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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院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学院(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 保卫处处长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
2. 根据保卫处职责范围主持工作,确定部门人员工作安排,检查、考核、处理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坚持例会制度,主持处务会,按时布置安全保卫工作。
3.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定期向学院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内保工作。
4.负责做好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
5. 根据领导指示,组织草拟保卫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以保卫处名义发出的通知、通告的文字把关。
6.认真贯彻执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学院领导与二级单位责任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好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总评工作。
7.配合当地公安、安全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要害部门做好保卫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组织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院的安全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正工作方案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火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维护学院技防设施及消防器材设备的正常运转。
8.负责武装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院的军训、征兵及民兵工作。
9.负责全处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审核员工每月考勤及工资报表。
10.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某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