镇一带突遭特大暴雨袭击,洪水来势凶猛,位于金牛镇二村的孙家平桥被洪水冲毁。次日清晨,100余名去河对岸学校上学的中、小学学生及相邻几个村的过往村民站在被冲毁的桥边因无法过

河而急得团团转。这一情景恰被该镇老年人协会二分会负责人孙平阳等人看见了,望着河岸人群中那一张张焦急又无奈的面孔,老人们庚即组织分会会员及村民商量、研究,决定马上搭建一座临时竹桥,以解决两岸村民过往难题。他们砍来自已家的树木、竹子(共约20xx多斤),并买来大量铁丝,组织人员削竹、排竹、捆绑固定,孙会长还带领会员们涉水冒险架桥。在他们的精心指挥下,不多时一座长15米、宽2米的临时竹桥便架起在洪水滔滔的河面上。竹桥建成后,孙平阳又组织青年村民将被洪水阻隔的那100余名学生和村民安全护送过河,保证了孩子们正常上课和村民的正常过往,受到当地百姓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养老发展缓慢。我县农村的社会养老虽然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但是由于传统农业条件的限制和我国城乡"二元"政策体制的管理模式,使社会养老这种方式基本处于一种低水平、缓慢发展的层次上。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养老投入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目前全县只有五保老人能够得到较为固定的社会救济性保障,其余大多数老年人基本上没有固定的社会保障。

第二,保障水平低,不能真正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第三,农村的社会化养老缺乏法制化的管理和规范。特别是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运作以及社会救济具体实施,缺乏规范的法制化措施,某些方面的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实际工作中漏洞很多,导致某些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能得到落实,部分社会养老保障金不能真正用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多数老年人还不能实现共享社会救济发展的成果,甚至落后于平均生活水平。

(二)老年需求得不到满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农村开始的一系列改革政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大多数农民已告别贫困走向富裕,但在老年需求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

第一、农村老年人经济自养的能力不足甚至低下,其他亲属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很小。

第二、农村老年人身体不健康的比例高,感到生活无人照料的比例高。

第三、在农村,仍有一定数量的因种种情况时常感孤独,无处无人诉说心事。

(三)医疗困难、医疗水平低。与城市不同,我县农村一部分老年人没有医疗保险,看病全由自己掏腰包,而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之后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看病的钱由子女(主要是儿子)负担,而多数子女经济收入低,无法全力承受其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老人生病后,只要进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说治不好,大部分老人及家人也就不再坚持医治了。对老年人来说已经完成了人生的任务:传宗接代、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对子女来说已经尽了自己的一定责任,无论从道义上还是舆论上都不会受到多大的谴责。这就出现了有病难医、或不医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县农村长期处在较落后的阶段,医疗机构设施比较落后,技术水平比较低,合格医生比例不高,因此老年人一旦生重病后,对痊愈所抱的希望不大,这也是老年人就诊率较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生活质量低下。在我县农村,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传统责任,但是赡养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也即是说,给什么样的伙食、住什么样的房子没有标准,只能以儿女的孝心来保障,但相当一部分儿女养老意识不强,因此,尽管儿子生活越来越好,但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却变化不大,甚至随着物价的上涨,老年人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更不用说照顾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同时,我县大多数家庭、子女外出务工,留下老年人在家带管孙子、上学等,老人不但生活无人照料,还要管教孙子,很难安度晚年。

(五)部分农村家庭赡养形式简单,子女负担加重。虽然说老年人在家庭就可以完成养老,但实际上农村的老年人传统的养老形式是非常简单的。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农村家庭子女数逐步减少,过去由几兄弟共同承担的对父母的赡养变成了由两个子女或一个儿子承担,这样,在家庭规模小型化之后,同样赡养形式简单的完全家庭养老却加重了子女的负担。特别是儿子外出打工后,儿媳妇既要承担农活、家务活、照料下一代,又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家庭负担加重。

农村老年人的问题一方面制约着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过分的依赖家庭养老所造成的结果易导致养儿防老的陋习难以剔除,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出现困难。因此,设法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解决农村老年人问题的主要对策

针对农村老年人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体系已刻不容缓,建立主要包括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加强老年人自我保障为重点,提倡集体助养和建立社会共养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一)强化子女的赡养义务,建立家庭养老体系。中华民族历来有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赡养老人不仅仅是子女应尽的职责,也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公民义务。在《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条款中分别将这一义务用法律的形式给予了确定。因此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的社会职责。一方面,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子女赡养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农村老龄工作者应当通过宣传、监督,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组织有领导地在农村倡导、推行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规定赡养标准和子女的责任,确保老年人的家庭赡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体系。

(二)鼓励老年人自养。老年人的自养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年轻时的`收入积蓄,二是在老年时仍然有劳动能力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所得。农村老年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定具体措施,鼓励老年人自养。如协助地方建立老年人储蓄机构,帮助老年人制定养老计划,发展第三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增强老年人的自养能力。

(三)集体助养。集体助养的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敬老院是解决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的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生活护理的主要场所。而我县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可以用集体经济建立集体养老金制度,也可由集体经济和一些富裕起来的村民共同出资。建立集体养老金制度,对有较大经济开支需要的老人给以适当的帮助,以弥补家庭养老、社保养老和自我保障的不足。同时,建立邻里互助小组,充分发挥邻里功能。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这一初级社会群体在传统的农村担负着“守望、共生”的重要功能,邻里之间的相互照顾包括家务劳动,老人小孩的照看等。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老龄工作者要发挥农村邻里互助的作用,组织农村老人自愿组成的邻里互助小组,就近开展邻里互助服务,给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小孩的照看、老人的看护,充分调动社区老人的积极性,强化邻里的互助功能。邻里互助的另一形式是家庭之间互相协调,例如张家的劳动力帮李家耕种农田,李家的老太太帮助张家照顾小孩等等。

(四)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强调子女赡养和集体助养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供养,培养通过社会保险养老的习惯。建立基层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发展相应的养老形式,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建立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在农村老年人看病难主要是经济困难和交通不便。因此,今后农村的老年人社会工作方面还应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在农村建立和添加便利医疗点,发动一些城镇的医疗组织机构志愿定时定点的去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和体检,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保障办法,改善农村落后的医疗面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医”。

四、兴建适当的老年文化生活设施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建立老年文化设施,如健身房、图书室、兴趣活动室;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他们喜爱的文娱活动,如老年健身操、太极拳表演等。对落后地区应实行送文化下乡的办法,将一些新人新事新变化通过演出的形式送到农村,使一些从未走出过家门的老年人感受生活的巨大变化和生活的幸福。

除此之外,还可设立老年人生活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兴办老年教育中心,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满足经济生活较富足的老年农民的需要。

总的来说,农村老龄工作的开展应围绕着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和生活照料两大方面出发,尽可能的调动农村的各方力量,挖掘农村的巨大养老潜力,使农村老年人生活过得更加美好。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政策制定、养老保障方案设计

内容看点:农村养老难题破解、老年人健康保障措施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出现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昭通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021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6%。养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如何规划和统筹好全市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十分重要。

一、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

通过对昭阳区、镇雄县、绥江县、巧家县、水富县、彝良县、永善县等县区部分村组农村老年人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共调查60-70岁的93人、70-80岁的72人、80岁以上的42人。调查结果显示:

(一)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盲147人,小学文化50人,初中9人。

(二)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农村老年人经年累月的辛勤劳作,很容易积劳成疾,加之人老了身体机能的退化就更加体弱多病。调查对象中,经常生病的就有133人,占64%,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身体不好的占到70%。

(三)收入来源少。农村老年人从收入来源看:靠自身劳动收入67人,子女全额供给59人,享受养老保险67人,享受农村低保4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11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上的90人。

(四)赡养方式单一。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动,都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失去劳动能力后才靠子女赡养或亲戚支助。调查中靠子女赡养的有101人。

二、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济状况不佳。昭通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由劳动收入、子女供给、养老保险、低保等部分构成。土地收入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在农村60-70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体比较健壮,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或多或少的劳动收入。在调查的207位老人中,60-70岁的有93人,靠劳动收入的有43人,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养的农村老人,却因他们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当困难,其生活就难以为继了。

(二)养老模式单一。昭通农村长期以来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调查中发现,有的子女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些钱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子女学习生活费用还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但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爹,一个儿子养活妈,活生生将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调查中还发现农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种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与子女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分家时,老人们还能够从事各种体力劳动,随着年龄的增加,进入晚年的他们责任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调查中发现一种怪象,有的儿女多的老人养老来源成为问题,在给老人的赡养费上相互推诿,本应负担的老人生活费成了儿女们相互之间闹矛盾的由头,有的儿女们相互间还成了仇人,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被儿女们当作累赘,而且在赡养费的承担上互相推卸赡养责任。

(三)生活单调,精神上孤独寂寞。农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劳作时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实,闲暇时间生活是非常单调乏味的。农村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连一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如果两个老人都健在有个伴还好,至少有个交流和相互照应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那份晚景的凄凉、那份孤单寂寞无依无助可想而知。调查中发现,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电视、赶场、上庙,没有更多的文体娱乐活动,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与沟通,生活没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终是抑郁而终。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村家庭赡养老人仅限经济上的供养,认为给老人生活费就算尽了义务,忽视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医很难实现。农村老年人一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老生理疾病较多。调查发现70%的农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白内障、哮喘、胃病等。从未做过健康体检的占80%,做过健康体检的仅20%。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农村老年人选择村卫生所,表面上看是因为就医具有方便、经济的优点,导致老年人普遍选择在村卫生所就医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经济问题,为了节约医疗费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里找中草药,小病还可对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后就是等死。

三、做好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极其重要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昭通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农民家庭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等诸多方面,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储备。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留在农村的子女的学习、生活费用有时还要靠老人,使许多农村老人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坚持把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难点、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解决昭通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树立青少年尊老、养老、敬老观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在全社会提倡敬老养老爱老,建立传统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大力表彰农村孝敬老人的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二是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在农村组织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发挥他们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建设,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三)提倡多种养老模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一是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昭通市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昭通市的市情决定的,必须巩固和完善。二是完善集中供养。政府应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养老院。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尤其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还可以利用一些身体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愿者来提供生活慰藉服。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样性需求。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结成的生活共同体,对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照料功能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将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设施建在社区,贴近老年人生活,便于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区,接受日间照料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文体娱乐、老年互助服务;二是为不能或不愿出门的老人,主要指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门提供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设立家庭病床开展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但又无力支付资金时,就需要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五)强化法制监督和法律规定的落实。现行法律对赡养老人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法制监督,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并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以法律手段做出严惩。同时,老年人也要多学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3

适用场景:春节返乡调研、农村养老问题分析

内容看点:农村养老问题解析、春节返乡调研样本

行文逻辑:调查生活状况→分析物质精神状况→提出对策建议

20xx年春节期间,我利用回老家过春节的时机,在有限的几天里,采取谈话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主要调查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问题,调查对象为村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

我回到吉安市永新县怀忠镇双溪村,通过几天的调查发现,虽然农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升,但老年人生活状况还是比较堪忧,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老人,他们的子女绝大部分过完年后都去经济发达地区打工,极少部分在外地工作或在家务农兼做运输、泥工、木工等,更有极少部分老人膝下无子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物质生活状况

我们村大致只有四十户人家,人均耕地1。5亩左右,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基本没有发展特色养殖业及种植业,收入来源单一。老年人也主要是靠种田为生,子女给的生活费有限,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但靠种田收入微薄。

一是现在农村基本上耕地、收割实现了机械化,带来的是成本的上升;

二是肥料、农药的支出也在逐步提高,俗话说“肥是农家宝”,但近年来,农村中家庭养猪、牛的减少,甚至多数家都不养。种田都靠买化肥买农药。

三是农村老年人的劳动能力下降,种不了太多田地,种的稻子只够自己吃,没有多少余粮可供出售。

2、精神生活状况

目前,我们村老年人生活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孤独。一年到头,只有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的女子才会回家团聚,人气旺盛,但是一过完年后,绝大部分青壮年又纷纷出去打工,有的家庭是夫妻双双外出,有的是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都是老人和小孩及少部分妇女。老人独自留守在农村带小孩,缺乏子女的关心和温暖,甚至有的老人与媳妇相处得不好,关系紧张,心情抑郁也没地方排解。农村老年人整天在寂寞中度过,没有娱乐设施供他们活动消遣,精神生活贫瘠,内心空虚孤独,更是加速了他们的.衰老。

3、健康与医疗状况

农村人年轻时很操劳都是干体力活,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衰退得快,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毛病。俗话说“病向浅中医”,但面对医疗费用时,大多数农村老人不会及时治疗。总是一拖再拖,到最后才去医院看病,有的甚至因此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虽然政府出台了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但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金额比率一般都较低,有的甚至不能报销,所以农村老人生些小病,一般就是扛过去,有重大疾病时一般都难以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二、对策与建议

1、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补助

农村老年人大多数条件不富裕,也没有经济来源,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建议政府制定一些政策,给农村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们适当补助。还可以向社会热心人士募集资金,设立专项农村老年人基金会,给农村老人提供帮助。

2、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尤其是娱乐设施的建设

给农村老年人们提供一个活动和交流的平台,有益于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政府应该执行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农村兴建一些老年娱乐场所,比如为村里购买健身器材供老年人锻炼身体,修建室内活动场所让老年人有地方可以一起看看戏曲聊聊天等。

3、改善农村医疗环境,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建议每年给农村老年人免费做一次全身体检。加大对农村卫生所硬件设备的资金投入,提高卫生所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年轻优秀医务人员投身农村医疗事业。扩大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这样农村老年人就可以没有负担地就医,而不用担心医疗费用的问题。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4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问题调研、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内容看点:关注农村养老问题、了解乡村生活现状

行文逻辑:研究背景分析→选取原因说明→生活现状分析

一、研究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市场经济的发展、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加速了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情况下,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尚处在改革探索之中,国家尚未对农村老年人实现了普遍的社会福利,再加上相关社会制度支持度的不足,使得农村老年人生活不太乐观,这一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仅关系到这一群体是否老有所养,还关系到建设新农村的成败。

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针对当今的经济全球化趋势,经济发展速度日益增快,虽然社会福利制度和养老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农村还是有些许老年人生活较艰苦,甚至孤单度日,这值得大家关注。

二、选取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人口大都从农村迁往城市,种田在也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所以大部分青、中年人都外出打工,每次回家,都感觉到人烟稀迹,看到的大都是老人、妇女和小孩,没有太多的嘈杂,一般是一片沉寂,除非是农忙时节,否则很少听到吵闹声,希望通过寒假这几天的实践,去观察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从而引发思考,去更加现实地接触乡村生活,了解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三、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分析。

(一)生活方式:

1、衣:经过观察,大都穿着朴素。

2、食:三餐较简单,菜色较少。

3、住:一般都住在大约几十平方的就房子,房屋摆设简单,家具简陋。

4、行:一般都呆在村子里,偶尔去赶集买生活用品,没有像城市社区那样的健身场所。

(二)健康状况:

1、老年人一般都带有各种小病。

2、农村医疗条件较差,一个村有时一个卫生所都没有,一个乡才有一个大型的医院。

3、有的老年人还种着几亩田,经常下地劳作。

(三)精神生活:

1、农村青、中年人大都在外打工,子女陪伴在身边的时间较少。

2、农村很少举行大型的活动,除非是开会或者是全村放电影,否则很难聚到一块,娱乐方式较少。

3、一些老年人以打麻将、牌等方式消遣时间,很少讨论国家大事,看书籍等,在家忙着做一些琐碎事情。

(四)家庭关系:

大多数家庭关系都是较和睦的。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5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问题调研、老年人维权案件分析

内容看点:农村养老难题破解、法律援助实践指南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查找原因→建立机制→加强宣传→协调资源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进入老龄化行列。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1%。某网站XX年曾经调查了解,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中有收入但不固定的占50%;没有收入来源的占10%;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仅占40%。他们的现有收入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绝大多数人无任何医疗保障措施。从近几年来,我区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向子女索要医疗费用以及交通事故索赔纠纷等方面。XX年度我区受理老年人维权案件共9 起,XX年度,我区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到10月底为止,我区已经受理老年人维权案件42起,是去年的4倍多。

一、 农村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

一是社会养老机制还不健全。大部分的农村老年人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障,医疗、生活费用没有很好的保障。一旦生病、住院就会导致经济负担加重,自己无力支付费用。

二是农村多数老年人一生无储蓄或储蓄很少,自力能力差。受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影响,多数老人把一切投入和积蓄都用到子女身上,因而老年生活更为拮据。

三是养老负担大部分落在了家庭。随着农村独生子女增多,大家庭养老格局解体,家庭小型化和老龄化社会逐步形成,这就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家庭养老矛盾日趋突出。

四是随着目前就业的严峻形势,许多农村青年没有一技之长,导致其自身经济收入不高,又要养家糊口,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有的兄弟之间相互推脱,有的就能拖就拖,结果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没有着落。

二、 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维权的机制和渠道

近年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本着“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与区老龄委联手,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同时积极依托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和途径,可以使老年人特别农村老年人能够多渠道、更加方便便捷地、在家门口享受到法律援助。

三、 不断加大对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区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老年人维权的宣传工作,经常在《司法信息》上刊登老年人维权的典型案例和维权信息,并组织工作人员经常到驻地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上法制宣传课,介绍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在每年的“老人节”、“学雷锋日”,法援中心还协调政法各部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活动,邀请专职律师参加值班解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同时也是完善老年人维权机制的重要保障。对于老年人维权,我们首先要让他们了解有哪些维权途径。在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必须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对于一些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援助案例,我们通过报纸或者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援助制度。此外,对于一些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由于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有的人平时既不看报纸又不看电视新闻。针对这一人群的特点,我们还经常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多次送法下乡,用简单朴实的语言给他们讲解《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告诉他们遇到哪些情况,可以向住所地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 加强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

老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维护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协助机制,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不断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向基层、向农村延伸。争取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村都有法律援助联络员;二是制定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协作制度,针对这一特殊人群,给予特殊照顾。可以将原本属于援助中心的审批职能“下放”,让农村老年人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法律的救助;三是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指派就近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乡镇法律服务所承办。要求承办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尽心尽力办理这类援助案件,对于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的老年人要时要主动上门办理。四是在办理家庭侵权案件时,充分尊重一些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权益,又想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讼调解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如确需诉讼应尽量与法院协商,调解结案。虽然非讼调解的难度较大、但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同时,可促使老年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更有利于老年人今后的生活。

五、努力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在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的案件当中,我们有时也会遇到一些老年人因为缴不起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而放弃继续援助的情况。目前,我们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保证措施,如: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援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经法律援助部门书面确定接受援助的,可以凭援助中心出具的证明缓、免、减缴仲裁费用。而对于老年人维权的案件,有关部门还没有形成一系列的协调机制。作者认为在今后的司法实践当中,有关部门遇到有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在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的同时,如果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援助中心出具的证明直接缓缴、减缴或者免缴有关费用。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6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问题调研、高龄老人照料方案制定

内容看点:农村养老难题破解思路、高龄老人照护需求洞察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对比数据→聚焦问题→提出建议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1%,为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20xx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约有1600万人,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1%,而到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高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比例将达到22%。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龄化,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及长期照料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

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群体和迅速发展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更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更快。有学者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壮年涌入城市,从而可能导致农村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上升。而由于农村的卫生医疗条件有限,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和长期照料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是健康度过、还是由于不能自理在病床上度过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也必将会对他们的家庭产生影响。如果丧失了自理能力,就不可能再参加生产劳动以得到劳动收入,而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他们在经济上更依赖于子女或亲属的供给;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长期照料,对他人特别是配偶或子女的照料有较强需求;在医疗方面,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往往是各种疾病特别是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增多往往也伴随着医疗保险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

我国目前面临的各种农村老年人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中。在北京市老年人居家养老调查中发现在北京农村某县,一家三口,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都是80多岁,父亲卧床不起,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母亲身体也不好。儿子60多岁了,基本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子女,他们靠村里的救济生活。一旦儿子外出,母亲没有办法照料父亲,大小便失禁的父亲就只能便溺在被子里,等儿子回来换,生活十分窘迫凄凉。

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不容忽视

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备受各国政府和学者关注。早在上世纪60年代,国外学者就开发出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通过对几项基本生活活动的自理程度来衡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些活动通常包括进餐、穿脱衣、洗澡、入厕、上下床等,其中任何一项活动如果老年人自己不能独立完成,都意味着他(她)需要依赖别人的照料。如果有一至两项不能独立完成通常可定义为中度依赖,三项以上为重度依赖。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既反映出老年人的躯体健康问题,也突出反映了配偶与子女的照料压力问题。

20xx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中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全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较新数据。与十年前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抽样凋查中关于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便可看出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的变化。

城乡差异

我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城乡之间有明显差别,城市93.1%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不能自理的只占6.9%;而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占89.2%,不能自理的达到10.8%(参见表1)。换言之,在我国农村中,每10个老年人就有1个生活不能自理;而在城市是这一比例是1/14。农村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

通过20xx年的调查数据还发现,虽然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高于男性。但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最高,达到12.4%,是老年人中在生活自理能力方面最弱势的群体,或者说农村女性老年人是对他人的照料帮助需求较大的群体。

农村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

与1994年相比较,我国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xxxx年间都有所上升。城市老年人不能自理比例从1994年的5.3%提高到20xx年的6.9%,农村老年人从8.7%提高到10.80%。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都高于男性(参见表2)。

农村高龄老人及留守老人的自理问题及照料需求凸显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规模也日益壮大,流入城市的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由此便产生了因子女外出而留在农村的留守老人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发现:总的来说,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们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评价一般的比例为24.5%,较差的为35.8%,非常差的达6.9%,只有9.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非常好”,23.6%的老人认为“较好”。也就是说,有67.2%老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一般及以下。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后,有28.6%的留守老人得过大病,而其中得了大病后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老人的比例高达62.4%。虽然在吃饭、穿衣、上厕所、上下床、洗澡这几项表明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内容中,90%以上的老人表示没有困难,但是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患病率逐渐上升。对于患大病后的照料问题,12%的留守老人是自己照顾自己,配偶照顾的为15.9%,同住子女和当地子女照料的比例在48.2%,外出子女回来照料的只有13%。因此,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虽然现在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但是在未来必将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我国农村高龄老人的自理能力及照料问题同样日益显著。20xx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自理能力逐渐下降,约有三成的高龄老人不能完全自理(参见表3),而因为高龄老人在生活自理方面的`困难和经济上的依赖性,绝大多数的老人都和家庭成员一起居住。部分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比例更是高达90%以上。这对于老年人的家庭来说,无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以及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需要从政府、家庭、社区和机构以及个人等方面积极应对。

首先,丧失自理能力往往是由于健康状况衰退造成的,进入老年期之前的生活方式,包括饮食起居的习惯,等等;与老年期的健康状况一般是因与果的关系。对于农村来说,想把患病、丧失自理能力的年龄推迟,就要及早预防,大力宣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对健康的重视和预防的意识,防患未然,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具有最大的效率。所以,政府应当深化医疗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医疗事业,加强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与照料服务。制定相关的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完善针对农村的科学普及和宣传体制,鼓励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延缓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生。针对农村的常见慢性病,进行定期检查,做到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其次,针对我国农村的情况,加强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成立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以村委会为依托,大力兴建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对于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应对其生活重点关注,了解其生活情况。除了单纯的家庭照料之外,还应该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等。针对农村生活环境相对开放的特点,可以因地制宜,建立活动中心,不一定要有太多的活动内容,而是有一个农村老年人可以去、愿意去的地方,让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愉悦,可以更好地促进健康。

此外,更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思想,农村现阶段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与其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村规,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以及舆论环境,对于孝顺的子女进行宣传或给予一定的补助,不孝顺的子女施加舆论压力或加以惩罚,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农村的留守老人,应当宣传社区养老的益处,帮助他们改变既有的观念,不再有进养老院是因为子女不养父母的顾虑。使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但是苦于无人照料的农村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真正得到良好的生活照料。

农村老年人报告 篇7

适用场景:农村养老政策制定参考、农村老龄化问题分析

内容看点:农村老龄化趋势分析、空巢家庭养老难题、养老政策优化方向

行文逻辑:调查基本情况→分析主要问题→探讨成因→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XX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农村老年人报告(精选7篇)

__县地处四川重庆两省市结合处,与三市交界。目前,全县人口总数逾80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07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1%以上,并正以年均4.5的速度急剧增长,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县的行列。由于__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家居农村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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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老年人实习报告常见误区

1 通篇ABCD量表名、ICD编码、功能分级术语,像交学术论文,不是交现场记录。
2 照着模板填空,吃喝拉撒睡+情绪+收获,八百份报告像复印出来的。
3 堆砌“深切关怀”“真情实意”“温暖如春”等形容词,全是纸面热度,没一处触得到。
4 通篇写老人高兴、家属感动、现场温馨,全是别人脸上的光,没一句落在老人自己身上。
5 写满“按时到达”“认真倾听”“积极反馈”,全是行政打卡话术,没一句带现场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