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交接班制度-司炉工
1、 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 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 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 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第2篇 某某电厂运行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值长负责当值全部工作的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要在监盘交接班计算机上进行记录,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并将当班记录打印保存。
1.2 巡检负责人负责巡检工作的交接班,巡检交接班记录要在巡检交接班计算机上进行记录,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并将当班的巡检交接班记录打印保存。
2.内容
2.1 值长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a. 中调值班员姓名,本班值班员人员姓名及巡检人员、监表人员的工作任务安排;
b. 设备的运行、备用状态;
c. 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d. 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
e.开、停机等有关操作的发令人;
f. 本班的工作内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已完成或未完工作的交待;
g. 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情况记录;
h. 本班安全活动,技术活动工作情况记录;
i.上级或有关部门的口头通知、交待。
2.2巡检交接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a. 巡检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
b. 对设备异常、缺陷的处理情况记录;
c.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参数等记录;
d. 本班有关工作的操作情况记录;
e.本班工作当中已处理及未处理的设备异常、缺陷情况交待;
工作票、操作票的办理情况记录;
f. 对安全用具、工具、钥匙、规程、图纸及设备、值班现场的卫生情况交待。
3. 程序
3.1交班值长要在下班前三十分钟对本班值班员的交班前巡视检查等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查询问,并将本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值长完成值长交班记录,巡检负责人完成巡检交班记录,做好交班准备。
3.2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三十分钟到达中控室。接班值长对交班记录、三联单、运行台帐、有关通知、值班交待等全面查看,并安排巡检人员对设备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接班前检查;接班巡检人员将接班前检查的情况汇报给接班值长。
3. 3交班值长向接班值长进行交班交待,接班值长根据交班值长的交班交待与巡检人员的汇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向交班值长进行询问。
3. 4交班值长对接班值长提出的询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交接班值长对存在的问题双方进行落实情况后分别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巡检负责人在巡检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交接班。
3. 5接班人员开始值班工作,交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4. 规定
4.1 值班要有始有终,交班要做到“五不交”:
a. 操作、试验、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不交;
b. 记录不清、交待不明不交;
c. 现场不清洁、工具资料不全不交;
d. 有其他妨碍安全没有有效措施的不交;
e.发现接班者人数不够或接班者精神不佳的不交。
4.2 接班要做到五不接:
a. 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全等);
b. 在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过程中不接;
c. 工具、资料不全不接;
b. 清洁工作未作的不接;
c. 上级命令或通知不明确,有其它明显妨碍安全运行工作的不接。
第3篇 煤矿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一)为规范班组的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管理,搞好班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安全建设 - 制度建设”对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前会是落实班组现场管理的首要工作,每班必须按时召开。
(三)班前会由班组长或者带班领导主持,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班的工作实际,交待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四)区队值班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班组班前会,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要进行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岗。
(五)班组长要注意观察班组成员的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因素的成员不准上班。
(六)班组长必须安排人员做好班前会记录,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七)班组长分工应按班组成员的特长安排工作,特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班后,班组长要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汇报给区队负责人和调度室。(九)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
项后及时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十)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十一)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交接班工作,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十二)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的问题,交接班人都有责任,在处理中从严处罚。(十三)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煤矿领导或区队值
班领导进行处理。
(十四)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4篇 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制度。
l、每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情况,对所需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落实,并根据本班情况,需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情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
2、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多出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灵敏,便于安排生产。
3、每班交接人员除当面口头交待外,必须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楚日期、交班人姓名等,完善好交接班制度。
第5篇 后勤水电暖服务中心交接班制度
学校后勤水电暖服务中心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
2.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领导下协助处理。一般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停止正常操作。
3.交接内容应包括:
(1)本所运行方式;
(2)保护和处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
(3)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面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
(6)仪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7)领导指示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4.交接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交的细致,按的明白”,在交接过程中也应有人监盘。
5.交班时由交班值班长向接班值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要检查核实。
6.交拉检查后、双方值班长应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并与系统调度试验电话,互通姓名,核对时钟。
第6篇 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1、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在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
2、接班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地点,了解上班工作情况。
3、接班人会同交班人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共同对现场卫生和设备各部位情况进行检查。
4、交班人必须将当班情况、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可能发生的隐患,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点清使用仪表和工具,然后将上述交接事宜详细填写,在交接记录中详细说明,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名备查。
5、接班人没能按时接班,交班人不得擅离岗位,可及时报告队值班领导,并坚守到接班人办清手续,方可下岗。
6、接班人有饮酒或精神异常现象时禁止交班,交班人应报告队值班领导做出处理。
7、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接双方共同处理,事故的隐患未处理完毕,交班人不经接班人或队值班领导同意,不得下班。
8、因交接不清或交班人不在工作地点交班,由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9、接班人不经严格检查和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马虎接班,由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概由接班人负责。
第7篇 选厂交接班制度
一、 选矿厂应设立交接班会议室。
二、 接班班长应于接班前四十分钟到达现场,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并接受车间布置的当班任务。
三、 接班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交接班会议室参加班前会。班长或车间主任认真主持开好班前会,对上个班的生产情况应当清楚,准确地进行交待,并根据供矿予报,安排好本班生产任务。
四、 接班人员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车间,与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操作条件执行情况、安全及卫生情况等,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五、 交班人员应把本班内设备运行和工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故障。
六、 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交不接:
① 作业条件没有达到技术操作卡片要求;
② 设备出现的问题能解决而没有解决:
③ 工具不全;
④ 卫生不好;
⑤ 流失矿砂没有回收处理;
⑥ 记录不清;
⑦ 文明生产没有达到标准。
七、 交接班双方确认设备、工艺、工具、卫生、记录等项内容均符合交接班要求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完毕,交班者方允许离开现场。
八、 如接人员没有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直到领导批准或接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因脱岗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九、 交接双方出现争议时,由双方班长或车间主任协商解决。交接班手续完成后,在十五分钟内发生的事故,系由于双方没有检查出的隐患所引起的,由接班者负责;系由于已查出的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所引起的,由双方负责。
十、 交接班人员完成岗位交班后,应到达交接班会议室,参加由班长主持的班后会,总结本班生产情况和布置学习及其它工作。
十一、电焊、气焊设备要有专人使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置。
十二、检修用起重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专人负责使用,严禁吊车起重时歪拉斜吊和超载起重。
十三、厂区内禁止随意生火,生产用火要选好地点并采取安全措施。厂内防火器材和工具不准乱动或作它用。
十四 搞好防尘降尘工作,除尘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转,对扑集的降尘要妥善处理,
防止二次扬尘。搞好厂区卫生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
十五、剧毒药品必须指定
第8篇 燃气供热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1、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的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4)锅炉房卫生整洁。
(5)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司炉人员。
(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4)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5、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去。
6、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人员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查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第9篇 司机交接班制度刮板机
1、 司机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2、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交清设备运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双方不得交接班。
(1) 接班人喝酒、情绪不正常或有其它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异常情况。
(2) 工具、材料、配件无故丢失或损坏。
(3) 设备卫生不清洁、回头煤坑未清理的。
4、 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交接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10篇 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三、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和或设备事故;
3.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
4.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5.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6.电气工作负责人命令暂停交接班。
四、交接班的内容
1.系统运行方式;
2.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
3.设备异常情况;
4.缺陷处理情况;
5.事故处理情况;
6.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7.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包括安全措施的布置、使用的接地线的编号及位置、工作票的使用情况;
五、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六、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
七、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八、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负责人在运行记录薄上签字,并注明交接的确切时间。
九、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应尽早离开值班现场
第11篇 火药库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达到,交班人员未完成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严禁各岗位无人值守,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3、交班人员应做到“手拉手、面对面、你不来我不走”。
4、交接班的内容:
(1)、传达领导交代的事项和工作内容。
(2)、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库区技防、犬防、物防、人防、消防、防雷等情况。
(4)、库房爆破器材的进出库数量、储量、流向信息。
(5)交接需保管的工具和物品。
5、交接班双方应完成交接内容的签字手续。
第12篇 煤矿调度员交接班制度范本
(一)为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调度值班人员交接班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调度和地面设施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尽量提前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交接班必须现场交接,不能以电话交接或其他方式进行。
(三)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表),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
(四)实行现场签字交接,对工作现场和可疑的状况,要进行确认,尽量避免口头交接。
(五)当班出现的问题要当班及时处理,禁止拖拉、推脱。确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处理情况。
(六)实行接班责任制。对交接过程中的可疑状况,交班人员处理不及时或故意隐瞒故障情况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由交班人处理完后再进行交接。
(七)交接班应做到:
1. 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交代清楚;
2. 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 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 填写交接班记录;
5. 交接班实行“三不交”(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


















