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食堂员工管理规定-样本
公司职工食堂员工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员工管理,根据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员工,指具体从事职工食堂工作的所有人员。
2职责
2.1食堂管理员工由人力资源处配置,操作员工由总务管理处负责招聘。
2.2总务管理处负责员工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员工的资格要求
3.1.1员工必须具备政府部门规定的从事餐饮工作所需的任职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健康证明。
3.1.2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3.2员工健康管理要求
3.2.1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3.2.2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持相关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3.4员工个人卫生及仪容仪表要求
3.4.1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间员工头发保持清洁并不得外露。男员工头发前不盖眼,侧不盖耳,后不过领,不留大鬓角,梳理整齐有形;女员工长发者应做作盘头处理,整齐,无碎乱头发。男女员工均不得染成异色头发。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操作间员工应戴口罩。
3.4.2食品加工操作前要先洗手,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
(a)处理食物前;(b)使用卫生间后;(c)接触生食物后;(d)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e)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f)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g)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h)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3.4.3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3.4.4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如确需进入的,应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并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3.5.员工工作服管理要求
3.5.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5.2食堂员工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3.5.3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3.6员工培训要求员工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员工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课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3.7员工纪律要求员工应该按照食堂的工作安排,干足干好制度工时,严格遵守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3.8员工奖励与惩罚
3.8.1奖励:
奖励分为优秀奖和特别奖。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食堂给予一定奖励。特别奖:对食堂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用书面形式提交食堂,经研究评审后,给予特别奖。
3.8.2.考勤:
①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罚5元。
②请假:员工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管理员批准,报总务处备案;一天以上应报食堂经理批准。
③旷工:员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④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向管理员提出,由管理员报请经理批准,食堂在30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3.8.3惩罚:
①员工无故离岗,给食堂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元;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元。
②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违者每项给予30元以下处罚。
③员工违反个人卫生和仪容仪表要求,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元。
④发现岗位卫生问题,如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罚5-30元。
⑤上班时间禁止抽烟,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元。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