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报告 篇1
适用场景:理财业务自查整改、银监会迎检准备
内容看点:银行理财合规操作指南、银监会迎检自查模板
行文逻辑:检查人员配备→规范销售流程→整理资料档案→制定整改计划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实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展开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对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实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XX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即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展开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商业银行理财报告 篇2
适用场景:银行理财制度完善、理财法规修订需求
内容看点:理财业务制度建设参考、银行法规修订建议
行文逻辑:分析制度环境→评估法规作用→探讨业务动力
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统计调查”的结果作出。调查向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分行的理财管理部门发放调查问卷181份,收回问卷156份。收回问卷中,少数问卷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属于无效答复或者没有答复。
一、关于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
1、调查结果显示,早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前,多数银行就已经开展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创新。说明多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业务创新的重视,也说明银行业务创新对于制度建设也存在推动作用。
调查问卷显示,150份有效答卷中,75%的被调查者对于在《办法》出台之前是否开展过理财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回答是肯定的,其他的24%被调查者回答是否定的。
2、被调查者高度肯定理财管理法规的功用,认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制度环境起了积极作用,效果比较明显。
调查问卷显示,71%的被调查者对于《办法》在构建和规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中的`作用持肯定态度,其他的28。6%被调查者持否定态度。说明被调查者多数认可理财法律制度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肯定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3、被调查者多数认为,应当进一步推进理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出台有关法规。
对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规体系建设中,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两个法规规范和管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否已经足够的问题,高达78。8%的被调查者认为还非常不够,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只有21。2%的被调查者认为两个法规已经足够了。
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无修订现有《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必要,8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15%认为无必要。
4、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法规管理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理财市场。
对于从长远来看是否有必要对包括银行个人理财在内的各类理财市场建立一套统一的法规进行规范,92%的人认为有必要,7%的人认为没有必要。
5、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关于当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与我国金融混业的发展趋势,认为有关系的占比为98。0%,认为没有关系的占比为2。0%。
二、关于理财业务
1、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时间在3年以下,可以说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商业银行实际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时间,调查结果显示,1年以下占比12%;1—2年占比25%,2—3年占比33%,3—5年占比23%,5年以上占比6%。
2、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动力来源是多元的,影响因素较多,依次为本行业务创新、同业的竞争因素影响、上级行的要求、客户的要求等。
关于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的动力来源方面,在有效问卷多选回答中,选择“上级银行要求开展”的占总样本数的43%;占总样本数的38%选择了“其它银行开展”;占总样本数的68%;回答“本行业务创新”;占总样本数的79%;选择了客户要求,回答占总回答数的34%。
商业银行理财报告 篇3
适用场景:银行理财业务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创新研究
内容看点:商业银行理财风险解析、理财产品发展对策参考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梳理文献→SWOT分析→实证检验→提出建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和人民收入的逐渐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逐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近几年,理财产品的销售出现的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新热点。各家银行纷纷积极推出了各种个人理财产品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火暴局面,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一些关于理财产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伴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产品及个性化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同时存在长短期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理财专业化人才培养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风险,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和类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
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拟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方法及pest分析方法,从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研究。并根据wind数据统计对理财产品在我国执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探析我国理财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方案: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时间安排: xxxx年12月01日-xxxx年12月11日 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选题
xxxx年12月12日-xxxx年12月25日 完成开题报告
xxxx年12月26日-xxxx年03月0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本文只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实际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需要经过实证检验的,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未能对这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受制于月度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对变量进行了替代,但这种数据处理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写作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的主题和意义
(二)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三)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文献回顾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三)述评
三、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一)对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二)与我国其他理财产品就行对比后的swot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证研究
(一)检验模型与检验方法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风险的实证研究
(四)小结
五、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
(二)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政策建议
(三)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1] 黄志云.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江西师范大学,5
[2] 吴泽群.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a].东莞理工学校,6
[3] 吕雪.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探讨[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6
[4] 李晶.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几点思考[j].安徽大学,
[5] 任玎.浅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a].广州大学松田学院,xxxx年 第6期
[6] 张岱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新金融.2002.8:31—32
[7] 李瑞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产品创新、风险表现及建议[a].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3 :26 (1)
[8] 李冠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战略[j].山东大学经济学院,0
[9] 安 伟.王忠钦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与分类监管探究[a].成都银行,xxxx年第10期
[10]金储一秀,袁亚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与防范[a].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11
商业银行理财报告 篇4
适用场景: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分析、理财产品风险防控研究
内容看点:理财产品风险防控重点、金融监管优化方向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揭示问题→提出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的意愿不断加强,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备受投资者追捧。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理财产品业务作为优化收益结构、拓宽中间业务创收渠道的重点,理财产品在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屡创新高。然而随着理财产品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积聚金融风险的同时也给金融调控带来很大的挑战。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发展现状
理财产品发售火热,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管是从发行量上还是从发行规模上看,理财产品业务都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扩张。20xx年,阜新市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数量达3471期,发行规模高达329.43亿元,无论是在发行数量上还是在发行规模上都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发行量较20xx年增长了17.90个百分点,发行规模同比增长64.5%。
期限结构短期化趋势明显,预期收益呈下降趋势。近三年来,阜新市三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量之比都在60%左右,六个月以内期限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量之比都超过80%,理财产品期限结构短期化趋势明显。从近三年来6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变动情况来看,预期收益率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从20xx年四季度的5.9%下降到20xx年四季度的5.3%,相差0.6个百分点。
表外理财渐成主导,个人理财产品供需两旺。表外理财产品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是商业银行主要理财业务。20xx年阜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售表外理财产品2580期,占新发理财产品的75.6%;累计募集资金228.32亿元,占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额的69.31%,较20xx年增长31.62个百分点。在居民投资渠道受限,其它金融市场预期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个人理财产品一直占据理财产品市场的大部分份额。20xx年阜新市金融机构累计对个人新发理财产品2901期,占新发理财产品总量的85.1%;新发个人产品募集资金317.31亿元,占新发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额的96.32%,较20xx年增长5.17个百分点。
资金投向日趋多元,经营模式呈现基金化趋势。随着理财产品资产规模的增长,理财产品业务的品种和投资范围也日益丰富。商业银行正在改变目前单一理财的经营模式,实现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转型,理财产品朝着开放式、基金化的方向发展。资金运用主要以股票及其他股权、非股票证券等标准化资产为主,投向票据、资金信托等非标准化资产减少较多。20xx年阜新市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投向股票及其他股权、非股票证券的比例最大,分别为38.53%和39.12%。其中,投向资金信托的比例为10.81%,比年初增减额的占比下降5.5个百分点。
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金融风险
理财产品调剂存款作用明显,加大金融调控难度。一是理财产品拉动存款规模不断波动,对货币供给定义与计量的难度加大。为缓解存款压力,很多银行利用短期理财产品实现月底资金回流表内,月初存款外流,导致金融机构存款月增量波动明显。以20xx年阜新市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运行情况为例,除个别月份,表外理财月增量与存款月增量此消彼长。存款规模大幅波动加大了货币供应量M2、M1的监测难度。二是理财产品降低了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据调查阜新市辖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收入占银行总收入比重从20xx年的4.5%上升到20xx年的10.19%,使得传统的息差收入占比下降,银行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减弱。三是放大货币乘数。银行理财产品使现金比率下降,使得储户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加大,从而使得现金的持有量减少,由于它与货币乘数之间是反函数,从而不断放大货币乘数。
同业理财规模高企,部分资金流向受限行业。同业理财产品主要为信贷类理财产品,银行间互相持有对方信贷类理财产品,即可以隐藏信贷规模又可以享有贷款收益,近年来同业理财产品规模不断扩张。阜新市发售的理财产品业务运作模式同业占比一直较高,近三年以来,始终保持在四成以上,20xx年占比达到59.29%,较20xx年提高16.05个百分点。此外同业理财产品迅速扩张的同时成为国企、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使两高一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本应该受到限制的资金需求继续获得大量资金,20xx年辖内金融机构发售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已达到全年新增贷款的三成,其中71.43%的信贷类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两高一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短期融资投入长期项目,金融风险不断积聚。
“资产池”运行模式存隐忧,风险管理亟待完善。当前,大量银行理财产品采用“资产池”运作模式进行管理。“资产池”类型产品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达到优化资产配置的效用。然而期限错配、信息不透明的运作方式,在后续资金不足时,有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然而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等级都是内部评定的,且没有银行对外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方法,投资者难以获得有效的产品风险提示。根据400份有效问卷调查显示,客户对理财人员的依赖程度在最终做出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决定时,绝大部分客户离不开专业理财人员的参考意见,仅有5.14%的少数客户完全依靠自己收集的信息决定购买理财产品。52.8%的.客户在事先搜索一些信息的基础上再参考理财人员的意见,17.76%的客户则完全听从银行专业理财人员的意见。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常常利用其信息优势故意夸大收益而轻视对风险的说明,使客户消费在尚未弄清产品所面临的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对商业银行的储蓄烙印,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时往往忽视其背后的高风险。
外核算标准不统一,理财监管“空地”凸显。近年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种类和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和利润的增长点,20xx年阜新市辖内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募集金额为228.32亿元,比20xx年增加159.24亿元,表外理财资产相当于表内总资产的12.08%,比20xx年提高7.42个百分点。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下发的制度规定,主要针对表内会计核算,监管部门对银行表外资产管理相对薄弱,一直采取紧密观察和跟随市场、针对具体情况“点对点”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的被动的、堵漏洞的监管方式。在我国分业监管的机制约束下,给商业银行通过交叉性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留下了制度空间,采取不断“金融创新”的手段绕过金融监管,实现利用表外理财监管套利及监管逃避。
对策建议
健全理财产品金融统计制度,加强表外理财统计监测。建议结合金融统计标准化的相关要求,针对理财产品统计数据来源、统计口径、数据标准、会计核算方法和信息反馈与发布渠道进行详细规定,提高理财产品统计数据的相关性和可用性。同时尽快建立起对理财产品业务活动进行统计监管的法规制度,并进一步明确我国中央银行对整个金融业的法定统计监管职责;加强开展对表外理财产品的流量和利率统计,强化对资金流向的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理财产品对货币供应量的规模、结构的影响,逐步构建起中国的流量和价格统计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各类理财产品对货币总量的影响,根据理财产品影响进一步完善货币供应量指标检测,改进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全面规范同业理财业务,引导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尽快出台监管规定,从严规范同业理财会计核算,实行进表管理。同时加强理财资金投向监测。对房地产、融资平台等重点风险领域制定涵盖同业理财类信贷融资的风险监测报表,实现对重点行业理财融资监测,督导商业银行充分披露信息,“打包还原”基础资产,严格控制理财资金投向。改善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传导机制,从数量调控逐步变为结构和方向调控。鼓励银行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产品和新模式,引导银行通过理财业务深度参与直接融资市场,推动信贷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
强化资产池模式风险防控,完善理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产池”运行模式风险防控,将银行的表外信货项目显性化,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规范划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定统一权威的划分标准,特别要注意规范销售行为,要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逐步建立理财产品违约的市场出清机制。针对未来一段时间“资产池”运行模式可能暴露出来的风险,相关部门应该厘清理财产品参与方的权责关系,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出清机制。
规范表外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补充理财监管制度空缺。统一设置表外理财核算科目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核算,并统一采用复式记账以完整地体现和反映理财资金的募集和运作情况,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相关部门应出台理财业务会计核算指引,明确理财业务各类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包括初始确认、存续期计量、到期支付等,制定详细的会计指引方式。在商业银行现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分录的设置和使用,规范理财资产、收入等金额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使各商业银行能够参照统一的指引进行会计核算操作。此外相关部门要依据统一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加强表外理财监管,封堵商业银行通过交叉性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制度空间。
商业银行理财报告 篇5
适用场景:银行季末冲存操作规范、高净值客户认定管理
内容看点:理财业务风险管控、信息披露规范性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
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同时也风险显现。本文通过对海南琼海、万宁和陵水三个县市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调查显示:个人及机构理财产品占据主导地位,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成为主流,权益类投资比重上升明显,理财产品成揽存重要手段,资金投向规避监管,投资信息披露缺失。对此,经综合分析当前三县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建议。
一、三县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总体特征
(一)业务总体发展: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个人及机构理财产品占据主导地位
(二)产品期限结构:固定期理财产品为主导,开放式和期次滚动型产品日渐突出
(三)产品资金投向:流动性理财产品占比较高,权益类投资比重上升明显
(四)产品收益结构: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为主流,保本和保证类收益产品增长较快
二、当前三县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为操纵理财资金流向季末“冲存”,虚增业绩并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
在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规模化考核指标,特别是存款考核指标仍在银行整体考核体系中占据突出的地位,加剧理财业务的异化,导致理财产品成为银行季末“冲存”的工具,主要方式包括:一是人为控制理财资金池资金流向存款;二是巧设理财产品募集期锁定存款。
(二)高净值客户认定执行标准不严格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对理财业务中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在销售高净值客户专属理财产品时,不对客户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核实,只让客户签名证明已达到相关标准,将普通客户资金投向股票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获取更高收益的目的,导致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违反有关产品销售适合性原则的规定。
(三)季末“冲存”与资金池期限错配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严峻挑战
部分银行在季末加大高收益短期理财产品销售,利用产品募集开始日至起息日、产品到期日至清算日两个“资金沉淀期”,将客户资金计入存款科目,满足时点考核要求。当存在理财计划与投资标的期限错配时,理财计划到期兑付时就可能出现资金流动性缺口。银行管理理财资金流动性缺口的各种方法带来不同的风险:一是兑付风险。通过续发理财产品,以不同理财计划的.承接确保客户资金到期兑付。后续理财计划发行失败,则带来理财产品的兑付风险。二是利率风险。以未到期的可交易资产提前变现满足流动性缺口,银行将面临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三是兑付风险。通过自营业务项下的正回购交易等方式在同业市场融资先行兑付客户资金,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到期发生违约风险,将影响到银行自有资金的安全。四是声誉风险。在季末出现大额赎回时,启动“巨额赎回条款”,拒绝客户的资金赎回要求,使银行陷入声誉风险的危机。
(四)隐性的“刚性”兑付可能危及银行风险抵御能力
一是客户误将理财产品“视同”银行存款。市场上投向包含信贷类资产组合的理财产品,大多在名义上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一直延续着按预期收益率水平刚性兑付的行业规则,一些客户也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视同定期存款来看待。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机构实质承担了相关理财业务的全部投资风险,违背了代客理财不危及银行自身资本金安全性的中间业务性质,也使得银行自营业务和代客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失去了实际意义。二是银行“有意”掩盖风险。在会计处理上,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作为表外业务不计或少计资本金及风险拨备。这种实质风险承担与资本计提的错配掩盖了银行机构的风险暴露,可能危及银行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
(五)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产品说明书“雾里看花”。理财产品发售的产品说明书未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及资金配置比例。特别是对于涉及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管理计划的,未披露各类计划背后对接的实际资产。二是投资标的“模糊不清”。理财投资资产配置到位后,未公布募集资金的实际资产组合配置情况。三是投资收益“暗箱操作”。理财计划到期后,仅披露客户端到期收益的实现及兑付情况,投资标的收益及银行端实现的超额收益均处于黑箱状态。
三、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发展迅速。较好满足了社会大众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需求。但同时,处于初期高速发展阶段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市场也存在诸多问题,亟须正本清源、加以引导,回归代客理财、资产管理、风险隔离、服务实体经济等四项本质。
(一)促进投资者和商业银行在信息掌握、风险责任、利益分配上的有效对称
一是加强信息披露,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细化理财信息披露内容、频率和方式,建立定期理财报告制度,由社会中介审查银行理财报告并公开审计报告。二是明确双方责任,解决责任不对称问题。银行要强化“卖者有责”意识,履行好代理人责任。投资者要培养“买者自负”的良好文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完善收益分配,解决利益不对称问题。
(二)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
一是切实规范资产通道,防止监管套利。商业银行要把控好通道业务总量与结构风险,确保任何时点“非标”理财资产都不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总资产的4%。对达不到规范管理要求的,要比照自营贷款,进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二是防止异化为负债工具,产生流动性波动。对部分银行在月末、季末加大高收益短期理财产品销售计入存款科目的客户资金剔除或单独列示,防止对存贷比等流动性指标的套利。对资产池业务“非标”理财与所投资产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防止流动性风险后移和有意掩藏。三是以客户为中心,规范销售行为,促进理财产品转型发展。
(三)建立有效防火墙机制,切断风险传导途径
一是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防止违规将表内优良资产置换掉资产池中劣质资产,以保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防止违规转移内部收益,通过其他渠道盈利填补或垫付理财收益缺口;防止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防止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或者不同理财账户之间不当交易。二是与交易对手风险隔离。三是与合作机构风险隔离。
(四)引导理财资金投放到实体经济、综合效益较优领域
一是推动形成合理的社会融资成本机制。发挥理财价格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理财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银行商业回报与客户收益、企业成本合理均衡。二是理财资金投向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商业银行要恪守服务实体经济本质,加强理财资金流向管控,严控理财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或限制性行业,主动与国家宏观调控和审慎监管政策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