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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9 15:52:09 查看人数:85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1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有关“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

第二章  系统功能

第三条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由塔机运行信息采集设备和信息处置系统构成,是塔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当塔机运行时,通过网络实现工程项目地面监控和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远程监控。

第四条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显示塔机当前运行的位置、起重力矩、起重量、高度、幅度、转角、风速等运行参数信息。

第五条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基本的力矩报警、重量报警、高度报警、回转报警、幅度报警、风速报警、碰撞报警、禁行区域报警功能,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满足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工作环境,适合环境温度为-20℃----+40℃;

(二)各功能参数显示精度误差不得大于实际值的5%;

(三)塔机安全监控系统报警设限值必须符合塔机安全使用技术参数要求,且与塔机机械限位调整值保持一致;

(四)当实际值到达报警设限值时,或大臂、小车进入限制区域时,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对操作人员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预报警,对操作人员预报警采用语音、蜂鸣等形式,对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预报警采用黄红警告色等形式,标准为:

预警-----达到机械限位标定值的90%-110%;(黄色)

报警-----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的110%;(红色)

(五)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对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简易诊断:

当塔机的某个方向动作值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110%时,司机未对塔机向安全区域操作,塔机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一次违章记录;

当塔机的某个方向动作值超过机械限位标定值110%时,机械限位不能及时切断对应方向的动力源,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发送机械限位的故障检修信息。

(六)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应能记录保存塔机运行实时数据和预报警、故障诊断、开关机等信息。塔机实时运行参数每间隔1s记录一次,记录至少应存储最近1.6×104个工作循环及对应的时间点,保存周期为60天。

第六条 地面监控部分应能实现实时报警信息显示、违规记录显示,故障诊断信息提示,历史运行数据记录和调取功能。

第七条  远程监控应满足违章报警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对报警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提示和处置等功能。

第八条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外接的标准com串口(db9)接口,能够与宁夏统一的数据接收器(数据安全卫士)进行连接,实现塔机运行数据发送。

第三章 安装和调试

第九条 各安全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或产品代理机构)在组织加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时,其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服从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安装过程中严禁更换塔机原机械限位装置,当确需更换时,须告知使用单位,更换具有合格证件的限位保护装置,并经型式检验合格。

第十一条 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应安装牢固,且不得与塔机其他传动件发生干涉,加装时严禁在塔机主要承力杆件上施焊。

第十二条 塔机安全监控信息采集设备线路应与塔机机械限位装置线路分开独立设置,当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不影响塔机机械限位保护作用的正常发挥。

第十三条 塔机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必须建立在塔机机械限位装置调试的基础上,其报警信息值的设置应与塔机机械限位的调定值相对应。发现塔机机械限位未按照塔机使用规定调试时,必须先将塔机机械限位按照塔机的安全使用技术要求进行调试。

第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一、塔机购置(租用)

1.塔机购置必须向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家购买,并由生产厂家提供整机合格证、高强度连接螺栓质保书、起重钢丝绳质保书和其它通用零部件的质保书及塔机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2.租用外部塔机:①必须签订书面租用协议,协议中双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允许向私人、个体户租用;②塔机机况必须良好,无任何私自改装行为,安全装置应齐全,使用期未超过五年;③出租方必须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本塔机出厂合格证(原件)和使用说明书及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报告。

3.购置二手塔机应确定:①使用期未超过三年;②安全装置齐全,机况良好;③整机合格证(原件)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④生产厂家未转产或关门息业。

4.禁止购置国家已明令淘汰、技术落后的塔机(tq60、tq80塔机、qt16、qt20、qt25井架式塔机),以及已关闭或转产的生产厂家塔机。

二、塔机装拆

1.塔机安装前或拆卸后,必须进行整修保养(做好记录):①由机管员、安全员组织机长、司机、机修工对塔吊各高强度连接螺栓、钢结构焊缝、销轴、钢丝绳、安全装置、顶升装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修(更换)消除;②检查整修后,必须对塔机钢结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③所有销轴、连接螺栓进行涂油保养,使用过的开口销一律不准重复使用。

2.租用和新购置塔机,如由外单位进行装拆:①必须签订书面装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盖双方单位公章;②装拆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有效塔吊装拆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明装拆地点,加盖企业公章(红印);③装拆单位必须提供装拆人员的上岗证原件。

3.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使用:

①凡标准节每角采用一只连接螺栓的塔吊,每次安装时,其基础节及以上二节共12只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使用新螺栓,并刷上使用颜色,第一次刷绿色漆,第二次刷黄色漆,第三次刷红色漆,第三次使用后报废销毁;

②凡新购置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都应刷上使用次数标色漆,严格控制,禁止超期使用。

③对现有的已确认重复使用三次以上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给予报废销毁;

4.在塔机安装前,发现钢结构(标准节、大臂、后平臂、套架)严重锈蚀(包括重要部位焊缝)、变形或运转机况差,不能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的,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测检定,严禁冒险安装使用。

5.塔机装拆必须事先编制书面方案,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6.塔机基础应严格按照厂方施工图要求制作,基础预埋螺栓配置应具备材质检测合格报告,塔吊安装前应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砼基础检测合格报告。塔机压重必须采用砼预制块,禁止使用砖块。对吊点已破损、砼开裂的砼压块应停止使用。

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戴好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带,脚穿防滑胶鞋,配备工具袋。

8.安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9.安装作业区要设立警戒区,挂牌示警,并有专人监护。

10.安装前机管员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液压顶升机构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正常使用,以及检查各种吊索、吊具、板手、铁锤等工具。

11.严格按照塔机施工说明书要求的程序进行装拆,人员配备充足、分工要明确,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机管员),专人(机长)负责操作液压顶升装置。

12.塔机顶升前,应将大臂顺着安装方向固定牢固,严禁转动,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四级以上风必须停止顶升作业。

13.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4.高空作业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包里,不准随意乱放,禁止向下抛扔物件。

15.汽车吊作业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起重绳、制动装置应完好有效,严禁超载使用。

16.吊运物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稳,前后大臂应牵挂风绳,小、散件应采用箱笼吊运。

17.塔机各种连接螺栓、未镀锌的销轴必须进行防锈保护,特别是基础部位,应采取严密的防锈措施。

18.塔机安装结束后,在自检的基础上,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19.塔机拆卸经检查、整修、保养后暂不安装的,应妥善堆放、保管,避免浸水腐蚀。

三、塔机操作

1.塔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塔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4.塔机标准节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挂设大型宣传标语及其他挡风材料。

5.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机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机上任何设施。

6.维修电工应每天对塔机电器装置及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7.每天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检查各种吊索、吊具和吊钩保险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险作业。

8.塔机司机每天上、下班,都必须检查各高强度连接螺栓(特别是基础部位)及钢结构焊缝、各连接销轴(包括开口销)、各动滑轮、钢丝绳、起重制动装置、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排除,严禁带病使用。运转记录本中必须有每天检查情况记载。

9.每星期应对塔机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机垂直度测量一次。

10.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塔机吊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大于6米: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屏障或停电施工;在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外电高压线路;禁止塔机在外电高压线下方安装、使用。

11.塔机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作使用依据。

12.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线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14.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得小于0、14米。绳卡夹板应在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绳卡匹配表:

钢丝绳直径mm

10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5.进行塔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到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16.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7.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

18.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禁止开限位超负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严禁用塔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塔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时,不得作反向动作。

21.塔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检查无误后,方能继续起吊.

22.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不允许单点吊物。不准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位置或记号绑扎,绑扎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不准小于30度。

23.吊物时,长、短料应分开,小型物料应采用箱笼。

24.在雨雪天作业时,先进行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到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

25.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其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的长度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钢丝绳

结构形式

断丝长度范围d=直径

钢丝绳型号

6×19

6×37

6×61

18×19

交捻

6d

10

19

29

27

30d

19

38

58

54

顺捻

6d

5

10

15

18

30d

10

19

30

27

26.作业后,塔机吊钩升至上限位,小车收进,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轨道式塔机应开至轨道中部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

27.作业中途休息时,不允许物件吊在空中。

四、塔机大修保养

1.塔机自购置之日起,使用满3年,应进行一次大修保养,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大修保养由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到现场协助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整机检修保养(各运转机构、液压顶升装置运作是否正常;各连接销轴、孔磨损和动定滑轮、轴套磨损是否严重;钢结构焊缝是否锈蚀开裂;标准节、前后臂是否锈蚀、变形等),对已失效零部件进行检修、加固或更换,同时建立塔机大修保养台帐。

2.塔机使用满8年以上,重要部位的连接销轴应予更换(包括前后大臂连接销轴、前后拉杆连接销轴、塔帽套架连接销轴)。

五、塔机报废

1.塔机自购置日起使用满10年,使用单位应进行技术鉴定,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应予报废处理。

2.塔机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出现整体钢结构锈蚀严重或塔身和前后大臂扭曲变形,应提前报废。

3.已报废的塔机不允许整体转买他人,应予分割销毁处理。

第3篇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装配拆卸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订以下措施。

2.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是指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可回转臂架型建筑机械。

3.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塔机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其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岗位责任制;

(2)安全质检机构或者网络;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设备和器具的维修保养制度;

(5)技术和施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6)有关装拆工艺、装拆方案技术交底以及装拆过程等资料的存档管理制度。

4. 装拆企业在实施塔机安装拆卸之前,应当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会同塔机使用单位共同对塔机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和鉴定,经双方认可后,方可装拆;必要时,还可以会同生产厂家共同鉴定,经三方认可后,方可拆卸;

(2)制订装拆工艺和方案;

(3)装拆企业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配备专人统一指挥塔机装拆;

(5)配备相应的技术、安全监护人员;

(6)做好装拆前现场情况和施工过程的资料记录工作。

5. 装拆企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市建委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装拆督作证》后,方可上岗施工。

6. 塔机安装或者拆卸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工程技术部门制订的装拆工艺和装拆方案。

7. 塔机安装或者拆卸后,装拆企业应当及时做好有关安装或者拆卸全过程的装拆工艺、方案、设备配置等资料的记录和归档。

8. 塔机安装之前,对已完成塔机基础、路基、轨道和附墙等隐蔽工程的项目,装拆企业应当会同有关基础施工单位共同检查,装拆企业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的,方可进行塔机安装。

9. 塔机安装完毕后,装拆企业应当向市建委认可的检测机构申请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4篇 建筑施工中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机是目前在建筑施工领域中使用最广泛、工作效率最高的一种大型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由于其在施工中所发挥的作用重大,因而成为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重要因素。但在施工管理中经常会发生为赶工期而忽视对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与安全管理。例如:要求操作人员加班,在恶劣天气下继续施工,不保证维护时间等。由于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和使用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对其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方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作业。但这些管理措施通常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从而构成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

操作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安全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塔式起重机的常用工作工况是将地面(或作业面)上的物料运送到作业面(地面)上。受其工作特点的限制,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在操作中会存在无法看清或者根本看不到需吊物料的情况,因此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不仅仅指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还应该包括信号工和物料的装卸工及其他直接参与塔式起重机工作的人员。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塔式起重机是由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直接操纵掌握的设备使用的好坏、生产效率的高低都决定于驾驶员的责任心和操作技术。而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和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有着紧密的关系,他们或者是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参与者,或者成为直接受害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合理配备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根据设备的类型和作业班次,按照定额配备技术等级符合设备技术要求的人员。所有的塔式起重机驾驶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应知、应会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操作证,凭证操作。坚持定人、定机,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新驾驶员在独立使用塔式起重机时,必须经过对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和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塔式起重机的检查评比活动。

2.信号工和其他操作人员

塔式起重机的信号工在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信号工所发挥的作用是他人无法替代的,作为距离搬运物料最近的操作人员,信号工往往是安全事故的直接目击者甚至是肇事者和受害者。因此同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一样,也应该设立一套制度对信号工的工作加以规范和指导。

安装与拆卸工人的素质也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有重要影响。塔式起重机的安、拆过程是一个危险的过程,因此在此过程中参与工作的各类人员将面临着严重的安全威胁。要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拆装,必须对施工作业的操作工人进行严格的培训与考核。

因此,对于信号工和其他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严格培训和考核。加强在职培训,不断补充与新技术和新工艺相联系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知识;同时定期进行在岗人员考核,巩固基本的安全和技术知识。结合企业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相应的评比和竞赛活动,促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定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平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点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电源,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动臂式超重机的起重、回转达、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机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以上。

14、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6、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8、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6篇 强化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塔式起重机作为施工现场垂直运输的主要建筑机械,因其起升高度大,覆盖广而被广泛使用于建筑施工现场。同时又因为其具有重心高、危险性大的特点,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事故,给人民的生产财产造成损失,因而,如何加强塔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引起生产厂家、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分析塔机安全管理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搞好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

分析塔机重大不安全因素,大体上有如下几种:

1、由于设计原因引发的事故约占11%,这部分塔机设计、制造单位未完全执行《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突出的是使用说明书上对安装、拆卸操作程序、步骤的叙述不够清楚,不够准确。有的使用说明书中对安装过程说得十分详尽,而对拆塔的叙述却十分简单,有的只说是升塔的逆过程,使用单位很难搞清楚究竟如何拆塔。实际上拆塔并不完全是升塔的逆过程。

2、因制造原因引发的事故约占18%,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建筑机械市场也还较混乱,一些不具备相应的生产技术,质量保证和生产实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利益驱动,仍铤而走险,无证生产;有的生产厂家竞相压价降低成本,故意使用低级材料、低档次机构,致使一些粗制滥造的低档塔机进入施工现场;这些塔机制造质量差、选用材料低,焊缝质量差,安全保险装置不健全,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3、因使用方面原因引起的事故约占71%,主要是塔机使用单位不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装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通知》中指出:据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以来,在塔机事故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就有25起,共造成76人死亡,13人重伤。塔机倾覆和断臂等事故占塔机事故的70%。

2004年4月6日在福清发生一起在拆换标准节过程中发生塔机整体倾覆事故,造成3人受伤。据调查,该塔机标准节等多处焊缝开裂,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拆装队伍混乱,部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现场没有制定拆装方案,在拆装过程中因液压系统出现故障,爬升套架上部结构近20吨重量直接落在塔身踏步上,加上违章敲击塔机顶升横梁,使塔身踏步焊缝开裂,导致塔身整体失稳倾覆。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塔机制造质量差和违章作业引起的。实际上塔机事故的发生大多为综合因素,有的设计、制造上有不足之处,当然有的塔机的制造质量差,有的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有的塔机安装欠妥,或操作失误等,一旦超载运行就易出事故。

一般来说设计制造方面的原因比较容易控制,塔机使用单位在购置时必须依据生产厂家有无针对该机型的由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出具的整机质量合格证明等。具备上述资料,表明生产厂家及其产品在技术、生产、质量方面有确切保证。切不可只考虑经济因素而忽视设计制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盲目购置。

组织机构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有的施工企业对设备管理(特别是大型建筑机械)不重视,一些施工企业在机构设置和改制过程,削弱或取消了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有的单位领导只抓设备购置大权,不管设备质量,不管设备日常管理,设备管理部门形同虚设。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多是学建筑施工技术专业的,对机械管理缺乏基本知识,在施工现场很少对施工所用的塔机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现在很多施工企业片面追求工程效益,忽视了设备管理,使塔机日常管理、检查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只租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突出,长此以往,将造成塔式起重机管理失控,致使一些塔机带病作业,埋下事故隐患。塔机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如不了解设备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工作程序,设备安装工作也无从抓起。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设备管理工作,抓施工生产同时,不要忽视设备安全工作。

第7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措施规范

1、 塔吊安装必须在白天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进行。

2、 在安装作业前,必须由专业工种施工作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 由参加安装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并穿软底防滑鞋进行作业。

4、 施工现场要求有专人指挥,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安全。塔吊租赁新闻

5、 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一切作业工具要用软绳索套牢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在施工时滑脱发生意外事故。

6、 严禁自上而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避免砸伤事故的发生。

7、 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是否可靠,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8、 认真检查各种连接螺栓销轴,发现塔吊租赁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9、 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的有关接头紧固严密,螺丝扣固紧固牢。

10、 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性能良好性,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11、 塔身和所有电箱有完好的接地、接零设施,并由专人监护。

12、 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应设安全标志,作业区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力求做到不出现安全事故。

13、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禁固。(2) 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需有专职安全监护。

(3) 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垂直偏差需校正在千分之一内。

(4) 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

第8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现状及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意义

目前,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程进行起重运输作业的重要设备,塔式起重机事故关系国计民生、危害重大,而目前众多的塔式起重机司机虽然有上岗证,由于缺少监督和复核手段,实际工作中违规严重。加强检查和考核非常重要。塔式起重机倾翻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由于塔式起重机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超载、斜拉斜吊现象普遍存在;二是由于对塔式起重机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发现,例如,在塔式起重机基础发生倾斜、关键焊缝出现微裂纹、螺栓松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检查维修,致使在塔式起重机继续使用过程中使潜在的缺陷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塔式起重机的倾翻。下面对形成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进行探讨,并分析使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意义。

一、原因分析

1、主观原因:

塔式起重机使用单位从其施工速度考虑,总想在最短时间内吊完所有需吊起的材料,因而在起吊次数一定的条件下,就想通过增加每吊重量来实现上述目的。在其主观上存在超载的严重倾向。

部分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为保持客户不断增长、租赁业务的不断扩大,对使用单位的超载等违章操作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个别业务人员为赚取租赁差价,将低规格塔式起重机以高规格塔式起重机外租,即使使用单位按租赁协议吨位起吊,对塔式起重机本身已造成了超载,放纵了超载等违章作业行为,因而无论租赁单位或使用单位受利益驱使,从主观上抵制有效监管。

2、客观原因:

塔式起重机原有的安全限位器,现场因缺少砝码无法及时调试,造成安全限位器成了摆设。当塔式起重机司机发现危险时,很容易出现急停急回。

塔式起重机技术档案特别是累计运转记录多为使用或租赁单位填写,管理部门无法查证其真实性,给违章操作造成可乘之机。

因以上原因造成了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普遍超载等违章作业,除了本身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外,频繁的超载极有可能引发塔式起重机钢结构某些部位的疲劳损伤,特别是超载情况下的猛起猛落,对塔式起重机结构损伤巨大,极易形成恶劣事故。

二、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意义分析

目前已开发使用的安全监控装置有“黑匣子”和防倾翻监控仪,其中监控仪通过观察塔式起重机的倾斜而进行记录和报警,无论是塔式起重机工作状态(如超载、斜拉等),或非工作状态(如螺栓松动、基础不均匀下沉),使造成的塔式起重机机身倾斜度超过临界状态均可记录和报警提示。

1、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通过高科技手段(如记录芯片)获取真实的第一手数据,而且不可人为更改,为真实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b/t100-1999的相关要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的需要。安装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可以有效地减少违规现象,首先,塔式起重机管理人员已经习惯的灰色地带经过数据整理将全部透明;其次,不熟练的甚至不具备资质的操作人员的技能评估将通过数据统计被暴光;最后,所有的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包括吊载状态和非吊载状态)数据将通过数据分析得到再现,从而使相关人员习惯于被监督的工作状态;而以前是相反的(即几乎所有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维护、使用、拆装工作是不被监督的)。

有的管理人员错误地认为只要保证目前的安全限位器正常使用即能保证塔式起重机安全,实际上,非超载状态的安全和所有的运行记录是无法通过目前的安全限位器实现的。

3、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装置,是培养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技术水平的需要。通过处罚司机操作过程中打反车、急停急吊、斜拉斜吊等错误行为,教育司机和管理者,将有效地消除恶性事故的发生概率。特别是当塔吊司机观察不到所吊重物时,若指挥人员不限制工人装配的货物状态(重量、位置),起吊时司机可通过监控仪获知所吊重物是否超载或斜拉,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对于塔式起重机有时出现连接销轴孔与销轴配合不符合设计要求,连接高强螺栓松动后未及时拧紧的现象,通过及时维修和补救措施,可以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可靠的施工进度。

通过司机上班观察仪器指示的塔身倾角和每月一次的数据统计整理可以保证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满足要求,减少了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的测量次数,不必每次必须用经纬仪和专业人员完成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测量,简化了管理环节、提高了管理水平。

安全监控管理装置的数据记录功能保证了事故责任的认定科学性、完善了管理数据记录、为塔式起重机寿命预测以及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完好状态诊断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科学管理和主动事故预防提供了可能,完全可以轻松、真实地满足目前国家的相关行业规定。

三、结论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设备(防倾翻监控仪和塔式起重机黑匣子)的使用,一方面由于准确真实地记录了其运行情况,为监督部门提供了加大 管理力度、严格执法的依据。进而督促操作和指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另一方面其及时报警功能要能及时提醒操作人员预防突发的安全隐患。唯一不利的是需要增加部分投资,但这与事关人民安全相比是非常值得的。

第9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 塔吊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3) 架设好的塔吊必须先后进行空载、静载和动载实验,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基础的要求

1) 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能满足塔吊的稳定性要求。

2) 基础外侧应挖排水沟,保证基础无积水。

3) 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基础及塔吊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由技术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安装完毕及作业前重点检查

1)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方法,懂得保养和安全规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检查电路做好保护接地及重复接地。

3)合上总闸,用试用笔检查塔吊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后方可登机。

4)检查绳轮钩系统。

(4)钢丝绳应完好,规格正确,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报废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继续使用)

钢丝绳任一股破断或使用断丝数量和断丝速度增大;

钢丝绳的断丝数量,在一个节距内超过规定;

钢丝绳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股、起包、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破股等现象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滑轮的钩环中心与起吊物的重心必须在一条铅锤线上,防止起吊不平稳而导致破损、松捆、摆动造成事故。

(5)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应整齐、润滑良好;

(6)钢丝绳固定和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7)各部位滑轮转动应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

1)吊钩磨损度应在报废标准以内,保险装置应可靠。

吊钩报废标准:(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不分辩率堆焊修补)

吊钩任何部位出现裂纹;

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

钩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大15%;

扭转变形超过10度;

危险断面和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板形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50%,衬套报废;

板形钩心轴磨损达到原尺寸50%,轴报废。

2) 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安全限位及防护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作业;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液压系统无渗漏;

4)传动系统

a各机构联接螺丝无松动,转动应平稳,无异常响声;

b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

c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机械机构的外观情况

a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b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应完全撬开;

c机构无变形、开焊及疲劳裂纹;

d压重、配重重量、位置应达到说明书要求。

6)检查电气系统

a电缆线是否完好,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b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应充分、正常工作,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负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c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应良好;

d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应完好、可靠;

e控制、操作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

f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g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

h塔吊的专业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符合规定要求。

7) 检查安全限位和保险装置

a、力矩限制器应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

b、重量限制器应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

c、回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d、行走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e、变幅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f、超高限位器应灵敏可靠;

g、吊钩保险应灵敏可靠;

h、卷筒保险应灵敏可靠;

(4)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a、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各动作操作前应鸣铃示意,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与其他人员闲谈或做其他动作。

b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转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先将手盘指针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c起吊前要先了解被吊物件的重量和塔吊当时幅度下的起重量,不得超载起吊,也不得斜拉、斜吊物件要绑扎牢固,起吊后平移重物时应高出其所要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d塔吊在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员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如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车检修。

e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f 小车行至端头或塔吊行走接近端部时,应减速缓慢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g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作业后的注意事项

a)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

b)将所有控制器手盘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锁)好驾驶室门窗,离机后将总电源切断。打开高空指示灯。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应在塔身上张拉四根缆风绳固定,以防倾倒。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操作前检查

①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②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③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④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⑤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⑥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⑦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⑧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⑨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⑩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①①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①②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2、安全操作

①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②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③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④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⑤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⑥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⑦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⑧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⑩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①①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①②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①③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①④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①⑤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①⑥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①⑦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①⑧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①⑨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②⑩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②①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②②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②③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②④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②⑤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⑥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②⑦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②⑧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②⑨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停机后检查

①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②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③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④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⑤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⑥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附着、顶升作业

①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②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③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⑥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⑦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⑧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⑨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⑩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①①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①②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①③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①④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①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②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locm);碴石粒径为25-60mm.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安全监督管理

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愈来愈广泛地被用于施工现场。但由于拆装队伍参差不齐。塔机事故时有发生。笔者针对我市某企业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时平衡臂掉臂的严重事故,介绍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与安全管理的要点。

一、塔式起重机安装

1.安装时的人员、机、器具配备

人员:起重工、安装钳工、电工、机械工、机械技术员、电气技术员、安全员以及现场指挥。根据塔吊吨位的大小,选择合理的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吊)以及常用工具。

2.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查看现场是否适合拆装,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

(2)查看基础是否符合塔式汽重机的技术要求。

(3)配置合理的电源,检查吊车的位置以及辅助吊具有、索具和绳扣等常用工具。

(4)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说明书。

3.安装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在装(拆)时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工作鞋,设专人指挥。

(2)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安装顺序和要求进行,一般为:检查基础→安装底架→安装基础节→安装平衡重块→安装三节标准节→安装顶升套架→安装回转机构总成→安装塔帽→安装司机室→安装平衡臂→吊起1~2块平衡重→吊装起重臂→吊装余下配重。

(3)塔式起重机各部件的联接销轴、螺栓、螺母、轴端卡板和开口销等均使用生产厂家随机提供的专用件,不得随意自行代替。

(4)安装时,各销孔和销轴必须涂抹黄油。装好后,各开口销必须张开到规定程度,轴端卡板必须紧固,连接螺栓须锁紧。

4.顶升加节注意事项

(1)顶升作业时风力应小于4级。

(2)顶升过程中需将回转机构制动,防止起重臂回转。

(3)顶升时起重臂应处于顶升套架的前方,平衡臂处于其后方,小车开到规定幅度处,使被顶升部分保持平衡,否则不允许启动顶程式油缸。

(4)各连接螺栓采用双螺母紧固。

(5)顶升时应密切注意顶升套架上的滑块,沿塔身主弦杆的滑动情况,泵站油压表的变化及整个液压系统的运转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顶升收回油缸,排除异常后才能重新作业。

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

塔式起重机的拆卸方法与安装方法相同,程序正好相反。拆时建筑物已经建成,场地不如安装时宽敞,因此决不可掉以轻心。

6.试运行自检

(1)安装完毕后首先试运行,看是否正常运作。

(2)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性能的可靠性,包括:①上限位装置;②超载保护装置;③力矩限位器;④变幅限位;⑤接地保护等。

(3)向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检,取得准运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以上工作完成后并不等于塔式起重机高忱无忧了,还必须进行严格安全监督管理。

二、安全监督管理

1.从我多年从事检测检验的经验看,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对几直家企业的检查情况看,大公司虽设置了安全科、设备管理科,但由于企业减员增效,配备的人员太少,根本不能满足要求;乡镇、个体更谈不上配置专业人员。长此以往,造成塔式起重机管理失控;加之对塔式起重机检查不力,致使一些塔式起重机带病作业,埋下事故隐患。

(2)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据我了解我市三起塔式起重机的事故,除一起为机械的内在质量问题,其余两起均为拆装人员与塔吊司机违章操作造成的。近几年对250余台次的塔式起重机检验,发现无证上岗人员几乎25%左右;机操人员能正确回答问题的更是寥寥无几。

(3)塔机本身存在缺陷。

2.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要点

(1)要进一步增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意识。建筑企业的企业负责人不太了解塔式起重机属特种设备,安装时应到技术监督监察机构办理安装申请,对购进的塔式起重机也未看生产厂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同时也缺乏塔式起重机的相关业务知识,从而造成对塔式起重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正确理解安全就是效益;要建立完整的塔吊司机上岗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要责任到人,使种种制度落到实处。

(2)做好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能检测是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能否做好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直接关系到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切实担负起这一重任。了为搞好检测,我们还必须建立一支技术过硬,素质高的特种设备安检队伍,这就要求我们检验人员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深入细致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做好以上工作才能使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为经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与安全监督管理

塔式起重机(也称塔吊)因具有起重臂与塔身互成垂直的外型,故可把它安装在靠近施工工程的周围,有效的工作幅度优于其他类型的起重机。塔吊的工作高度可达到100~160m,特别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施工。再加上操作方便、变幅简单,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由于拆装队伍参差不齐或其他种种原因,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笔者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在塔式起重机装拆作业中的严重事故谈谈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作业、维修和保养及安全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一、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塔吊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装、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查看现场是否适合塔吊拆装,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

(2)查看基础是否符合塔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

(3)配置合理的电源,检查吊车的位置以及辅助吊具、索具和绳扣等常用工具。

(4)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说明书。

2、设立安全警戒区域,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安装前按原厂编号目录对设备组织全部清点,并按各专业分类堆放。

4、进行安装前的检查、检修、清理、调整工作,其内容及要求如下:

a检查钢结构部分有无变形、扭曲、弯曲、断裂,各焊缝有无开焊、漏焊,并对重要受力部位的焊缝作探伤检查。

b对所有转动机械解体检查、清洗、调整,加注润滑油、脂,并通电试运转,测量电动机转速、功率是否达到铭牌要求。

c检查电气部分各元件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有无外表破损,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

d对液压系统进行解体检查、清洗、调整,视情况更换液压油。

e检查钢丝绳有无变形、断裂。

f拆检各滑轮,加注润滑脂,使其转动灵活。

5、安装中各部件的联接严格按编号组合,各接头板不得用错位置,严禁乱割乱焊或任意加大销孔、螺栓孔径。

6、各部联接螺栓的紧力,全部用力距板手紧至规定值。

7、各水平度、垂直度的测量全部应用仪器,严禁目测,并做出记录。

8、塔机安装后组织各有关人员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装质量检查,其检查顺序从基础、塔身、伸臂、安全装置等逐项进行,以备为负荷实验做准备,其检查的具体项目、内容,按本规定的负荷试验指标执行。

9、负荷试验后,应对塔机的各制动器重新进行调整,以备移交使用。

10、塔机从安装到负荷试验及验收移交使用的全过程,各种检验资料应由拆装队技术负责人整理,交项目部安全科及公司机械设备科存档。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十二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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