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项目施工计划管理制度三
工程项目施工计划管理制度(三)
1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计划的领导,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工区成立施工生产计划管理领导小组。
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生产计划管理工作主责部门,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季、月)度建议投资计划;负责检查、统计、分析、调整、考核施工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工程管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工期安排、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编制周、月、季、年施工生产计划并下达工区。同时根据施工生产计划的安排,要求工区编制保证计划完成计划的施工资源配置、技术、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负责检查工区的计划执行情况。
财务部负责筹集完成施工生产计划需要的资金。
物资设备部负责按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物资供应及设备配置。
安质环保部负责检查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
综合办公室负责三电迁改及征地拆迁工作,保证施工队伍顺利进场作业。
成本预算部负责统计、编制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向建设单位验工。
2 坚持“统筹安排,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编制施工生产计划。
3 编制依据:
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和调整计划;
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准备情况;
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工期、质量、投资、安全和环保等管理规定;
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
4 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制
1、年度建议投资计划和施工生产计划
工区工管部负责在开工前编制本年度的建议投资计划,季(月)度建议投资计划随年度计划一并上报监理单位复核,然后上报京沈客专公司指挥部;待建议计划批复后根据建设单位意见调整季(月、年)度投资计划;并于_月_日前根据计划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编制下一年度施工投资计划。
2、季(月)度建议计划和施工生产计划
工区负责所管段的本季(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在每月_日前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施工进度安排、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对工区的施工计划进行复核,经施工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每月_前将施工计划各下达到工区。
3、调整计划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季、月)度计划,工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建议计划并说明理由,工程管理部编制出年(季、月)度调整建议计划并经施工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执行。
5 编制的内容要求
年(季、月)度建议计划和施工生产计划都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和电子文本,包含下列内容:
1、编制说明:包括上一阶段施工生产计划和施工组织的完成情况及简要分析;本期计划的依据;施工的主要内容、形象进度;资金、物资、设备、劳力等资源需求及配置情况;完成本期施工生产计划应采取的措施;主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施工生产计划要按章、节安排,按规定格式编制。
按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合同数量及价值、分月数量及价值,开累计划完成数量及价值、累计完成百分比等组成。
6 年(季、月)度计划是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的指令性文件,是组织生产和搞好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考核工区是否完成目标的重要指标。计划下达后,工区要层层分解落到实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全面完成。
7 对下达的年(季、月)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计划合同部及归口管理部门具有督导、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8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检查分析,对计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为计划全面完成创造条件。
9 工区领导必须带头抓好计划实施,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10 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坚持实事求是地制定施工生产计划,不准故意少安排计划产值。工区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纪律,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要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11 工区计划都由计划管理人员编制,工区在制定计划时,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整体部署。
12 计划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守商业秘密。
第2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第3篇 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制度9
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制度(九)
1.对质量目标为市优及省部级创优的工程,由项目主管师在结构施工前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施工技术科或(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2.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充分研究、策划的基础上编制,体现工艺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创新成果。
3.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包括工期安排)、创优部署(包括质量目标及分解、创优标准、创优施工项目)、创优施工方法、创优质量标准、资源配置、创优资料制作与收集、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可划分为“结构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和“装修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后者可按分部工程编制相对独立的创优设计文件。
4.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中各专业、分部、和前后工序之间的做法、创意、技术标准应相互协调,并应做到深入、细化,能够直接用于组织施工和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方案中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应做到“文字简练,配图准确、表达直观。
第4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准备制度
1、确定目标:坚决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年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24‰以内。
2、分解目标:制定统一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指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3、责任的确立:按建委的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防火小组责任。
4、制定各阶段施工方案。
5、制定各工种及工具的各种操作规程。
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工伤事故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7、制定安全标志平面图。
第5篇 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工资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工资制度
1 .总则
( l )为建立适合施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特点的工资制度,体现依据项目规模大小、管理优劣决定分配的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制订本制度;
( 2 )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对象,以质量优良、缩短工期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工程全过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的工资制度;
( 3 )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管理人员范围,可结合企业管理体制、职工承受能力,分为两种形式:
l )项目全体管理人员;
2 )项目领导班子。
( 4 )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经理部应以一个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同时管理两个以上,但能按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也可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工薪。不能按工程项目单独核算的,不能实行项目工薪制。
2 .项目工薪的确定
( l )项目工薪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即:项目工薪二基本工薪+效益工薪;
基本工薪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范本)
1.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2.非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3.动用明火前必须经检查,开用火证方可操作。
4.现场的临时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木板房要符合建委'标准' 要求,并经消防部门审查。
5.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高层建筑及时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6.工地的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须人走关门上锁,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撬锁。
7.职工携物外出和开出车辆必须凭出门条经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建筑物内不准做仓库。
8.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员,会客和洽谈业务人员要经门卫允许,建筑物内住人要经审批。
9. 班前要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防火知识和一般防火常识。
10. 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制度(三)
(1)对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的每道工序的工期,逐项进行考核和奖惩。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
(2)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控制的关键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
一般检查的时间间隔为旬或周进行一次。若在施工中遇到天气、资源供应等不利因素的严重影响,检查的时间间隔缩短为日即每日进行检查,或派有关人员驻现场旁站。
(3)整理统计检查数据
按实物量、工作量和劳动消耗量以及百分比整理和统计实际检查的数据,以便与相应的计划完成量相比。
(4)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将收集的资料整理和统计成具有与计划进度可比性的数据后,用施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进行比较。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超前、拖后三种情况。
(5)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结果的处理
工序按期和提前完成的工期资金由单项工程工号负责人计算并填写《工期资金通知单》核批即予以发放。
延误工序工期的罚款由单位工程工号负责人计算并填写《延误工期罚款通知单》签字后,从被罚单位的工资含量中扣留,同时由财务处同等金额扣款。
分部工期拖延的赔款,由项目经理计算签字后,通知建设公司劳资处及财务处在赔款单位工资含量中扣指标及款额。
(6)实行进度报表制度
1)日报表每次浇注混凝土前,须向业主交日报表。
2)月施工计划进度表在每个月的26日向业主有关部门递交下一月的施工计划进度表,同时递交上个月实际施工进展与月施工计划的对比表和综合进展率表。
3)季度和年度计划进度表
在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向业主有关部门递交季度计划进度表;在元月5日递交年度计划表。
(7)项目经理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出席业主有关部门定期召集的工程施工例会,共同协调施工实施进度中的各种问题。
(8)配备专职计划员与业主有关部门对口联络并按时编制、报送各种计划和实施进度报表。
第8篇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 局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①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建筑;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单桩承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②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12.6.10-2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表12.6.10-2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③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3) 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 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③ 固定观测人员;
④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4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须建立完整的
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局技术质量部。
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局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区域公局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企业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局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5) 劳务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企业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第9篇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制度
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 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 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 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 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 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 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 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 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二、 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 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 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 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 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 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三、 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 工费采用平米包干形式:主体结构采用平米包干;装修工程采用分项工程平米包干,或扩大形式的平米包干(即平米劳务费+辅助材料费+工机具费+中小机械费,但原则是施工队负责部分不能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由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负责制订,技术室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进度进行具有明确量化指标的限定,工程室对施工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须在合同条款中量化,并直接与施工月结算挂钩),成本室汇总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负责劳务合同的书面制订、报批及解释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将相关条款复印发放各科室。(范文网 )合同的制定必须注意整体性,加强各队的横向比较,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技术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门有义务配合成本室累积平米用量数据,合同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杂工。
2、 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经理当天填写派工单、确认工作部位及内容、成本经理确认工作量、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工作部位及内容、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成本室。对于单项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极难估计的工程室可与成本室协商开工天。项目人员如有违反,按其所开工天的15%至30%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3、 各施工队的施工安排应以劳务合同为依据,各有关部门应仔细研读合同约定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安排施工,坚决杜绝重复安排施工或交叉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出现重复现象,工程室必须按月向成本室书面说明从何队扣除,并有被扣队现场负责人签字。如果项目人员无故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复用工,由成本室按项目损失费用的15%至30%酌情从当事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并报项目经理审批,情节严重的项目内通报批评。
4、 每月25日前相关部门把施工队当月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报送成本室,各科室报送的资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技术室由总工签字、工程室由工程经理签字)整个核算过程坚决杜绝施工队参与,严禁让施工队自己报送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各种资料须填写清楚、认真,施工部位要求写清层数和轴线部位。项目人员如有违反,视情况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50至200元。逾期未报者,施工队当月完成工作量作废,项目不再予以结算。
5、 对于合同范围外的设计修改或变更洽商部分,须以有甲方、监理、设计院及项目技术人员签字的修改单或洽商单为准,凡签字不全的一律不予结算,技术交底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6、 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材料主任、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分项考核,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四、 机械费成本支出控制:
1、 对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使用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对设备进行考察,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进场设备的使用可靠性。
2、 中小型机械设备应注重结合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以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尽量做到不停机不闲置。
3、 机械设备不用时,应及时组织
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赁费用支出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第11篇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八)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很重要的一环,这就是“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道理。公司经过多年实际实践,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几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与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胸前佩戴个人身份卡,作业工人也应佩戴个人身份卡。标卡应注明人员姓名、照片、工程名称和个人职务等等。
2、施工现场主门附近必须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工程主楼外排应适当高度悬挂公司标志名称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公司标志、名称按公司已有的统一大小制作白底红色。
3、安全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标准,安全帽下面应印上公司标志,安全帽的颜色作如下规定:
①公司、工程队领导为红色;
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为蓝色;
③现场作业工人为黄色;
4、所有临时设施的门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都要挂上有其设施的用途,管理制度的标牌。
5、现场施工材料、机械、模板料、工具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摆放,做到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7、砂浆、砼在搅拌、运输过程中(包括石灰)要做到不洒、不剩。凡在闹市区内运输的砂、石、泥等散体物料车辆必须持有市容环保局统一颁制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标志。
8、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运输中应有必要的防污染防洒漏措施。
9、建筑物内清除垃圾,要通过临时搭设或利用建筑物内已有的竖井或采取其它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
10、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对环境及居民的干扰。
11、现场设置的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看管,杜绝长流水、常明灯。
12、脚手架平台,运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安全网、安全挡板要搭设整齐美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中、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操作人要挂牌标明。
14、严格保护成品的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现场乱写乱画。高层建筑要在适当层楼设置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5、工地的一切建筑材料和设施,不得堆在围墙外,如确需占用堆放的,必须按规定输手续。
16、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二)、工地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1、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正规名称与俗称)、懂规格;懂用途;懂保管;懂管理业务;
3、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4、仓库堆放物资要定位,标识清楚,新旧物资不混堆,按物体外形分块,成方成垛;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分类编号标识,依次存放。
5、对材料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各项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材料。
6、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
7、仓库发货根据有效的领料单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发放,物品领料有疑问的,待明确后才能发放。
8、仓库应遵循“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发货完毕后,领料人、发货人在凭证单据上签证。
9、仓库须经常清洁,以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
10、正确对本公司财产进行各项产品适宜安装,根据本材料计算方可具备适当施工操作,剩余废料收回库房存放并经负责研究再作出处理。
11、在上班领出新成品物资,如果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收工后要求材料如实地交回库房并按规定放回原位,保持材料整齐、库房整洁。
12、仓库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材料组织堆放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种工具、机械,位置合理,做到方便使用。
2、砼构件、玻璃、门、窗等各种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分类按规格堆放,保管要妥善,既要方便使用,又要是产品的质量、性能不受损害。
3、钢筋加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钢筋堆放不仅要分类分品种堆放,还要挂标签牌,牌上要注明钢筋规格、厂家和级别,钢筋加工的半成品要按种类堆放,不得混堆,边脚料、废料统一堆放在一处,并应及时处理。
4、怕潮、怕晒、怕淋,易燃有毒物品应入库保管,仓库内外要求整齐、干净,物品堆放有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专人管理,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5、现场使用的砂、石及周转模料,都在指定区内分类堆放。砂、石散料要堆放在砖砌界区内,白灰要有池,模板堆放要分类。卸入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材料,应立即转移到堆放地堆放整齐,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6、尽力做到按预算计划限额领料,实行材料使用包干制度,工地现场要每天及时收落地灰、碎瓷片等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堆放整齐。
7、现场各类材料机具要做到帐物相符,质证、物证相符。
(四)、现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搞好宣传鼓动工作,以此加强现场的文明建设激发职工的热情,调动职工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企业的声誉,从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现场宣传要做到“三个基本统一”。即:宣传牌规格标准基本统一;内容基本统一;形式基本统一。
3、新开工地宣传鼓动工作要及时跟上。根据生产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情况的变化,及时增记新的内容。
4、宣传的基本内容要求做到“七有”,即:有公司名称(招牌);有企业精神、质量方针、经营宗旨方面的内容;有遵纪守法方面的内容;有文明施工方面的内容;有双增双节、劳动竞赛方面的内容;有表扬好人好事方面的内容;有防火防盗方面的内容。还应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增添有关方面的内容。
5、工地的宣传工作都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5.1、每一工地建筑物要进入首层的通道显眼处或楼层上的显眼处,应挂设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安全标志牌,应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精心施工,确保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标语牌。标准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2、在工地建筑物楼层最显眼处和现场办公室、食堂等处,应挂有宣传公司企业精神“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标语牌,和“信守合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和标语牌,标准字一般应为每个字100cm×100cm。
5.3、其它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方面的标志和标语,应根据质安、保卫部门要求及时设置,特别是钢、塔笼口、建筑物“四口”、仓库等重点部位,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语。
(五)、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六)、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厕所屋顶堵墙要严密,要有冲洗设备,厕所要设化粪池、粪便不得直接排到市政管道内。
2、厕所要派专人天天早、晚打扫一次,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3、厕所内坡向要控制好,走道上有能有积水,槽内不得积尿积便。
4、厕所有定期清毒,要有灭蝇灭蛆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
5、教育职工爱护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
(七)、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工地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是《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和公司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比按照广州市建委发的《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
2、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公司每半年检查评比一次,分公司、施工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以表扬先进,推动后进为原则,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奖、罚。
3、建设工地被评为省、市文明样板工地的分公司给班组以平方米计奖,评不上文明工地分公司、工程队对班组以平方米进行处罚。班组奖罚数额,管理人员奖罚数额,各分公司工程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实,相应的公司奖励、处罚按有关规定进行。
4、凡文明建设中有意对文明建设设施损坏者,视实际情况处以每次2000元/次的处罚,并赔偿损坏的一定直接经济损失费。对于无意而造成文明设置损坏者除公司批评外,适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确了解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危险因素,按照安全措施之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由公司审批安全措施的范围
2.1.1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变电、电缆工程。
2.1.210千伏单回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电缆工程。
2.1.3公司主管经理指定的其他工程。
2.1.4采用具有较高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公司主管经理指定要求编制审批安全措施的。
3职责
3.1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项目部级主任、安全员审批。
3.2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安全措施的审批。
3.3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凡符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汇编》中有关规定执行。
4.2凡符合编制施工措施规定的,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编审办法》中4.2.3条之规定执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电切改、重要跨越架、进电作业索道放线等施工措施也应报公司审批。
办法如下:
4.2.1项目部将编制的施工措施送安全保卫处1份。
4.2.2安全保卫处在3日内审批完毕,并在审核文件首页空白处签注审核人意见并呈送总工程师审批。
4.2.3总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审批完毕。
4.2.4由安全保卫处将已审批的文件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发还项目部。
4.2.3本制度2.1.4条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专门制定安全措施。其编制、上报审批程序参照本制度4.2.1、4.2.2、4.2.3、4.2.4条规定执行。
5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1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5.3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可能给人员、设备(包括电器运行设备)点来危险,从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安全措施的实施
6.1安全措施一经审批便立即生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认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2凡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内的,无安全措施或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的不得施工(安全措施交底《技术交底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