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食堂食物留样食物中毒报告管理规定-样本
公司职工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指职工食堂在食品出售前,必须按规定留取样品以及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进行报告。
2职责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负责执行。
3内容
3.1食品留样
3.1.1每餐食品加工烹调完成后出售前由专人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置于留样专用冰箱中,并作好留样记录,以备检查。
3.1.2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48小时后方可处理。
3.1.3留样负责人每天作食品留样记录表并由餐厅经理签字确认。
3.2食物中毒报告
3.2.1职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救人,同时向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中心和莲湖区卫生部门报告。
3.2.2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2.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3.3预防食品中毒的措施
3.1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
3.1.1由原料制成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与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服务人员不用。
3.1.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生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成品与非成品,食品与天然冰。
3.1.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开包干制度.
3.1.4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
3.1.5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2遵守外来食品索证制度.(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坚持定行包装食品“五有”有品名、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方可使用。
3.3遵守正确的食品储存制度,同时做到’四防”:防蝇、防鼠、防尘、防霉变。
3.4坚持正确食品加工制度,同时做到食品工具(刀、墩、容器)生熟分开、每日清洁消毒.
3.5坚持有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制度,,加工场所谢绝一切外来无关人员入内。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