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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卷扬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04 19:18:01 查看人数:33

建筑施工卷扬机操作规程

第1篇 建筑施工卷扬机操作规程

1 .卷扬机应选择在视线良好和平坦坚实的地基上安装;基座必须平稳牢固。

2 .卷扬机的安装必须合理设置地锚,第一导向滑轮应设置在卷筒的垂直中心线上,至卷筒距离不应少于卷筒长度的20 倍。

3 .导向滑轮应可靠固定,第一导向滑轮不宜用开口滑轮。

4 .操作开关上标志的方向应和卷扬机实际转动方向一致无误,以防造成错误动作。

5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固定牢靠,排列整齐,并不得有结节、扭绕现象,使用中至少应保留三圈以上;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导。

6 .卷扬机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头固定是否牢固,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等是否安全完好。

7 .严禁盲目超负荷使用,严禁用卷扬机运送人员,严禁卷扬机带病操作。

8 .卷扬机起动或停止时,速度应逐渐增大或减少,严禁连续反方向运转,一般不宜急刹。

9 .卷扬机的手、脚闸板的最大工作行程不准接触地面、或其他障碍物。

10 .卷扬机的电动机和刹车部分均应配备防护罩;制动带受潮或沾染油污和失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1 .重物在提升过程中,如须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

12 .工作完毕或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拉开闸刀,并采取措施将重物放至地面。

13 .蒸气卷扬机停气时,应把所有阀门关掉,以防锅炉总气阀误开时,卷扬机自行转动。

14 .卷扬机的动力部分应遵守各自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2篇 建筑室内穿孔吸音铝板吊顶施工技术规程

建筑室内穿孔吸音铝板吊顶施工技术

在大型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中都要充分考虑整个空间的吸音效果,从墙面到吊顶都需设计使用吸音装饰材料,以满足声学要求。目前在吸音吊顶工程方面,用的最多的,吸音效果较好的材料是穿孔吸音铝板。

一、吸音铝板吊顶工程的施工工艺

(一)吸音铝板概述

目前工程中所用的吸音铝板都为冲孔铝板,铝板厚度从 1-3mm 不等,孔径大小、孔间距和布孔率都需通过相关声学测定机构测定。为了加强吸音效果,一般在铝板背面加铺玻璃吸音棉或者无纺布,铝板正面饰面漆可采用珠光喷涂、滚涂、氟碳喷涂等,颜色可按要求定制。

吸音吊顶铝板应先确认孔径 ×mm、 孔间距 ×mm、布孔率 ×%,铝板厚 ×mm,背面粘贴 ×mm 厚 ××进口无纺布,正面为××颜色。

(二)吸音铝板吊顶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放线定位→ 主龙骨安装、调平→ 次龙骨安装、固定→ 特制吊挂件制作安装→ 吊筋安装→ 隐蔽验收验收→ 冲孔吸音铝板安装(包括嵌条和收边条安装)→ 铝板面调平→自检修正→交付验收。

(三)吸音铝板吊顶的施工要点

1、公共建筑内部的吸音吊顶一般都属于大面积吊顶,故施工准备阶段的测量放线尤为重要,放线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先按现场放出吊顶面的十字中轴线,再按照龙骨间距和吊顶板模数依次向两边放出控制线,如遇到穹型面吊顶,则需先在电脑上模拟排版,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放线。

2、由于龙骨都是与成品装饰铝板配合使用的,所以在设计时应先确定主次钢龙骨的规格,然后再根据吊顶面积和设计铝板规格,对主次钢龙骨分格进布置。

3、主龙骨安装完成后需进行一次整体调平,如是穹型吊顶,则还需控制好主龙骨的弯弧度,以确保次龙骨能平整顺直地安装在主龙骨上。

4、次龙骨间距必须相等,因为特制吊挂件是直接安装在次龙骨上的,只有吊挂件、吊杆、次龙骨在同一竖向直线上,才能保证每根吊杆受力均匀。

5、吸音铝板是通过吊杆固定调平的。通过安装在次龙骨上的可滑动的特制吊挂件安装好吊杆后,再用吊杆下端的螺母固定住铝板自带的u 型卡口槽,已固定吸音铝板。调平铝板时应拉通线,吊顶下和吊顶内部都需有工人,通过吊顶内部的工人微调螺母高度,工人上下配合,整平铝板。

6、铝板安装应与安装嵌条和收边条同时进行,铝板安装调平到哪里,嵌条和收边条应安装到相应位置。

7、吊顶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拆卸,如需安装机电设备,需安排专业工人配合拆卸及铝板面开孔,并且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四)吸音铝板吊顶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吸音铝板吊顶吊杆与铝板的相互关系,吊杆是否通过特制,吊挂件连接在龙骨上,铝板再通过吊杆连接固定,并通过吊杆下端螺母调整平,工人需在吊顶内部施工,故该吊顶也习惯上被称作“反吊顶” 。

(五) 吸音铝板吊顶工程检验允许偏差表

(参考中建总公司企业内部标准)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2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接缝平直 〈1.5 拉线检查

3 压条平直3拉线检查

4 接缝高低1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压条间距2用直尺检查

二、吸音铝板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吸音铝板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遵循工程质量控制的一般原理施工质量控制是一种过程性、纠正性和把关性的质量控制。只有严格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即包括各项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竣工阶段的控制,才能实现项目质量目标。

1、着重加强事前控制前文已叙述到了吊顶施工的要点,要点部位的工序质量对工程整体质量起着关键性的影响,对于施工准备阶段,无非是要加强工程量、图纸会审及材料的采保工作的控制管理。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综合的控制过程,也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它包括对铝板吊顶工程的测量、材料、计量管理、施工工序、设计变更、成品保护等等的各方面的全过程的控制。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吸音铝板吊顶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完备。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甚至达到创优标准。

(二)吸音铝板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吸音铝板吊顶工程质量控制点的涉及面较广,根据工程特点,视其重要性、复杂性、精确性、质量标准和要求,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人的行为;任何工序都需重点控制人的行为,避免人的失误造成质量问题。如对吊顶高空作业、操作要求高的工序,技术难度大的工序等,都应从人的生理缺陷、心理活动、技术能力、思想素质等方面对操作者全面进行考核。事前还必须反复交底,提醒注意事项,以免产生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2、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某些容易被忽略的辅材,更应将材料质量和性能作为控制的重点。如电焊条的材料质量,以及特制吊挂件的质量,它们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好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关键的操作;铝板吊顶工程中大量使用到金属钢龙骨焊接的工艺,焊点的牢固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故焊接操作是质量控制点之一。此外还有主龙骨的弯弧、铝板的整平等也是关键的操作。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4篇 建筑施工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a、安全重点

1.防止机械伤人

2.防止触电

3.防尘

b、一般要求

1.现场搅拌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时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搅拌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3.搅拌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4.搅拌机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库严禁戴手套。

6.搅拌机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7.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8.运行中发现有异声、什音或电机过热(超过电机铭牌规定温度)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9.按时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10.检修搅拌机时,应拉闸断电锁箱,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诠挂谁取。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箱加锁,并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2.操作人员应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保养记录。

13.当有人进入料筒清理时,要将电源断开,或在外面设人看管.

14.当要进入料斗下进行清理时,要将料斗保险扣挂好,并将电源断开。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程用词说明摘自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1. 操作前检查

1.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2. 安 全 操 作

2.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 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3. 5在无安全的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3. 7填写机构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 附着、顶升作业

4. 1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4.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4.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4. 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道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4. 6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4. 7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 8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 9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4. 10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4. 11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 12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4. 13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4. 14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5. 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5. 2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8)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运输车辆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第2条 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第3条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第4条 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第5条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第6条 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第7条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第8条 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第二节 载 重 汽 车

第9条 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第10条 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第11条 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1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第12条 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第13条 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节 自 卸 汽 车

第14条 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第15条 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第16条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第17条 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第18条 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第19条 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第四节 油 罐 车

第20条 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第21条 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第22条 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第23条 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第24条 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第五节 平 板 拖 车

第25条 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第26条 装卸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第27条 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应楔紧。

第28条 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第29条 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第30条 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第六节 机动翻斗车

第31条 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

第8篇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民房、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就立即停止操作:

(1)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汕缸确认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黏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在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2这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海里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自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下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放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三、推土机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坚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街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米,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弯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基并关闭发动机。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严禁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10.是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13.需用推土机牵引生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发动机。

15.作业后发布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反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平地机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档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下沉方可启动作业。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向伸出。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厘米。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要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入在坑洼积水处。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装载机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就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声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4.负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加强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应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档木挡掩。

6.装堆保佑的砂土时,铲斗宜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档滑行。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11.作业后应将半截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六、钻孔机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机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厘米,并应固定。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沉井施工

第1条 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第3条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米。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4条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

第5条 沉井井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施工设施,均应架设牢固,以防止坠落。

第6条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切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

第7条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次序进行。

第8条 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第9条 当沉井面积较大,不排水下沉时,井内隔墙上应设有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

第10条 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小于1米。

第11条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人员和设备应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业。如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2条 采用机吊人挖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人员躲开,并发现讯号,方可起吊。

第13条 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电话或讯号联系。

第14条 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水。

第15条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墙或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顶升。

第16条 不排水沉井,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17条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条 沉井如由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方可下井作业。

第19条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0条 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加载或卸荷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

第21条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和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第10篇 建筑施工水泵、潜水泵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水泵、潜水泵操作规程

1 .水泵安装前,应检查水泵和水管内有无杂物,吸水管口应用莲蓬头,如有杂物或泥浆时,应外加护罩或滤网。

2 .水泵放置地点必须坚实,安装必须牢固和平稳。

3 .大的进出水管,必须用支架支撑牢固,以免机身承受外力。

4 .工作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或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发热,莲蓬头堵塞、电动机温度过高、机械零件松动等其他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5 .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上跨越。

6 .升降吸水管时,应站稳站好,防止滑跌掉人水中。

7 .潜水泵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潜水泵在水外运转的时间不得超过5 min,以防过热。

8 .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网篮里再放人水中,以防乱杂物轧住叶轮,并不得陷人泥中,以防因散热不良而烧坏电机。

9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从水中提出时,必须拉扣在水泵耳环的绳子上,严禁拉电缆线。

10 .潜水泵工作时,必须妥善接地,在潜水泵周围内不应洗手洗衣、游泳等,以防万一。

11 .检修潜水泵必须待电源切断后,方可下水检修,防止突然送电,造成事故。

12 .工作后必须切断电源,将放水阀打开,把水放尽,潜水泵应提出水面,以防潜水泵电机渗水,引起事故。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机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第2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条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第4条 操作中可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第5条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6条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第7条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8条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9条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第10条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第11条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二节 履带式起重机

第12条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第13条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第14条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第15条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第16条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第三节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第17条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第18条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19条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四节 塔式起重机

第20条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第21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第22条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23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第24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25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运物件时,平�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 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建筑施工卷扬机操作规程(十二篇)

1 .卷扬机应选择在视线良好和平坦坚实的地基上安装;基座必须平稳牢固。2 .卷扬机的安装必须合理设置地锚,第一导向滑轮应设置在卷筒的垂直中心线上,至卷筒距离不应少于卷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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