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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17 20:55:02 查看人数:68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

第1篇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一)

一、施工单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如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部门下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主体施工单位须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不予工期顺延。

二、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甲方或监理方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及《广州市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见附件二)中的规定发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指令,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场地布置,擅自在施工场地内搭设临建的,除限期整改外,施工单位还须承担 $3000元/处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临建,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拆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2篇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

除了要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深基础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安全防护:

1)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5)必须在雨期施工的深基础,应在距坑边1m远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坑底四周应设集水坑和引水沟,以便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6)深基开挖应尽量不放坡。当采取挡土桩、地下连续墙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当超过-定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拉桩、支撑或锚杆支护等措施。

7)人工挖大直径孔桩,要防止土块下坠及孔下窒息。可先挖至1.5m处安放钢套筒,筒外缘填土夯实或做混凝土护壁。然后由上向下逐层挖土,每层不超过900mm,支钢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当挖到3~5m深时,孔内应放置钢网板,并配置小型电动抽风机。在洞内操作时娶经常通风。

8)大直径钻孔扩底桩采用人工扩孔时,为了防止孔壁塌方,在机械成孔后要及时放安全钢筋笼。在人工下孔前,应先用气泵向孔下输气或用提土桶在孔内上下提放,使孔内空气流通,换出有害气体。必要时可先用小动物或仪器放人孔内做试验,如无反应,人才可下孔作业。下孔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备有联系信号,以防一旦发生问题立即能联系,将人提出孔外。

9)各种灌注桩在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保护好洞口,并加盖或设护栏,防止有人坠入孔内。

(2)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支搭使用:脚手架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9)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体20cm,其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在别杠未别好或松动时,严禁上人。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10)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随升降调整。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11)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装修使用时,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2kn/m2;外防护使用时,应保证防护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12)井字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绑捆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其长度。

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外三个侧面应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井字架吊笼出人口应有安全门,两侧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于遮护。

井字架天轮与最高-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并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9)楼层安全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道安全网,安全网宜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③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时,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钢丝绳使用应石是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第3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4篇 花园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00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第5篇 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炼钢部各类外委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及6s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时的准备、监护和信息沟通,控制施工的正常进行,防止和杜绝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双方员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外委项目是指以发包、分包、租赁或聘用、承揽、勘探或劳务合同等形式进入炼钢部生产经营区域的非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位(队伍)和人员,协助、配合实施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类项目(工程)。

第三条 外委项目施工管理的各方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炼钢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规定,外委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设备、生产、技术专业线人员:负责所属专业外委项目施工的总体控制、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

2、部专职安环管理人员:负责外委项目安全监管。

3、外委项目监管作业区:负责外委项目施工的组织、安全监护、过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完成后质量的验收和6s管理确认。

4、施工区域的设备使用作业区:负责监督和监护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质量。

第二章   外委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

第四条  所有进入炼钢部施工的外委项目(工程)单位(以下简称外委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外委项目的负责人或联系人(以下简称项目联系人)必须要求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禁止进厂施工作业。

第五条  外委单位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时,项目联系人按附件一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由外委施工单位送交部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办理相关签订手续。

第六条 部安全员对外委单位的签约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送交的“申请单”填写《安全管理协议书》,办理相关协议书的签订手续,并建立外委协议书的签订台帐。

第七条 外委检修项目联系人负责填写《施工交底卡》,各方确认签名后,《施工交底卡》由施工单位及监管作业区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  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违反炼钢部相关管理规定,需从安全保证金中加以考核时,项目负责人(监管作业区)应按附件一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并送交部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办理考核手续。

第九条  外委单位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施工和作业现场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清扫,由项目负责人(监管作业区)对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并在《施工交底卡》签字。需要办理安全保证金退款手续时,由项目联系人填写“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 并送交部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条  在实施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现或遇有未尽事宜或存在分歧和异议时,仍可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对有关协议条款或内容进行重新约定,并经项目所在单位的双方安全负责人签字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管理协议的延伸和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的填写需一式二份,由项目联系人和部安全员各保存一份。

第三章   考核

第十二条  项目联系人未按规定送交“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导致外委单位未签《安全管理协议书》进厂作业的,考核该项目联系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该项目联系人的其它责任。

第十三条  厂安全员收到“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未办理《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相关手续,考核部安全员200元。

第十四条 项目联系人未根据《施工交底卡》6s管理的情况送交“炼钢部外委单位安全作业申请单”办理的退款手续,考核项目联系人500元。

第十五条  在外委项目结束后,施工现场不符合炼钢部“6s”管理规定的,考核外委施工监管作业区500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线。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7篇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1依靠监理的力量控制质量及安全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工程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3)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5)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标率应控制在30%以内。

3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施工样板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5分户验收

第8篇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要明确施工,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 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工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 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 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有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 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一) 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五)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 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 奖罚资料;

8、 伤亡事故档案;

9、 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 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 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 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 复查整改情况。

第9篇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工程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和三级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全面负责整个项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领导工作,并对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成立以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班组长组成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以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保证体系;以党、团支部组成的政治思想保证体系;以工会主席、基层工会小组负责人、劳动保护监督员组成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由以上体系共同组成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网络,具体实施项目的安全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部设立安全监察科,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少于四人,负责开展项目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监察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的实现。

三、专业分公司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建立紧急联络机构,由项目部经理、工程、安全、保卫人员组成,负责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护,制订应急响应措施,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调查处理。

第10篇 新村改造项目工程概况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一、工程概况:

本方案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zz新村改造项目'施工图纸,结合我司计划投入的物质资源数量、技术力量。为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而进行的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筹划工作。

'zz新村改造项目'工程由深圳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以北,常兴路与南山大道之间,环境舒适、交通方便。

本工程地上为4栋高层建筑:t1、t2住宅、t3商务公寓、t4酒店及办公;地下两层为停车库、设备用房;t1住宅及t3商务公寓裙房为二层商铺,t2住宅裙房为四层集中商场,t4酒店及办公四层裙房为集中商场、餐饮、酒店配套用房等,总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t1地上31层,主体高度为99.00m;t2、t3地上32层,主体高度99.00m;t4地上25层,主体高度为97.80m。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特点为:建筑物高度较高、地处繁华的闹市区,安全防护难度较大、安全管理任务较重、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本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我司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并制定以下目标指标:

1、安全目标: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安全施工管理,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消防设施齐备,安全管理到位,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微工伤发生率保证在15‰以下。

2、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深圳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实施管理,保证文明、卫生设施齐备;努力创建'市双优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周项目部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对班组进行班前活动,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并作好班前活动记录。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按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并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第11篇 地铁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安全组织管理通则

1、各施工队要配备有关负责施工安全的安全检查员。由安全检查员负责本队施工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各作业班组要设安全员,检查、督促本班按安全规程进行施工操作;在选配安全检查员、班组安全员时要注意挑选有技术、有工作责任心的人来担任;

2、建立和坚持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在施工前向参加施工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和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各级施工生产的组织指挥者,不行违章指挥,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强迫工人蛮干;生产一线工人,对于忽视安全的指挥命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指挥者承担。

5、建立和坚持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已发生的事故,一定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不查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6、根据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规定,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爆破施工的视觉、音响信号设备、防护设备、机械防护罩、电气设备的专用开头,漏电保护器、避雷设备等等;

7、患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及安全在害处及主要场所,设置宣传牌、标语牌、告示牌,以提起安全警觉;

9、不准酒后从事高空作业,不准酒后操作机械;

10、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再设固定的照明设施;

11、遇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从事高空作业、浇梁和起吊作业;

12、开展安全竞赛。各施工队要对各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情况逐月、逐季统计总结,大力表彰安全生产成绩优秀的班组,通过安全竞赛,曾强工人安全施工的自觉性;

(1)奖惩: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优异成绩作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安全竞赛活动中的优胜班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对于违章操作、忽视施工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除了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3)对严重违反规程的人,以及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过认真调查分析查找出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回其资格证件、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安全教育

各施工队要举行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生产一线工人了解各自安全操作规程,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队级安全教育由队组织实施,班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队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钢筋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包括厂内司机)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能上岗工作。

五、施工队应坚持每周五的安全教育制度。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等,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六、项目部及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

七、以上各种教育均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项目部安质部存档。

第三节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专业性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都要对作业行为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部领导带队,成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质部、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组成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施工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尤其是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是否有成效;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是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民工的劳动纪律,重点查对事故处理是否做到'三不放过';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以施工重点、难点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限制整改并及时复查,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各级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及时交安质部门归档。

第四节事故报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明确施工过程中发生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报告的途径,时限和内容。

一、发生安全事故,工地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立即汇报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小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客观地把事故善始善终处理好。

二、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时,如果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长迟报的除完成补报外,责任人应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受法律制裁。

三、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据情节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第五节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劳保用品得以正确使用并真正用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1、按不同工种每人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手套、一顶安全帽;

2、若对自己的劳保用品不爱惜,导致用品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再由单位统一配发新的劳保用品;

3、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不得转借或卖与他人,一经发现,处以劳保用品双倍价钱的罚款;

4、因劳动强度等客观原因造成用品损坏的,应及时向劳保用品发放部门更换新的用品;

5、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长要指导和认真监督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7、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第12篇 项目工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砼搅拌机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砼输送泵

1、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油温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表、各机构是否正常。

2、泵机运行时,严禁将手及其它异物伸入料斗内,也不得随意打开筛网。

3、任何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关闭主机及电源,并使蓄电器具卸荷后方可进行。

4、距离泵操作者3m以内的输送管,接头和弯管应定期更换,该范围内的管路应用木板或金属板加以防护,以免伤人。

5、凡发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时;操作者应戴可视透明防护罩,以免遭管内线残存压力伤害。

卷扬机

1、安装时,其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的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杆关上指标的方向一致。

4、从卷筒中心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

5、卷扬机制动操作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

6、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手拉、踩钢丝绳。

7、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品笼应降至地面。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注:现场的中小型施工机械由工程处质安科组织验收。

砼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个弯。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捣器的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开关装在把手上。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钢筋调直切断机

1、在调立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钢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3、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钢筋冷拉设备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焊接机械

1、电弧焊

(1)焊接设备应有完

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第13篇 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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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01]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l.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搬迁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1节安全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月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为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2节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组成。安全管理体系图见图14-1: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制定以项目经理为主,安全负责人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职责如下: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督促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并参与班组安全学习。

其他部门及保卫部门:保证消防设施的齐全和正常维护、使用,消灭火灾隐患。医务人员应及时诊治各类疾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突发性事故,采取急救措施。后勤及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2.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新工人入场时,除公司已进行第一次安全教育外,进入项目时也要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教育。然后,进入各自班组,再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专业安全员要进行专门考核,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培训,直到合格后才能上岗。另外,每月全项目还要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检查制度

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以下内容:班组人员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机械设备的保险装备是否完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每天检查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分公司里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各种违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等。

(3)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以便于研究安全生产对策,确定各项措施执行人,处理安全事故,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班组每天晚上定期召开安全总结会议,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总结,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整改意见,防患于未然,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等。

3.安全技术措施

(1)洞口、临边的防护

洞口及临边:基坑四周在土方回填前搭设防护栏杆,并设醒目标志,在洞口处盖上钢板网,铺上竹跳板,再盖上一层薄铁皮,并在上一层挂一道安全网。上一层洞口周边用ф22钢筋作一道栏杆。洞口及临边栏杆高1.2m,两道水平钢筋,立杆则间隔600mm一根,栏杆固定在柱上。网架安装时,平面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安装人员应将随身带的扳手、锤子、起子等工具用绳子系在腰上,防止坠物伤人伤物。

(2)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具体要做到:

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

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

所有机械设备应经常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不超负荷和带病工作;

机械在停用、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对特殊工序,必须编制作业方案,提出确保安全的措施。

(3)消防保卫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畅通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进水主管务必满足消防要求;

消防设施应能保证建筑物最高处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冻保温措施;

现场料场、库房的布局应合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均应设专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现场建立门卫、巡逻制度,并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实行动火票制度,现场电焊、切割等动火施工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允许,并由安全员发票动火。

各分项工程,各分管辖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新乡市有关规定与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除套房护套管外,埋至深度应超过0.2m;

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现场配电箱设有可靠有效的三相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动力、照明分开,与电工房内的漏电保护器形成二级保护,使施工用电更安全;

现场所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上锁,专人保管,机壳接地良好。

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配合。

(5)雨期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加强机械检查、安全用电,防止漏电、触电事故。

下雨尽量不安排在外架上作业,如因工程需要必须施工,则应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带。

砌筑、装修时,如遇雨天,在上班时应做好防雨措施。

拆除外架时,应在天气晴好的时间,不得在下雨、下雪的时间内进行。

第15篇 项目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项目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有关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1)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2)确保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选择或制定施工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4)对工程技术组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见控,落实改进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进行打桩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险的安全技术交底;

(7)负责审批本工程三级动火审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对各类机械、仪器设备进行验证。

(8)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状态,针对性和及时性制定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置、材料堆放的现场布置方案;

(9)指定安全预防技术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指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施。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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