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安全管理要求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 木质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
(2) 工艺信息: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
(3) 设备信息: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气类别、 调节阀系统、安全设施。
2各车间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
3各车间应严格执行企业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4)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
(5) 泄压和排空系统;
(6) 紧急停车系统;
(7) 监控、报警系统;
(8) 联锁系统;
(9) 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4车间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包括:
(10) 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11) 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12) 控制失效的影响;
(13) 人为因素等。
5生产装置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车间必须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对全厂性停车检修后的开车,由生技部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4) 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15) 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16) 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17) 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18) 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19) 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6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20) 由装置所在车间编制停车方案,并报生产部审批通过;
(21) 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各车间应遵守下列要求:
(22)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车间领导、厂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23)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车间领导、生产部和设备部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8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9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作好运行原始记录。各车间应组织对运行原始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进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