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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演讲稿(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10-12 08:14:33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1

【法制宣传演讲稿(一)】

法律伴我成长

布鲁纳曾说:“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的确,从小我们就生活在国家给我们设定的各种法规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保护法》《水法》等等,.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我们的国家才得以和谐.安宁,因此我们才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每一天,我们的国家都在日渐强大.起来,人民也都变得越来越富有,出门都开起车来了,因此在每条道路上都经常会看见熙熙攘攘的车子,有的甚至把道路都给堵得死死的,让那些老人和小孩每天出门都充满了恐惧.害怕,对次我们的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经常在各处宣传,约束我们不要乱闯红灯,不要酒后驾车,过马路要看好车辆,让我们生活得到良好的安全保障,让我们可以每一天都可以不会再因为车辆的堵塞而烦恼,而紧张。

俗话说得好:多栽一棵树,就给人类多增添一丝生存的希望。为了保护.培养和合理利用的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因此我们的国家颁布了《森林保护法》,它禁止我们滥伐树木,倡导我们多植树造林,过去我们无知的去乱砍伐树木,无知的以为树木很多,将永远享用不尽,所以在我们国家才常常会有泥石流.山洪暴发,滑坡等自然灾害现象,同时工厂的污染空气,加上树木的缺少,我们也常常因此而得病,而现在有了《森林保护法》,我们每天都可以能看到那些鲜艳的花儿.嫩绿的小草,还有葱郁的大树,同时每一天都呼吸到那新鲜的空气。

水是宝贵的资源,我们每一天都需要喝那些干净的水,补充我们身体的需要,然而在很都灾区的地方却常常喝不到那些干净的水,就是因为她们不懂得保护那些宝贵的水资源,每天都在污染和浪沸那些干净的水资源.,才导致我们的国家常常缺水,对此国家颁布了《水法》,禁止我们浪沸和污染那些干净的水,倡导我们要保护水资源,同时要学会节约用水,让我们懂得水是不可再生资源,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那些干净的水,因为它们,世界万物的生命才可以得到繁衍。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所以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二)】

概述

· xx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 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 院参观。 · 从1986年至xxxx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 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xxxx年12月4日是我国历第一个法制宣 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 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志寓意

·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 字演绎而来。“法”字的 “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 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 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 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 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 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 知识的喇叭。“法”的“去” 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 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 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 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 法制观念。

背景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 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 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 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 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 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 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 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 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要求。

· xxxx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 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 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 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 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 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 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 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年主题

xxxx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xxxx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xxxx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xxxx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xxxx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xxxx年 落实‘五

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xxxx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xxxx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xxxx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xxxx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xxxx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xxxx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xxxx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于 ( c )。 · a.xxxx年 b.xxxx年 c.xxxx年 d.xxxx年 · 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b )。 · a.中国共产党 · b.广大人民群众 · c.国务院 · d.国家司法机关

· 3、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 ( a)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 a.12月4日 b.12月5日 · c.1月1日 d.10月1日 · 4、现行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b.全国人大常委会 ·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d.国务院

5、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c) a.全体公民 b.年满18周岁的公民 c.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d.年满20周岁的公民 6、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第二日起(c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 7、(a)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 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 则。 · a.民法 b.刑法 · c.宪法 d. 行政法 ·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的基础是( c )。 · a.全民所有制 b.集体所有制 · 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 d.国家所有制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 帅,以(a )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 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 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 a. 法律 b. 部门规章 · c.地方政府规章 d.地方立法 · 10、以下遗嘱形式中,哪一种的法律效力高? ( d) · a.代书遗嘱 · b.口头遗嘱 · c.录音遗嘱 · d.公证遗嘱

【法制宣传演讲稿(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昨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xxxx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桥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2

小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你们的园长妈妈。

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每年的12月4日是我们国的法制宣传日。

什么是法制宣传日呢?简单地说就是告诉人们要遵纪守法,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可是,我们怎么才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呢? 从小就要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比如:过马路不闯红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等等。小朋友想想还有哪些需要我们小朋友和大人遵纪守法呢?有很多小朋友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爽、乱闯红灯,还有在高铁或飞机上携带管制刀具等等,实际上这些就是违法的事情。

小朋友们,经常有新闻报道说有的大人拐骗小孩伤害小孩,如果你们遇到其他大人的不法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小朋友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不提倡你们去和违法犯罪分子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要向人多的地方跑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着接打110报警,应该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平日要牢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电话号码,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不能拿,上学和放学时,要有家长接送,不要单独在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遇到坏人,我们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念首儿歌:

幼儿合:守法纪,讲法制,遵章守法要支持。

乱违章,要制止,违法乱纪最可耻

过马路,不要跑,法在心中要知道。

小伙伴,要记牢,学法守法最重要。

祝愿所有的小朋友都能够学法、知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3

尊敬的领导、老师、可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行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方勇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方勇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方勇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得法律法制。在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课中。我们能够学到不少法律法制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制,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而我们,也更加有职责去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行动起来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4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全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也是xx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四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我市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推进xx普法,服务和谐张家港建设"围绕这一主题,我校根据上级通知,根据我校的实际,将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如何参与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构建和谐社会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着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应争当遵纪守法的港中人,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法制宣传日,因此,我们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喜欢做游戏吗?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爱到惩罚。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认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法制宣传日演讲稿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6

各位: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文我们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7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学宪法讲宪法》。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8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9

同学们: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你知道哪些?(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会偷、支抢。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湖北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20xx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却得300多元及牛仔裤1条、怀表1块。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混混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随机请学生回答)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人对违法的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将别人的庄稼损坏,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翻墙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而对上述四条所说的行为,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这些事情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现,这些看似不太严重的行为,因为同学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够,往往就会演变成犯罪行为。

为什么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什么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极大,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由于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抢去伤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须来历禁止。某校有两个学生和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民币100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2年。济南有三个青年拦截工人强制剥去人家裤子,抢去裤子两条,现金3元,并用匕首把人扎伤,被法院判处xxxx年徒刑。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刚刚年满16岁的李小飞是北京某县的一名中学生。一天傍晚,李小飞来到学校宿舍,将同学王可辉叫出来,向他要100元钱。王可辉说没有,李小飞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顶着王可辉的脖子比划了几下,威胁他回去准备100元钱,明天早晨送到教学楼西侧。否则就杀了他。第二天早晨李小飞打到王可辉,向他要钱。王掏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对李说自己只有这么多,还要作生活费呢!李小飞听了后,从他手里拿了一张5元的转身走了。接到报案后,公安部门当天是拘留了李小飞。12月26日,李小飞被逮捕。法院认为,李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私人钱财,已构成抢劫罪。于是在今年3月2日,一审判处李小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主要是营业必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带有赌博必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为什么这样说?可以举几个例子:20xx年1月20日在银川市某中学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个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20xx年6月15日,17岁的北京少年吴某为了偷钱上网,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5岁男孩小雨是一名初中生,经常出入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因没钱玩乐,小雨来一中学附近,以“借钱”为名,采取胁迫手段,堵截该校学生实施抢劫行为。虽然几次抢劫仅仅得到了5角、1元数额,但法院认为小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行占有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犯罪,虽数额不大,但系多次(三次以上为多次),发球情节严重,于是对其判刑处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最后祝同学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保护人类的家园,你行动起来了吗?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10

大家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xx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国家宪法日,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修身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精选10篇)

【法制宣传演讲稿(一)】法律伴我成长布鲁纳曾说:“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的确,从小我们就生活在国家给我们设定的各种法规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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