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建设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学习培训→完善制度→加强调处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 、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适用场景:行政执法培训、人员考核管理
行文逻辑:制定计划→确定对象→准备教材→安排时间→组织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及《区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安排,区法制办将分期、分批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特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且需要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分工
本次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法制办负责集中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培训教材
1、《法治与政府同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务指南》。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用解答》。
培训教材由区法制办统一代购。
推荐自主培训参考资料,可由培训人员自选(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两期进行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7月22—24日上午
1、报到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2数。
(二)第二期培训班:8月19—21日上午
1、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另1/2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费51元、考务费50元),由市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授课费及相关费用由区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考试
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公开目录。未参加考试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行政执法证年检。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按照分期培训的名额认真组织,(按附表一、表二)填报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送区法制办(508室),列入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
3、培训人员无故缺席的,不再安排培训,本次培训考核以零分计算。
4、培训人员报到时,应填写培训考勤表,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