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 工区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交予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复核、组织技术专家审核及上报工作。
(3 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要点、重要部位检算、施工过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 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施工技术方案可分为一般、专项、重大三类。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需采用临时支护结构施工的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因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放坡开挖,或易坍塌土层厚度在3m以上、基坑(槽)下部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土质易坍塌、基坑(槽)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等工况的。
2.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包括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吊)箱等)。
3.起重吊装工程:包括龙门吊、塔吊。
4.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塔架;跨度超过50m的拱架;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5.其他工程:桥梁的架设、拼装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沉井的浮运和下沉;既有铁路改造过渡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0m或深度虽未超过10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跨度超过18m、缆索吊机和移动模(支)架造桥机施工。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
(6 编制依据
一、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四、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五、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六、该工程涉及的行业、地方有关穿(跨)越方面的要求。
七、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八、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保证措施部分具有可操作性。
(7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以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部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8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负责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9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项目经理部按审查精神及时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报局工程管理部确认,由局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批准后的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0 专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应经涉及到的公路、河道、铁路等有关部门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
(1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的选定,均应根据设计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条件,首先按照工程的工艺顺序确定各项工程在平面上分段和立面上分层施工顺序,然后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方法上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标准)和操作技术要点。
(12 施工结构物在就地建造或安装时,应考虑作用其上的施工荷载(自重、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荷载、风荷载等),在构件制造、运输、吊装时应考虑作用在构件上的临时荷载。计算施工荷载时,应视其在各种工况可能发生的不利组合情况,分别采用各自有关的安全系数。
(13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工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工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第2篇 项目事故易发点施工报批制度
项目事故易发点施工报批制度
一、易发事故的工序和点源
1、营业线作业:(1)临近既有线石方爆破;(2)桥涵顶进;(3)开挖运营线路肩或坡脚挡墙基坑、护锥、路堑、电缆施工;(4)临时道口(平交与立交)。
2、隧道施工:特殊地质(瓦斯、断裂带、富水砂层、溶洞、软弱围岩、浅埋、偏压等)开挖、支护、洞内运输和塌方处理。
3、桥梁施工:(1)人工挖孔桩;(2)制梁、架梁、移梁;(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悬臂浇注;(4)各种临时支架、脚手架、起重设备等。(5)水中基础施工。
4、房建工程:(1)基坑开挖与支护;(2)脚手架与支撑(荷载设计计算、施工与验收);(3)施工电梯;(4)“三宝”“四口”防护;(5)起重吊装。
5、临时施工用电。
6、石方爆破作业。
7、汽车运输和机械作业,500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转场。
8、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和管理。
9、爆破物品的运输、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施工安全方案逐级审批制
1、营业线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报运营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隧道施工作业,500米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500米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特殊地质施工和塌方处理,方案要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瓦斯隧道施工方案要经专家指导和论证后组织施工。
3、桥梁作业,100米以下的小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100米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跨大江河海等特殊条件桥梁施工安全方案,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集团公司从未施工过的新型结构桥要请专家到现场指导。
4、房建工程,500平米以下或2层以下(含2层)的建筑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500平米以上或2层以上的建筑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5、临时施工用电,2000万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备案,项目部组织实施;2000万以上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6、石方爆破,小型和零星爆破作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报公司安质部审核,,报集团公司总工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7、汽车、施工机械调遣、转场或外出执行任务,300公里以内,由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用证后方能使用。
9、爆破器材储存、管理使用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三、强化现场监控,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安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经理、公司分管领导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现场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监控,严格按照“事故易发点”控制程序执行。各项工作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岗位责任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签字交接手续完备,有据可查。如果方案正确,实施过程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该环节负责人的责任;如果方案有误造成事故,将追究方案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如无方案,项目不得进入评先评优行列,年终绩效考评给予扣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追究项目经理和总工的责任。对实施方案做的好、执行的好的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3篇 住宅项目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住宅项目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工地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各个班组长负责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地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个班组应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一条工程必须进行全场围护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工地施工必须设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二条施工班组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三条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班组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一条各个施工班组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三条食堂周围的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清场。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
第五条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六条施工现场饮用水不得用来洗衣洗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一条施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淮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工地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现场。
第五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门卫应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安全防护
第一条工地员工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三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五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七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罚则
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退场。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的处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开具罚款单,罚单递交工地总工,由总工确认呈报财务,由财务部直接从被罚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项目部
第4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五)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5篇 项目施工安全教育及交底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现场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配备专门的安全工人,以检查和维护设施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现场质安组每天跟班巡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4、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安部主持,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交底。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履行手续后方能实施。
第6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外运单,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要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7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8篇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落实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类别
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 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监督各派工部门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单位安全协议。
5.1.2负责对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安全协议中要明确项目承包商管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以及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
5.1.3负责代表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2财务部职责
5.2.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5.2.2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5.3项目承包商职责
5.3.1项目承包商按项目缴纳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3.1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3.2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旦签订,即可生效;若以上人员中途变更或离场,新来人员也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 内容和要求
6.1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规定
项目承包商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下表执行:
表 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
序号 | 合同金额(c) |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
1 | c≤50万元部分 | 5% |
2 | 200万元≥c>50万元部分 | 2% |
3 | c>200万元部分 | 1% |
说明: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2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6.2.1合同或责任状签订后,各有关项目承包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与**公司财务部。
6.2.2财务部应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6.2.3单位风险抵押金管理和考核按项目进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对其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结束时退还。
6.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
6.3.1项目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商全部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合同中有约定关于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6.3.2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考核规定如下:
业主财产损失金额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损失100万元以上 | 100% | |
损失50—100万元 | 50% | |
损失30—50万元 | 30% | |
损失10—30万元 | 10% |
6.3.2项目发生损工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损工数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1-8人工时 | 10% | |
9-16人工时 | 20% | |
17-28人工时 | 30% | |
超过28人工时 | 50% |
**公司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 文件编号:qg/****10.26.2-2010 |
版本/状态:a/0 | |
页次:3/6 |
6.3.3项目发生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或环境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环境事故 |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 备注 |
责任单位 | ||
有效的环境投诉 | 20% | |
有较大影响的环境投诉 | 50% | |
有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 | 100% |
6.3.4由于承包商施工而造成的hse隐患,承包商在接到业主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每次、项扣除风险抵押金总额的10%。
6.3.5项目竣工后经业主、监理单位考核评估后如实现了项目预定的安全目标,除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外,按下表的规定进行奖励:
工作时间 | ≤3个月 | 6>t>3个月 | 9>t>6个月 | 12>t>9个月 | >12个月 |
奖励金额 | 0% | 10% | 20% | 30% | 40% |
注: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3.6以上奖励比例以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基数;奖励部分以工程结算款方式实施,施工单位开具工程发票办理结算。
7考核细则
7.1对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和事故,实行扣考核分和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相结合的处理办法。
7.1.1被公司安环质监部查处的,由公司安环质监部门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被项目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查处的,由各部门出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违章事实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其中财务一栏交于公司财务部门并由其从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7.1.2考核分总分为100分,一个日历年度内最后得分低于60分的承包商,在下一年度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中取消常年承包商的资格。
7.2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未佩戴胸卡进入作业现场的;
⑵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帽带未系、穿拖鞋短裤、赤膊者进入检维修、施工现场及生产装置;
⑶在作业时,未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⑷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消火器或使用不完好的消火器;
⑸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进入装置一般作业等作业过程中,有擅自涂改作业许可证、代签作业许可证、实际作业人员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人员不符、实际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部位不符、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作业许可证、超时作业等其中一项违章行为的;
⑹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高空抛物;
⑺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
⑻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尚未造成后果的;
7.3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2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在禁火区内吸烟或每作业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的;
7.4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放射性探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仍在作业;
⑵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的设备和工具,未办理动火证的
⑶在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⑷未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未落实就施工作业的;
⑸施工人员未经一级安全教育合格就擅自作业的;
⑹所使用的工机具安全附件不齐全、不完好或脚手架不符合搭设要求就投入使用;
⑺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持过期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⑻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未造成后果的;
⑼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随意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
⑽未经批准在禁火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
⑾酒后进入施工场地。
7.5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7~10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放射性探伤作业等施工作业前,应办而未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或超范围(内容)作业的;
⑵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
⑶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一定后果的;
8.3《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承包商名称 | 缴款标准 | |||
承包项目 | 合同金额(万元) |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 备注 | |
项目合同金额 | c≤50 | 5% | ||
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数额 | 50万元≤c≤200 | 2% | ||
c≥200 | 1% | |||
备注:承包商应在接到此单后5日内将应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交至本公司财务部 |
核算: 审核: 批准: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承包商名称 | 违章人(单位) | ||
违章行为记录 | |||
扣除金额(人民币) | |||
备注:安全风险抵押金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扣除,不另行通知 此单适用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检查人: 违章人(单位):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违章行为发生区域 | 违章人签名 |
承包商名称 | 违章人(单位) (登记号) |
违章行为记录 |
开单人: 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 第二联交承包商
⑷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未按时整改;
⑸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造成一定后果的;
⑹因施工影响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正常或应急使用,且不采取临时措施或不报告的;
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7.6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3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1~15分的处理:
⑴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⑵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其安全措施而影响装置局部停车或减负荷;
⑶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较大后果的;
⑷对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7.7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6~20分的处理:
⑴在防爆区内违章吸烟;
⑵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而造成装置停车;
⑷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或承接分包项目的承包商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7.8同一承包商在同一区域内发现多次违章,则累加处理;发现重复违章则加倍处理;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者或隐瞒事故,加倍处理。
7.9承包商及其人员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安全协议书规定必须接受处罚,并扣除安全违约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照价赔偿并支付公司修复费用。
上述条款中未列举的其他形式违章违纪及临时用工的违章违纪,可根据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作相应的处理。
8 记录
8.1《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8.2《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第9篇 项目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范本)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文明。
3.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道路要畅通,不得尘土飞扬。
4.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使用方便。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干活脚下清、活完料净,施工垃圾和洒漏的砼要及时清理。
6.现场要有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有碰撞,损坏现象。
7.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第10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钏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4、接受并配合分公司(工程处)(每月1~2)、总公司(每季度1次)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日志
时间 年月日(星期 ) 天气情况
记录人 安全负责人
形象进度
主要内容:
注:本日志由项目安全员每日填写。
第11篇 铁路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严格遵守国家、总公司、局、集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贯彻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1.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二章 安全管理
2.1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工程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无方案施工。
2.3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
2.3.1营业线施工
2.3.1.1必须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制度。
四严禁:(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八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
2.3.1.2对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项目,要主动向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项目部必须按其施工范围,配足配齐专职安全防护人员,按规范设置好施工现场防护。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经过路局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3.1.3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调查、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3.1.4为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铁路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
2.3.1.5在营业线上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在防护信号标牌齐全、设置正确、人员到位、通信联络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
2.3.1.6施工防护,对瞭望条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据瞭望及通讯条件增设中间防护,来车时,要在规定距离下道,及时清理工机具和材料。线路两旁堆放材料、机具,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施工机械防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
2.3.1.7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支距尺,严禁单轨小车,钢钎、撬棍等导电工具随意摆放,避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1.8在电力牵引区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措施,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2.3.1.9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
2.3.2邻近营业线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时,应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限界绳,严禁机械设备侵入限界。
2.3.2.2桥涵挖基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执行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危急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恢复到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2.3轨道施工:
2.3.2.3.1在钢轨、轨枕等笨重货物装卸、运输,线路起落道作业,拨移线路,拆铺道岔等多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同动作,确保人身安全。
2.3.2.3.2 无缝线路施工时,应与工务部门加强联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同时制定“防胀、防断”应急预案。确保无缝线路地段施工行车安全。
2.4防挖断电缆: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地下设施、管线调查走向位置,对电缆位置明确标识,在电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喷洒石灰进行标识。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设警示标志。
2.5防高空坠落
2.5.1高空作业,上下层作业和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施工项目,必须设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各类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畅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5.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2.5.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2.5.5施工作业时,应避免立体作业。确需立体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设施。
2.6施工用电管理,
2.6.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购买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要规范。各施工工点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标准配电设施, 并有专人管理。各种用电设施均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须安装规范,确保用电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2.6.3电力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及违章作业。
2.7机械设备管理
2.7 .1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机械设备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7.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7.3各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并认真作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特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开机运转,否则严禁使用。
2.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8.1项目部所有工作用车和施工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9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9.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对劳务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2.10加强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开工前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项目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备齐备足防洪料具,配备充足的抢险人员,加强汛期的检查,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大雨暴雨中,对关键部位要坚持连续不间断的监控,确保汛期行车。
2.11防火安全
2.11.1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
2.11.2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奖罚
3.1为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3.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违犯“四严禁,八不准”条款之一的(四严禁:①、严禁无计划施工;②、严禁点前超量准备;③、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④、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八不准: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②、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③、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⑧、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2)、防护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未经批准进入铁路保护区施工;(4)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无防护员或防护不规范;(5)、人员、机具、材料有侵限现象;(6)、现场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7)、劳动保护用品佩带不齐全;(8)、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规范;(9)、无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无专人管理;(10)、设备安装不标准;(11)、施工用电设置不符合要求;(12)、配电箱配置不标准;(13)、现场施工用电,电缆、电线设置不标准;(14)防挖断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库、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设置消防器材专用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定期年检;(16)、压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发现违章违规作业。
3.3 (1)挖断电缆、因施工事故而影响行车的,视影响程度而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2)对建设单位签发的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问题通知单,根据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3.4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12篇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组织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组织实施,倡导企业文化。
2、现场应规范设置围挡,做到坚固、稳定、美观、整洁,不得使用安全网、竹芭片等做围挡材料。
3、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大门应有企业名称及标志,出入口应设置传达室,配备专职的门卫,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4、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七牌一图、民工权益告知牌。
5、施工现场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茶水亭、吸烟室、文娱活动室、淋浴房等设施。
6、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硬化、干化,做到平整坚实。设置可靠的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证场内无积水。
7、材料按总平面布置图分类有序堆放,并设置标识。
8、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严格分开,办公生活设施应齐全并做到整洁、美观、卫生。
9、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制度。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保健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器材和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