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副矿长兼安监站站长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安监局和矿长的双重领导下,监督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文件和规程等情况。
二、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
三、定期向公司安监局汇报安全监察工作,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公司安监局汇报,迅速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四、参加矿安全办公会,针对本矿安全问题,提出意见。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六、监督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七、定期召开站务会总结安排安全工作。
第2篇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通风矿长是全矿“一通三防”的专业主要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二、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细则和有关规定。
三、根据生产地区的安排和条件有关人员的不断变化,负责组织制定矿井调风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风量稳定,风量充足,安全可靠。
四、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灭火相适应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控制和实时监测煤层自燃,负责组织管理黄泥注浆队的工作。
五、负责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现场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每月制度瓦斯巡查路线。
六、负责矿井测风测尘和主要进回风巷的防尘工作。
七、负责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盲巷管理、串联通风的管理工作。
八、主管通风区的工作,负责“一通三防”专业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瓦斯防尘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拿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完成矿长临时交代的任务。
第3篇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安全副矿长
岗位编号
暂不填写,为数据库做准备
公司/ 部门
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
呼和乌素煤矿安监科
制作人
制作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二、岗位关系:
岗位职务关系
岗位名称及在岗人数
直接上级
矿长
其他上级(如存在多重汇报,请写明)
副总经理(分管煤矿)
直属下级
安监科科长
其他下级(指非直接汇报关系的下级岗位)
安监科副科长、技术员、安检员、检身工、火工管理员、火工保管员
总辖人数
人
岗位功能关系
填入名称
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内容、资源、信息/文档名称等
内部客户
矿长
提供煤矿工程施工、设备使用安全建议
提供矿井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提供安全检查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
生产副矿长
提供煤矿生产工作安全要求、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生产岗位安全培训通知及培训安排及培训结果
提供分管区队及科室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结果
提供火工品领用、使用和管理要求
总工程师
提供通风安全隐患检查报告、整改建议及处理意见
提供通防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需协助事项
安检科长、安检员
提供安全管理要求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要求
财务部
提供经矿长审批的安全处罚单,落实罚款。
人力资源部
提供人员增补、调整申请
提供煤矿培训工作计划及安排
提供下属人员绩效考核表计考核结果
调度室
提供井下、井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需调度会解决问题
火工品管理员
提供火工品请购单的审批手续
外部客户
安监局
提供煤矿隐患排查基本情况表
提供现场安全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
煤炭局
提供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及数据
提供现场检查接待服务及相关资料
培训中心(包头、鄂尔多斯)
提供员工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证办理申请及名单
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提供安全相关资料、数据
公安局、民爆大队
提供火工的批报申请
提供火工品使用管理检查所需资料
提供火工品相关人员证件办理资料
卫生局
提供职业安全检查资料
水利局
提供防洪检查接待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供锅炉、仪器、仪表的检验情况
环保局
提供环保检查所需资料及接待服务
施工队
提供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及处罚决定
内部供应商
财务部
接受安全资金及处罚扣款执行情况
办公室
接受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接待工作安排
安技部
接受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安全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
接受岗位所需的人员信息
接受管理及业务方面的培训
接受工资及奖金兑现结果
机电科
接受作业规程/安全规程
调度室
接受生产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及安排
接受各区队安全生产情况及突发事件信息、事故进展情况
机运队
接受井下施工作业安排及操作规程/安全规程
接受停电、人员伤亡等突发事故报告
火工品管理员
接受火工品请购单
接受火工品领、用、退数量、库存数量
接受火工品库的安全防卫情况及异常情况
外部供应商
安监局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煤炭局
接受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
接受安全检查通知及信息资料提供要求
培训中心
接受岗位持证上岗培训通知及证书
职业疾病控制中心
接受职业病防治检查
公安局、民爆大队
接受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环保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水利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卫生局
接受管理要求和检查通知
三、岗位绩效与职责:
岗位设立目的概述
协助矿长完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制度、法规和上级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确保煤矿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关键绩效领域
关键绩效指标(参考)
l业务管理
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率/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安全隐患整改率/安全事故处理及时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率/覆盖率/培训达标率/职业病发病起数
l费用管理
安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偏差率
l档案管理
安全档案完整率/档案建立及时率
l人员管理
人员流失率/后备人员培养计划
岗位重要职能与任务描述(总体不超过15项,依重要性排列)
业务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制定呼和乌素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应急预案等,协助矿长搞好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工作会。
3、组织并实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联系特种岗位培训,完成特种职业的证件办理。
4、负责组织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
6、负责煤矿火工品的报批以及火工库日常管理。
7、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煤矿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
8、协助安技部完成煤矿工程检查验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管理。
9、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及人员管理
1、负责安检科组织架构设计及岗位职责调整。
2、负责专、兼职安检人员录用,培训和培养。
3、负责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费用管理
1、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
2、合理使用办公用品(纸笔、电脑、打印复印机)及公共资源(水电)。
四、岗位权限:
建议权
审核权
决策权
业务方面
公司及煤矿发展规划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井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煤矿安全类制度流程;煤矿生产采掘技术方案等文件安全条款的审核权。
1.外部分管机关科长及以下人员的慰问;
2.煤矿各项生产计划,设备购买、使用的安全否决权
人事方面
煤矿员工使用的建议权
安检人员聘用的决策权
费用方面
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权
五、岗位任职要求(上岗基本要求):
学历
大专
总工作经验年限
7年
管理年限
( 3 )年,基层中层高层
专业知识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技能
煤炭相关专业
资格考试
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
行业或专业
经验要求
行业或专业
年限(年)
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相关工作
7年
煤矿安监站站长(科长)工作
3年
其它要求
六、岗位成功关键素质能力要求:
1
责任感
4
沟通协调能力
2
执行力
5
团队协作能力
3
原则性
6
决断能力
七、工作条件及强度
工作制
工作环境和条件
□正常班
工作地点
□室外□室内□室内外兼有
□长白班
工作环境影响程度(1-5)
气味
温度
湿度
噪音
粉尘
辐射
□倒班(○两班倒 ○三班倒)
3
3
3
3
3
2
工作姿势(出现概率)
站立
走动
80%
坐
20%
精力
紧张程度
不紧张1 234 5非常紧张
发生频率
低1 23 4 5高
体力消耗
小1 23 4 5大
八、晋升与职务轮换
晋升岗位
可直接升迁的职位
安全副矿长
轮换岗位
可相互转换的职位
调度室主任
可升迁至此的职位
安监站副站长、综采队正副队长、综掘正副队长、通风正副队长
九、其他说明:
第4篇 机运副矿长 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2、督促检查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参加编制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组织召开机电设备安装“防治水”安全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防治水”中存在的问题。
5、参与制定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6、对分管范围内不履行“防治水”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7、在安排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的需要,尤其是“防治水”需要,防止“防治水”重特大事故发生。
8、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
9、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第5篇 机电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水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水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水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8、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0、 对防治水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6篇 安全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及防治水的排查,有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地质防治水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质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地质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
6、监督落实探放水现场工作,参与验收探放水工作。
第7篇 安全副矿长 防治水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防治水”安全规划。
4、组织并参加“防治水”安全检查、各种“防治水”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治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对上级检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例会和其它安全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布置“防治水”安全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各级干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施工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水”安全宣传、“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7、掌握“防治水”安全工作动态,总结“防治水”中的经验教训,探索“防治水”安全管理办法,提高“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
8、对不履行“防治水”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9、参与“防治水”重大安全决策,审查“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措工程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0、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审查“防治水”安全奖励方案,审批“防治水”安全奖励基金。
11、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第8篇 分管副矿长岗位职责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矿长和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部门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动力物资保障部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财务部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9篇 党委书记兼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矿党委的全面工作,研究确定党委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带领矿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全矿各项工作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三、正确执行干部政策。与矿长共同抓好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任免工作。
四、处理本矿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五、支持矿长行使《企业法》赋予的各项权力,监督检查各级行政干部对国家计划、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指示和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受矿党委的委托,负责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第10篇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范本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100%;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7、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8、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9、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第11篇 开掘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开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开掘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开掘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负责开掘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2篇 机电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钻、物探设备)的购置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探放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